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是这样——”冯特伯爵有些吃惊。虽然他知道陆希的知识是有用的,而且自己都开始学习这些知识了,但万没想到,力量还能这么用!居然能够让难以对付的变异魔兽都无法借力!
冯特伯爵是知道燧发□□和火药有杀伤力的,但对他这样已经觉醒并且达到了高级的骑士来说,热武器未免有些鸡肋了。可是使用斗气,对上变异魔兽又十分憋气。但是现在,他分明听见了可以对付变异魔兽的方法,怎能不让他精神一振呢?
同时,他也忍不住要对何塞和海因里希刮目相看了——同样是觉醒,怎么这两个就能想得出来呢?
以及,原来他这个捡回来的女儿所讲的知识,竟然是这么的重要!
冯特伯爵简直想拉着这两个人,立刻让他们讲一讲那个重力和空气膨胀是怎么回事,但是这时候,城墙下头气喘吁吁跑来一个莉斯,冲着城墙上大喊:“海因里希,小姐叫你赶紧过去帮忙,要做手术了!”
陆希也是要上手术台了才忽然想起来,她把海因里希给扔城墙上了。刚才情况紧迫,海因里希当着冯特伯爵的面出手,怎么可能不引起冯特伯爵的疑惑?假如冯特伯爵出手试探他,很可能会发现他的真实身份。
所以,虽然手术根本用不着海因里希,她还是直接派莉斯跑来喊人。
果然,冯特伯爵只是一时被知识的力量所吸引,现在一听莉斯的喊声,立刻就不由得重新审视了一下海因里希——当他听不出来吗?这个捡回来的女儿明摆着是要把人叫到她身边去护着,是怕他对海因里希做什么吗?
别说,其实还真有点怀疑——能力可以在短时间内因觉醒而提高,可是战斗的经验却不能,而海因里希刚才踩着垛墙飞跃上去攀住狮鹫的那一连串动作,只要有一处没有把握精确,不是扑空坠地,就是被狮鹫撞飞,都不可能达到那样好的效果。这种能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觉醒”出来的。
要不然骑士为什么从小就要接受各种艰苦的训练呢?一来是这样的训练能帮助他们觉醒,二来就是在觉醒之后有利于他们的战斗能力——倘若只有斗气而不会战斗,那能叫骑士吗?就是斗气,也只能拿来当个龟壳使了。
但是现在陆希都来叫人了,还拿手术当幌子,冯特伯爵也只能压下疑惑,看着海因里希跟着莉斯跑了。
这一轮攻击过后,边陲镇外面又恢复了暂时的宁静,民兵们有伤的治伤,没伤的继续守城,再有组织起来的镇民和奴隶,打开城门,去外头收拾那些魔兽尸体。
这一波可算是大丰收。雪雀数百只,都是要送进香皂作坊的。至于那些灰风狼和金眼豹,都是皮毛值钱,全部要仔细剥下来。再有野猪与两只地行龙,就是小山一样的肉,都要或腌或风干——新领主还教了怎么烹饪内脏,所以那些心肝肺肠甚至血液也都有了去处,足够大家忙活了。
这样的忙碌之中,那只狮鹫也被拖了回来。虽然大家不知道狮鹫的肉好不好吃,但去年的时候他们还吃不饱呢,只要是肉,那必须都弄回来!
狮鹫的尸体近看更加庞大狰狞,有些女人胆小,甚至不敢正眼去看。骑士们却都围了过来,脸上的表情都有些严肃——狮鹫是传说中早已灭绝的顶级魔兽之一,现在忽然又出现,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冯特伯爵皱着眉头看了看,眉头忽然微微一皱:“不对劲,这——跟书上记载的狮鹫似乎不太一样?”
第209章 新的变异(三)、他有尾巴!
海因里希和莉斯跑去手术室的时候, 陆希已经上了手术台。
手术室是专门建起来的砖房——除了小别墅之外,这就是边陲镇的第一幢红砖房。在四周的石头房和夯土房的衬托下,这间房子简直像宝石一样耀眼。
边陲镇冷, 所以房子的窗户都留得小, 以便冬日里关闭起来,少进些寒风。而这幢被称为“医院”的红砖房却留着大大的窗户, 上面还镶着水晶一样的炼金玻璃, 阳光照在上面,可不是就像柳河镇出产的水晶一样美丽吗?
所以这间医院,私下里也被边陲镇的居民叫做水晶屋。
不过水晶屋平常是不开放的,外头的人不能随便进去,屋子里还要时常用生石灰“消毒”,说是要专门留着做手术救人的。
边陲镇的居民们不太知道什么叫手术, 不过现在他们知道了。
卡玛在屋子外面, 正用试纸在给人逐一验血型。排成队的人一边有些畏惧, 一边却又忍不住好奇地议论着:“这个抽血,是要怎么抽啊, 被挑中的人会不会……”
“不会有事的。”一个年轻女孩打断中年人的猜测, “领主大人不是都让人来宣传过了吗?每人只抽不多的血, 只要是身强力壮的人,回家养两天就好了,血会自己补回来的。”
“可是——”也有人还是心里忐忑, “教会说血是神赐予的生命力,怎么会自己补回来呢?你们女人有神的特别恩赐, 我们男人可没有。我邻居有个儿子, 就是前几年守城的时候被金眼豹咬断了胳膊, 流血流死的。”
“那不一样!”年轻女孩非常自信地反驳, “你一定没有仔细听大人们的宣传。少量流血是不会死的,但是流得太多就不行。所以如果受伤了流血很多,就要马上做止血措施,然后来水晶屋求救。现在里面的伤员就是因为流了太多的血,自己不能马上补回来,所以才要抽我们的血补给他用。我们每人抽一点,就足够补给他了。等到他活下来之后,缺少的血也可以自己慢慢补回来,就不需要再输血了。”
“你知道的真多……”有人惊叹地说。
女孩有些骄傲地挺起有些单薄的胸脯:“我在水晶屋做工呢,大人们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仔细听着呢。”她顿了顿,终究还有一些小小的自得掩盖不住,“大人们说,我很仔细,以后说不定也能学会怎么给人治伤。”
有排队的男人嗤了一声:“算了吧,你们这些女人胆小得要命,还敢给人治伤?”
这话引起了一些男人的附和:“就是,女人能干什么,只会做饭洗衣服……”
年轻女孩恼怒地瞪着对方:“领主大人就在里面给人做手术,你敢去把这些话对领主大人再说一遍吗?”
男人顿时缩了缩脖子,周围的人也都尴尬地住了嘴——他们倒是忘记了,新领主就是女人啊!当着她的面说女人只会做饭洗衣?这是诋毁领主,是要吃鞭子的!
不过心里到底不服,有人不阴不阳地嘀咕:“真以为自己也是领主大人了?有本事,怎么不见你们上城头去打魔兽呢?”
队伍里立刻有女人声援年轻女孩:“你倒是男人了,你怎么不去呢?刚才大人说要找人来抽血,你还不情不愿的,一个劲问抽了血会不会死,你可真是勇敢呢!”
排队的女人们不少发出了哄笑,笑得男人脸胀通红,却无话可说。年轻女孩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挺着脊背把他挤开:“不敢抽血就别在这儿装样了,别耽搁伯爵大人救人。”
被挤开的男人狼狈地往后退了几步——他确实不敢抽血,只是刚才管事过来,把这周围干活的人都给叫了过来,见谁拉谁,他又不敢拒绝,怕被管事记恨,这才跟着过来,其实心里是害怕的。
这会儿被挤开,他倒是顺势退开了,心里却又不服气,便跟旁边的几个人嘀咕起来:“现在这些女人,真是不像样子,竟然这样跟男人说话……”
这话还真引起了一些共鸣:“可不是。我家那个自从进了工坊,跟我说话也跟以前不一样了,昨天竟然还嫌我回家就躺着,不帮她做活——哪家有男人在家里扫地洗衣的!我在外头上工累了一天,回家怎就不能歇一会了?”
“就不该让这些女人进工坊!”另一个男人也附和道,“真不知道伯爵大人怎么想的,还给她们那么高的报酬——”
他刚说到这里,忽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阴沉沉地说:“你是在说伯爵大人的坏话吗?”
这几个男人是躲在一边小声议论的——他们也知道这些话不该说,假如是从前,被管事听到平民批评领主,那是上来就要给一顿鞭子的。但是新领主的规矩不一样,管事都不许随便打人了,所以他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以至于现在敢于聚集在一起表达对领主的不满了。
但是再怎么胆大,他们也知道这些话是不能让别人听见的,去年的时候,还有好几个人,因为诋毁领主是女巫,对领主不敬,直接被送去矿山挖矿了,也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有。
所以这个声音一响起来,几个男人都像烫了屁股一样险些跳起来,他们都认得说话的这个人——主要是这么英俊的人,整个长云领也没有多少,除了那位外来的年轻牧师,就得数这位女伯爵的贴身男仆了,甚至有人在私下里说过几句荤话,猜疑他和女伯爵的关系……
不管有没有什么不大好公开的关系吧,这人也是女伯爵的贴身男仆,而且很受信任,现在这人听见了他们在背后说女伯爵的坏话……
海因里希阴沉沉地看着这几个哆哆嗦嗦的男人,招手叫来管事:“抓起来,等领主大人做完手术,再来发落他们。”
管事带着人,立刻就把这几个已经跪下去想磕头求饶的男人抓了起来:“敢说领主大人的坏话?你们是忘了谁让你们吃饱穿暖的吧?”
海因里希听见了管事这句话,他转过脸去冷笑了一声——人类,啊不,还是谨慎一点,有些人类。有些人类就是这样,就像陆希曾经说的那句话: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不过,总算还有些有良心的。海因里希看了看排着队等待验血的那些人,嘴角总算往上弯了弯,然后他往手术室里看了一眼,立刻嘴角又拉平了。
手术室宽大的窗户一是为了采光,二是为了向民众宣传,让他们都能知道手术是怎么回事,能够亲眼看见不需要神恩也能治疗。
当然手术室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凑过去,这样不能保证卫生条件,所以手术室前方有隔离带,过来验血的队伍距离手术室也有二十米的距离,但这点距离对海因里希来说当然不算什么,所以他随便一瞥,就看见了在陆希旁边站着的安东尼。
对于这个牧师,海因里希简直是天然地讨厌,尤其讨厌的是陆希还在他身上花了很多心思,堪称是绞尽脑汁地在培养他——就连对他这个契约者,陆希都还没这么上心呢!
可惜的是,安东尼到现在还是个废物。
海因里希这么想着,不由得对着手术室里的安东尼露出了一个带点恶意的微笑——继续保持,这样挺好。
在手术室里忙活的陆希,当然不知道海因里希正在暗搓搓地诅咒安东尼,事实上,她现在连安东尼在旁边都快忘记了,因为安东尼实际上也派不上什么用场,给她递器械,辅助她手术的是百丽儿——啊对了,角落里还有一个怕血的汉克来着,也是没什么用的。
好在手术其实并不算太复杂。两个伤者,背部被穿了两个洞的那个,幸运地没有伤到内脏——狮鹫的风箭锐利,但体积小,打入人体之后仿佛钢针一样,形成穿透伤。伤口会很深,但不会像铅头子弹那样在体内爆炸,所以只要不伤到要害,问题就不是很大,甚至还因为无须取出异物而不必扩大伤口,只要止血缝合即可。
倒是这个伤及股动脉的失血过多,即使缝合血管也还要输血才能救命。万幸她之前已经把验血型的试纸好歹搞了出来,并确认了光明大陆的人类也同样是四种血型。
当然,这里没法将抽出来的血再做加工成为血浆制品,所以找到血型相同的人,还要再进行进一步的试验,必须要确定两者的血液不会有不良反应才能输血。
这么折腾下来,直到输上血,手术台上的病人脸色渐渐有了点红润,开始忙活另一个伤者的陆希才松了口气:“今天晚上要好好护理,伤员很可能会发烧。准备好抗生素,但是先别忙着注射,如果只是低烧,先用物理降温,超过38.5度,再考虑使用药物降温。”
百丽儿答应了,又忍不住问:“为什么有伤口就会发烧呢?”
#VALUE! “不是有伤口就会发烧,是伤口感染才会引起发烧。”陆希再次检查一番,确定该做的都做了,这才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看着玻璃瓶里的血液一滴滴落下,给百丽儿讲解,“如果伤口干净,没有细菌侵入,那是不会发烧的,只要等伤口自己愈合就可以了。然而伤口一般都会被污染,比如魔兽的爪子上都会携带细菌,再比如空气之中也有细菌存在,所以皮肤这道屏障被破开之后,细菌就会长驱直入,就像打破城墙的魔兽潮一样。这时候,就需要人体的免疫系统出来工作,白细胞会增加,好来围剿这些外来的敌人——因此如果进行血液检查,发现白细胞数目大量增加,多半就是体内有细菌引发的炎症。”
百丽儿好奇地问:“白细胞是怎么增加的呢?”这个问题她早就想问了,她在显微镜下已经观察过一些细胞,比如什么蕃茄细胞啦,洋葱细胞啦,还有人的口腔上皮细胞,但这些细胞都是“不动”的,伯爵小姐说这是因为细胞一染色就死掉了,所以她观察不到细胞究竟是怎么变多的,只能通过观察洋葱根尖细胞在分裂的不同时间里产生的不同状态,自己整理出细胞分裂的过程来,总归是不太直观。难道白细胞也是这样让自己增多的吗?
“不,白细胞已经是分化非常完整的细胞,不具备分裂增殖的能力了。”陆希摇头,“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才是可以分裂的细胞,白细胞就是造血干细胞分化而来,因为已经是分化完成的成熟细胞,所以不能再分裂了。就像胎儿在母亲体内的时候还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但正因为不完整,没有发育完全,所以才有继续发育的余地。所以小孩子可以长高,而成年人的身高基本固定,没有再增长的可能了。”
“越不完整的越能再变化吗?”百丽儿用自己的语言进行着归纳总结,“就像泥巴可以烧成砖,但是烧完的砖就不能再变了?”
这个比喻不是非常精确,但确实更好理解。陆希沉吟了一下才说:“或者也可以说,越是未定型的,越存在着无限可能。干细胞里包含着很多东西,但是在它的分化过程中,只有一部分能力会展示出来。就像泥土可以烧砖,也可以做成水泥,但不能要求它既是砖又是水泥,当它分化完成之后,就会固定成某一种样子,无法再变化了。”
“干细胞这么厉害的吗……”百丽儿惊叹地说,“它怎么就能变成所有的细胞呢?”
“我们都是从最简单的原始单细胞生命发展而来的啊……”这个问题讲起来范围就太大了,陆希自己其实也讲不了那么清楚,但大略地讲一讲,也足够百丽儿像听传奇故事一样惊叹不已了。
但是陆希在讲的时候,却不由得有了一个想法:人类有返祖现象,比如多毛,或者长出尾巴。对此,遗传学上的解释是人本身就携带了这种基因,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被关闭了,所以未曾表现出来。
比如说胎儿在发育到两个月末的时候,其实是有尾巴的,但后来有尾基因被关闭,这条尾巴就停止了发育。而长出尾巴的孩子,则是因为基因未关闭,所以这尾巴就一直长着了。
那么现在的魔鬼有尾巴,算不算返祖现象呢?或者如果胚胎返祖返得再彻底一点,回到了当初海洋生物上岸的那个点,然后又走歪了一点路,没有沿着灵长类的这条路走,而是开启了一些别的基因,那么表现出来一些类似其它生物的外在特征——比如说长个翅膀生个角什么的,是不是也算顺理成章呢?
她正想得出神,忽然听见百丽儿惊呼了一声:“汉克!”
陆希下意识地抬头,不觉眯起了眼睛——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正好落在汉克的头发上,闪烁出了近乎耀眼的银光。
银光?陆希简直想揉揉眼睛。她明明记得汉克是一头栗色的头发,现在怎么会反射出银光来?难道是她看错了吗?
然而事实证明她并没有看错,汉克好像很难受的样子,靠着墙滑坐了下来。离开了阳光直射的区域,在较为阴暗的屋角里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汉克栗色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白色——真正的银白,金属色能反光的那种,而不是老人那种白发。
不仅如此,汉克的身上也浮起一层淡淡的光晕,有点像神恩,但又不是那种纯粹的乳白色。
“汉克——”离得比较近的安东尼想过去扶他,但他自己脸色也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怎么回事?”陆希第一个反应是屋子里的空气有问题,但是她自己毫无感觉,百丽儿看起来也活蹦乱跳的,甚至躺在床上的两名伤员都表情安详,整个屋子里有反应的好像只有汉克和安东尼,又以汉克最为明显。
“伯爵大人!”百丽儿忽然抓住了陆希的手,不让她靠近汉克,“他,他不对劲,尾巴,有,有条尾巴!”她有些语无伦次,指向汉克的手指泛起乳白微光,显然是不自觉地使用了自己的力量。
虽然百丽儿说得没头没尾,但联想到她的能力,陆希忽然就明白了,而且一个让她都有点难以置信的念头嗖地一下跳了出来:她这是,觉醒出了一个魔鬼?
“快,把海因里希叫进来!”她用力拍了百丽儿一下,“把人弄到别的房间去,不要让人看见!”这要是大庭广众之下露了模样,可就麻烦大了!
幸好取了足够的血之后,外头的队伍也就散了,只有两个伤者的家属还在外头等待。陆希走出手术室的门,就招手把家属都叫了过去,微笑着告诉他们伤者已经没有性命之忧,但是必须要在水晶屋里住院观察几天,暂时还不能让家属入内探望云云。
她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去看手术室的大门,果然片刻之后,海因里希就横抱着被裹得严严实实的汉克走了出来,一拐弯就往后面走了。安东尼跟着他,脸色看起来倒是已经恢复了正常。
陆希稍微松了口气,正打发家属们先回去,就见一个骑士飞奔过来:“小姐,伯爵大人请您赶紧过去,那只狮鹫,好像不是狮鹫。”
第210章 新的变异(四)、很显然,汉克成为了魔鬼
在这一天, 冯特伯爵这对塑料父女,彼此给了对方一个“惊喜”。
当然,先接到“惊喜大礼包”的是陆希, 她跟着来报信的骑士过去的时候, 就看见一群人围着狮鹫的尸体。
凑近了看,狮鹫更显得庞大可怖了, 但是陆希绕着狮鹫转了一圈, 也没看出它哪里不像狮鹫:“父亲,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看眼睛。”冯特伯爵示意她。
眼睛?陆希不由得将目光投向那两只失去光泽的眼睛,半睁半闭的眼睛仿佛两枚无机质的珠子,瞧着就十分诡异。
“据书中记载——”冯特伯爵缓缓地说,“狮鹫乃是‘狮身之鹫’, 虽然生着狮身, 但它其实是鸟类。而诺伊尔伯爵——你还记得吧, 就是发现青犀掘食盐土的那位。”
他这么一说,陆希突然明白了:“瞬膜!”
诺伊尔, 就是那位爱写日记的二代伯爵。说起来那位先祖最后也只是个高级骑士, 等级不咋能拿出来炫耀, 就只好炫耀自己的经历了——他为了晋升也确实很认真在努力,经常出门磨练自身,所以日记里记载了许多对大自然和动植物的观察。
如果放到陆希的时代去, 诺伊尔做个野外直播什么的铁定能火!而且他还真的发现了很多别人没注意到的事儿,比如说狮鹫的眼睛。
诺伊尔见过狮鹫, 不过不是活的, 而是别人的战利品, 是一具狮鹫尸体。那位斩杀狮鹫的天骑士把尸体用神术制成了标本, 保存在自己的城堡里,诺伊尔去参观的时候,曾经仔细观察过。
当时有人也在疑问:狮鹫究竟是狮还是鹫?大部分人还是认为它是一种鸟类,其依据是它长着翅膀会飞。但也有人提出,龙也有翅膀,可并不是鸟,因此认为它是生了翅膀的狮子。
而诺伊尔在日记里支持前者,但不是因为翅膀,而是因为这位爱野外考察的骑士发现,狮鹫的眼睛跟普通鸟类的眼睛一样,在眼皮之内,还有一层透明的膜覆盖着眼珠。并且他发现,爬行类动物比如说蜥蜴什么的,也有这层透明眼膜,可以覆盖住整个眼球,因此能够在长时间不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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