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20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男人有些哑火,底下却有人不知死活地说:“汉克是牧师,这当然是主告诉他的。”

  “牧师?”陆希一下眯起眼睛,“在长云领领地上的,牧师?”这居然还是个得到了神恩的人?

第25章 伯爵小姐(四)、不如我们来烧个牧师吧

  汉克额头上冒出了冷汗。教会撤出长云领, 对外的说法是领主对统领此地教区的大主教不尊重,甚至对前来巡视的红衣主教都出言不逊,教会因此认为他不敬神明, 所以拒绝再为长云领护佑和祈福。

  其实虽然有“不敬神明”的大帽子在, 但这事儿真要细说起来其实就是领主与大主教甚至红衣主教的个人冲突,所以长云领的民众们开始都没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还以为只是领主一时拉不下脸来赔礼道歉, 但迟早两边会重归于好的。

  只是这事儿一下子就僵持了十七年,教会不再回到长云领,没有祈福、没有圣水,长云领的田地日渐贫瘠,民众无处求医,大家才渐渐慌张起来, 觉得领主大人太过份了, 不该这样跟教会硬顶下去。

  然而即使到了此时, 民众也仍旧觉得领主只是为了面子,没有几个人会真的重视“不敬神明”这个罪名, 因为这怎么可能呢?不敬神明, 难道领主会是堕落者吗?

  然而汉克——教会撤出长云领之前, 他就在本地牧师手下接受指导,只不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得到神恩,并不是教会的一员。

  可是即使如此, 他也从牧师那里知道,冯特伯爵是真的不敬教会, 甚至还对神职人员有些敌视。教会不是自愿撤出长云领, 而是被他赶出去的。

  牧师离开的时候留给他一封信, 告诉他, 冯特伯爵很可能已经受到了魔鬼的污染,但因为伯爵是有王室血统的贵族,教会也只能暂避锋芒。可是汉克做为一个愿意把全身心奉献给主的虔诚信徒——是的,因为他的虔诚,即使主还没有降下神恩,牧师也认为他可以成为信徒了——应该把主的恩泽与信念,在这片无神的土地上传扬下去。

  就在汉克读完那封信的时候,他的身上泛起了乳白色的微光,神恩降临了。汉克在那一瞬间找到了自己要做的事情,他承担了主交给他的神圣的任务,他心里充满了虔诚。

  之后他就在村子里悄悄地宣扬着主的荣光。

  开始这事儿不怎么顺利,因为他那点儿稀薄的神恩,并不能支持他施展圣光治疗术或者祈福术,那点儿微光也只能证明他得到了神恩罢了,不能给人以实际的好处。但后来,随着村民们的田地收成年年减少,他们开始慌乱,汉克的传教就顺利了很多。如今,这个村子连着附近的两个村子,都把他当成了新的牧师,几乎变成了他的“教区”,甚至更远处的地方,也有知道他的。

  传教顺利,汉克的消息也灵通了不少,所以他比村民们知道得更多,尤其是领主大人对教会的态度。

  领主大人不单是对教会不尊敬,领主大人简直就是痛恨教会,痛恨神职人员!如果有机会给神职人员扣上罪名,领主大人绝对不会客气的。

  而他虽然得到了神恩,但充其量也就是个信徒,传教主要是靠嘴皮子进行忽悠和心理安慰,连见习牧师的等级都没有达到,更没有教会给他认定身份,所以他其实根本不是神职人员。

  不是正式的神职人员,却被人称呼为牧师,这个——如果深究起来,是可以说他冒充神职人员的——这是现成的罪名!

  “我,我并不是——”汉克想为自己辩解一下,可是刚才那个半老头子已经又跳了出来:“汉克大人就是我们的牧师!他是主选定的人!他说的一定是真的!”

  蠢货!这是要害死他吗?

  汉克恨不得找点什么东西把这人的嘴塞上。这是多克的哥哥,多克死后,他一直惦记着多克的那份家产,要是能把多克的妻子和孩子都弄死,家产当然就归他了。所以这个时候,他才如此积极。

  多克从前做过小商人,那是在长云领还由前任老伯爵管理的时候,教会还没有退出此地。那会儿长云领的出产可比现在丰富,多克就靠跑商积攒起了一笔家业,可比他哥哥在村子里种地的收获多得多。

  当然,这笔家产到手之后,多克的哥哥许诺会拿出一半来施舍给更贫穷的人。钱与其放在跟魔鬼私通的女人手里,当然不如拿出来救济穷人。所以汉克点了头。但是,现在是还惦记钱的时候吗?这个蠢货,真是被贪欲冲昏了头脑,而且还要害死他了!

  汉克心里迅速地盘算,思索着如何保住自己的命——这个时候再否认牧师身份是不行了,但是他又没有正式的神职……

  猛然间灵光一闪,汉克突然想起了从前那位牧师给他讲过的教会史:“是主给我降下神谕,让我成为此地的牧师!”

  “主给你降下了神谕?”丹尼尔听得冷笑起来,“就凭你这点儿神恩?”

  汉克两条腿都在打哆嗦,硬着头皮说:“那是因为我还没有接受神职,在,在荒芜的土地上行主的道尤为困难,但这正是主的考验——这是《教义》里对我们的训诫!”

  这话说出来,旁边的一众村民们都连连点头。丹尼尔脸都黑了,却无法反驳,因为这确实是《教义》里的话。

  荒芜的土地,原本指的是那些被魔鬼所占领的土地,但也可以指代没有受到神之恩泽的地方。而现在,汉克显然是在说,长云领已经是无神的地方了。

  另外,教会方面确实也有这样的说法,就是神职人员与非神职人员的区别——得到神恩的人,如果被授予了正式的神职,实力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这个说法并不是瞎编乱造的,而是有许多例子,比如供职于宫庭之内的法师,与教会之中的神职人员对比;再比如王室的骑士,与教庭的圣骑士对比。其结果证明,得到教会认可的人,确实能够提升实力。

  这也是各国王室一直很憋气的事儿,但又无可奈何,因为没法改变,也就意味着教会能够以此吸引更多的人才——谁不希望自己的实力能更进一步呢。

  咳,扯得远了扯得远了。总之汉克搬出《教义》,丹尼尔还真没法反驳他。虽然他们都知道冯特伯爵对教会深恶痛绝,可是这事儿毕竟不能放到明面上来说,否则就是授人以柄,很可能被扣上堕落者的帽子。

  假如真的被打成了堕落者,哪怕冯特伯爵有王室血统也不行,不单教会可以光明正大地对付他,连王室都要处理他了,毕竟在光明大陆上,魔鬼才是共同的敌人。

  丹尼尔其实真想拔剑把眼前这个假牧师捅死——他才不相信什么神谕呢,这不过都是教会装神弄鬼的干法,用来欺骗世人,为自己寻找借口罢了!就算是真有神谕,也轮不到眼前这个家伙!

  但是他不能,因为除非能证明对方说谎,否则他杀了这个人,就会被视为杀死神职人员,这是向教会宣战!

  丹尼尔的手背上青筋暴起,他死死握着剑柄,却不能把剑抽出来。约翰脸色铁青地上前一步想按住他的手,却听见陆希若有所思地在旁边说道:“神谕的事儿,我好像听说过……是不是有位红衣主教,就是在成为神职人员之前就得到了神谕的?”

  听说过?丹尼尔简直想怒目而视。这位小姐是怎么回事,这种时候了怎么反而还要去证实汉克的话吗?她难道没听出来汉克是在胡说八道试图脱罪吗?

  可是汉克已经欣喜若狂地在点头了:“是的是的,那位就是胡安红衣主教,他年轻的时候,生活的地方甚至连教堂都没有,就是神在他梦中降下神谕,让他成为本地的牧师,并建起了教堂!”

  这是教会历史上的十大著名人物之一,有不少事迹载入史册,汉克当然是如数家珍,说起来都滔滔不绝。不过他才说了几句就被陆希打断了:“我记得,这位红衣主教还曾经把自己绑在火刑架上求雨来着?”感谢原身的求知欲,在农庄本地的教堂里听了许多有关教会的“神迹”,其中就包括这位著名的红衣主教的伟大事迹。

  “是的!”汉克不假思索地点头,“胡安主教的教区内曾经因为居民不敬神明,整整一年都没有下雨,主教就把自己绑在火刑架上,向神明许愿,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为这些人赎罪。当火点起来的时候,大雨倾盆而下,浇灭了火焰,也解除了干旱。”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仿佛有种不好的预感,让他把后面的一连串歌颂都咽了回去。但已经说出来的话却没法再收回去了,陆希已经笑眯眯地说:“这么看来,我们也可以用这个办法呀。”

  “什,什么?”汉克大脑空白了一下,“什么办法?”

  “求雨呀。”陆希漫不经心地说,“这个女人究竟是不是跟魔鬼私通,现在还无法准确判断,毕竟并没有人亲眼看见她跟魔鬼在一起。假如烧对了,那当然好,可如果烧错了呢?主会不会因为我们的愚蠢无知,处死无辜之人,反而更加降罪呢?”

  这话说得周围的村民低声议论了起来。多克的哥哥连忙说:“她肯定是跟魔鬼私通了!”但也有人小声在说:“要是烧错了,主真的怪罪下来怎么办?主是仁爱的啊……”

  “你确定她跟魔鬼私通?”陆希转眼盯着多克的哥哥,“难道你早发现了魔鬼的痕迹,却没有说出来?你想做什么?你要包庇魔鬼吗?”

  “不,不,我不是——”多克的哥哥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我只是发现这个孩子——”他连忙指着柴堆上的孩子,“您看她的背后,不是魔鬼又是什么呢?”

  “这是一张人的脸,魔鬼不是奇形怪状,还长着山羊的角吗?”陆希不打算跟他们在这个寄生胎上纠缠,“总之谁敢说这肯定是魔鬼,愿意承担烧错了人的后果?如果有,那么你上来点火,这样主就会看清楚,究竟是谁的责任。”

  其实大部分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如果是在人群里,那就胆壮气粗,仿佛对面是头老虎,他都可以做打虎的武松;可要是把他单独提出来,顿时就怂得一批了。

  这些村民也是一样,刚才还嗷嗷叫着恨不得自己上去点火烧女巫,这会儿陆希问他们谁敢承担责任,就没人出声了,就连多克的哥哥都缩了缩头,有些心虚地看向汉克——他弟弟是怎么死的,他最清楚呀。

  一时间场地上都没声儿了,陆希冷笑着看了一圈,最后又把目光放回汉克身上:“看来大家都不能确定,那我想,不如用个更稳妥的办法——”她盯住了汉克,“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这个女人是不是女巫,但我们可以确定,牧师你的确是主所选定的人啊。”

  这听起来明明是好话,可是汉克硬生生听得后背有些发凉,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没错,果然陆希微笑着继续说道:“所以不如牧师你来求雨吧,就像胡安红衣大主教曾经做过的那样。”

  汉克的脑袋嗡地响了一声,本能地拒绝:“不——”

  “我觉得这是最合适的。”陆希根本不听他的拒绝:“你们都是得到神谕的人,是主关注的人。主为了胡安红衣大主教降下雨水,一定也会为你降下雨水的。”

  “不,不——”汉克倒退两步,慌乱地摇手,“我怎么能跟胡安红衣大主教比……”

  “虽然身份上不能比,但众生平等,主对你们的仁爱是一样的。”陆希漫不经心地也摆摆手,“主绝不会让自己虔诚的信徒被烧死,一定会为牧师你降下雨水的。”

  她说完就转头对丹尼尔下命令:“把那个女人和孩子放下来好好看管,还不能确定她们跟魔鬼没有关系。然后请牧师上去,准备点火吧。”

  丹尼尔第一次把头一低,干脆利落地应了一声,对身后的骑士一摆手,就有两个骑士上前来把母女两个从柴堆上放了下来,而丹尼尔对着汉克皮笑肉不笑地一咧嘴:“牧师大人,请吧?”

  “不,不——”汉克直往后退。他心里明白得很,胡安红衣大主教那事儿不知道是真是假,他这可是假的,一上了火刑架,主肯定是不会为他降雨的。

  然而他说什么没有用,丹尼尔轻轻松松就抓住了他,一只手就拎着他往柴堆上去:“牧师大人,还是快一点吧,旱成这个样子,大家都盼着主能降雨呢。”

  村民们有一阵骚动,相互迟疑地看着,不知该不该阻止。陆希抢先大声说:“大家来祈祷吧,牧师大人一定会得到主的护佑的。”

  她率先低下头在胸前画十字,寻找到原主的记忆:“主说,因为他专心爱我,我便要搭救他;因为他念诵我的名,我便将他置于高处。我若求告,主将应允;我若在急难之中,主将与我同在……”

  其实这些记忆都是零碎的,陆希也不管那么多,拼拼凑凑地就念了起来。一众村民愣愣看着她,下意识地也跟着低头祈祷起来,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再去注意汉克了。

  丹尼尔动作迅速,几下就把汉克捆在了火刑架上。眼看他拿起一边的火把,汉克的神经终于绷断,歇斯底里地嚎叫起来:“不要烧我,不要烧我!我说了谎,没有神谕,没有神谕!”

  空地上有片刻的安静,许多村民都忘记了祈祷,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汉克。汉克满头冷汗,可是看着丹尼尔手里的火把,他只能继续说:“我没有得到过神谕,但是,但是那个孩子背后的怪物只可能是魔鬼寄生啊,我也是为了村子……再说,再说诅咒也是真的,有好些人都在肚子疼,这都是真的啊!”

  “而且——”汉克一边说一边伸出自己的手,想要释放力量,“虽然没有神谕,可是我真的得到了神恩,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主没有抛弃大家,只要虔心信仰,主一定会护佑我们的!”

  之前他曾在许多村民面前展示过自己的力量,但这次,浅薄的白光只微微一闪,就像被风吹熄的火苗一样黯淡了下去。因为天色已经昏暗,这亮而又暗的变化显得格外清楚,又引起了村民们一阵骚动。

  汉克自己也呆住了,他伸着手,仿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反复努力,但直到被丹尼尔拖下去,信仰之光也再未从他身上亮起。

第26章 伯爵小姐(五)、你先来做我的女仆吧

  天彻底黑了。

  整个村子都安静得像死了一样。

  当然, 陆希觉得村民们在自己家里是肯定要议论的,毕竟今天的事对他们的冲击其实不小——长久以来被当做神谕的牧师居然是个假货,这简直就是信仰上的崩塌, 所以就连“女巫”被救下来, 他们都顾不上抗议了。

  嗯,当然也有很大可能, 是村民们不敢抗议。毕竟伯爵小姐当时镇住了全场, 而随行的这些侍卫又看起来都很不好惹的样子。

  陆希现在就住在“女巫”卡玛家里。本来村长诚惶诚恐要请她去自己家里住的,但村长的房子虽然是村里最大的,但他家人口也多,假如陆希住进去,他家里人就得出去另找地方了。倒是卡玛家,房子不小, 人还少。

  别说, 陆希住进卡玛家里, 就已经能猜到为什么她会被当成女巫了——虽然来了光明大陆,但吃绝户这种事仍然不能避免。只不过在她原来的地方, 只要没有儿子就算绝户, 而光明大陆这边, 还要多一道手续把寡妇和女儿也弄死才行。

  卡玛家的房子居然是石头的,就从这一点上来说,已经比村子里绝大多数人都好了, 就连她丈夫的那个哥哥——哦,就是那个哈里——家里的房子都没这么好呢, 再加上房屋里的陈设, 啧啧, 难怪看着弟媳妇眼红。

  可能是钱财确实动人心, 哈里居然还恋恋不舍地一直跟到了卡玛家门口,嘴里还在念念叨叨什么魔鬼寄生之类的话,只不过并没人答理他,而当骑士们在门口站岗之后,他终于还是走了。

  卡玛一路上都紧抱着自己的孩子。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看得出来这一行人里,哪怕是那几位骑士,其实对她和孩子还都抱着防备的态度,显然对于魔鬼寄生的说法还是心有芥蒂,唯有这位伯爵小姐,非但没有害怕的样子,还频频打量她的孩子,眼神之中甚至还带着怜悯。

  这是唯一能救她和孩子的人了。

  卡玛几乎是从柴堆上被救下来之后就打定了主意。伯爵小姐是路过此地,等她走了,这些村民还是不会放过她的。

  尽管她自己清楚从来没有跟什么魔鬼私通过,可是就连她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孩子后背上会长着这么一个东西。当初刚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她也很害怕,但这终究是她的孩子,如今已经是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亲人,所以再怎么害怕,她还是把孩子养了起来。

  孩子渐渐长大,除了后背上生了那么一个东西,她看起来跟普通的孩子完全没什么不同,甚至比村子里那些孩子都要聪明可爱乖巧懂事。卡玛敢发誓,她的孩子绝对没有被魔鬼寄生!

  但是这些村民是不会信的,更有哈里觊觎着弟弟留下的财产,哪怕伯爵小姐说她不是女巫,但等伯爵小姐离开,这些人照样可以再把她烧死,又或者找个别的方法——反正一对儿孤儿寡母,死了还有谁会追究吗?

  唯一的办法,就是跟着伯爵小姐走。

  所以卡玛一进屋子,就直接给伯爵小姐跪下了。

  “做我的奴隶?”陆希被她吓了一跳,“这怎么行?”好端端的良民呢,怎么能做奴隶。

  是的,光明大陆上是有奴隶的,王室和大贵族都有蓄奴的习惯,对这个阶层来说,人口买卖是合法的,只要你买的不是别人的逃奴就行。

  陆希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所得不多。因为露西原先居住的地方也是一块小领地,领主手里基本都是农奴——这些人比纯粹的奴隶地位要高一点儿,当然,高得有限——露西见过的也就是这种农奴而已。

  教会倒是反对蓄奴的,而且一直在暗搓搓地用这一点来攻击贵族和王室,并宣扬“在主面前众生平等”的思想。不过暗中攻击归暗中攻击,也没见教会正式提出反对什么的,只不过要求进入教会学校的那些贵族不许携带奴隶。

  这一条做起来也不难,不许携带奴隶,那还有仆人呢,用都是一样用的,所以也没人反对。

  因此奴隶制仍旧在光明大陆上保留了下来,有些大贵族手下比较得宠的奴隶,那日子过得还挺不错,比普通平民都强。

  但对于平民来说,除非日子真的过不下去,否则他们还是不愿意去做奴隶的,因为一旦成为奴隶,就再也没有了人身自由,生死都由主人随意处置。贵族打死个平民大概还要罚点钱,打死个奴隶那真是如同踩死一只蚂蚁,没人会多看一眼。

  尤其是,这种失去自由不单是自己,还包括子孙后代。一代为奴,代代为奴,永远都不会有希望了。

  以卡玛的情况来说,家里还算小有资产,也不会交不起税,在平民当中都算是中上阶层了,怎么能去做奴隶呢?

  卡玛的眼泪涌了出来。她难道想当奴隶吗?可是她的女儿背上长着这么个东西,将来要怎么办呢?现在她还小,可以藏在地窖里,可是再长大一些呢?难道一辈子把她放地窖吗?那活着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何况地窖也没能把人藏住,还不是被村民们找了出来?这些村民说她的孩子是魔鬼寄生,换了别的人也同样会这么说,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把她们绑上火刑架,因为烧死魔鬼是每个人的权力!哪怕最穷苦的贫民都可以杀死女巫,然后他们不但不会受到惩罚,还能得到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