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147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太好了!”陆希以拳击掌,兴奋起来,“我跟你说,这可是好东西,等回头你就知道了,还能吃呢。”一只雌蛾能产卵200到400粒,一年两放,马上就能养上一大片啊!

  而且柞蚕比桑蚕皮实,取食范围也广,能让它们作为食物的柞树就有七八种之多。其中有一种陆希在黑松林采猴头菇的时候就见到不少,而黑松林其实就是长云领的黑云山森林延伸过来的一角,那可想而知,长云领内的柞树就更多了,要养多少柞蚕都行!

  然而她一说能吃,金羽顿时想到那虫子肥胖的身躯,险些呕吐出来,连忙摇手:“你可别说了,我不吃,我死也不吃!反正茧子已经采回来了,你叫别人去弄吧,我,我跟你说说那些流莺的事儿……”

  最终到伯爵府上来求医的人只有二十多个,全是女人。有两个人已经病得很厉害,身上出现成块的溃烂,甚至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女人已经出现了神经梅毒的症状:一条腿不能走路,手脚还时常抽搐。

  说实在的,就连同样来求医的女人们,都下意识地离这两个人远了点,只有那个出现神经梅毒状况的女人的女儿,在照顾着这两个重症患者。

  金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病,既本能地厌恶,又觉得这些人可怜:“她说,她妈妈是为了养她和她哥哥,才去干了这一行……现在病得厉害了,她哥哥听信教会的话,认为这是主对堕落之人的惩罚,要送她的妈妈去城外忏悔……”

  所谓城外忏悔,就是把患病的人送到城外,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地过几天,假如几天之后人还活着,就认为是神宽恕了他们,家人就可以把他们接回来;假如死了,那自然就是不被神原谅,可以就地掩埋了。

  做妈妈的倒是同意去城外忏悔——她也觉得自己满身罪孽,活不下去了,倒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女儿那天在教堂门口听见了陆希的话,最终决定带着母亲来求救。

  “三期梅毒……”陆希深深叹了口气,“让灰羽安排我尽快跟莉莉丝见面,然后我们回长云领,这些人的病不能再拖了。”

  莉莉丝第二天就递出了消息,陆希在内城的蔬果市场见到了她。

  贵族们平日的饮食材料都是有专门的商人送上门的,但海格勋爵多年来都保持着一个落魄的人设,所以莉莉丝经常亲自带人出门采购,蔬果市场是她走惯的地方,在把挑好的蔬果让仆人先用马车运回去之后,她就大大方方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店铺,然后从店铺后门出去,登上了停在那里的另一辆马车。

  “安女士。”陆希摘下带着面纱的帽子,向莉莉丝点了点头,“你好。”

  莉莉丝,莉莉丝没反应。陆希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发现她正直直地盯着自己,似乎要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公主殿下,您,您真的很像公主殿下……”

  啥?陆希整个人都懵了,她像谁?公主殿下?哪个公主殿下?

  “这就是公主殿下。”莉莉斯拉出藏在衣服里的项链,项链末端是那种圆形的小银盒,就是专门用来装亲人照片的那种。

  这个小银盒里是一张小女孩的照片,黑色长发用红色蝴蝶结束在脑后,虽然打扮得跟光明大陆的贵族家小孩很相似,但面部较为平滑的轮廓和黑色的眼睛都是非常明显的区别。

  “我对别人说这是我的祖母小时候的照片,但其实这是永和公主的照片,在分开的时候,我的祖辈留下了公主的影像,而女官留下了去世的王子殿下的影像,以便日后再相见的时候作为证据。”莉莉斯看着银盒里的照片,“只是我的祖辈再也没能见到公主殿下。”

  陆希瞪着这张照片,别说,这照片跟原身露西真的挺像,只是露西因为是混血,面部轮廓已经变得深邃了一些,但眼睛和嘴巴的形状确实十分相似。

  所以,她那位沦为陪嫁女奴的生母芭芭拉,竟然是夏国公主的后裔?

  #VALUE! “是的。”莉莉丝痛心疾首,“女官带着公主离开之后,被一伙海盗劫持,就此失去了行踪。我的祖辈到处寻找,直到前些年,我的父亲才在公爵领找到了您的母亲。可是她是公爵小姐身边的人,我们很难联系上,还是在她跟着公爵小姐嫁到长云领之后,我父亲以做生意为名进入青石城,才找机会跟您的母亲说上了话。但是当时她不肯跟我们离开,于是我们一家就迁居到晚风岭,想着也许她会改变主意。可是没多久就听说她生下一个女儿,自己却……那时候您被送走了,打听不到下落,我们就守在晚风岭,希望有一天您会回来,谁知道……”她还没有等来消息,自己先遭遇了灾祸。

  “如果我父亲知道您回来了,还成为了长云领的领主,他一定会很高兴的……”莉莉丝泪盈于睫——她的父亲在去世的时候都在后悔,明明找到了公主的后裔却没能劝她离开,甚至连她生下的孩子都不知下落,好几辈人都在寻找,却在他手里失之交臂……带着遗憾离开的老人,到死都不肯闭上眼睛。

  陆希张了张嘴,感觉能说出口的话都有些干巴巴。作为现代人,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种数辈人都以一个目标为己任的使命感,这太沉重了,尤其当这个目标是她自己的时候,这份沉重就压得她都有点儿喘不过气。

  但是有些话还是要说的:“你们真的能确认,我就是……”这要是弄错了人可怎么办?长得像其实不能说明什么,尤其是好多年都失去联系,又凭什么就能认定芭芭拉是夏国王室后裔呢?

  “我父亲确认了的。”莉莉丝又哭又笑,“您的母亲身上还带着当初公主手腕上戴着的五色丝——那一天,神术阵启动的那一天,正是端午。公主和王子戴着的五色丝,是陛下亲手制作的,用的是冰蚕丝,入水不湿,入火不烧,不朽不腐。王子殿下的五色丝与他一同下葬了,公主殿下的那一条,就在您母亲的身上。而且,她比您更像公主殿下!”

  “就凭一条五色丝……”陆希觉得这不怎么靠谱的样子啊。

  “那是只有夏国才有的冰蚕丝啊!”莉莉丝知道陆希大概是根本不知道这些的,便向她解释,“冰蚕只产于夏国的极北之地,数量极少,只有陛下登基之时的礼服才能由冰蚕丝织就,并不会传往国外。自从夏国成为迷失之地,冰蚕也消失了,天下间绝不会再有第二条这样的五色丝手串。而且您母亲也还继承了一些传承,她会用肥料,还认得茶叶,这些都是我们夏国的传承啊!”

  陆希张了张嘴,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芭芭拉,她可是个穿越同乡,认得茶叶有什么稀奇的?至于说会用肥料,还是算了吧,那位老乡对堆肥根本就是一知半解,要不然也不会闹虫灾了。

  “还有您!”莉莉丝欣喜地注视着陆希,情不自禁地向前倾身,“您做出来的手镜,那个乌银工艺,不就是夏国的工艺吗?”

  是夏国的没错,但……陆希感觉自己有口难言了。

  “我觉得还是要慎重……”陆希左右为难了一会儿,还是本着良心开口,“我真的不一定就是公主后裔,但——我们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把你接出来,跟斯佩西团圆。”反正本来她的目的就是替斯佩西接人,至于什么公主后裔的,以后再说吧。

  莉莉丝脸色沉了下来:“可是海格还藏着一些东西!”

  “是王室传下来的书籍吗?”

  莉莉丝摇了摇头:“是有一些文书,但我这些日子也都偷偷誊抄了一份,只有一件最重要的东西被他扣着,就是那个……那个陛下用的印章!下达诏令的时候用的……是王室的象征!”叫什么名字来着?

  “陛下的印章?”陆希重复了一遍才忽然明白过来,“玉玺?”

  “对对!”莉莉丝有些惭愧,“我,我对夏国的语言学得不好……”竟然连玉玺的名字都记不住。看来眼前这位肯定是公主后裔了,否则怎么可能一口叫出玉玺的名称?这就是在血脉中的传承啊,不会错了!

  海格勋爵虽然不知道玉玺是什么东西,但那么大一块温润的玉石,雕刻得又极为精致,上面的图案还是从未见过的魔兽,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东西——即使夏国的玉石早已湮灭在历史中,不再入宝石之列,但只要看到的人都会意识到,这绝不是普通的石头!

  所以他把这东西藏得牢牢的,而莉莉丝也想不出借口把它拿到自己手里。尤其最近海格足不出户,天天就呆在三楼的神术阵里,生怕国王派人破门而入把他抓走——他招揽的人出海劫掠去了,这时候可是鞭长莫及。

  “您带着文书先走吧。”莉莉丝恋恋不舍地说,“我留在这里,如果有机会我会带着玉玺去找您。如果暂时没有机会,我还可以给您通报一下王都的消息。”

  “那玉玺有什么用处?”陆希稍微一思考就下了结论,“如果没什么用处,就不要了。”

  “不要了?”莉莉丝大吃一惊,“那是玉玺呀!是夏国的象征,要复国怎么能没有玉玺呢?”

  “就是说没别的用处,只是个吉祥物了?”陆希当机立断,“不要了!那些文书之类你不是誊抄了吗?把誊抄件带上,我们这几天就离开王都!”

  “怎,怎么能这样呢?”莉莉丝还转不过弯来,“那是宝贝啊!没有玉玺,要怎么复国?”她的祖辈一直保管得严严的,就是因为它是夏国的象征啊。

  陆希摇摇头:“能复国不需要玉玺,有了玉玺也未必能复国,人才是最重要的!听我的,不要那个东西了,回去收拾一下那些文书,我们离开王都,回长云领去。”跟海格虚与委蛇的日子已经过了十年,莉莉丝不应该再继续这种生活了。

第174章 新的商路、你想做香皂的买卖?

  长云领一行人离开王都, 提前结束了社交季。

  提前离开这种事,往年也是时常有的,毕竟失意者总是避免不了, 就像今年突然从颇受欢迎的座上宾变为阶下囚的拜耳子爵一家, 这种极端的例子也不少见,譬如说先国王刚继位那两年, 这种事就没少发生过。

  但这种提前离开的人, 基本上都是失败者,可今年的长云领这一家,却是正好相反。

  先是伯爵夫人带着新奇的商品和别致的裙子出现,在短短一个月里就出尽了风头,如今出来交际的女士们,谁不在宴席或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拿出一面手镜来整整妆容, 简直就等于自曝自己不够时髦。

  还有那种香皂, 比沐浴水更方便携带, 而且还实惠——大贵族可能不在意这中间的差价,但是对小贵族来说, 一块香皂只有一瓶沐浴水价格的一半, 使用次数却在十倍以上, 这么大的差异,省下的可都是他们的金币呀!

  更重要的是,沐浴水这个东西, 它产量是有限的!

  想想就知道嘛,一只雪羽鸟才多大一点儿?油脂又能有多少?一瓶沐浴水就需要好几只雪羽鸟, 寒风岭一年又能养出多少只来?

  所以沐浴水不但是昂贵, 还不是谁都能买得着的!往往每年的产量被顶尖的大贵族们瓜分一下就基本没了, 剩下的人——阶层若是不够高, 哪怕你再有钱也没处弄去。

  但是香皂就不一样了,不但比沐浴水更耐用,而且看这个价钱,显然这东西对长云领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原材料稀缺到产量有限的,所以它会有更大的市场。

  路特就是一个看到了市场的商人。

  他不是顶尖的大商人,只能算中游,手上的资本其实不算少,却缺乏门路,挤不到贵族们面前去,那些最时髦最稀缺的好东西,自然也就轮不到他手里。

  但是这次,这个香皂可是新出现的东西,而且长云领的领主跟其他的大贵族看起来都不太一样,不说别的,他们居然真的肯接收那些有脏病的流莺,这就非常奇怪了。

  路特想了想,决定还是试一试,所以他在妓馆里找了两个有病的流莺,出钱替她们赎了身,然后把她们送去了伯爵府邸。等到长云领一行人动身返回的时候,他也跟了上去。

  果然,走了几天之后,在途中歇脚的时候,他就被骑士带去见了长云领的女伯爵。

  “是你替罗丝和潘茜交了赎身钱?”那位年轻得过份的女伯爵笑吟吟地问,“为什么呢?”

  妓馆里的女人跟街头流莺是不一样的,她们是“有组织”的,说起来妓馆给她们住的地方,还给她们包吃包穿,好像是待遇不错,但同样的,她们也绝对没有自由,别说生了病想去治,就算是死了也得死在妓馆里。

  罗丝和潘茜虽然得了病,但年纪还轻,还能给妓馆挣钱呢,妓馆绝对是不会放她们走的。路特也是交了足足二十枚金币才把这两个人赎出来,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够妓馆再买十个年轻女人了。

  路特在拿出这笔钱的时候也有些肉疼,但除了这个办法,他真的没有本事能挤到一位伯爵的门前去,守卫连通报都不会替他通报的。

  但是现在,他已经站在女伯爵的面前了。路特激动得手都有点抖,原本想好的话一下子都忘到了脑后去,结巴了两下,才老老实实地说:“我想通过她们,能让您注意到我。”

  周围响起一片笑声,路特紧张得头都不敢抬,隐约听见有人在说:“还挺诚实的。”

  “诚实好。”女伯爵轻笑了一声,“诚实才是做生意的基础。”

  诚实是做生意的基础?路特不禁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没听过这样的说法,倒是商人们都知道,凡是往贵族那里送的东西,就只管往上加价好了,加得少了,管家还不愿意呢。至于卖给平民的东西,那就以次充好,反正那些穷鬼也分不出好坏。

  路特自己倒是没打算这么干,但也免不了见人下个菜碟,卖出去的东西价格上下浮动一点,那也是常有的事。无奸不商嘛,真要是那么老实,还赚什么钱呢?

  说实在的,就路特这种,都有人在背后笑他是个笨蛋胆小鬼,挣不了大钱呢。至于说夸赞他诚实的,他活了三十多年还没听到过一句。

  没想到今天,居然有位伯爵大人夸赞他了!

  路特正在胡思乱想,就听女伯爵又说:“既然这样,就说说你的计划吧。”

  计划?什么计划?路特一脸懵逼。然后他听见女伯爵说:“就是,比如说你计划从长云领采购哪类货品?准备投入多少资金?希望得到什么样的进价?这些货品你又打算如何销售,售价多少?是准备长期合作还是短期合作?你从长云领运走货物,那么再来长云领采购的时候又能带什么货物来?”

  这些……路特感觉自己更懵了。难道来买货不是拿着金币就行吗?怎么进价他还可以提要求的吗?而且货物到了他手里,怎么卖难道不是他说了算?怎么听起来,好像女伯爵还要干涉似的?

  但是,路特从这些询问里好像也找到了一点头绪,尤其是最后两个问题——女伯爵是说可以长期合作,意思是说他能够一直从长云领拿到香皂吗?而且回来的时候还可以带货物来卖给长云领,那不就是来回都不空,两头都能赚钱吗?

  “我,我马上就回去做计划……”路特也不知道自己是紧张还是兴奋,他隐隐地觉得自己这次的20金币投资是走对了路子,假如他的计划合了女伯爵的心意,恐怕他就能在长云领这里站住脚了啊!

  路特挑灯夜战,第二天挂着两个黑眼圈,战战兢兢把自己歪歪扭扭的“计划书”呈到了女伯爵面前,深恨自己从前没好好练练那笔字——哎,谁知道做个买卖还要搞这些花样呢?写契约都有政事厅的书记官,也用不着自己动笔啊。

  陆希把这份计划书看了一遍。其实她也是外行,不过听了毕维斯一点儿生意经,再加上以前的知识,揉巴揉巴搁一块儿,唬唬路特罢了。

  其实在见路特之前,她已经向那两个妓馆里出来的女孩子打听过了——这年头不少生意都是在妓馆里谈成的,有些精明的女孩子,凭着自己听到的那只言片语,也能拼凑出不少信息来。

  罗丝就是这么一个精明的女孩。路特时常请客人来光顾她的生意,她就发现路特其实挺有资本的,而且他跟海商有交道,做的生意里有不少海货。

  这年头的海商可有钱!能跑远海的那种大船,都是要附上顶级神术阵的,一艘船不客气地说,那造价都是以万为单位的!就长云领如今这样儿,一年的税收可能还不够人家日常维护几条船的……

  当然,顶级的大海商,路特搭不上,那人家都是直接跟大贵族们交易的。但大海商出海的时候,经常有搭伙的。这些普通海商自己的船没那么高级,就交点保护费跟在大海商的船后面,遇到风浪或者魔兽什么的,自己抗不住,还有大海船保护。

  当然,这种跟随的船是拿不到最好的收获的,肉都是大海商吃,他们就跟在后面捡点肉渣喝口汤,也能赚不少。而大海商拿他们当苦力用,省去自己雇佣太多人手,还能收笔外快,倒也没什么意见。

  路特就是跟这种跟随的海商打交道。这些海商手里的货可能很零碎,自己卖的话太麻烦,路特一家家收起来,最后自己凑个整,再往外卖就好叫价了。所以路特买卖倒没有做得特别大,认识的各路商人却很不少。

  陆希就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毕维斯也是很有经验的商人,但他替冯特伯爵做事,打交道的也都是贵族,推销奢侈品没有问题,但推销日用品就不行了。长云领今后的产品大部分都会是日用品,这就需要路特这样的商人了。

  “所以,你想把香皂卖给海商?”陆希笑眯眯地合起计划书。应该说,路特这份计划书写得还是很实在的,虽然简单,但她要求的那几条都写明了,甚至连他准备联系的几家海商都标了出来,这要是换了她那个位面,透露自己客户,那是绝不可能的!

  路特心里也有点打鼓。他在做这份计划的时候也想过要不要写得这么老实,但考虑之后还是都写上了。一来对方是大贵族,他一个商人,就算有点钱,惹得这样的贵族不快下场也会很惨;二来就是,他记住了女伯爵说的“诚实是基础”,他觉得他诚实一点,可能会更好。

  写都写了,现在女伯爵询问,他当然只有实话实说:“不但是海商,其实我觉得香皂在商人里的市场会非常大。”

  商人这一行并不好干。海商一出去就得在海上漂个一两个月,船上的淡水永远要省着用,那满身的盐粒子你去试试,绝对不好受。

  陆地上的行商也好不到哪儿去,就如今光明大陆这路况,走一天灰头土脸,身上随便一搓都能搓下泥来。

  路特自己就是商人,当然知道这滋味。沐浴水这东西太贵实在用不起,他用过草木灰,还有皂荚树的果实,但那个清洁效果都跟香皂没法比,而且还没有香皂这么方便!他敢说,只要能买到,没有一个商人会不愿意为此掏钱!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女伯爵愿不愿意给他货。

  他提心吊胆等了半天,就听女伯爵笑了一声:“不错,香皂作坊里现在应该也有上千块存货,打开市场差不多够了吧?”

  路特眼睛都亮了——成了,这生意做成了!而且听女伯爵的意思,是把所有的香皂都给他?那这不就是独门生意了?

  他刚喜出望外,就见女伯爵又弹了弹那份写着“计划书”的羊皮纸:“就是你要往长云领带的货,这些可不合适。”

  不合适?路特不由得有点苦了脸:“这——伯爵大人,这是我能弄到的最好的东西了,最顶尖的翠绿珊瑚和海螺珠,都在那些大海商手里……”像那些跟随的海商,能弄到一些鲸须和质地较差的龙涎香,或者是形状圆润的珍珠、比较完整的珊瑚,也就是极限了。

  “不不不——”陆希笑着摇摇头,“我可不要珊瑚和珍珠。”要那玩艺儿干啥,又不当吃又不当喝。鲸须她也不要,要是鲸油便宜倒可以弄一些来,可惜光明大陆上非常喜欢鲸油蜡烛,有鲸油就都被那些大的炼金工坊给包了。

  “那您要什么呢?”路特糊涂了。海商不就是弄这些东西吗?另外就是珍贵的鱼肉和海中魔兽的魔晶了,但那东西同样不是他能沾得到的。

  “嗯——”陆希展开一张羊皮纸,上头是她这几天让金羽画出来的画,“我需要这些东西,你问问你认识的商人们,有没有见过。”

  路特茫然不解地看过去,羊皮纸上画的居然是一些植物:“这,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