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直到前几天,他实在忍不住了,跑去红薯地里偷偷地捡一棵小的刨了开来,发现就那么一棵红薯,根子上居然有四五个拳头大小的果实挂着,掂一掂也得有六七磅呢。这会儿才是获月,伯爵小姐说这东西得等进了果月才收获,那还得长一个多月,到时候还不至少也有十磅以上?
这不是跟马铃薯差不多了吗?天呀,假如这个红薯真的像伯爵小姐说的,能当粮食吃,岂不是今年都不必出去买粮食了?
伯顿管家连忙把那红薯又埋了回去,还险些被巡夜的奴隶抓到。这说起来多少有点丢人——他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不体面的事呢?不过在伯爵大人面前,到底还是没忍住,反正伯爵大人应该不会笑话他的。
冯特伯爵果然是没有笑话他,而是同样惊讶:“能跟马铃薯的产量差不多?”
“可不是!”伯顿管家长年雷打不动的严肃表情如今都有些维持不住了,眼角的笑纹如同雏菊似的一层层绽开。且不管这东西好不好吃——嗯,伯爵小姐说是好吃的,反正单看产量就是好东西了!
如今,伯顿管家是坚决不相信什么“未经光明神净化的食物不能吃”之类的话了。前些年他还信,是因为马铃薯烤出来虽然顶饿,但并不怎么好吃,在他看来还是只配给奴隶和贫民充饥的东西。但自打陆希做出了酸果酱配炸薯条、鸡汁马铃薯泥、冷冻蓝莓马铃薯泥、牛肉炖马铃薯之类的美食之后,伯顿管家可没少吃。以至于现在,虽然红薯还没吃到嘴,他已经开始期待了。
而且,既然马铃薯这么好吃,那埋在土里的根茎能吃的恐怕也不只这几样吧?伯顿管家都想叫奴隶们都去森林里头挖一挖,看还能找出什么好东西来了。
冯特伯爵看他这样子,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还有好事告诉你。一会儿毕维斯大概就要来给你交账了。”
伯顿管家眼睛顿时又是一亮:“那些东西……”
“全都被抢光了。”冯特伯爵也有些感慨。既感慨陆希做出来的东西好,又感慨伯爵夫人会带货——话说,他从来都没发现,他娶的这个在他看来一无是处的女人,居然也是有长处的。
伯顿管家一听这话,更是喜不自胜。那些镜子啊水晶啊香皂啊,当时定价他都是知道的,现在心里稍微那么一算就能知道有多少金币进账,可不是大喜过望吗?这一笔,就顶长云领几年的税收呢。
“还有——”冯特伯爵好笑地看着他,“先不用这么高兴,露西她还从王都弄回来一些新东西,以及一些麻烦。”
伯顿管家连忙拉平自己的嘴角,做出一个有规矩的管家应该有的严肃神态来:“是说那些得病的女人吧?人已经被灰羽送去教堂了。”
“教堂?”冯特伯爵嗤笑了一下,“倒也不错,说起来治病救人,本来不就是教堂该干的吗?那个小牧师怎么样?”
说起这些,伯顿管家就一板一眼了:“还是有人去找他讨圣水的……”下地干活难免有个碰伤擦伤,现在教堂的圣水是免费的,甚至那位安东尼牧师还经常自己跑出来向人赠送圣水,碰到谁受伤或者生病,就会主动治疗。
这么一来,他的名声就还挺不错的,去找他的人也增多了一点儿。
伯顿管家对此不大高兴,尤其是,安东尼现在一日三餐,都是城堡供应的。伯顿管家很想给他停掉,但这是陆希的命令,一个有规矩的管家是不会在不请示的情况下就擅自违背命令的。
他主要是想不通,为什么伯爵小姐看起来并不打算把这个牧师赶走,好像还想收归己用的样子,但是——要他有什么用呢?
冯特伯爵也不是很懂,不过他已经学会了不深究,让陆希自己去折腾就是了。
伯顿管家不能赶走安东尼确实有点遗憾,但想到那二十多个生病的女人都被安排进教堂,他心情又愉快了一点:“倒要看看他有没有本事治好那些人。”
安东尼没这个本事。
这种脏病他见得少,主要是得了这种病的女人几乎没有人还能厚着脸皮来教堂求助的,大家都知道,这都是因为她们自甘堕落、不检点、放荡,如果有人把这种病显露于人前,岂不等于告诉所有人她是如何下贱吗?
但是,虽然他没治过,却听说过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因为它是光明神的惩罚,毕竟淫-欲是原罪,不是那种小小罪过。
当然,如果陆希在这儿,一定会狠狠把安东尼驳斥一番。别的不说,梅毒这个病之所以不好治,是因为它起病隐匿,一期的时候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得了病,而到皮肤出现病灶之时就已经到了二期,苍白螺旋体在人体内已经繁殖起来了,再怎么激发免疫系统也干不掉了。
所以,如果在最初感染病症的时候就由主教级神官来治疗的话,陆希觉得还是能治好的。不过反正并没有主教这么干过,所以究竟能不能行,她也不知道。
反正安东尼自觉是治不好的,而且当他看见二十多个得了这种病的女人走进教堂的时候,感觉自己头顶上都在冒烟了——怎么能,怎么把这样的人放进教堂来?这是对神的亵渎!
无奈并没有人听他的,百丽儿一边给这些女人安排房间,一边理所当然地说:“这里是医院啊,她们都是来治病的。”
安东尼一口气噎在胸口。陆希一行人前往王都的这段时间,雇佣兵团里的人都陆续找到住处搬了出去,百丽儿却一直住在教堂里——哦,按她自己的说法,她要做医生,所以要住在“医院”里。
这个女人开始是去观看别人屠宰,后来就自己带了兔子或者野鸡之类的小兽回来切割——唔,或者叫做“解剖”,有时候卡玛也会过来,跟她一起用雪雀油脂里提取出来的麻药做“临床试验”。
她们两个把教堂弄得血淋淋的,可安东尼还没法说什么,因为她们是在研究那种麻药对人体的影响,说是要为两个孩子的手术做准备。
安东尼现在已经知道了,卡玛的那个女儿,看起来挺可爱的小姑娘艾米,后背上生着一个魔鬼疮。
那种东西他也是有所耳闻的,是魔鬼之力留在婴儿身上的印记。一般来说,这都是因为女人首先堕落并与魔鬼□□,生下的婴儿将来也会堕落。但偶尔有时,女人是被骗的,因为魔鬼在黑夜之中冒充她的丈夫,而她只是一时不察……
虽然两者的情况不同,但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全都是被送上火刑架,包括那个婴儿,因为魔鬼疮是深入灵魂的,即使是圣徒都无法令其消失,唯有火刑才能将灵魂净化,使之未来不至于堕落入无尽深渊。
他真没想到,卡玛那个看起来非常规矩并且勤快能干的女人,竟然跟魔鬼……但更没想到的是,就连这种人,伯爵小姐竟然也带来了长云领,并且宣称那不是污染和堕落,只是生病。
而且,她还能治!
安东尼真的感觉长云领的日子不好过。
他早知道长云领的日子不会好过,但没想到是这种不好过法。他预想中的,长云领领主对他横眉冷对的场景根本没有,甚至人家还供应他的一日三餐,都没让他自己种地或者找信徒讨饭。
更甚至,伯爵小姐讲课都特地带上他呢。
然而这日子真的很难过,伯爵小姐做的每一件事,甚至说的每一句话,都好像在挑战着他的底线,偏偏很多事情,最后都被证明她才是对的。
安东尼感觉自己的底线在一步步后退,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被一点点打碎,难受,又说不出来。
有时候他也想干脆离开长云领,可是想到自己对老师说过的话——这样离开简直就是溃败逃跑,并且他清晰地意识到,这样的逃跑,其实就是对主的信仰的崩溃——他已经没有信心在这个地方继续坚定着信仰,所以才要逃避。
但是如果不离开,安东尼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总有一天他碎着碎着,信仰就再也粘不起来了。
进退两难。而这个时候,伯爵小姐又塞进来一群堕落的女人,来挑战他的神经!
“露西小姐呢?”安东尼感觉自己的火气都要压抑不住了。这里是教堂,是教堂!不是随便什么肮脏的人都可以进来的地方!
百丽儿忙得团团乱转,随口回答:“在云果花田里。”
陆希确实在棉花地里。回到青石城,冯特伯爵还抽时间先沐浴,她可是连城堡都没回,就直接蹿来棉花地了。没办法,打顶这事儿她担心好久了,一分钟都不想耽搁。
其实她还真不是瞎担心,打顶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有人不同意。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把植株的顶掐了,必然影响生长,这种地都是要护着作物的,怎么还有自己来损伤的呢?
不过分管棉花田的是胡安娜,这位是伯爵小姐的铁杆拥护者,不管自己想不想得通,对于伯爵小姐的命令那是坚定不移地执行。前几天要打顶的时候还有人说,伯爵小姐马上就回来了,是不是等她回来再搞?
但胡安娜牢记着“时到不等枝,枝到不等时”的最高指示,牢记着伯爵小姐说过的“顶心与顶部两叶持平”的打顶时机,硬是在两天前带着奴隶们把棉花田全部打了顶。
“非常好。”陆希当然是没打过顶的,只有一点理论知识,现在看着这一片绿油油的棉田,也不知道打顶效果到底怎么样。但不管怎样,胡安娜坚决执行了她的命令,没有因为怕担责任而耽搁打顶时机,单是这一点就值得好好表扬。
“今年秋收之后,我会让你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自由民。”这是陆希早就考虑过的事了。
奴隶制是要不得的,长云领的奴隶迟早都会成为自由民。但这事儿也不能一蹴而就,太容易了反而有些人不会珍惜,所以陆希准备分批的来。像胡安娜、老约翰这样的奴隶,今年秋收之后都会获得自由身。
陆希这么一说,棉田边上围着的奴隶们都愣住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半晌才有人小声说:“让,让我们成为自由民?”
“对。”陆希微微一笑,“努力工作,成绩优秀的人,会第一批获得自由。”
听到“成绩优秀”,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胡安娜身上。这不明摆着么,胡安娜最早跟着伯爵小姐干活儿,现在又负责这些云果花,而且刚才伯爵小姐还夸奖了她,那她肯定会是第一批成为自由民的奴隶了。
“可是,劳拉不是获得神恩了吗?”人群里终于冒出个不和谐的音符,“她获得了神恩,胡安娜不就也……”
按照教会的做法,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家庭中如有获得神恩之人,整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会一起从原本的阶层里脱离开来,成为人上人。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放在光明大陆那是特别的准确。
然而在长云领不是这样。劳拉去年就觉醒了神恩,但她和胡安娜仍然是奴隶。之前大家忙得团团转,倒是忘记了这件事,现在被人一提醒才想起来——是啊,胡安娜理应已经不是奴隶了啊。
“不是因为劳拉。”陆希可不打算搞这种“连坐”法,“一个人地位的提升,取决于他自己为集体做出的贡献和价值。即使劳拉没有获得神恩,胡安娜一直认真工作,勇于负责,她靠着自己,也能够成为自由民。神恩不代表什么,觉醒神恩也并不等于高人一等,要看他用神恩做了什么。人的价值也不在于神恩,神恩就像果树上开出的花,假如不结果,那最终也没有多少价值。而没有神恩的人,或许开不出美丽的花,但做一片绿叶,努力为树木的生长制造营养,那么最终结出的果实里也会有他的一份功劳。”
奴隶们面面相觑,有人露出了笑容,也有人显然还是有点无法接受这种“神恩不等于高人一等”的说法。但是他们看着胡安娜的眼神都有些羡慕,伯爵小姐都这么说了,就等于告诉大家胡安娜今年肯定会成为自由民了啊!
自由民啊,这是多少奴隶想要的身份啊。当然在长云领做奴隶,现在的日子也很好过,可是自由民,那毕竟是不一样的。
胡安娜已经泪流满面了,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哭出来。劳拉获得神恩的时候她确实欣喜若狂,觉得女儿从此就有一条光明大路可走了。但她没想到,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有一天也能为自己挣到自由民的身份!
陆希拍拍她的肩膀,对周围的奴隶们笑了笑:“好好干,新生活在前面等着你们呢。”
第177章 新的生活(三)、两个孩子的手术,要安排上了
陆希回到城堡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沐浴完毕她就一头栽在床上,哼哼着要求琳:“把饭给我端上来吧……”
按理说没结婚的小姐是不该在卧室里用餐的,但是看陆希累成死狗的模样, 琳立刻就让莉斯去取晚餐, 自己拿了软布给陆希擦头发:“今天刚刚回来,您应该明天再去田里的……”一路颠簸已经很累了, 还往地里跑了那么久, 能不累得爬不起来吗?
种地本来是那些奴隶和农夫的事情,哪有领主家的小姐自己跑去辛苦的?
“不行啊……”陆希连饭都不想吃了,眼皮子直发沉,“棉花、红薯,他们都没种过,还有新弄回来的木薯, 都在路上十几天了, 不赶紧种下去, 死了怎么办?明天还有明天的事,那些柞蚕也得赶紧找地方, 很快就要化蛾了, 化蛾就要下卵, 下卵就要孵蚕,蚁蚕得有得吃啊……”
虽然有些陌生的词汇,琳还是大致听懂了——反正就是还有很多重要的事需要做就是了, 看陆希眼睛都要合上的模样不禁一阵心疼:“那个什么柞——蚕,有什么用呢?”不就是虫子吗?
“有大用啊!”一说这个陆希都不困了, “你知道圣城的蛛丝布吧?”
圣城的蛛丝布, 原料是魔蛛的无粘性蛛丝, 纺出来的布料光滑柔韧, 轻薄如蝉翼,穿在身上舒适不说,还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当然,防御能力这一点基本上算是白费了,因为买这种布的主要是女性,做的也是披巾或者睡衣晨衣,用不上它的防御能力,只能算是个噱头了。
还有用蛛丝勾的花边,那也是细腻精致,比别的花边都贵重。
眼红这个市场的人可多了,但是魔蛛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驯服饲养的,那东西一繁殖就是一大群,见什么都吃,包括饲养它们的人,都在它们的食谱上。一个搞不好,蛛丝没弄到,自己却进了蜘蛛肚里,那不是不可能呢。
所以蛛丝布现在是最贵的面料,没有之一!价格是十倍于其重量的黄金——纯金,而不是金币!就连伯爵夫人这么爱奢华的,也没有蛛丝布衣服,只有一些蛛丝花边。
所以一听蛛丝布,琳的眼睛顿时瞪得滚圆:“能,能跟蛛丝布,一,一样吗?”
“咳——”陆希赶紧纠正一下,“不是说跟蛛丝布一样……”
蛛丝布那种面料,如果不谈防御功能,只谈薄如蝉翼和光滑柔韧的效果,那大种花家还真有相应的丝织品可以跟它媲美。然而那种料子都是桑蚕丝,柞蚕丝比较粗,是做不到的。
但是柞蚕丝也自有其好处。虽然只能做出中厚型织品,但柞蚕丝有种独特的珠宝光泽,织出的柞丝绸富丽而挺括,很适合光明大陆上的制衣风格。而且柞丝绸吸湿透气,夏季里穿起来不逊于圣城出的那些凉布,又柔软又舒适。
当然,柞蚕丝不好染色,尤其是现在光明大陆这个染色主要还是用天然染料,再用神术固色,不会神术的话那染上的颜色就褪得太快了。但是用神术固色后的衣料又太贵,导致有些小贵族的礼服都变成了一次性的,公开场合穿一次就折价卖掉,否则一旦下水清洗,马上变成“新衣服”。
陆希对于染色没啥研究——她又没有两个脑袋,学自己的专业之外还真能涉猎那么多知识?所以她确实没有本事把柞蚕丝染成五颜六色的,顶多就是漂白一下,在颜色上大概不太符合光明大陆贵族们的喜好,但没关系,还有带货小能手伯爵夫人呢。只要是别人没有的,伯爵夫人就一定能把货带出去!陆希现在就是这么有信心!
当然,在信心之前,还有很多事要做。柞蚕一年两季,从王都周边收回来的是春茧,再过几天就会羽化成蛾,然后□□产卵,之后孵出的蚁蚕便是秋蚕,要赶紧找一片合适的柞树林放养,到得再结茧便是秋茧,蚕虫将在茧里以蛹的形式越冬,明年春天再化蛾出茧。
现在手头上这点茧子什么也做不了,可怜的柞蚕在王都周边的树林里是被当成啃食树叶的害虫对待的,翻了整整两天树林子才找到这一口袋茧。但是只要养上那么几季,今天一口袋,明天一大片,美好明天就在前方呀!
你说说,这谁还能坐得住呢?要不是现在还没找到柞树林,陆希哪儿还等得了呢?
“柞树……”琳听了陆希的形容,有些犹豫地说,“听您这么说,有点像是橡树?”
“啊?对对!”陆希一拍大腿,“也叫橡树!”
“咳——”琳马上说,“城堡后头就有呀!秋天的时候会结一些硬壳的果子,有些奴隶会去捡来吃,就是味道很不好。”
城堡后头就有?陆希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大领主的城堡都要有个“花园”,一般来说这个花园包括树林、草地、甚至有些还包括溪流什么的,仿佛一个小型公园,供领主和夫人小姐们散步和招待客人一起散步的。
玫瑰城堡也有这么一个“花园”,虽然这里基本没什么客人来,但伯爵夫人没事的时候还是要去散散步的。
当然长云领的风格比较“糙”,所以这个花园就是圈出了一片山坡,并没有特意去整理,景色虽然也不错,但陆希半点都没有意识到那是自家“花园”,她单知道那里长了一片除虫菊,但是因为去王都参加社交季,除虫菊盛开的景色她也没看到。
说起花园,琳可是比陆希熟悉多了,毕竟她进城堡做女仆好些年了呢。所以她清楚地记得城堡后面有一小片橡树,每年秋天都会引来储存橡果的花栗鼠。有些奴隶会绕到树林边上捡些橡子充饥,只要不遇上伯爵夫人,倒也没人管他们。
虽然只是一小片橡树,但养这一口袋柞蚕应该足够了。第一年上手养,陆希也不放心,能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当然是最方便的。
“您先吃饭吧!”琳看陆希一副马上就要去树林的样子,不由得一阵无语,“现在天都黑了啊。您也不用这么着急……”
“对了,天黑了——”莉斯推着餐车进来,扣着盖的银汤碗里传出草菇鸡汤的香气,勾得陆希的肚子顿时大唱空城计,“先吃饭,先吃饭。对了,海因里希呢?”
“啊?”琳愣了一下,“没,没看见……”现在海因里希可自由呢,干不干活都没人管他,所以他没过来服侍,琳也没注意。
陆希手里的勺子停顿了一下,暗暗叹了口气。自从那天在路上惨遭拒绝之后,海因里希就沉默了很多,也不在她身边转了,时不时的就不见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算了算了,眼前还有这么多事儿排着队呢,等她都办完了,再想想该怎么跟海因里希讲和吧。
头一件,两个孩子的手术要安排上了。
说起来卡玛和百丽儿也是兢兢业业,这几个月里,两人用各种大小动物做了麻醉实验,还去当初感染腮腺炎的村子里走访了当时被手术的人,甚至还用矿山里的强盗又做了两次人体全麻试验,基本可以确认这种麻醉药相当好用,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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