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75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第93章 添人进口(五)、人只要肯劳动,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何塞和灰羽走了, 他们还要完成原本的计划,除掉黑羽和他的心腹,然后灭掉黑章鱼。

  只不过以前他们是准备去黑章鱼的老巢过冬, 现在则把计划稍微变动了一下, 准备做出黑章鱼偷袭飞羽佣兵团,然后大家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整个佣兵团就改头换面, 到长云领来定居。

  金妮留了下来。一来她没有什么战斗力, 二来,也是留了个人质。

  她重新戴起了那副百目怪牌“美瞳”,陆希仔细端详了一下,不由得问:“百目怪常见吗?”这要是能发展美瞳业务也不错啊,而且一旦发展起来,大家都戴, 谁还管你原本眼睛是个什么颜色的。

  金妮不免有些哭笑不得。见过她眼睛的人都有些畏惧, 若听说这个镜片是百目怪瞳孔做的, 那就更难免害怕了,哪儿有像伯爵小姐这样, 还打算着做百目怪的生意的?

  只可惜百目怪并不太多。这种东西并非魔兽, 而是类似于幽灵、木乃伊之类的黑暗生物, 以前只在无尽深渊生存,偶尔跑出来一只半只——不过这些年,这种东西好像多起来了——但不管怎么说, 大概还是做不到量产的,尤其是用来清洗魔力的炼金药水也很难配置啊。

  “那还挺遗憾的。”陆希随口说了一句, “百目怪的眼睛有什么魔力呢?”

  “凡是看到它们的眼睛, 就会被它们发现。”金妮想起她得到这两枚瞳孔的过程, 不由得有些浑身不舒服, “百目怪就像一团软泥,浑身上下都镶嵌着大大小小的眼睛。它们与一种变异食尸鬼生活在一起,一旦发现有人,那些食尸鬼就会成群结队地冲出来……”战斗力弱一点的,自然就成了食尸鬼的美餐。

  “不是魔兽?”陆希有点难以理解。不就是名字不大一样吗?

  “不是!”金妮肯定地说,“它们体内没有魔晶。”哪怕低级魔兽,体内也会有一块魔晶,尽管最小的可能只有米粒大,其中蕴含的魔力少到忽略不计,但那也是一块魔晶。没有魔晶的,就不是魔兽。

  “好吧……”陆希是搞不明白这里头的复杂情况,不过眼前既然没有一只百目怪,她也就不费心去研究了。相比之下,她对金妮更感兴趣一些:“你的炼金术是在哪里学的?”

  “以前我跟您说过,在阿德让公爵家里。”

  “什么?”陆希大为诧异,“居然是真的吗?”她还以为是编造的呢。所以金妮居然真的是公爵家族的小姐吗?

  金妮微笑一下,忽然提起裙摆,优雅地向陆希行了个礼:“阿德让公爵的长女,薇拉妮卡向您致意。”

  长女?陆希简直要大吃一惊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伯顿管家给她的那本各大贵族的资料里说过,阿德让公爵的长子今年才十八岁,而金妮当初应聘礼仪老师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二十二岁,那么她其实才是阿德让公爵的第一继承人,未来的女公爵啊!

  “女公爵?”金妮轻轻笑了一声,“一个神弃者,怎么能够成为女公爵呢?”事实上,原本她的父亲还想让她嫁进王室,成为阿德让家的第四位王后的。然而他的一切计划,都被这双颜色不同的眼睛给毁掉了吧?更遗憾的是,她的妹妹也好,堂妹也好,最终也没有一个能成为王后的。

  “我想成为炼金师,也是想寻找治疗眼睛的办法。”如果圣光不管用,那么炼金药水也许有用,不单是她,还有何塞和灰羽,以及佣兵团里其他的神弃者。

  陆希吓了一跳:“你没有乱往眼睛里滴什么药水吧?”眼睛这么精密的器官,折腾坏了可没得救!

  还有,难道佣兵团里还有神弃者?神弃者这么多的吗?

  “有啊——”金妮笑了笑,“比如安茹,她出生的时候,左脸就被打上了魔鬼的烙印——两只血红的山羊角。”

  魔鬼的烙印?是胎记吧?

  “还有丽萃,三十岁的时候身上出现了神的鞭挞,被她的丈夫和兄弟们绑上石头沉进河里,是团长路过救了她。”

  神的鞭挞?这又是什么玩艺儿?

  “就是红色的鞭痕。”金妮在自己的腰背部比划了一下,“她的丈夫说没有鞭打过她,是她自己出现的鞭痕,像火烧一样疼痛难忍。当地的牧师给她治疗过,但每次治疗之后不久又会出现。她的丈夫说,这是因为她没有生育,神在惩罚她。”

  这TM听起来很像是带状疱疹啊,见鬼的神的鞭挞!难怪佣兵团里有这么多神弃者,要是这样算的话,那成为神弃者简直太容易了有没有!

  “所以这些都不是吗?”金妮凝视陆希,“虽然团长救了她们,但连她们自己都觉得是被神厌弃了。佣兵团里也有人嫌弃她们,如果不是因为团长本身就是神弃者,可能她们早就被赶出去了。”

  毕竟很多神弃者并不像何塞和灰羽那样幸运——是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确实算是幸运了,因为尽管被定为神弃者,却仍旧能够觉醒神恩,成为骑士。

  能够成为骑士,本身就已经可以驳斥“神弃者”的言论。而且成为骑士,也意味着能够保护自己。可是更多的神弃者,本来就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作为一个普通人过活尚且不易,更遑论成为神所厌弃之人了。

  而何塞创立的这个佣兵团里,又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真正强盗作风的黑羽,还有人信仰颇为虔诚,对于何塞和灰羽这样觉醒神恩的还能接受,认为是光明神已经宽恕了他们,而对纯粹的“神弃者”则厌恶之极,甚至还有想直接杀掉的。

  因为接纳这些人,佣兵团也出现了矛盾和解体,更有想趁机上位的黑羽一伙,所以何塞决定解散佣兵团,给大家另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原本他想跟教会做一笔交易,把所有人都借机洗白,但是没能成功。

  “那枚龙晶最后传来消息就在黑莓镇附近。”金妮已经得到了何塞的授意,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这位伯爵小姐,而不是告知冯特伯爵,“如果能找到这枚龙晶送还教会,足以让所有的人都摆脱见不得人的身份。”

  金妮有几分嘲讽地笑了笑:“也许所有人都能得到主教的治疗呢。”更嘲讽的是,这枚龙晶很可能就是教会内部的人自己偷出来的。

  陆希没注意金妮的嘲讽,因为她正在心虚——龙晶吗?龙晶已经没有了,用来召唤了一个魔鬼。虽然这个魔鬼不是她召唤的,但她占了便宜,最后跟魔鬼签定了契约。

  不不不,什么占了便宜,她是倒霉好吗?莫名其妙的就跟一个魔鬼绑定了!

  但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这个魔鬼,原身的人设始终是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双黑流民,而没法像今天一样成为伯爵小姐。就算不在乎这个身份带来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也得承认新人设对她收集信仰值大有好处。

  要是这么说的话,也许还是占了一点便宜吧……陆希矛盾地想。

  算了,管它占便宜还是倒霉,反正事实都已经这样了,多想无益。陆希光棍地把契约问题扔到脑后,拍拍金妮的肩膀:“别担心,没有龙晶也一样能过日子,并不是没有神恩就没有价值,人只要肯劳动,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至于龙晶就别再追究了,万一追查到她头上就不好了。

  金妮微笑了一下,然后看了看陆希拍在她肩膀上的手:“露西小姐要把这个习惯改掉。一位淑女,怎么可以随便拍别人的肩膀呢?如果在社交场合做出这种动作,是会被人嘲笑的。尤其是拍男士的肩膀,那更是万万不可以。”

  “啊——”陆希发出一声惨叫,“现在不是在上礼仪课啊。”

  金妮板起脸:“既然我是礼仪教师,那么就要为露西小姐在明年社交季的表现负责。”以前这个礼仪教师还可以糊弄一下,现在佣兵团都要迁入长云领了,名义上来说伯爵小姐就是佣兵团的新主人,那自然是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来进行礼仪训练。

  “不!”陆希垂死挣扎,“无论如何我也不穿紧身胸衣!”

  “那除非您是位骑士。”金妮无情地说,“否则会有许多人批评您的腰身。”

  “那我就说我在接受骑士训练好了。”

  “是吗?”金妮继续点破事实,“那您会骑马,会用剑吗?”

  陆希两眼发直,然后下定决心:“我学!”学骑马和用剑再怎么辛苦,也比穿着紧身胸衣,把内脏都勒得移位强!

  “说真的——”陆希打量着金妮,“穿这种紧身胸衣对身体没有好处,我建议你也不要穿。如果一定要穿的话,我知道一种更舒服的样式,回头做出来送你试试。”

  “咳咳!”金妮不得不用咳嗽打断陆希的话,“伯爵小姐,这不是淑女该谈论的话题。”

  陆希耸肩:“既然是女性要穿的衣物,为什么女性反而不能谈论呢?”

  金妮答不出来。其实当初从家里逃走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已经足够离经叛道、惊世骇俗了,假如被阿德让公爵知道,他的长女竟然加入了佣兵团,怕不要立刻吓得闭过气去。

  但是现在跟眼前这位伯爵小姐一比,她倒显得刻板守旧了。这位伯爵小姐对于约定俗成的东西仿佛丝毫不受影响,或许就是这样的人,才能那么笃定地说出“神弃者无罪”的话吧?

  已经决定要让裁缝做胸罩的陆希不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反正只要别逼她穿紧身胸衣就行:“说起来,何塞说你是炼金师,这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位炼金师呢。”当礼仪教师未免太浪费了,还是炼金师有前途啊。

  一说起这个话题,金妮的注意力立刻就被拉走了:“我正想知道,究竟怎么分离食盐与魔盐……”尤其是,为什么分离魔盐,就能够让劳拉觉醒神恩呢?呜呜呜,难道她的天赋还不如一个奴隶吗?

  伯爵小姐正准备拉着前公爵小姐去炼金房的时候,女仆跑来报告——丹尼尔回来了。

  “伯爵大人呢?”

  “伯爵大人跟大主教和那位牧师一起,去了旧教堂。”来回话的女仆小心翼翼地说,“伯顿管家说,伯爵大人让您跟丹尼尔大人谈话……”

  “居然让我自己去说……”陆希大感头痛。冯特伯爵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当初婚约是他决定的,现在都不自己取消的吗?算了算了,假爹是靠不住的,还是自己来吧。

  不过冯特伯爵也不是完全不靠谱,至少他应该是已经告知了丹尼尔婚约有变的事,所以陆希见到的丹尼尔,就是个目光忧郁神色悲伤的失恋青年了。

  夸张了夸张了,作为骑士当然不能露出那种水仙花一样的姿态,所以丹尼尔还是后背挺直,只不过脸上的表情叫陆希看了确实有点心虚:“咳,边陲镇现在怎么样?”

  “还可以。”丹尼尔抱着自己的头盔,“这些天又有一批雪雀过来,所以我就把它们给您送回来。接下来会出现更加危险的魔兽,下次再见到您大概要到一两个月之后了。”

  “辛苦了。”陆希干巴巴地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今年我们长云领要添人进口,到时候边陲镇的防线也会有生力军加入。目前看来至少有两位骑士和一位牧师,都很有用。”

  “是的,我已经听说了。”丹尼尔也干巴巴地回答。然后一阵令人窘迫的静默之后,丹尼尔仿佛鼓起所有勇气一样,打了个直球,“伯顿管家告诉我,您现在还不考虑结婚的事情。我,我能问问,是为什么吗?”

  伯顿管家是这么说的?那还挺委婉的。陆希顿时松了口气,要是用这个理由那就好说多了:“是的,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你知道的,长云领有太多的事要做。推广农具,积攒肥料,提炼食盐,以及我还有很多别的计划——”

  陆希原本只是想敷衍一下,但现在这么一说,突然发现要做的事情真的太多了。天气已经十分寒冷,而青石城的平民有很多还穿着单薄的麻衣,连过冬的柴禾都不足。之前她在村子里治蛔虫病的时候曾经说过,要吃熟食喝烧开的水,饭前便后洗手,才能防止病从口入。可是现在看看吧,平民连取暖的柴禾都不够,还说什么喝烧开的水。穷成这样,什么卫生健康都无法保证,她敢保证,假如现在给青石城的所有人都吃点打虫子的药,那打下来的虫子说不定能装满一个大坑!

  不,别说什么虫子了,今年冬天青石城能不冻死人吗?

  “总会有人冻死……”丹尼尔情不自禁地替冯特伯爵辩护,“伯爵大人已经尽量救济他们了,即使是白都,每年同样有许多人冻饿而死。”

  “所以只是救济是不行的。”陆希认真地说,“重要的是给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更何况鱼还是瘦鱼,根本吃不饱的。

  丹尼尔垂下了头。他忽然觉得自己跑来跟伯爵小姐说什么结婚实在是不合时宜——伯爵小姐正在为了整个长云领而忙个不停,他却只想着结婚……

  “您说得对。”丹尼尔总算打起精神,对陆希笑了一下,“这些我帮不上忙,只能在边陲镇为您把守,不让魔兽冲进领地。”

  “哎——”陆希看丹尼尔这副模样,又觉得于心不忍,“你在边陲镇也非常重要。”但是她也没办法啊,丹尼尔这注定是只有个画出来的饼,就算现在答应跟他结婚,等她攒够了信仰值来个灵魂出窍回了家,丹尼尔就只剩下一个死掉的未婚妻了,岂不是更惨?

  丹尼尔却因为这句干巴巴的夸奖又精神了一点:“我会为您战斗到底!另外——”他有些窘迫地揉了揉手里的头盔,“我在边陲镇附近捡到一块奇怪的石头,居然能浮在水面上。我想您或许会觉得有趣,所以……”

  捡一块破石头送给伯爵小姐,实在是说不出口。但是那些奴隶们都到外头去捡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当然也可以。而且能浮在水上的石头,怎么说也比什么树皮草根有趣一些吧?

  “是吗?”陆希只想快点把人打发走,免得这尴尬的场面一直持续下去,于是露出好奇的笑容,“这还真是少见,我要去看看。谢谢你。”

  丹尼尔的脸顿时红了:“不,不,没什么,只是一块石头……”他结巴了两句,终于下定决心,“那么,我就先回边陲镇了。”

  “一路小心。”陆希堆起笑容把人送走,一回头却看见伦吉尔站在不远处,目光跟随着丹尼尔的背影,直到人都看不见了,还在看。

  陆希本来想悄悄走开,但她一动,女骑士侍从就迅速把目光转到了她身上,不知怎么的,陆希硬是从她的目光里看出了一丝谴责。

  “咳咳——”陆希想起这几天一直忽悠着人家在打铁,不免有点心虚,“有事吗?”不是她不大炼钢铁,是现在没有条件呀。

第94章 快乐强盗(一)、她只想到一个办法:劫富济贫

  伦吉尔确实是为了打铁的事来的。现在那一堆旧盔甲都被她搞成了犁铧, 可是伯爵小姐之后连打铁房都没来过,感觉很像是上了当。

  于是在手头已经没有了材料之后,伦吉尔忍不住跑来找伯爵小姐, 结果就看见了丹尼尔黯然的表情。也许是旁观者清吧, 她不知道丹尼尔有没有明白,但她已经看明白了, 伯爵小姐是不打算跟丹尼尔结婚的, 所谓现在需要做的事,是真话,也是假话,只不过是为了不让拒绝显得那么强硬而已。

  尽管知道有些事不是她可以过问的,但伦吉尔还是没忍住:“您是嫌弃丹尼尔不是贵族吗?”骑士虽然也可以有头衔和领地,但事实上真能分到领地的骑士很少, 因此在贵族们眼里, 骑士这个群体压根还没资格与他们同列, 也就是平民和商人会把骑士看做贵族,恭敬地称一声大人罢了。

  当然, 丹尼尔和约翰是有领地的。不过长云领地方虽大, 却多数是贫瘠之地, 丹尼尔和约翰分到的领地自然也都是如此。说是领地,其实大半就是一片荒山野岭,只不过山脚下好歹有点能耕种的土地, 置一些农奴建起农庄来,就算做是骑士领了。

  其中丹尼尔那一块领地就在边陲镇附近, 因为他得封比约翰要晚, 再近些的地方已经没有合适的土地, 所以他自己挑选了边陲镇附近的一片荒山, 也是向冯特伯爵表示了自己抵御魔兽潮的决心。

  不过那块地方真的十分糟糕,农奴们忙活一年,所获大概也就够喂饱他们自己。丹尼尔也不上心,反正他平常都住在玫瑰城堡,一应开支也都是冯特伯爵包办,那块骑士领地有跟没有一样,对他并无影响。

  在伦吉尔看来,丹尼尔比很多贵族都强了。毕竟贵族的子弟没有觉醒的也很多,而且若不是继承人,有些还要靠着兄长的施舍过日子呢,连荒山领地都没一块。

  但这是她的想法,她只是个平民,到现在也只是个不怎么合格的骑士侍从,丹尼尔对她来说当然是无可挑剔。但对一位未来的女伯爵来说,一名骑士也许就不算什么了。伦吉尔明白这个道理,但她为丹尼尔委屈。

  “贵族?”陆希还在思考怎么把炼铁的事糊弄过去,冷不防伦吉尔把话题给转了,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什么贵族?”

  伦吉尔默默地看着她,陆希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你说丹尼尔——你不是应该高兴的吗?”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伦吉尔的心思。

  “我——”伦吉尔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窃喜吗?可能是有的,但当她看到丹尼尔表情失落的时候,只觉得难受。

  倘若真的喜欢一个人,是会希望他幸福的,哪怕他的幸福,与你无关。

  伦吉尔觉得自己此时此刻能够写出一首诗来,尽管她从前学习的时候,对于作诗极其头痛,从来没能拼凑出一首完整的,但现在却感觉文思泉涌,似乎提笔就能写出十四行来。

  可恨伯爵小姐却只会破坏气氛,居然在这个时候拉住了她:“别说这个了,我说伦吉尔,你教我骑马和练剑怎么样?”

  已经酝酿了诗意的气氛咔嚓一下就被马匹和长剑给打碎了,伦吉尔那些呼之欲出的诗句无影无踪,只剩下惊讶:“为什么?”难道伯爵小姐也要接受骑士训练?她想做骑士?

  “啊,那倒不是。”陆希干咳一声,“我只是想,学会了总有好处。你看,假如这次我会剑术,至少在遇到魔鬼的时候还能反抗一下。”当然不能说她只是为了有借口不把内衣勒得那么死紧吧。

  关于这一点,伦吉尔其实是同意的。其实她对那些把腰束得像快掐断一般的贵族小姐向来有些看不顺眼,这些女孩走路缓慢,说话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吃饭更是像雀鸟一样,哪怕遇到一个水晶杯摔碎在地上都要吓得晕倒过去,简直毫无用处!

  但是,骑马和学剑,都是要吃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