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砂
陆希不禁有点埋怨芭芭拉。老乡穿过来一趟,怎么不搞酒精的呢?别的不说,这些骑士们受伤也用得着嘛。
但是现在埋怨也没用了,就城堡里这点葡萄酒,用来提炼酒精根本不划算,而且也来不及,陆希只能换个办法。
“用,用盐?”琳这么沉稳的人都忍不住睁大了眼睛,“要厨房里的精盐?”
监工也张大了嘴合不拢。精盐,那可是只供贵族用的盐啊!就是他们这些监工管事什么的,家里吃的还是粗盐,更不用说奴隶们了——豆子汤里能加把苦盐已经是好的。
那精盐都是用神术提炼出来的,一小瓶就值几枚金币呢,用这个精盐来泡在水里,给这个奴隶洗伤口?一个奴隶才值几个钱呢!
琳也是这么想的。而且厨娘把精盐看得比自己的肉都重要,除非伯顿管家发话,否则谁问她要她都不会给的。但是如果告诉伯顿管家,管家会答应吗?
“他会答应的。”陆希一边检查穆拉的伤口,一边说道,“另外,给我拿几根针来。告诉管家,我在试验治外伤的办法,也许可以替代圣水呢。”不用圣水来治外伤,这可不只是奴隶能用,骑士们也能用的。
琳于是飞快地跑了,陆希又指挥人去烧开水,再去河边扒了柳树皮来煎上,另外准备干净的布,顿时众人好一通忙乱。
过了一会儿,琳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果然带了一瓶精盐和几根缝衣针。把东西交给陆希的时候,她都有点手抖,精盐固然很贵,这针也不便宜啊,她在城堡里做几年的工,都挣不到这些呢。
阿芙拉端着一盆烧开之后又晾凉的水,一进板棚,就看见陆希把缝衣针在火上烧了烧,然后去戳穆拉的伤口,顿时就哆嗦了一下。
“端稳了,别洒了水。”陆希用眼角余光飘了她一下,手上丝毫不停,把已经嵌在伤口里的布丝一根根挑出来。
莉斯连忙过去接水盆,顺便离开穆拉身边。穆拉那后背血肉模糊的,她连看都不太敢看,更不知道小姐是怎么能面不改色地拨开伤处,又准又快地将里头那被脓血浸透了的布丝挑出来的。
小姐以前在农庄上,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没有多少阅历的小女仆忍不住想——难道天天都在给人挑伤口吗?
陆希可不知道小女仆在胡思乱想什么,挑干净伤口里的杂物,她就兑起生理盐水来——现在既没有碘伏又没有过氧化氢,也只好上盐水了,就是穆拉要多受点罪。
果然,盐水往伤口上一冲,穆拉即使在高烧昏迷中都挣扎起来。阿芙拉泪流满面,女仆们扭着头不敢看,连被陆希叫来按住穆拉的监工都觉得后背发紧。唯有陆希不为所动,翻着伤口又冲又洗,直到污物脓血都被冲干净,伤口处的肉都有些泛白,她才终于停手,用开水煮过又烤干的新麻布轻轻包住伤口,再把煎出来的柳树皮水给穆拉灌了下去。
监工看着那瓶用得干干净净的精盐,忍不住咧了咧嘴——又是精盐又是新麻布,哎哟,这钱都够买三个奴隶的了!
陆希其实也有点无奈,盐太贵了啊!要是换她那时候,几块钱一大袋,还不随便用?这可倒好,清一次创几枚金币,就算她不肉疼,那也得有那么多精盐给她用啊。
就这次从海风郡买回来的盐,供给城堡里厨房的当然是精盐,但分到给监工管事们这一档的就是颜色有些灰黄的粗盐了,再往下,就只剩下了那种成块的,味道甚至有些发苦的苦盐,这些盐分给平民们,如有剩下的,奴隶们的饭菜里也能见点咸味。
冯特伯爵这个做法,陆希也是很难评价。商队买盐,然后分给平民,这等于是他自己出钱来供应整个长云领的领民了,虽然说他的钱也是收税收来的,但在贵族当中,他真已经算个“爱民如子”的异类了。
可问题在于,长云领老这么死水一片的,就算领民人数再少,他也供应不过来啊。哎,要是白浪湾是长云领的就好了,那盐还不是源源不断……
然而白浪湾至少现在都还不是长云领的,陆希也只能把这念头抛下,转头吩咐监工,照着老约翰的标准,给穆拉供应热水热饭。
监工一张脸拉得不能再长了,甚至都想去把鞭打穆拉的那个监工叫来,这些花费合该他出才对!可是照这样子,以后奴隶都不能责罚了,责罚完了还要花更多的钱给他治伤,那奴隶们岂不要反了天?
陆希也知道这样不行:“治伤归治伤,责罚归责罚。”穆拉敢说她用的是女巫的魔药,这要是传出去还了得?女巫,这可是能把人送上火刑架的罪名!
但是,之所以穆拉会这么说,其根本还在于教会的宣传,不,应该还不只是教会,王室和贵族也是这么说的,穆拉不过是个被洗脑的愚民,一方面他只是嘴上说说还罪不至死,另一方面,就是他死了也没什么用处,反而损失了一个劳动力。
当然,对陆希来说,穆拉最大的用处,是用他的伤,来给大众做个科普——不需要圣水,也能治病。
之前老约翰的病算内科,现在穆拉的伤是外科,把他们两个都治好,至少在这些奴隶们当中,就会发生观念的改变。之后再把这种方式向平民中推广……
啊,还不行,因为平民用不起盐……
陆希一阵头痛——盐都用不起,简直恨不得立刻向冯特伯爵提议,把白浪湾据为己有算了。
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也只能想想而已。陆希看看监工黑得仿佛刚蹭过地面的脸,只能咳嗽一声,先嘱咐阿芙拉按时给穆拉喝煎好的柳树皮水,然后——起身回城堡,有啥事儿都明天再说吧。
折腾这一下午,天都已经黑了,陆希还以为其他人应该都已经用过晚餐,谁知进了餐厅,竟发现冯特伯爵还坐在桌前,不知在出神地想些什么。
“伯爵大人?”陆希有点诧异。冯特伯爵每次出来用餐都跟完成任务似的,吃完就走,一分钟都不带多留的。今天这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倒像是在等她。
“伤治好了?”大概是被脚步声惊动,冯特伯爵把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
“应该差不多了。”陆希不敢说得太死,“我明天会再过去看看。”
其实穆拉的伤主要在浅表,彻底清创之后再消炎就应该没有问题了。但柳树皮煎的水到底不能跟陆希以前用过的消炎药比,所以陆希还是要谨慎一点。不过好在光明大陆的人应该也没有什么抗药性,所以如果不出意外,明天穆拉就可以停了口服药,等鞭伤自己长好就行了。
“明天还需要用盐?”
“也许……吧……”陆希含糊地说,“其实再用也用不了多少——”她这次清创很彻底,即使后面再需要清洗伤口,也不至于这么麻烦。
冯特伯爵轻轻地哼了一声,问道:“你知道今天你用掉的盐值多少钱吗?”
不会吧,不会吧?陆希震惊——堂堂的伯爵大人,不会为了一瓶盐专门在这里等着她吧?而且她都已经让琳带话了,一个奴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不需要圣水就能治疗外伤的方法啊。
“但是这个方法,骑士是用不上的。”冯特伯爵对她伸出手,“你可以用刀划我一下。”
陆希无语地看了看桌子上摆的银餐刀。其实她明白冯特伯爵的意思,骑士——或者说觉醒者,身体素质已经超出常人,像穆拉被抽上十鞭子这种伤,普通骑士的恢复速度要比他快得多,如果换成冯特伯爵这样的大骑士,有去稻草堆里打滚的时间,这点皮外伤大概就恢复好了。
但骑士才有多少,这世上还是普通人多啊。
“他们有什么用呢?”冯特伯爵淡淡地问。
“他们怎么会没用?”陆希险些跳起来。她也是普通人,照冯特伯爵这么说,她也别活了呗?活着也是没用。
冯特伯爵却摆了摆手:“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身上流着我的血脉。”
这真是——陆希都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了:“在光明大陆上占大多数的人,您觉得他们没用?”
“大多数?”冯特伯爵轻嗤一声,“那又怎么样呢?”
他抬抬手把陆希即将出口的反驳给压了回去:“你知道拜尔男爵吗?”
陆希根本不知道什么拜尔男爵,冯特伯爵也不用她回答:“他是个炼金师,最擅长做各种魔像,不但能做守卫,还有能充农夫和铁匠的。”
嗯?陆希忽然就想起奴隶们说过的话,会种地的魔像!
“拜尔男爵这些魔像,不单是造价高昂,还要消耗魔晶。”冯特伯爵看着陆希,“当时很多人都说他疯了,明明能让奴隶和平民去做的事,他却要用魔像,这些魔像再买多一倍的奴隶都够了。可是拜尔男爵说,用这些魔像来干活,就能让奴隶和平民从繁重的活计里解放出来,有了更多的时间。炼金术的目的,就是要代替人来干活,节省人的力气和时间。”
陆希脱口而出:“这话说得其实没错。”
冯特伯爵露出了讽刺的笑容:“没错?他让奴隶和平民用这些时间去祈祷,教他们学习文字,甚至亲自为他们念诵教义,希望这样能让更多的人得到神恩。可是——”他轻轻敲了敲桌面,“这些人里头,根本没有出过一个神恩者。他想用这种方法来证明,奴隶和平民也能得到神的恩赐,但他失败了。这些奴隶和平民非但没有达成他的心愿,反而因为游手好闲而滋生出许多毛病,偷窃、斗殴、赌博……没有几年,那些魔像就把他的家产掏空了,而他没有得到半点回报。”
“在他死后,他的儿子毁掉魔像,让那些奴隶和平民重新回去种地。可是他们懒惰已久,早已不服管教,还说教义教导他们众生平等,贵族也无权凌驾于平民与奴隶之上。”冯特伯爵说到教义两个的字的时候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这些贱民在农田里放起了火,整个领地的麦子都被烧毁,连拜尔男爵的房子也被烧了。最后是当地的领主派士兵杀死了这些贱民,而拜尔家也就此消失了。”
陆希轻轻抽了口气。冯特伯爵看着她,淡淡地说:“你明白了吗?有仁慈之心没什么错,但不应该给这些人超出身份的待遇。你跟他们不一样,是因为你的血脉,而不是因为你也在农庄上干过活。难道你是在农庄上学会炼金术的吗?”
他站了起来,显然是准备结束这番谈话了:“你该记住,领主要做领主该做的事,而奴隶和平民则要做他们该做的事。不要听信教会的那套宣传,不然你可以去问问,不要说教皇或是红衣主教,就连一个牧师,也不会觉得他跟一个奴隶是平等的。露西,如果你要做女伯爵,就该明白你的身份。你该不会以为,你的领地和爵位是靠着奴隶和平民才有的吧?好好想想清楚,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领主。”
第61章 新的思想(二)、说不定那一片地区会有石盐呢
眼看冯特伯爵起身要离开, 陆希清了清嗓子,也抬起了手:“请等一下。”
不能让冯特伯爵就这么结束对话,否则以后她做事就会束手束脚, 很多事干脆就没法干了。
但是要说什么呢?陆希头疼地思索了一下, 决定还是按自己的想法来硬刚吧:“您刚才说,领地和爵位不是靠着奴隶和平民才有的, 那您觉得, 领地是靠着什么能存在?”
“当然是领主和骑士们。”冯特伯爵皱起眉头,显然觉得陆希这问题十分无聊,他还保持着一个要起身的姿势,浑身上下都透出一种“我不想再跟你讨论这么愚蠢的问题”的样子。
“那长云领现在有领主,也有骑士,您觉得长云领的情况好吗?”陆希毫不客气地打出了一记直球。她大概这辈子都学不会委婉了, 算了, 就这么着吧。
冯特伯爵的脸色唰地一下就沉了下来:“看来你对长云领还不满意?”
“难道您很满意?”陆希反问, “人口流失,粮食歉收, 除了魔晶之外再没有稳固的收益——您如果满意, 就不会派毕维斯先生带着商队到处跑了。一个真正繁华的领地, 应当像海风郡一样,让别的商人趋之若鹜。”
海风郡这个例子不大恰当,但用来激怒冯特伯爵倒是很管用, 地板上瞬间就铺开了几道阴影,冯特伯爵额头上隐隐有青色血管要跳起来, 目光也变得冰冷:“或许你更希望自己是海风郡领地的继承人?很可惜, 海风郡并没有领主。”
陆希摆摆手, 对已经快延伸到自己脚下的阴影视若无睹:“不, 对我来说当然还是长云领更好,因为这里没有教会。但我想说的是,您赶走了教会,却没有找到接替教会的力量。这是长云领目前最大的问题。”
冯特伯爵嗤笑:“这不用你说。”这个道理他当然知道啊,不然为什么还要冒险种植土豆?为什么在粪肥已经招致一次神罚的情况下,还要允许陆希再次搞这个堆肥?这不都是为了增加粮食的产量吗?
“您真的明白吗?”陆希摇摇头,“我觉得没有。您似乎觉得,只要主教祈福一下,田里的庄稼就会自己长出来,自己浇水除草,最后自己从麦穗或者豆荚里跳出来,排着队跑到粮仓里去。”
冯特伯爵到底不是个蠢货,陆希这么说,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你要如此宽容那些奴隶的原因?”
“还有平民。”陆希叹了口气,“其实每个领地都是如此,内部要有平民和奴隶种地做工,外部要有骑士们保卫安全,这两者缺一不可。之前,因为神职人员特殊的能力,教会夸大了他们的作用,把奴隶和平民的成绩占为了己有。所以人们才会认为,教会不可或缺。但事实上,他们是可以被取代的。”
她说着,瞄了冯特伯爵一眼。果然,听到“教会可以被取代”,冯特伯爵整个人的姿态都松弛了,但眉头还是皱着:“难道你觉得这些平民和奴隶能取代教会?”
“您总不能让您的骑士去堆肥和种地吧?”陆希反问。虽然她心里想的是这也未尝不可,没见南泥湾么?只可惜,冯特伯爵肯定不会同意搞什么“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了。
冯特伯爵想到那个“堆肥”用的是什么材料,就不禁皱了皱眉头。他不得不承认,在“取代教会”方面,骑士还真的无能为力,真的要靠这些奴隶和平民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在一个奴隶身上花费价值数枚金币的精盐,在他看来也是浪费。毕竟买一个新奴隶都根本用不到这么贵。更不用说,目前跟着陆希干活的那些奴隶的待遇明显提高,如果以后给所有的奴隶都有同样的待遇,那开销就更大了。
“关于这个问题,您不能单看奴隶的身价,要看他能为您创造的价值。”陆希简直是苦口婆心,“您要知道,一个被迫干活的奴隶,和一个主动想要干活的奴隶,那价值是完全不一样的。”主观能动性有多重要,看看奴隶制社会为什么完蛋就知道了。
冯特伯爵在这一点上显然不能脱离他的阶层来看问题:“奴隶难道还敢不干活吗?就是平民,规定收多少税,他们也必须交上。”
“道理是这样没错,但您提高了税之后呢?交完税,剩下一堆要饿死的穷鬼,您是准备冬天多发点粮食,还是等他们饿死了,长云领的人口再减少一些呢?”
冯特伯爵难得地噎住了。事实上,长云领的税并不多,甚至在这几年,他还减少了一些税,比如柴火税什么的,而且还在冬天发放一些粮食,以及让商队去外面采购盐,也是为了让长云领的领民可以买到便宜一点儿的盐。
他这么做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不这样,长云领的领民就要过不下去了吗?他不想像有些领地的领主一样,不管领民的死活,只要能收到税金供自己花销就行。
所以在他的意识里,其实早就已经想到,不是定下税收就可以了,至少他的领地,不能这么做。
但是这不等于能任由陆希提高奴隶的待遇。长云领的人再少也有近万,不说别的,有人受伤就用盐的话,哪儿来的这么多盐?
“其实这个问题——”陆希再次遗憾白浪湾不属于长云领,“如果我们也有一片海,那盐根本不需要这么贵,提取盐,根本用不着神术。”
她一边说,一边眼巴巴的看着冯特伯爵。然而没什么用,冯特伯爵也面无表情地回视她,仿佛在说:“用你废话?”
没有海,就没有便宜的盐;没有便宜的盐,就用不起生理盐水冲洗伤口……
陆希有些烦躁地抹了把脸,低头看见自己坐的椅子上铺着的毛皮垫子,忽然之间灵光一闪:“长云岭里有很多食草动物吧?”
冯特伯爵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间思维就跳跃到了野兽身上,但还是回答:“很多。”
“动物也是需要盐的。”陆希目光闪亮,“食肉动物从捕食的猎物的血肉里补充盐分,但食草动物没有这种渠道,就需要额外补充一些盐分,比如说从含盐的土块或者石头里……”
冯特伯爵的眼睛微微一眯,仿佛想起了什么:“你是说,吃草的野兽,会吃含盐的土或石头?”
“应该是这样。”陆希眼睛一亮,“怎么,您想到什么了?”她刚说到土块和石头,冯特伯爵就直接得出了“吃”的结论,难道是有什么线索吗?
冯特伯爵眯起了眼睛:“家族的第二位继承人,年轻的时候为了磨练自身曾经深入长云岭。在他的日记里曾经写过,他在一处山壁上发现许多宽大的洞穴,他选择了其中一个过夜,可半夜却来了一群青犀继续挖掘洞穴。有一头青犀恰好走进了他栖身的那个洞穴,发现了他——这位继承人在生死关头升级成为高级骑士,并斩杀了六头青犀,但他始终不明白,青犀为什么要在那里挖掘洞穴,却又并不居住。”
对那位“二代冯特伯爵”来说,最重要的当然是他在生死关头晋升,所以他把这件事写进了自己的日记,留给后人“瞻仰”一下。为了让自己“凡”得不那么刻意,他详细描写了一下青犀挖掘洞穴的情形,并且还在日记篇末表示他始终很疑惑这些洞穴存在的意义,所以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简直等于在说“我不是要炫耀我晋升啊,我只是好奇这些洞穴,所以写出来给你们看看”。
冯特伯爵以前看这日记的时候,重点当然也是放在晋升上,至于什么青犀挖洞,他也就随便掠了一眼,压根没往心里去。
但大骑士的记忆力极好,今天陆希提起这件事,他忽然就想到了当初那本日记上的描述:夜色之中,青犀们纷纷啃咬着山壁,将山洞逐渐扩大……其中一头青犀径直走进了我休息的山洞,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用嘴咬下一块土,然后它看见了我……
所以,也许青犀们并不是来挖山洞的,它们只是为了来吃土,所以才用了“啃咬”的方法?
“什么日记?”陆希精神顿时一振。
“在书房里。”冯特伯爵的神情也凝重起来,“你先用餐吧,我去找一下。”
陆希这会儿也没什么吃饭的心情了——如果那本日记记载的是真的,说不定那一片地区会有石盐呢。所以她把厨娘送上来的晚餐匆匆划拉进肚子里,就连忙跑去了书房。
冯特伯爵和伯顿管家正在书架上翻找。
这是陆希第一次走进书房深处。入眼就是一列列硬木书架,架子上的羊皮纸书高高低低,有着各种各样的封面,有几本表面上镶的宝石,即使在暗处也看得清清楚楚,感觉比书都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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