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放心吧。”陆希随手又从旁边的几棵海芋上掰了些叶子一起插到背篓里,对光球眨了眨眼,“就说是拿回去盖房顶的。”
贫民区那破板房,房顶都是用树枝和草搭起来的,外头下大雨,里头下小雨,所以找些宽大点的树叶回来盖房顶是个很合理的借口,不会引人怀疑。
光球很不放心,但陆希已经背起背篓往前走了:“走吧,还缺很多东西呢。”
“还缺什么?”光球跟着她往前飞,“野菜吗?这里有几棵水芹菜。”
陆希停下来,顺手从草丛里掐走光球指出的那几株植物:“缺的东西多着呢。比如说驱虫药啊,柴火啊,还有肉。”
“肉!”光球被她的野心吓了一跳,“这里不能捕猎!你应该知道的,那头獠犬什么都能嗅得出来!”
“放心。我说的肉不是那种肉。”陆希在河弯处停下来,趴在了岸边,伸手在水草丛里扒拉一会儿,捉起来一只颜色红亮,挥舞着两只钳子的小东西,“我是说这个。”
中午时分,教堂敲响了午祷钟。
听到钟声,陆希算是相信这东西确实是有魔法的了。比起那天在黑森林听到的晚祷钟声,树林这里离得更近,可是声音大小却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在伯斯男爵的领地之内听到的钟声都是同样响亮,无论在钟楼之内,还是最远的乡下农庄皆是如此。
这么违背物理学定律的事儿,也只能用魔法来解释了。
陆希拖着一捆柴火往树林外面走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妇人应着钟声直接跪在路边做起了祷告,连背上的柴捆都来不及放下,瘦弱的身躯被压成了弯弓,看着好像随时都能折断——这个时候,不只教堂里的人要祈祷,那些虔诚的信徒无论身在何处,都要放下手中的事情祈祷,直到钟声敲完12下。
“也不至于虔诚到这种程度吧……”陆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难道先放下柴再来做祷告,神就会怪罪吗?
“只有最虔诚的人,死后才能升上光明之山,在神的身边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光球在她脑海里回答,“没有人不希望能去光明之山的。”
生前无法摆脱生活的苦难,自然就只能寄希望于死后。陆希叹了口气,加快脚步越过了她。
关卡上的守卫显然不是什么很规矩的信徒,丝毫没有祈祷的意思。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有不少人从树林里出来,他们需要一一检查——毕竟如果有小偷他们查不出来,让领主受到损失是要受惩罚的,而不做午祷倒是没什么……
排队的人虽然多,但检查速度也很快。有獠犬在,没有谁敢在身上私藏不该藏的东西,因此并没有耽搁多久,就轮到了陆希。
“大人——”陆希没等守卫过来,就小心翼翼地先开口了,“我捡的柴火不多,能不能用这些抵柴火?”她捧出一个叶片包,“虽然只是虫子,但也许可以喂獠犬呢……”
守卫听见虫子两个字就已经把眉毛吊起来了,然后往叶包里一看,顿时后退两步:“红水蝎!该死的贱民,你弄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陆希连忙把叶包收回去,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只是想,也许獠犬……”
守卫吹胡子瞪眼:“谁要吃这种肮脏的虫子!只有你们这些贱民才会吃!这可是领主大人的獠犬,你以为会跟你们这些贱民一样吗?”他可是听说过的,以前荒年的时候贫民没有吃的,还会去地里挖蚯蚓或者白蚁来吃,实在太恶心了。亏他之前还觉得这个贱民长得不错,有点想打她的主意,结果是个吃虫子的——恐怕这些人的肚子里也都长满了虫子吧?
至于獠犬,那是领主大人的心爱之物,每天都有肉吃的。真要论起伙食来,比他们这些普通守卫都好。有时候连他们还想偷吃点獠犬的狗粮呢。
给獠犬喂虫子?这个贱民可真想得出来!
獠犬仿佛听懂了守卫的话一样,高高地昂起头,不屑地用鼻孔喷了口气,顿时引起后面排队的人几声嘘声,有人小声嘲讽:“还想拿这些虫子来讨好守卫大人,真是愚蠢……”
“把该交的柴火放下,然后快滚!”守卫极不耐烦地挥手,不想跟这些满身泥和草的贱民多接触,反正虫子不算猎物,领主大人也不要虫子,想吃就让她吃去吧,贱民就活该吃虫子!
陆希可不管守卫在想什么,放下一半柴火,麻利地溜了。不过她才跑出一段路,就有人从后头追上了她:“露西!”
听见这个声音,陆希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自动自发地转过去了,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妮娜!”
虽然继承了露西的记忆,但陆希毕竟不是露西,语言这个东西她听得懂,但要自己说的时候仍旧隔了一层,以至于她跟光球说话的时候依旧使用中文,而露西的语言则仿佛一门外语,总要想一想才能说。
就像刚才她跟守卫的对话,那结巴并不全是装的,尽管事先已经想好了说词,但真正讲出来的时候还是有些磕绊——这门语言像英语,可是却有几个音是英语里没有的,发起来十分别扭。
但是这会儿,妮娜这个名字她却说得如此流畅而标准,带着发自内心的喜悦,自然而然。
这是原身的喜悦。陆希看着对面那张带几点雀斑的脸,默默地想。
“你怎么弄这些东西——”妮娜有一头漂亮的棕发,但是乱七八糟地扎在脑后,上头还沾着土和草叶,看起来也是灰扑扑的。但她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头发,只是看着陆希的背篓,“这是毒马蹄,你弄它做什么?还有这个,这个不能吃,这个也不能——露西,你是不是没找到吃的?”
“我——”陆希还没说话,妮娜已经环顾四周,看没有人,就从衣服里也掏出一个小叶包来,塞给了陆希。
叶包里是十几颗红色的浆果,陆希在记忆碎片里搜了搜,立刻就拒绝:“妮娜,我不要。”
这是蔓越橘,说起来不是什么稀罕的野果,可这一片树林里有这么多人来采摘,能摘到这十几颗也很不容易了,不知道妮娜是在哪个刺棵子里翻出来的。
“我还有吃的,真的。”陆希把妮娜的手推回去,“妮娜,你自己吃了吧。”如果拿回去,这点儿糖份是落不到妮娜嘴里的,肯定给了她继母生的那个弟弟了。
然而妮娜根本不相信,反而看着陆希包里的小龙虾:“就吃这些虫子吗?”
陆希哭笑不得。小龙虾在这里被叫做红水蝎,是因为它单看前半身的两只钳子,真的跟蝎子有点相似。而且小龙虾吃鱼类的尸体,往往被误认为这些鱼是它们所“蜇死”的,虽然小龙虾根本没有毒刺,也不知道此地的人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
总之,在本地人眼里,这就是一种虫子,而且还疑似有毒,就连穷人都不愿意吃的。陆希吃这个,那就已经是饿到极点了。
“这个真的能吃。”陆希趴在妮娜耳边小声说,“我没火种了,等回去你带个火种去我家,就知道了。可是,别跟任何人说啊。”
说这些话的时候,陆希心里也是有点犹豫的。如果是她,那是绝对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的,然而露西的记忆却对妮娜充满信任。而且,之前露西挨饿的时候,妮娜连自己的黑面包都分给过她,现在她找到了吃的,想必露西也希望能够跟妮娜分享的。
妮娜对陆希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还是跟陆希一起分吃了那十几颗浆果,然后一起回到了贫民区。
陆希一回自己的板棚,第一件事就是把折来的艾蒿先弄出来。其实她是想找百部的。百部煎水,可以杀虱子!然而,她没找到,露西的记忆里也没有类似的植物,很可能此地没有。
艾蒿也能先用着,烧起来驱蚊蝇不错,煎水洗洗头也总能杀掉一部分虱子的。陆希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把那包小龙虾拿了出来。
这条河的水质还不错,陆希挑的是那种半大的小龙虾,背部红亮,腹部的绒毛也白净整齐,总之食用起来安全性比较高。
不过即使没那么干净,现在也没法计较,在没得吃的时候,也讲究不起什么食品卫生了。陆希把这些还活蹦乱跳的小龙虾掐头去尾,准备好好煮一煮。虽然没有盐,但这也是上好的蛋白质呢!
她正忙活着,就听见隔壁传来玛丽亚的大嗓门:“今天没有浆果?连点浆果都找不到,养着你就是白吃饭的!”
“真想抽她!”陆希一边忙活,一边忍不住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隔壁鸡飞狗跳了一阵,妮娜拿着一根点燃的树枝过来了,后面追着玛丽亚的骂声:“今天没你的饭!明天再摘不到浆果,你还是别吃饭!”
“你脾气太好了!”陆希看着妮娜叹气。每天都是妮娜去挖野菜、捡柴火,有时候玛丽亚揽回来几件要洗的衣服,妮娜还要分一半去洗。就这,还被说成是吃白饭的!相比起来,妮娜那个弟弟才是个吃白饭的呢!贫民区里像他那样七八岁大的男孩都已经去树林里打水或者挖野菜了,只有他什么也不干!
妮娜笑了一下,帮陆希点起火:“她所做的恶事,将来在主的面前都会被清算,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若怨恨,仇恨的毒液只会伤害到我自己。”
陆希冷不防被噎了一下,半天没说出话来。妮娜抬起头又对她笑了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不过露西,你也不要仇恨你的母亲,她养育了你。虽然她现在离开了你,但至少之前她爱你。”
不,之前她爱的大概是钱。陆希面无表情地想。但是心里却浮起一点伤感来,还带起一些记忆碎片,都是露西在农庄时的生活,虽然零乱又模糊,但透出来的却是温馨和快乐,这是露西的感情。
但随着这些温馨的、仿佛带着点微光的碎片泛起来的,还有另一种感情,那是发现被欺骗的失望和愤怒,还有在病中被抛弃的绝望。
只是在这些记忆碎片之中,仍旧找不到与露西亲生父母有关的消息。尽管这些感情十分清晰,可是一说到她的亲生父母,就像被涂色遮盖一样,模模糊糊再也看不清。
太奇怪了,这有点不正常啊。
陆希有点出神,而妮娜错会了她的意思,连忙说:“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就是——今天没法给你带东西吃了。”
“哎——”陆希猛地回神,不管这其中有什么蹊跷,眼下这都不是最要紧的,“不,今天我请你吃东西。我们吃点好的!”
第5章 凑合过吧(一)、听了一段儿长云领的八卦
妮娜显然对陆希所说的“吃点好的”并不信任,尤其是陆希先往火里扔了一把艾蒿,特殊的烟气顿时弥漫开来,别的什么味道也闻不到了。
“真的好吃。”陆希把洗好的小龙虾中段放在陶锅里水煮——这真不是烹调小龙虾的正确方法,然而她现在连盐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麻辣佐料了,不水煮又能怎么样呢?
然后就是芋头,陆希直接把它们裹点泥扔进了灶里,引来妮娜吃惊的阻拦:“这是有毒的!”
“这个没毒。”陆希压低声音,“别看它们长得差不多,其实有些有毒,有的没毒,我认得。”
妮娜惊讶地看她:“你怎么知道的?”
“在黑松林的时候,我看见有人吃这个。”陆希睁眼说着瞎话,“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区别。可是你不要说出去,免得有人搞错了,真的吃了毒马蹄,会死的。”
妮娜犹豫着,陆希又补了一句:“没毒的很少,你知道我找不到什么野菜,如果有这个,今年冬天也许不会饿死。”
妮娜不说话了。她当然知道黑莓镇人对双黑的排斥,她曾经劝说过一起挖野菜的女人们不要排挤露西,但是毫无作用,甚至连她自己——倘若不是因为人缘好,都要被一并侧目而视了。
现在陆希终于找到能吃的东西,如果说出去,其他人或许只是增加了一点食物来源,陆希却可能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妮娜最终点了下头:“我不说。但是,你真的确定这个能吃吗?”
“放心好了。不然一会儿烧熟了,我们先吃一口,假如觉得不好就立刻扔掉。”
这个办法倒是可以,毒马蹄只要吃一小口就会有反应,但一口也不致死。妮娜于是点头,顺口问道:“我正想要问你,昨天你回来得那么晚,在黑松林里——是遇到野兽了吗?”
她没问陆希有没有收获,看她今天又去树林找食物,就知道肯定是没有了。
“嗯——”陆希随口答应了一声,“别的倒没什么,就是快走出来的时候听见了黑野猪的声音,幸好没有惊动它。”
“黑野猪?”妮娜诧异起来,“怎么又会有黑野猪?天哪,真是太危险了!露西,你千万不要再去了!黑野猪非常喜欢吃人,两年前从山那边跑过来一头黑野猪,吃掉了四个去挖松露菌的人,最后所有人都不敢再进黑松林,还是男爵带着骑士们进山把它打死的。抬回来的黑野猪我们都看到了,像牛那么大!身上的臭味离得好远都能闻到。都说这是因为魔鬼触摸过它们的后腿,所以它们的后腿就会分泌一种很臭的粘液,只有净化之后才能吃。”
“臭味?”陆希根本没把什么魔鬼触摸猪后腿的事儿听进去,只是在思索——那天在黑松林,她根本没有闻到很大的臭味,难道说当时打呼噜的并不是黑野猪?
妮娜很认真地点头:“都说魔鬼会通过这种臭味来寻找并且操纵它们,还有别的魔兽,也都会有魔鬼所给予的记号……”
这再说就要扯到神秘学上去了,陆希赶紧换个话题:“你说黑野猪从山那边跑过来?不是黑莓镇本地就有的吗?”
“当然不是啦。”妮娜不无骄傲地说,“我们黑莓镇有教堂,有主的圣光守护,魔鬼不敢出现,野兽也很少魔化的。出现的魔兽,差不多都是从山那边的长云领跑过来的。”
领,即领地。但不是所有领主管辖的领地都能称为“领”的,比如伯斯男爵这种小贵族,领地也只能叫做黑莓镇,绝对不够资格叫“黑莓领”。能称为领的,一般都得是公爵了,领地必须达到一定范围才可以。
所以长云领,一听就是个大地方!可是听妮娜的语气,仿佛这个长云领还不如黑莓镇呢。这是为啥?
“因为长云领现在连教堂都没有了。”妮娜叹了口气,“长云领的领主,跟教会的关系很不好。”
于是陆希就听了一小段八卦——哦不,光明大陆的历史。
五百多年前,魔鬼还在光明大陆上肆虐,它们带着幽灵、骷髅、黑暗骑士以及魔兽,所过之处腥风血雨,整片大陆民不聊生。
教会就是在这个时候崛起的。最初它只是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救济贫民什么的。然而在一次救济发放的时候,一群怨灵包围了他们,黑暗之中,慈善组织的首领艾文得到光明神的神示,领悟了神术。
那一天许多贫民亲眼目睹了圣光降临在艾文身上,他拥有了净化怨灵的能力,救出了在场的人。再之后,他组建了教会,宣扬光明神的神谕,并领导大家起来与魔鬼对抗。
“教会经过一百多年的战斗,终于把魔鬼的帮手斩杀大半,把魔鬼逼迫回了深渊。”妮娜的眼神里满是敬仰,“在这一百多年中,许多出身贫民的人以虔诚和勇敢赢得了主的眷顾,获得了神恩恩泽,成为了神官或者骑士。他们为光明大陆而战,获得了无限荣光。那一百年被称为曙光时期,虽然是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可是也是涌现出无数英雄的时期。”
“所以真有魔鬼?”陆希有点诧异,她还以为魔鬼触摸野兽从而使其魔化,只不过是个迷信说法而已。
“当然有啊!”妮娜非常肯定,“魔鬼虽然被赶回了深渊,可是它们并不死心,仍旧时刻想要突破深渊与人间的界限。它们的力量很大,现在仍有野兽不断地被它们魔化,还有人被它们蛊惑,竟然与魔鬼结盟,想要以此来获得力量和财富,这也给了魔鬼离开深渊的机会……”
“与魔鬼结盟?”陆希瞬间想到了什么拜恶魔教之类的东西。
“嗯。”妮娜蹙起眉头,“魔鬼最善于诱惑人心。有些人因为对自己的现状不满,对主生出怨恨之心,就会被魔鬼所蛊惑。魔鬼许给他们财富或者权力,他们就提供自己的灵魂,好让魔鬼能够来到人间。”
妮娜对这种人显然十分厌恶:“我们一生中所遇到的困难,都是主对我们的考验,唯有经受这些考验,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的人,才能得到主的眷顾。这样的人,即使生前没有得到神恩,死后也能登上光明之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主的身边。而那些遇到困难就不能坚守本心,却想着用堕落换取力量和财富的人,终将被主所厌弃,沉入深渊与魔鬼为伍。”
陆希听得有点无语:“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这样的人当然是高尚的,可是这样的人如果都得不到神恩,那未免有些不太公平吧?”据她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到的信息,平民中觉醒异能的人少之又少,骑士多出于贵族之家,而神官更是大部分是神学院教育出来的——当然,能上神学院的人是什么身份,一想就知道。怎么看,这神恩都是阶级分明的样子啊。
“因为平民对这片大陆的贡献太少。”出乎陆希意料之外,妮娜倒没有说什么天生贵贱已定,或者不求生前只求死后之类的话,反而说,“谁做出更大的贡献,担负了更多的责任,就该得到更高的恩泽。同样,得到神恩就要担起责任,那些只为了私欲就愿意与魔鬼做交易的人,又怎么配得到神的恩赐呢?”
居然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吗?陆希稍微有点对妮娜刮目相看了,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女孩儿,居然能想到这一点,而不是一味的仁慈施舍以追求死后上什么光明之山,这见识已经不俗了。
妮娜却没有觉得自己说出了什么了不起的话,还在讲长云领的事儿:“长云领的首位领主老冯特伯爵是在曙光之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人。听说他原本只是王上与一个侍女所生的儿子,出身虽然微贱,却得到了神恩成为骑士。在战争结束之后,他被封为伯爵,但长云领的面积之大,几乎等于一位公爵的领地了。”
在光明大陆这里,孩子的身价还是要考虑母亲的地位,这位冯特伯爵虽然是王子,但因为国王不缺儿子,而母亲只是个侍女,所以他也就不值钱了,如果不是自己成为了骑士,大概这辈子也就是在王宫的角落里过活。
然而他确实很有出息,一路竟然升到了天骑士——这是骑士等级中的高级别了,仅次于能够进入教廷核心的圣骑士,并且立下累累战功,得到了一块超出爵位级别的封地。
“那为什么不干脆封他为公爵呢?”陆希听得津津有味,但也有点儿疑问。据原身的知识,王子是可以封公爵的,尤其这还立了大功,封地都相当于公爵了,那干吗爵位反而不符呢?除非是有人在故意压制他,用超标的封地换了爵位。
一瞬间陆希就已经脑补出了一部宫廷大戏了,可惜妮娜的回答十分乏味:“是冯特伯爵自己选择的,那块封地据说是深渊的一个出口,冯特伯爵选择那里,就是为了看守深渊出口。”
这理由……别人信不信陆希不知道,反正她不信:“既然是这样,为什么长云领又跟教会的关系不好呢?”看守深渊出口这种事,不应该是大家的共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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