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246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所以猎犬并不为黑翼难过,他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查清黑翼是否已经死亡,可以说他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但疾风觉得没有:“我们总要弄清楚,是谁杀了他。”

  “这里的人太多了。”这个“医院”门口有无数的气味,即使是猎犬也不可能准确地找出杀人者。不过他可以分辨出特定的人,比如说埃里克·冯特还在海风郡,而他的女儿,那个女公爵的气味已经离开了。而且,他有一个发现:“我还闻到了魔鬼的味道,并且不止一个!”

  海风郡里曾经有过魔鬼,现在这个气味也已经离开了海风郡,有没有可能,它是跟着女公爵的呢?

  “我们去找她吧……”猎犬咧开嘴,露出了一点白森森的齿尖。

  “你不要冲动。”疾风连忙阻拦,“连黑翼都死了!”

  猎犬不为所动:“我没打算冲上去,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真的随身带着魔鬼。”

  疾风有点头痛:“那你要保证,绝不动手!”黑翼都死了啊,他们两个还不如黑翼……

  “知道知道。”猎犬不怎么耐烦,但还是做了保证,“我听你的。”

  这还好。猎犬的许诺还是很可信的。疾风于是稍微松了口气:“行,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

第299章 新的发明(一)、信仰值在噌噌往上长

  陆希回到青石城的时候, 三千名奴隶恰好也到了。

  根据当初的合同,这三千名奴隶应该有两千五百青壮男女,孩子与老人不会超过五百人, 其中还需要有三百名匠人, 不管啥手艺都行。

  结果,送来的匠人基本都是老幼, 就是什么五十岁往上抡不动锤子了的老石匠老铁匠之类, 以及十二岁左右的小学徒这种,反正就是把合同也算是利用到极致了。至于那两千五百名青壮男女,其中至少有三百人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当然放在光明大陆这也算“成年人”,另外还有几百人一看就像是有病的样子,年龄倒算“青壮”, 身体可就不怎么青壮了。

  陆希看着这统计都要气笑了:“毕维斯先生, 你就按这个统计表去清点货物吧, 喜欢送有病的‘青壮’的,绸缎就多给点二等品;喜欢送老年匠人和学徒的, 巧克力也只需要给边角料就行。”钻空子玩花活, 谁不会啊?就你觉得合同上有空子可钻啊, 我也没说巧克力都是大块完整的,也没说绸缎的质量都像安娜身上穿的那件一样呢。

  来送奴隶兼提货的几家管事都缩着脖子,唯有彩虹领的管事还梗着个脖子:“公爵小姐, 这些匠人都是我家大人挑出来的有经验的工匠,别看年纪大, 手艺都是最好的!”

  “是啊——”陆希懒懒地说, “巧克力碎块也是我让工人们精心选出来的, 别看零碎, 味道都是最好的呢。”

  “公爵小姐——”管事还想说话,陆希已经转头看向伯顿管家,“伯顿管家,我们家的管事,去了别的公爵领地,也会这样没礼貌吗?”

  伯顿管家一脸严肃:“当然不会的,大人。仅仅是一个称呼不当,我就会教训他三十鞭子!”国王的公爵头衔是颁给陆希的,不管自己家里是不是还称她为小姐,外面的人就要称呼她女公爵大人。

  “终归是德罗让公爵的人——”陆希侧头想了想,“给他十鞭子长长教训就行了。”

  “什,什么?”管事顿时慌了,“不,我,我是德罗让公爵大人的管事,您不能——”

  但是没人听他的,伯顿管事一摆手,就有两个力气大的男仆上来把他捂着嘴拖走了。

  陆希看看那张统计表:“德罗让家是怎么回事?”这一共是三家贵族送来的仆人,其余两家虽然也有以次充好,但大体上还都过得去,比如说送来的十四岁的“成年人”个子还不矮,乍一看也能混得过去,只是那张脸稚嫩了些。唯有彩虹领这一批,一千八百名奴隶,真正的青壮也就有一半吧。

  伯顿管家也很不高兴:“他们应该是把矿里的奴隶卖过来了。”

  彩虹领有宝石矿,里头有数千名奴隶一年到头不停地挖掘和捡选宝石。这份儿活并不比煤矿铁矿轻松,即使是只管捡选的那些奴隶,经常在昏暗的火把下翻捡石头,眼睛也会坏得很快。有些小奴隶,七八岁就去捡宝石,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眼睛就不好用了,然后就下矿干重活,到四十岁——假如能活到四十岁的话,体力活干不动了,眼睛也不好用了,在宝石矿里就成为淘汰品,于是倒手转卖。

  彩虹领这次送来的奴隶里,就有好几百名这样的奴隶。看年纪吧还属青壮,但是两眼已经开始畏光地眯着,还容易迎风流泪。

  “行吧,种地也不需要太用眼睛。”陆希叹了口气,“把这部分奴隶统计出来——算了,我看这些奴隶差不多都有夜盲症,给他们的饮食里多加一些鱼肉和肝脏。”

  事实上光明大陆这些平民,十个里头可能有七八个夜盲,哪怕是海风郡那样靠海的地方,平民也很少吃到鱼肉,包括内脏下水什么的都是好东西,没钱你都买不起。什么不吃内脏,那都是有钱人的毛病!穷人啥都吃,但是啥都吃不起。

  要不然以前边陲镇冬季面对魔兽潮的时候离不开骑士呢,单说一个夜间防守,假如没有骑士,城墙后头的奴隶和平民们就跟瞎子差不多,只有少数猎人——好歹是自己捕猎,还能留点下水自家改善一下生活——才能在夜间火把的照耀下看清东西。

  所以陆希组建民兵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改善伙食,这不单是为了增强体力,也是为了改善视力——全是夜盲症患者你还射击个毛线呢。

  当然,如今长云领的生活水平是不同以往了,大家的视力普遍都有提高,只不过大部分人日落而息,自己并没有太多感觉而已。

  不过重要的不是彩虹领卖来什么奴隶,而是这个管事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德罗让家的态度——虽然陆希现在也是女公爵了,但在德罗让公爵眼里,她仍旧不配跟他同起同坐。

  “既然这样……”陆希沉思了一下,“咱们出一套新娘专用的彩色玻璃器皿吧?比如说茶壶茶杯,餐碟餐盘,各种酒杯,大小梳妆镜,多层首饰匣,成套的花瓶——他们家不是还在想着让女儿跟王子结婚吗?不要准备点嫁妆吗?”

  贵族的女儿出嫁,当然是要有嫁妆的,比如安娜夫人当年就带了各种金银器皿什么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种花家古代连马桶都要陪嫁的作风也差不太多,只不过关注点不同罢了。

  青石城的玻璃工坊经过这一年已经扩大了一倍,工人们从香皂盒和调味汁瓶子里练出了手艺,现在已经不满足于光做这些东西了,而且玻璃的颜色也越来越好,已经不靠盛在里面的东西来显颜色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能有这样的手艺,也不是烧出来的所有玻璃颜色都那么鲜艳和通透,但卖给贵族的,当然只要最好的,所以无须大量产出,物以稀才为贵呢。

  “不卖给德罗让家?”伯顿管家立刻领会了陆希的意思。

  “这件事就交给安娜夫人好了。”相信安娜会从德罗让家连本带利抠回来的。

  胡安娜和老约翰负责接收这些奴隶。工匠归老约翰,其他人则归胡安娜。但是十岁以下的孩子要单独挑出来,交给莉莉丝——这里头混着十二个无尽深渊来的小孩呢。

  老约翰现在真正是老当益壮了。整个人面色红润中气十足,很有种“皮裹一团筋”的结实劲儿,带着四个徒弟跑来接工匠们,而且还很煞有介事地带着纸笔,给工匠们做“技能登记”——别看他老,他扫盲班都毕业了呢。

  而胡安娜要管的更多:所有的奴隶在进入青石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剃头喝药换衣服——人人身上都带虱子,肚子里八成都有寄生虫,说真的,喝了药之后排泄出来的东西,陆希都不敢拿去堆肥,连带他们换下来的破衣服都统统洒石灰消毒之后焚烧,生怕带点啥传染病来。

  好在现在天气正暖和,露天洗澡也不怕感冒,于是奴隶们的生活区简直就仿佛一个露天浴场,颇有点没眼看。

  不过奴隶们并不在意。送来的这些奴隶本来也衣不蔽体——都习惯了,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羞耻心呢?再说,不是男女分开的吗?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难道还怕看?

  至于青石城的奴隶们,主要是可怜这些人,现如今他们过的日子好了,同情心自然也就有多余的了——而且说真的,干净习惯了,再看这脏样儿着实受不了啊,要是不给弄干净了,再把虱子传给他们可怎么办哟。更不用说,女公爵都讲了,虱子啊跳蚤啊臭虫啊,那还会传染一些疫病的!

  于是疯狂洗刷刷,顺便莉莉丝还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什么病,一些皮肤疥疮之类的小病她就解决了,如果再麻烦一点的,就要带到陆希这里来。

  陆希准备把这做成流程——以后她还要再买奴隶的,就目前来说,这是扩充人口最快的方式了,而且奴隶好管,说句功利一点的话,要赚他们的信仰值也更容易一些。

  以后买来的奴隶都这样:先是搞卫生,然后先干最基础的活儿,之后再看个人的能力更换岗位。并且所有的奴隶都要向他们告知,好好干活,挣够自己的赎身钱,就可以摆脱奴隶的身份,成为平民。

  当然,外面买来的奴隶,待遇不能像原有的那些那么好,总要有个区别的。比如说原有的那些奴隶,按现在的标准大概三年左右都能成为平民,外头的这些么,至少五年起步吧。当然,真正有突出贡献的那就另论。

  这些流程之后,陆希就要亲自去解决那些从莉莉丝手里分过来的“麻烦”了。

  这个麻烦,大部分来自于女奴隶,尤其是生育过的。

  光明大陆上对于孕妇和产妇并没有多少照顾——当然啦,有钱人不一样,他们会买圣水给产妇喝,虽然这对难产并无帮助,但至少可以帮忙产后恢复。但对奴隶来说,这样的好事就别想了,怀着孕的时候也要干活,有时候孩子就生在田地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而且等一咬断脐带把孩子包裹起来,母亲还要继续干活。

  专门用来生育的女奴倒是不用干那么重的活儿,但她们的情况可能更惨,因为生得太多了——从十五六岁就开始生,到了三十岁的时候人可能就已经变成一个干瘪的口袋了,然后被冒充“青壮男女”再卖出来……

  哦,这还是命好的,毕竟她们没有死在难产之中呢。

  对这些女人来说,炎症什么的都是小事了,一个子宫脱垂,就把跟着卡玛学医的小女奴给吓哭了——青石城没有这种用来“繁殖”的奴隶,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可怕的样子,简直要吓出心理阴影来。

  对此,陆希也只能叹息。这个病轻症还可以通过锻炼有关肌肉来改善,或者使用子宫托治疗,重的就只能切除了。

  然而对陆希来说,她得先研究子宫托的材料——虽然魔虫巢和火棘果里的胶质物看起来都可用,但这玩艺是要放到身体里的,有毒或者有刺激性可都不行,还得做试验呢。

  至于切除——这些女奴隶年纪最大的也就是三十出头,陆希还是希望能够尽量治疗而不是一切了之,这不是毕竟还有缴获来的圣水么,只是她得摸索一下,怎么样治疗才能达到最好效果,毕竟这个韧带已经拉长,也不知道圣水能不能让它再收缩回去。

  在这之前,先治治她们的各种炎症吧。以及,医院门口的卫生宣传栏,也应该加上孕期与产后注意事项了。

  总之这一批奴隶过来,整个城堡都忙了好几天。然后大部分奴隶就被带到田里去了——该收获了。马铃薯、红薯、棉花、大豆、甜菜,除了小麦已经在盛夏时收割完毕之外,剩下的作物都在陆续成熟。

  而且除了种植的田地,山里的橡子也要收,柞蚕的秋茧也要收,还有在半荒坡上种的木薯,生荒地的麻草,多少活得干呢!

  尽管活很多,但这几天,陆希的面板上信仰值还是噌噌直往上蹿,无它,青石城的待遇好啊!奴隶也是一天三餐,在收获季不缺油水,重体力活还能多分一点,足够吃饱。至于味道——嗨,汤里有油有盐,还有碎肉,这味道难道还不够美吗?

  并且他们睡的地方也不是草棚或者畜栏了,甚至都不是木头或泥巴房子,而是正经的水泥房!虽然他们还不知道啥叫水泥,但房子结不结实,挡不挡风雨,那不需要知道材料也能感觉出来。

  六人一张大通铺,身下有厚厚的草垫子——不是他们自己编的那种几年都不换一次,肮脏发霉的烂草垫,这些草垫都是淡淡的黄白色,一看就非常干净的样子;垫子上铺着麻布床单,每个人都还有自己的被褥,都是新麻布的!跟他们现在穿的衣服一样,都是新的!

  天啊,多少奴隶一辈子都没见过新衣服新被褥呢,现在居然有了!要知道他们会被卖出来,就意味着他们不是什么得主人喜欢或者有出色技能的奴隶,有些人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体是什么样子的——这样的他们,这些干净的新衣和美味的饭菜,真是他们能得到的吗?这,这跟光明之山也差不多了吧?

  原谅奴隶们贫瘠的想象力吧,在他们看来光明之山也就是吃好穿好而已,或许他们曾经见过自己的主人锦衣玉食,但也只是看到而已,并不觉得那是他们能够得到的东西。所以现在的生活对他们来说,也跟提前升上光明之山差不多了。

  因此这三千奴隶来了没几天,面板上的信仰值就增长了一千多,其中大部分是女奴隶贡献的。当然,即使还没贡献出信仰值的奴隶也在起劲地干活,毕竟谁干得多,分到的食物就多呀。至于说长云领是被教会抛弃的地方,是神所厌弃之地?嗯——他们是被主人卖过来的,并不是自己自愿跑来的,想来神也不能因此怪罪他们吧?

  所以当猎犬和疾风仍旧打扮成商人的模样来到长云领的时候,看见的首先就是城外忙碌收割的景象。

  “他们不是没有神官祈福吗?”猎犬皱着眉头看着前方,那些饱满的豆子丝毫不逊色于黄金领种出来的,还有更远处那些东西是什么,好像有人在地里刨,难道是刨埋在地下的部分吗?

  长云领现在靠近路边容易被人看到的田地都是种小麦和豆子,其它作物都“藏”了起来,所以尽管猎犬是个觉醒者,也看不清远处在刨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但这不妨碍他猜测那一定是长在地下的根茎类,毕竟穷人是什么都吃的,即使是不被光明神所照耀的食物也一样。

  但是穷人吃也就罢了,长云领竟然大量的种植这种东西,这就是对神的不敬了!

  可是为什么,这种渎神之地,豆子却长得那样的好?为什么没有神官祈福,作物也能丰收?这一定是巫术!但是,有巫术是能让作物丰收的吗?他怎么没听说过?

  “豆子本来就容易生长。”疾风也很惊讶那些豆荚那么饱满,豆杆长得那么高,但他并没有十分在意,“长云领的人也只能吃这些东西了。”豆子不是什么好食物,有一股豆腥气,吃了还容易胀肚,也就是给下等人吃的罢了。

  一般的领地都是要多种麦子的,但现在他们放眼看去,这一片全都是豆子,连麦子的影子都没看到呢。

  其实这是因为路边这一片都种豆子,高高的豆杆一长起来就能遮住后面的作物,至于麦子也有,但现在已经收完了,连麦杆麦根都已经被收掉了,猎犬和疾风都把那当成了轮休地而已。

  “但是海风郡的那种酸辣粉是哪里来的?”猎犬的鼻子告诉他,那东西肯定不是豆子做的,那就必然另有作物。

  疾风也有点好奇:“我们进城去打听打听。”

  猎犬不太满意地抿了抿嘴:“如果能直接问那位女公爵就好了。”

  疾风吓了一跳:“你不要冲动!”

  猎犬哼了一声:“放心,我还没找到她在哪儿呢。”但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抓住她,问明白她所有的巫术!

  疾风暗暗叹了口气,衷心希望女公爵在城堡里好好呆着别出来,他可不想在这里大闹起来,然后蹈黑翼的后辙啊。

  不过疾风的心愿并没有实现,陆希现在也不在城堡里,而是在钢厂旁边的空地上,正在看一个“新发明”。

第300章 新的发明(二)、她这儿有两个瓦特呢

  空地上放着一个庞然大物, 足有一人多高,看起来就是四个字:傻大黑粗。

  哦,不黑, 因为是钢制外壳, 所以阳光下还亮闪闪的,可以算是傻大亮粗。

  而且这个东西现在正在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活塞一上一下, 通过连动杆带动一侧的□□转动,将一根粗麻绳一圈圈绕紧,拉动麻绳另一头装满了钢锭的平板车移动。

  陆希看着这台怪物一样的东西,半天才问道:“谁想出来的?”

  这,这不是台蒸汽机吗?好家伙,合着她这里还有个瓦特啊!

  “是巴伦!”伦吉尔欢快地把一个年轻小伙子推出来, 两眼发亮地看着陆希, “他最先想出来的。怎么样, 这个是不是力气很大?我觉得它很有用!”

  巴伦是个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陆希看他一眼, 眯起了眼睛:“我见过你……”有点眼熟。

  “是, 是的!”巴伦激动得像个蕃茄, 连脸上的雀斑都红了,“您,公爵大人您在城墙上, 当时您讲了水的三种状态……”

  虽然他语无伦次,但陆希已经想起来了。确实, 去年她在边陲镇的城墙上讲了这个, 当时引发的直接后果就是青羽从水系变成了冰系, 开发了自己的新能力。如果她没记错, 当时就是这个巴伦提问的。

  “然后你就做了这个?”好家伙,真是好家伙,人类真的卧虎藏龙,许多人才只是未曾发掘而已。她这穿越过来的人现在想的还是畜力,人家本土原生人民已经想到蒸汽动力了啊!

  说起自己的发明,巴伦话就很多了。

  原来他听了陆希的讲课之后,又亲眼目睹了青羽的华丽技能,简直羡慕死了。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观察水,这一下就注意到了厨房里烧开的汤锅——滚沸的水汽把沉重的锅盖都给顶开了,这不就是力量吗?

  于是他跟自己的发小说了自己观察到的现象,然后俩人一起研究的时候,他还被水汽烫伤了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