作者:朱砂
这是在召唤同伴?面具警惕地防备四周, 但并没有任何食尸鬼来增援。
奇怪了,如果不是召唤同伴, 为什么叫声会比从前更响亮, 总不会没有意义吧?难道说, 它的同伴离得太远,并不在这边?
离得太远?这个念头一闪过,面具顿时一惊——他追着这只特殊的食尸鬼, 已经离村子很远了,假如有食尸鬼去攻击村民……妮娜还在那里!
一想到这一点, 面具顾不上眼前这只很快就能抓到的食尸鬼, 转身就往村子的方向狂奔。
还没跑进村子, 他就听见了一片喧哗混乱, 有食尸鬼那哭泣一样的吠叫,也有孩子的哭声。这其中,妮娜的声音特别清楚:“不要慌,被咬伤的人退回来,后面的人顶上,再坚持一会儿,会有人来救我们!”
谢天谢地妮娜没事!
面具想着,狂奔进村子,就看见五只食尸鬼围着一群村民在扑咬,而村民们围成一个圈子,把孩子和老人护在中间,壮年男女则手持木棍石块,抵抗着食尸鬼。一旁的地上鲜血淋漓,一只食尸鬼被石头砸碎了脑壳,还在那里抽搐,嘴里则咬着不知从谁身上撕下来的一块肉。
而在圈子中央,乳白色的圣光闪烁,妮娜正在使用治疗术。一个村民被咬伤的大腿很快愈合,捞起棍子又冲到了外圈,将棍子的尖头狠狠戳向一只食尸鬼的眼睛,嘴里大喊:“来啊!有圣女为我们治疗,我们死不了!”
“打死它们!”其余村民高声应和着,纷纷把手里简陋的武器向食尸鬼砸过去,虽然不过是些石块木棍,几只食尸鬼却有些畏缩——被砸死的同伴还没咽气呢,这里的人类好像不是那么容易捕猎的,召唤它们来的那个同伴似乎骗了它们,要不然还是算了?
但是没等它们打定主意,从后方的攻击已经到了。这几只食尸鬼都是普通食尸鬼,在已经晋升高级的面具这里几乎是一拳一只,拳头上的火苗沾上食尸鬼的身体,立刻熊熊燃烧,几下就把食尸鬼烧成了一团焦炭。
村民中发出一片欢呼之声,有人已经激动地跪下来向面具磕头道谢,但面具根本无心管他们,径直穿入人群去看妮娜。
妮娜还在给一个孩子治疗。在火把跳动的火焰下面,能看见她额头已经满是细汗,显然不停地治疗也是很大的消耗。而且她的裙摆已经破了长长的一道裂口,应该是之前也被食尸鬼攻击过。面具心里一紧,下意识地伸手去撩裙摆,想看她有没有受伤。
黑夜之中长裙的颜色显得暗沉,所以一掀开之后露出来的肌肤几乎白得耀眼,吓得面具立刻又把裙摆盖回去了。
不过这一眼看过去已经可以确定,妮娜腿上并无血迹,看来运气不错,食尸鬼并没有伤到她。
这个村子上次在瘟疫期间已经被食尸鬼攻击过一次,这次又见到这些可怕的怪物,一村子的人都恐惧极了。半夜正睡着觉呢,这些东西就撞开门窗冲进来——上次好歹有些已死的人供它们吞噬,所以苦行主教来的时候,村子里还没有人被咬死,可是这次,如果不是神明保佑有这位圣女,好几个人都根本活不下来。
就算有圣女的治疗,也有两个人被咬掉了半条胳膊。还有一个人被咬掉了一只脚。他们都是平民,没了胳膊和腿就没法干活,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而且,如果这些东西下次再来,他们还有这么好的运气,能遇到骑士和圣女救命吗?
“都怪那个魔鬼!”被咬掉脚的那个人在妮娜的治疗下已经止住了血,但性命无忧,脚却不可能再长出来了,他抱着腿,狠狠咒骂着,“不光是瘟疫,食尸鬼一定也是它带来的,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藏在山里,要不然食尸鬼怎么会还来,现在村子里根本没有死人啊!”
一众村民纷纷响应。大家都知道,食尸鬼啊,幽灵啊,这些都是跟从魔鬼的怪物,教会都说这些全是魔鬼带来的,所以这件事肯定罪魁祸首就是那个传播瘟疫的魔鬼!神为什么不降罚给它,一道闪电劈死它啊。
面具的脸色已经黑得没法看了,只不过黑夜之中,那几根火把并不足以照明,所以村民们并未发现他的表情有异罢了。
但是他却无法说什么,瘟疫确实是“瘟疫”带来的,至于食尸鬼,即使他说“瘟疫”早已离开,至少这次的食尸鬼与他肯定没有关系,这些村民也不会相信,毕竟食尸鬼是魔鬼带来的,这是教会说的呀!
身为一个魔族,面具只能把这口气憋了下去,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抓住那只食尸鬼。
“这里确实已经不太安全了。”妮娜等村民们的咒骂声渐渐低下去之后,就开口对村长说,“食尸鬼怕火,不如大家把村子迁到别处,放火把这里好好烧一烧,或许食尸鬼就不会再来了。”
这样,也能清除潜藏下来的疫病。
之前苦行主教就希望村民们能够搬迁,但是村民们拒绝了,毕竟要去别的地方重新盖一间房子太吃力了,不到万不得已,谁想放弃自己世代居住之处,去另起炉灶呢?哪怕只是移到山的那一边去而已……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地方已经如此可怕,即使上报领主,领主也不会反对他们搬迁的。这样想想的话,其实除了麻烦,他们或许可以去溪谷那边,那里放牧羊群倒是比这边更方便一些呢。
在村民们商议的时候,妮娜已经治疗好所有的人,疲惫地呼了口气。苦行主教传授的那些知识确实让她受益匪浅,她能很快止住伤口的血流,即使是被咬到了重要的大血管也一样,而如果换了从前,这种伤势是会让人流血而亡的。
不过,这还不够。妮娜揉着胀疼的额头,心里有些难受。她能止住血流,也能够把受伤的皮肤和肌肉愈合,甚至被撕去了一块肉也可以再长回来,可是对于断肢,她现在还无能为力,那几个重伤的村民,都是断裂的肢体已经被食尸鬼嚼碎吞咽,以后也只能是残疾之人了。
假如能够让缺少的肢体再长出来该多好。但是她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而且她也能感觉到,失去的肢体可不仅仅是补充皮肉那么简单,光是骨头,要生长它就比止血什么的困难得多,因为她实在并不了解骨骼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是露西,她一定了解的吧?妮娜隐约地觉得,她的朋友知道的事情可能很多。
但是现在见不到露西……妮娜轻轻地叹了口气。在冷泉镇她总算得知了一点她朋友的消息——她现在是高贵的小姐,有身份有地位,而且既然有那么厉害的炼金武器保护自己,想必她的父亲对她还是很不错的。
至少露西能够幸福就好……
妮娜收起自己的思绪——现在她该想的是食尸鬼的问题,为什么时隔这么久了,村子里也没有死人,却还招来了食尸鬼?
“恐怕这些食尸鬼不是从无尽深渊里来的。”面具也在思索这个问题,他和妮娜走远了几步,确定那些村民听不到他们的谈话,才低声说,“我很怀疑,那只首领食尸鬼是有人饲养的!”
攻击村子的食尸鬼尸体就在不远处,跟所有的同类一样都充满了腐臭的气息,只有那只特殊的食尸鬼仿佛贵妇人一样干净,甚至还有点香味,这真的只能让面具联想到“豢养”这个词儿。
消除腐臭味,甚至还加上点香草气息,极可能就是因为这只食尸鬼平常就呆在人类活动的地方,为了不引起注意,才刻意清洁。
而且,这种特殊的食尸鬼,他也从未见过,说不定,也是人工养殖出来的?就像人们用龙鳞马养出了半鳞马一样。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饲养者就太邪恶了!必须把他找出来!
“你想怎么找呢?”妮娜望了一眼村子后面的山,“难道把树林也烧掉吗?”草地烧一烧不要紧,反正一两年之内就会恢复一片绿茵,但树可不是一两年能长成的。而且树林之中还有一些野兽,如果烧掉了树林,这些野兽大概也会跑出来给镇民们添麻烦的。
“不。”面具晃了晃拳头,手背上是薄薄一层暗红色火焰,“它被地狱火灼烧过,在扑灭火焰之前,总会留下点痕迹。”而他现在能感觉到,火焰尚未熄灭,可见这只食尸鬼虽然有出奇的防御能力,但对他的地狱火也并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只要循着火焰留下的痕迹,总能找到那只怪物的!
在王都之中,这几天盘查深渊魔虫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但并未耽搁各式的舞会和宴会照常举行。
而连着出了两次风头的长云领,前几天又出了第三次风头——水晶。
说真的,连陆希都没想到伯爵夫人推销烟水晶的方式——她送了一匣水晶给一位寡妇。
那位苏菲亚子爵夫人,曾经也是国王的情妇,只是在艳丽逼人的提香夫人出现之后,她就失宠了。
然而前些天,某位侯爵的化装舞会上,苏菲亚夫人与伯爵夫人携手而来,化妆成了黎明女神与星光女神。
伯爵夫人身着乳白色长裙,胸前的金黄色水晶项链如同一圈金色的阳光,比她那天佩戴的葡萄胸针更加璀璨;而苏菲亚夫人则穿着合乎她寡妇身份的保守的黑纱长裙,但裙子上却镶嵌着一颗颗多面的烟水晶,虽然颜色并不怎么起眼,但随着她的步伐,水晶从各个切面上反映出的光芒,就像夜空中的一颗颗星星,闪烁不定,夺人眼目。
双生花从来都吸引眼球,尤其是白色与黑色的强烈对比,其效果绝不亚于提香夫人那张扬的火红。更重要的是,这些水晶太好看了,简直让人怀疑水晶里是不是藏了一小团阳光或火焰,比提香夫人的红宝石首饰更加耀目。
而当天,国王也是到场的——这是夫人们之间的战争,可不是未出嫁的小姐们那种还带着青涩的战场。
提香夫人原本当然是打算出尽风头再独占国王的注意力。她的红宝石首饰是德罗让公爵刚刚送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她在国王耳边吹吹风,帮助德罗让小姐坐上王子妃的位置。
提香夫人扮演的是花神,镶嵌成玫瑰花的红宝石颗颗都打磨圆润,颜色也是鲜艳夺目,可是跟那些不断折射彩色光芒的水晶比起来,忽然就显得暗沉了。
舞会尚未结束,国王就消失了,据之后的传言,说他偶然错入了女士们的更衣室,在那里遇见了苏菲亚夫人。据说夫人当时刚刚要换下星光女神的长裙,才露出雪白的胸脯,就落入了国王的眼睛里。
之后,国王的马车就带走了苏菲亚夫人,而提香夫人则青着脸勉强呆到了舞会结束。
苏菲亚夫人这几天据说都住在王宫之中,甚至还有一些更香艳的传言,说是夫人在入寝的时候只穿一件雪白的丝绸睡袍,戴着一根银色的细细项链,项链末端则是用烟水晶镶嵌成的几颗星星。
雅致的烟水晶在神术蜡烛的光照之下如同真正的星星一般闪着美丽的光,试想,谁不愿意看到雪白胸脯上落着几颗星星呢?反正国王是非常喜欢,甚至这几天还戴上了烟水晶的袖扣——据说这两颗袖扣,原本是苏菲亚夫人的一对耳环,它们从夫人柔嫩的耳垂上摘下来,然后就落在了国王陛下的袖子上……
啧啧,这描述简直是如在目前,陆希都怀疑传言的人是不是趴在了国王的床底下。不过想想王宫里的“贴身女仆”,虽然不在床底下,恐怕也差不多了,所以这传言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
估计大家的想法都跟陆希差不多,所以嗖的一下,原本无人问津的烟水晶就忽然火起来了,其当红程度,已经要跟伯爵夫人戴的金黄水晶差不多了——差的那一点儿,主要是因为它被寡妇们所青睐,所以没结婚的小姐们难免要忌讳一点儿。
但是寡妇的市场可不小呢。这年头有钱寡妇还真不少。主要是女性在结婚之后财产就自动归了丈夫,所以只有寡妇才能掌握财政大权,所以真有不少丧夫的富有女性不再选择婚姻,而愿意做个自由自在的寡妇了。
当然,寡妇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假如是平民,那很有可能某一天就被人以女巫的罪名送上绞刑架,财产自然就归了别人。只有那些比较能够掌握自身命运的女性才能安全地做个寡妇,比如苏菲亚夫人这种。
不过,水晶首饰这东西,本来也不是为平民的寡妇准备的,不是吗?单是贵族里头的寡妇们就不少了,还有紧紧跟随贵族喜好的大商人阶层……反正带来王都的烟水晶,眼看又要跟手镜一样,被清空了……
陆希看着毕维斯送来的账本,笑得合不拢嘴。
“小姐,已经有人下定金,要求购买手镜和水晶了。”毕维斯的嘴也笑得合不拢,“而且烟水晶时兴起来之后,那些雪雀羽毛做的饰物也卖出去不少了。”毕竟烟水晶颜色雅致,既然戴了这个,总不能搭配大红大绿,所以银灰色的雪雀羽毛重新受宠,在扇子和帽子上又占据了一席之地。
哎,这还是没有足够的手艺人啊,雪雀的尾羽其实真的很适合做成点翠首饰,可惜这个手艺陆希根本不会……
算了,还是别做那么费时费力的东西吧,用玻璃挣钱它不香吗?
“对对!”毕维斯眉飞色舞,“水晶玻璃也有许多人来问,要不然,我现在回长云领一趟,赶在社交季之前,就能运一批货过来。”虽然玻璃制品脆弱,但路上慢点走也是能赶得上社交季的。
陆希摇摇头:“不,我们不往这儿运,也不在王都售卖玻璃。商人如果想买,让他们去长云领,在那边的价格,我们可以给到神术水晶的一半。”
“一,一半?”毕维斯大吃一惊,“可,可我们的水晶玻璃,半点都不比圣城的神术水晶差呀!”
陆希笑了笑:“既然让商人们去长云领,那我们总要让出足够的差价,好让他们赚钱。”对商人来说,当然是哪里的东西赚钱就去哪里贩卖啊。假如长云领的定价跟圣城差不多,那人家肯定不来长云领——去圣城还能顺便朝个圣,去长云领,那可是教会都不肯呆的地方啊。
信仰这东西,在被洗脑的时候确实很□□,但是!伟大的马克思就曾经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咳咳,她没打算让商人们践踏什么法律,但有百分之五十的差价,她相信商人们的信仰一定就不会那么坚定了。
毕维斯有些心疼,那可是一半的差价呀,一只杯子就能差出至少一枚金币,那么十只,一百只……简直仿佛是口袋破了个洞,金币不停地向外流失呀!
“但是商人也能给长云领带来很多东西呀。”陆希好笑地看着毕维斯捂住胸口的模样,“你说说,海风郡为什么那么富庶呢?而在沐浴水被制造出来之前,寒风岭又是什么样子呢?”
毕维斯不自觉地放下了手,仿佛明白了领主大人的意思。
“是吧?”陆希笑了一下,她就知道毕维斯能明白的,“这个消息回头就慢慢放出去吧,我们长云领现在有不少好东西,很值得商人们去一趟呢。至于王都的店铺,像手镜或水晶首饰这样的东西,我们继续接受订购,还可以让主顾指定图案什么的,除此之外,没货就没货吧,不急。”
毕维斯连连点头,然后他就听见领主大人很愉快地说:“那么,你带我去逛逛外城的集市吧。”
“外城?”毕维斯吃了一惊,连忙劝阻,“小姐,外城,外城可不是您该去的地方啊!”那儿都是平民甚至贫民,集市上没有多少贵重物品,因为最稀罕和珍贵的都会先送进内城,甚至直接送到贵族的府邸之中——外城的集市上,恐怕小偷和骗子比珍贵货物都多呢!
而且那里又脏又乱。说真的别看长云领穷,但在青石城住惯了,毕维斯都有些无法忍受其它城市街道上随处可见的那些污物了。
就连王都亦是如此!内城当然干净,而各贵族的府邸更是有着清洁神术阵,还有无数的仆人,自能保证处处干净。可是一墙之隔的外城就是另一个样子了,马车经过街道,车轮说不定在哪儿就会碾上一坨“哔——”,如果到了下雨的时候,更是满地污水乱流,简直都没处落脚!
毕维斯只要一想到伯爵小姐的脚将落在那些肮脏的地方,就觉得自己要晕过去了……
可惜他的新领主大人自有主意,笑眯眯地听完他说的话,然后下了结论:“那么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第156章 圣女之力(三)、这是半个蚕茧!
陆希早就想去外城看看了。
内城的商业区与外城截然不同。
在内城, 只有店铺而没有集市——这么富丽堂皇的地方寸土寸金,怎么可能把宝贵的地皮用来建那种乱哄哄的东西?至于贵族们需要什么,自有商人们送上门, 再不济还有仆人出去购买呢, 哪里需要什么集市,只要有些华丽的店铺, 给夫人小姐们提供出门逛一逛, 花一花钱的机会也就是了。
当然,在这些店铺之内的货物,正如毕维斯所说,都是奇珍异宝。布匹、香料和宝石基本就涵盖了所有,另外就是一些来碰碰运气的机巧玩艺儿,比如某炼金坊里出来的有花香的蜡烛, 或者哪个工匠精心制做的会动的小玩偶之类。
但即使是这些东西, 也逃不过“精致、华丽”的范围。比如一个玩偶若用的不是珍贵毛皮, 又不是用宝石镶嵌双眼,那么即使看起来再可爱, 也不会被夫人小姐们选中——把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摆在案头, 只会让来访的宾客取笑寒酸。
因此对于陆希来说, 这些东西都没有多大的意义,它们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再深入研究。
并且这种东西再怎么挖掘, 也只属于上层社会能够消费的东西,于民生并没有多大意义, 于长云领就更没什么好处了, 比如说她若发现某种新宝石十分美丽, 但这个宝石矿又搬不到长云领来, 那就无法增加长云领的收入,也不能给长云领的领民们增加工作岗位,最终只是便宜了原产地的领主罢了。
所以,还是去外城商业区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捡漏的机会吧。
去外城区逛逛街这种小事,却被仆人们搞得如临大敌的样子,一群护卫、男仆和女仆们齐上阵,似乎恨不得弄个罩子把她连人带马车都罩起来。
“不用搞这么大阵势——”陆希一阵无语。想到在黑莓上逛过的小小集市模样,她只能削减出行的人手,“用一辆小一点的马车,所有人都穿得普通一点——哎,不需要这么华丽的裙子,集市上的地面……给我找双靴子来,再找一条裙摆最短的!”
总之一通折腾之后,来到外城他们仍旧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没办法,即使是换了最小的马车,单看拉车的两匹半鳞马,就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更不用说还有护卫和男女仆人。
好在到底是王都,即使外城的人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一路都有人行注目礼,但好歹没有像围观什么珍稀生物似的——其实这也是陆希过虑了,这年头平民若是冲撞了贵族,当场被打死都没人管,又怎么敢有人来近距离围观呢?
外城的商业区确实比较脏乱差,甚至因为有牲畜的原因,还有让人不快的气味。这时候陆希就发现女仆们准备的面纱实在有用,而且这种专门用来做面纱的料子还有过滤的功能,戴上之后仿佛戴了个口罩,瞬间就把不妙的气味去除了大半,而且还没有口罩的憋闷感。
所以神术物品自有其好处,就是太贵了没法推广啊。
陆希这么感叹着,走进了商业区。
应该说,在主要的道路上,还算是比较干净的,至少没有明显的“哔——”之类,不管是人的还是牲畜的,而且在主干道两边的店铺也整齐干净,毕竟这些也都是正经商人,只不过因为本钱小,没有资格往贵族府邸里送货,也挤不进华丽的内城区,就只能把货物摆到外城来了。
陆希让马车停在了外面,她和金羽只带了两名女仆和海因里希以及灰羽步入商业街,但是这副架势还是唬着了店铺里的人——这些人只是本钱少,并不是毫无见识,单看海因里希这张脸,就知道来者颇有身价,要知道,这年头女仆不大值钱,男仆才更能给主人撑脸面,像海因里希这种英俊到少见的仆人,基本都是贵族家的。
倒不是说大商人雇不起男仆,而是这年头风气使然,若是一张脸能被贵族家看上的,那就绝对不会去商人家,所以像海因里希这种水准的,肯定不会自降身份去给商人家做仆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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