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这个坑就可以了,大家照着刚才的步骤,把其余三个坑也都堆上吧。”四个大坑堆满,明年这一片本来要休耕的田地基本就够用了。当然,等这些奴隶熟练了,她还打算再多积几坑呢,肥料哪儿有嫌多的,冯特伯爵自己的田地用不完,还有下头的领民呢。
莉斯忍不住问:“小姐,这,这就行了?”回头这坑里就能炼出那个什么肥料,比牧师的祈福还好用?
“这只是第一步。”堆肥哪儿有那么容易呢,现在只是堆起来,之后还要观察内部的温度和湿度,随时准备加水。每隔三个星期左右还要翻积一次,将外面部分翻进内部,再次堆积腐熟。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这样的堆积要经过三四个月才能结束,如果堆的坑多了,后面这些奴隶要做的事还多着呢。
听了这话,奴隶们倒都松了口气。跟着伯爵小姐做事,分到的吃食都比别人多,他们还真怕这件事做完了,伯爵小姐就不再吩咐他们了。尤其是那些年老的奴隶,倘若这一冬天都有事做,那他们也不用怕饿死了。
陆希对着奴隶们庆幸的眼神,不由得有些唏嘘。奴隶们应该是光明大陆上最低的那个阶层了,即使她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似乎也应该尽力做点什么
第49章 什么诅咒(三)、瞧瞧人家的生意做的
奴隶们又开始热火朝天地堆第二个坑, 陆希在旁边看了一会,发现他们已经记住了所有的步骤,做得十分仔细, 用不着她在旁边指点, 于是转头对丹尼尔笑了一下:“这边的气味不大适应吧?我们去那边走走?”
她忽然想起来了,作为冯特伯爵最信任的下属之一, 丹尼尔应该知道冯特伯爵中的是什么诅咒吧?
“我——”丹尼尔下意识地牵着已经好几次表示嫌弃的半鳞马, 一边跟在陆希身后,一边为自己辩白,“其实也没什么,斩杀魔兽的时候,什么场面我都见过。”
“斩杀魔兽?”陆希有点兴趣。说起来她连一头真正的魔兽都没见过,倘若魔兽都像黑野猪那样, 那个味道也确实够人受的。
“黑野猪算什么呢。”丹尼尔不自觉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我当初为了晋升中级骑士, 在黑云山历练了一个月,期间杀了许多魔兽。黑野猪是因体外有些粘液所以臭得很, 但那还比不上巨腭甲虫, 不单能喷出带毒的臭气, 斩杀之后,体内流出的内脏更是臭死人!”
黑云山是长云岭那层层山脉中的一处,因为树林特别茂盛, 远望去如黑云重重,所以得名。那地方跟长云岭大部分有些贫瘠的荒山比起来格外不同, 所以有传说那里就是深渊的一个出口, 正因为不断有魔鬼之力溢出, 所以才有层出不穷的魔兽。
巨腭甲虫这种东西比黑野猪的级别还要高一些, 主要就是它喷出的毒气一次能够笼罩百米方圆,落在皮肤上便是阵阵刺痛,眼睛被薰便睁不开来,若是不慎呼吸进一点儿,那从鼻尖到胸腹简直就像火灼一样,能把人立刻臭晕在地,然后再咳嗽得醒过来。
所以对付这东西,要抢在它喷射臭气之前将其斩杀。当时丹尼尔就是那么做的,但谁知道他一剑下去,甲虫最脆弱的腹部大开,里头却哗啦一声涌出一堆腥臭粘腻的内脏和□□,险些把他埋了!
那真是丹尼尔最狼狈的一次了。他觉醒的斗气其实并不特殊,不过就是最常见的增加速度和力量,八成的骑士都会得到这个能力,所以说起来十分普通。但他的特殊在于双眼,面对对手,不管是人是兽,他都能窥见对手的弱点,击杀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而且他被冯特伯爵挑中之后,还花重金替他找了一柄神术长剑“霜白”,其剑上附有冰冻魔法,击中就能令对方肌肉僵硬,反应渐渐迟钝,更利于他攻击弱点。而且霜白的特性,也会让对手的身体都被冻住,少了那些热血四溅的场面。
所以丹尼尔那是头一次体会内脏糊脸的感觉。
在野外历练以求突破,这当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没有高床软枕,没有净水净衣,脏、臭、湿、腻,那都是难免的。可是这跟被一堆还有点温热的东西埋起来,那是两回事。
当时丹尼尔就吐了。不过吐过一场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再也不会在意这些了,那兜头的腥臭内脏算是把他身上最后一点儿娇气磨光了,他是一名绝对合格的骑士了。
不过,今天丹尼尔才发现,那其实……还不太够。否则他就不会到现在还时不时地担忧自己肚子里有没有虫子,以及看见那些东西就会忍不住地去注意……
尤其是,这些东西是肥料?真的要把它们洒在田地里?那在这种东西里长出来的东西——还能吃吗?
如果只是拿来种土豆也就算了,反正那都是奴隶们吃的,奴隶嘛,什么东西没吃过?可是如果所有的田地里都要种这个,那岂不是他吃的东西,也都是从这些里头长出来的?那些小麦啊蔬菜啊,会不会都沾上了……他再吃面包,吃沙拉的时候,岂不等于在吃——那个吗?
这么一想,内脏糊脸都不算什么了,毕竟那些东西洗洗擦擦就能干净,这个可是要吃进嘴里,咽进肚子的啊。如果说那些虫子是因为饮食不洁净而进了肚子里的,那吃这些岂不是更不干净吗?
不,等一下啊!
丹尼尔突然反应过来——他这一路上都在讲什么啊!他从边陲镇风尘仆仆回来,一听说伯爵小姐在田里,立刻就跟着送马粪的奴隶过来,难道就为了给她讲那巨腭甲虫的内脏有多恶心人的吗?
简直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丹尼尔连忙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换个什么话题。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的来着?据他在王都时的经验,好像无非就是华服、鲜花和宝石吧?
他为什么不从边陲镇带几朵鲜花回来呢?有黑云山在,即使这个时候也还有魔植开花。当然它们大部分都有毒,但也有无毒的——比如说紫穗兰或者金百合。当然很稀少,但如果进山去找找也应该能找到的,这个时候魔兽还没有大量异动,他明明是有机会去找的,怎么就没想到呢?
倒是宝石……边陲镇那边虽然有个宝石矿,但出产的宝石质量和数量都并不高,别说跟出产大量宝石的彩虹领相比,就是跟那些小领地的宝石矿相比也不出色。
丹尼尔正在遗憾,就听伯爵小姐十分有兴趣地追问他:“你说的魔兽都藏在黑云山?我也听说长云领的魔兽很多,是因为教会撤离的缘故吗?”
“不是!”丹尼尔立刻有些愤怒地否认了,“教会纯粹是诬蔑!当初第一位伯爵大人选择长云领,就因为这里是深渊的一个出口,有着大量的魔兽,即使教会来了也无法阻止深渊魔力的溢出,更无法减少魔兽。”
他露出了不屑的冷笑:“黑莓镇?黑莓镇算什么东西,他们的黑森林不过是黑云山一点尾巴的尾巴,魔兽稀少不过是因为我们长云领杀得多罢了。”
长云领最大的收入,就来自于魔兽。皮毛,魔晶,是长云领的两大拳头产品,而魔兽肉则是对口粮的补充,否则就凭这几年田地出产的糟糕情况,就是领主也要撑不下去了。
“撑不下去?”陆希不禁想起了她那间铺着厚厚皮毛地毯的房间,想起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还有衣橱里一件件华丽的衣服,和每一餐都摆满了桌子的食物。这,这叫撑不下去?这不应该叫做奢侈吗?
“是啊。”丹尼尔却是理所当然的样子,“去年更换马匹和骑士队的盔甲就是一大笔钱——那些人是故意给我们提价,都是教会的走狗!”
至于说华丽的衣服和丰富的食物,那不是伯爵小姐应有的待遇吗?比起别的领地来,他们长云领的领主真的已经很俭省了,伯爵夫人那才叫奢侈呢,每年光是购买宝石就是一大笔开销,一个人都能顶得上他们骑士队的花费了。
丹尼尔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已经太多了。抱怨伯爵夫人,这可不是他一个骑士应该做的事,几乎已经要算是犯上了。当然,长云领的骑士们没有哪个喜欢伯爵夫人,他们都是忠实于伯爵大人的,而伯爵夫人——呵,一个名义上的女主人罢了。
但是私下议论归议论,表面上还是要恪守礼节的,而他现在的作法其实已经是失礼了。不过,伯爵小姐应该也不喜欢伯爵夫人吧?看看那位夫人给她准备的东西吧,完全的敷衍了事,根本没把她当做继承人来对待,大概是心里还想着让那位法比奥少爷回来继承长云领呢。
这个时候,丹尼尔选择性地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事实上在见到伯爵小姐之前,长云领里也没哪个人真的重视她,这从冯特伯爵把一切为她准备的事情都交给伯爵夫人就能看出来了。就连丹尼尔自己,也不过就是完成任务罢了。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丹尼尔悄悄地抬起眼睛看了一下,伯爵小姐虽然穿着旧的粗布衣服,可是那光洁细腻的皮肤宛如南边人最喜欢的象牙雕刻,似乎手摸上去都会留不住地滑下来。大概是来了长云领之后补充了营养,她的脸色也红润起来,显得那双眼睛宛如两颗宝石一般,让他想起长云领曾经出产过的上等煤玉——不,煤玉还不够明澈,那更像海山矿洞最顶级的黑水晶,晶莹欲滴、顾盼生辉。
以前他是不喜欢这种黑色的,因为那代表着堕落,但是现在……感觉脸好像有点疼。
所以他在边陲镇呆了几天,看看情况还算平静,就飞快地跑回来了。而按照往年的习惯,他本来应该把整个防线仔细巡视过才能回来,但那样一来,就还要拖上好几天……
结果现在他回来了,却只跟伯爵小姐讲那些臭烘烘的魔兽……
但是看起来,伯爵小姐好像还挺喜欢听他讲这些的?
陆希的确是听得挺有兴趣,当然她主要是对这些魔兽的用途最感兴趣。从丹尼尔的描述中可知,魔兽可算浑身是宝,低级魔兽还不能形成什么有用的魔晶,但它们的皮毛和肉也十分有用,有些甚至颇为美味,还有特殊的滋补效果,拿到王都去可是很抢手的货物。
皮毛也是一样,比方说近几年王都流行的羽毛帽子,最初就是用长云领的雪雀毛来制作,只不过去年国王找了一位新情人,这位在王都带起了用红色羽毛的潮流,所以雪雀毛就有点儿没落了。
但因为这位新情人行事太过嚣张,激起了不少旧贵族家夫人们的反感,所以偏有人要跟她唱反调,继续吹捧雪雀毛,所以如今雪雀毛还保留着一定的市场。
只可惜雪雀只有羽毛受人喜爱,它的肉并不怎么好吃,因为太过肥腻,所以不配登上贵族的宴席,如果羽毛再没有市场,捕捉它们就很不划算。偏偏这种小型魔兽冬天繁殖极多,缺乏食物就会向边陲镇进犯,不搞掉它们,它们能像蝗虫一样把田地里所有能翻出来的东西都吃光。
“可惜它们的脂油不值钱。”丹尼尔惋惜地说,“只能拿来点灯。倘若能像寒风岭的雪羽鸟那样,能制作沐浴水,那可就值钱了。”
雪雀,雪羽鸟……这两个近似的名字听得陆希晕晕的,经丹尼尔一番解释才明白,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鸟!
雪雀近似于陆希印象中的白孔雀,其一尺长的尾羽末端也带着眼斑,只不过是银灰色的,据说在日光下就像真正的银子一样,还会随着角度不同泛起由雪白到深灰的渐变色彩,十分之典雅,很符合有些贵族的爱好。
这鸟肥得可以,又拖着长尾巴,所以飞行能力不强,但两条腿跑得飞快,还成群结队,被饥饿逼迫狂冲过来的时候,其声势都不亚于野猪群呢。
而且这种鸟是冰系魔兽,尖嘴里一吐就是一道冰息,当然比不上高级魔兽的杀伤力那么大,但冲到人身上也能冻坏皮肉,而且很难治愈。最后往往造成伤处溃烂,轻则留下一个大疤,重则那一块皮肉都要脱落。曾有人不慎被多只雪雀围攻,身上到处溃烂流脓,最终高烧不退,连圣水都没能把他救下来。
而雪羽鸟则是一种麻雀大小的鸟儿,虽然生活在附近同样寒冷的寒风岭,却是一种火系魔兽。这种小鸟散居,喷出的火焰也不是很强烈,杀伤力不大,数量也不多,本来是一种不怎么引人注意的魔兽。
可是十年之前,王都的炼金协会有人用雪羽鸟的油脂配出了沐浴水,一下子就取代了之前常用的浴丸,成了贵族们的新宠。这一下子,雪羽鸟那不多的数量顿时变了味儿,成了“稀少”“珍贵”的代名词。
寒风岭就靠这种“特产”,嗖地一下富了起来,听说领主还聘请了神职人员,驯养起了雪羽鸟。
“其实我们跟寒风岭比邻,靠近寒风岭的那一片山林里也有雪羽鸟。”丹尼尔叹了口气,“只是数量太少,而我们又不能驯养,否则……”否则长云领也可以赚这笔钱啊。
陆希已经听愣了,脱口而出:“那个炼金师,是不是跟寒风岭有关系?”
“您怎么知道?”丹尼尔一怔,“确实,他是寒风岭的平民出身,十八岁才觉醒了神恩,即使进教会也没有什么前途,所以去炼金协会做了学徒。后来他配出沐浴水,有这一张配方,就成了正式的炼金师。”
我就知道!陆希简直想拍大腿。看人家这炼金师,多会带领家乡致富啊!什么雪羽鸟的油脂,油脂用谁的不行?黑野猪的猪大油都一样用呢!可是人家就用雪羽鸟,这么珍贵,这么难得,还只生活在寒风岭——哦,至少寒风岭是主要产地——这一下子,可不就把寒风岭给带起来了么?
不过说到寒风岭致富,陆希倒想起另一个问题:“我们长云领也有这么多魔兽,怎么我也没见到有多少商人来呢?”皮毛、魔晶、肉类,这么多买卖可做,怎么青石城总是冷清清的呢?
“我们有自己的商队,都是直接把货物送去王都的。”丹尼尔随口回答,“在王都,卖的价钱比到这儿来的商人给得高多了。”他说着就露出厌恶的表情,“那些商人不但来压价,还有些根本就是来打探消息的,所以伯爵大人很讨厌他们。尤其是今年,伯爵大人受了伤——只能禁止外头的商人再进入长云领。”
不是,因为有探子,所以就不让商人来?这不对啊!而且你这禁止商人进入,不等于明摆着告诉别人,长云领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以至于怕别人发现吗?
陆希简直扼腕。商人到地头来收货,价钱肯定出得低,毕竟人家路上也要有得赚呢。可是来往的人多了,长云领才能活起来,否则不就成了一滩死水了吗?
现在倒好,商人不来,你自己去王都卖货确实挣得多,可是你需要的东西不也得自己去买吗?多不方便啊!
而且这么干,富的是领主,普通百姓可沾不到什么好处。众多商人进入,单是他们的吃住,就能提供不少工作岗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这些人除了种地就没别的收入,偏偏这地又越种越贫,那这日子怎么过啊!
陆希噎了口气半天才咽下去,感觉仿佛有无数金币在她眼前长着小翅膀飞走了一样。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决定不再谈这些糟心事,赶紧把话题转到目前她最想知道的事上来:“伯爵大人,到底中的是什么诅咒?发作起来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的?”既然是亲信,你总见过的吧?
第50章 什么诅咒(四)、他们还有守夜人
说起冯特伯爵中的诅咒, 丹尼尔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教会那帮无耻的家伙!”
“确定是教会吗?”
“除了他们还有谁!”丹尼尔冷笑,“海风郡附近那些强盗算什么,除了一个飞羽团之外, 其他都不过是些乌合之众罢了。只不过那些耀狮骑士们根本懒得去山林里追剿, 才让他们这么猖狂。”
他忽然又冷笑了一下:“也说不定,这些人劫掠的东西, 耀狮也有份呢, 伯爵大人剿灭的那个‘黑狼’,所用的盔甲和武器,八成就跟耀狮有关系。”
官匪勾结啊——这个陆希懂。只是还给强盗提供武器,这就有点太过份了吧?
“他们就是为了对付伯爵大人。”丹尼尔狠狠地说,“专门打劫我们的商队,又推诿着不去缉拿匪徒, 就是要逼着伯爵大人过去, 然后借刀杀人。他们指望着‘黑狼’给他们当打手呢, 当然要提供点好东西,不然这些人算什么, 凭什么跟我们对抗!”
“那诅咒——”陆希听得发急, 说半天了都还没说到正题呢。
“伯爵大人什么时候被种下的诅咒, 我们都不清楚……”丹尼尔有些蔫了下来,“本来剿灭黑狼还是挺顺利的,可是回来之后, 伯爵大人却忽然发起高热,甚至呼吸都困难起来。”
本来如果依着冯特伯爵的性情, 是绝不愿意去向教会求援的, 然而他高烧至昏迷, 手下的人却不敢拿他的性命冒险, 所以还是向王都求援了。王都的金色大教堂派出了一位大主教来,才算把冯特伯爵的高烧退了下去,然而大主教却说,这只是用祈祷把诅咒暂时抑制住了,并没有真正的根除。
“他说如果想真正的根除,要去圣城。”丹尼尔眼睛里压抑着怒火,冷笑,“他说圣城的一位圣徒能够去除诅咒——圣徒,呵……他们只不过想逼迫伯爵大人低头罢了。”人人都知道教会退出了长云领,他们就要逼着冯特伯爵亲自去圣城,这不仅仅是求救,也是请罪!并且是要所有人都知道的请罪。
“那能找到下诅咒的人吗?”陆希皱起眉头。原本想在丹尼尔这里找到具体病因,可是这高烧,呼吸困难——形容也太过笼统了,很难具体辨别是什么病症。
丹尼尔摇了摇头:“那么混乱的场面,没人知道是谁下的诅咒,事后我们审遍了黑狼所有的俘虏,都没有得到答案。还是王都来的炼金师提醒了我们——”
“王都的炼金师?”
丹尼尔放低了声音:“国王对教会的态度太亲近了,王室里也有人觉得不合适,所以派来了首席炼金师——他也能炼制一些驱除邪疫的药水。他来了之后,抽取了一管伯爵大人的血液进行检验,说诅咒就作用于血液之中,只是他所能炼制的药水并不能将其全部清除,而无法清除干净的话,过一段时间诅咒又会再次恢复原先的力量……”
“不清除干净,诅咒又会恢复力量?”陆希喃喃地说,心里不由得一动——如果联系冯特伯爵高烧的症状,这是不是很像体内有细菌或病毒感染,不能根除的话,病原体又会通过大量繁殖,重新导致病情加重?
如果是这样的话,广谱抗生素或许可以用来一试?
陆希立刻就想到了青霉素。
抛开容易过敏这一条,青霉素真的是很好用的抗生素,最重要的是,在现有条件下,它最有希望搞出来,而不像其他合成半合成的抗生素,她就算知道,也弄不出来呀!
不过这诅咒到底是谁下的?那位首席炼金师又提醒了什么?
“他说十几年前,前任首相也曾经生过这样的病,喝了圣水也没有效果,有人私下说,这是因为他鼓动先王对教会不敬,所以被神所厌弃了。”
“神弃者?”连首相也能扣这种帽子?
丹尼尔冷笑:“因为是首相,所以神弃者的名声最终没有传开。但他去世之后,先王就将王位传给了现在那位陛下,接着就扩建了金色大教堂。”
金色大教堂,就是王城白都里最宏伟的那座教堂。扩建之前它只有现在的一半大小,是前首相去世之后,由先王下令将它扩到了现在的规模。凡有各种仪式,王室都会在金色大教堂举行,包括新王的加冕、婚礼,小王子和公主们的洗礼等等,还有王室贵族们的婚礼,也都以在金色大教堂举行为荣。
说起来,王国内有名气有资格的贵族里头,大概也只有冯特伯爵的婚礼与金色大教堂无关了。
“所以这位首席炼金师的意思是说,教会当初也给前首相下了诅咒?”陆希琢磨了一会儿,“按说神职人员的能力里,不包括这种吧?”诅咒,这不是妥妥的黑暗能力吗?
“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当然不行。”丹尼尔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句话的,“但他们还有裁判所和守夜人呢!”
裁判所,一听这词儿就是一股子血腥气扑面而来,而守夜人,虽然在陆希印象里那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但跟裁判所连在一起,八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守夜人,就是教会豢养的堕落者。”丹尼尔一脸厌恶地抛出了一个炸弹,顿时炸得陆希瞪大了眼:“堕落者?”就是像女巫这种要绑上火刑架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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