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 第8章

作者:朱砂 标签: 西幻 基建 穿越重生

  陆希用一块麻布把自己的头发裹得紧紧的,跟在妮娜身后,从摊子间走过去。

  这是她第一次来黑莓镇的“中心区”,说实话,并不怎么样。

  路边的房子比起贫民区来自然好得太多,有不少还是石头搭起来的,然而最高也不过就是两层,外部也没什么装饰,整个镇子打眼看去,就是石头的灰白与木头的灰黄,给人一种“该打扫卫生了”的感觉。

  而且,即使出了贫民区,还是能看见街尾巷角的不时有人对着墙嘘嘘,以至于有些拐角处,走过去都能闻到一股子让人不想描述的气味。

  妮娜并没有注意这些。其实在贫民区生活惯了的人都不会注意到这些气味的,大部分人的嗅觉早就麻木了,更不会像陆希这样,有点职业性的洁癖。

  “那边是男爵大人的府邸。”妮娜指点着前方。

  男爵府看起来像一座欧式别墅,当然没有那么精美,并且只有两层。但至少有一扇还算漂亮的镂花铜门,以及开着鲜花的庭院,再加上门窗与外墙都有涂色,看起来就活泼鲜艳多了,是小镇里一抹亮眼的颜色。

  但是,这些鲜艳的颜色被对面的教堂一衬托,就没人会多加注意了。

  教堂离男爵府邸不远,真要细论的话其实这座建筑才是小镇的中心,而且它更高!即使不算那个十字形的尖顶也有三层,最高处是钟楼,四根圆柱撑起一方空间,悬挂着那口据说保护着整个领地不被魔鬼侵袭的圣钟。

  圣钟是一种十分有历史感的古铜色,被洁白的圆柱一衬,尤其显得凝重又神圣。

  是的,整座教堂都是洁白的,一尘不染的白,只有彩色玻璃镶的花窗反射着阳光五色缤纷,仿佛雪上点缀的宝石。

  这教堂干净得简直不像是会在这小镇上存在的东西,就连陆希这么看过去,也觉得很有点儿神圣的感觉了。

  连陆希都这么想,黑莓镇上的原住民自然更敬畏了。教堂外面只有一圈半人多高的矮墙,看起来毫无防御力,但来往的人却都小心翼翼地绕着走,仿佛怕自己稍微挨着一点儿就会玷污了那墙似的。

  “我们过去看看好吗?”陆希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离这么远实在看不清那口圣钟,那上面好像有些花纹,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术阵吗?

  妮娜没想到她是要做学术研究,还以为她要去瞻仰教堂,欣然领着她往前走:“可惜今天不是礼拜日,我们在大门外面看看吧。”

  陆希没意见。其实就算是礼拜日,教堂也不是谁都能进的。最里面的位置当然属于领主伯斯男爵一家,再外面是本镇的有钱人,再外面是平民,像她这样从外头流浪来的穷逼,连教堂外面这扇大门都不配进的。

  靠近之后,教堂更白得发光了。陆希仔细观察了一下,修建教堂和外墙的都是雪白的石头,切割成近乎完美的正方形,砌起来严丝合缝。而且,如果她没看错的话,这石缝里可是真·发光!

  别说,变成了露西最好的就是陆希那三百度近视还加散光的眼睛重新变回了视力2.0,不需要凑到近前她就能看到,在这些狭窄的缝隙里,有微光在缓缓流动,所以在阳光之下,教堂才给人一种“笼罩在光辉之中”的感觉。

  这个是不是妮娜说过的神术呢?可惜陆希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又把目光移向上方的圣钟。虽然这个直线距离比较远,但陆希仍然能看到,在四根柱子支撑起来的穹顶下面,圣钟表面也有微光流动。鉴于穹顶已经遮掉了阳光,所以圣钟表面的光绝非阳光的反射,那就肯定是神术了。

  看起来挺高档的呢……陆希心想,就是不知道这神术阵发动起来是啥样子,放电还是起火,又或者跟圣钟一样,属于声波攻击?

  不过这都是空想,陆希也没勇气去以身试阵,所以把教堂看了个大概之后,她就拉着还想做个祈祷的妮娜去集市了——还是买买买比较重要!

  当然,其实她也买不了多少东西,两枚红铜币相当于一枚银币,这个购买力已经不小了,但住在贫民区的人,还是低调点儿好。陆希最终只买了一包盐,外加一卷麻布。

  其实这些东西过冬远远不够!麻布衣服啊!陆希都想不出来住在那种四面漏风的木板棚里头,靠这种单衣要怎么过冬!

  然而这里并没有棉衣。有钱的人们穿皮毛,再高级的人物穿的就是炼金布了。

  炼金布是民间的叫法,是对这种用神术纺织出来的布料的统称。炼金布有许多种,有冬天穿的暖布,夏天穿的凉布,有不怕火烧的,有不怕水浸的,有洁白如雪的,也有染了彩虹的颜色的……

  这么美妙而神圣的东西,价格当然也很神圣,所以整个黑莓镇里,只有教堂里的人和伯斯男爵一家能穿得起。而且据说,还不是高档的炼金布——比如说教堂里这些普通的神职人员,能穿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素面布料,不加任何颜色和花纹的——这也与他们的身份相符。

  不过最普通的炼金布也是好东西呀,冬天只要在自己的麻布单衣外面再加这么一件袍子,那就不惧风雪了,多好呀!而到了夏天,又有凉布的袍子,穿了之后在炎炎烈日之下都很凉爽呢。

  总之这种神奇是平民们简直想像不到的,只有啧啧称奇并且羡慕的份儿,且更加虔诚地供奉光明神,期盼着自家也能有人得到天赐神恩,成为那些大人物当中的一个。

  陆希对炼金布并没什么想法,这种东西目前跟她压根不沾边儿,远水解不了近渴,她现在更想找的是棉花,可惜没有。原身的记忆里根本没有这个词汇,这些小商人也没人听说过“开花之后结出来白色的软软一团像羊毛一样果实”的植物。

  “那是什么东西?”妮娜听陆希问了几个小商人之后,忍不住好奇。

  “就是——”陆希思索了一下,用最简单直接的话回答,“如果把那些白色的东西塞到衣服里,会暖和。”就像贫民区的人冬天把稻草塞到两层衣服之间保暖一样。

  妮娜想了一会儿:“像柳絮或是芦花?”

  陆希苦笑了一下:“不一样的。”虽然看起来很像,但芦花棉衣——芦花要是真能保暖,就没有芦衣顺母的故事了。

  但是现在没有棉花……陆希长叹一声,也许她真该先去收集点芦花了,要不然冬天可怎么办!

  市场上一圈转下来,时候也不早了,妮娜要去跟玛丽亚会合了。

  玛丽亚也要来集市上买盐和布,本来这事儿交给妮娜就行,但玛丽亚大概生怕被陆希沾了好处,硬是决定自己来,只是买好的东西还得让妮娜背回去,所以约定好了在市场外面会合。

  陆希正要跟着走,忽然看见角落里有个小摊,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有一根什么动物的腿骨,打磨成一个三棱锥型,顿时心里一动走了过去:“这个是什么?”

  “是野鹿腿骨。”摊主面黄肌瘦,一条胳膊明显不好使。他这个摊子上大都是骨头制品,是他从前做猎人的时候攒下来的,但现在除了几根缝纫的骨针之外,基本都无人问津。

  “我用这个换,行吗?”陆希掏出一包芋头干,先掰了一小块放自己嘴里,以示能吃,“你尝尝。”

  看见是能吃的东西,摊主甚至连价都没还,抓过那包芋头干塞进衣服里,就把那把腿骨三棱锥递给了陆希,甚至还又附送了一根骨片。

  这骨片其实就是把骨刀,边缘打磨得还算锋利,只是没有手柄,只把一端磨圆,用起来也不是很顺手,但切割点小东西还是可以的。

  没错,这年头穷人所用的刀,大概就是骨刀、石刀这一类了。骨刀就是这种骨片,石刀则是在石头上砸出尖锐的边来,因为不好打磨,陆希觉得还不如这骨片好用。

  至于金属的刀具,那就贵了,一般平民家庭都不一定有,有也就是块劣质的铁片镶个把儿,切割还好,想要剁点什么的话,还不如用石刀呢。

  露西在农庄的时候,家里倒有一把铁刀,然而逃难路上已经换成粮食吃掉了,现在板棚里用的就是一把石刀,切起芋头来简直要把陆希切哭,更不用说干别的了。现在有人送根骨片,倒也是件好事。

  “你换这个做什么?”妮娜看见陆希用一包芋头干换了这根骨锥,不由得有点心疼。

  陆希笑了笑:“进黑松林说不定用得上。”

  其实她不是打算进黑松林用的。骨锥太短,等她能扎到野兽,那野兽早就先给她一爪子了。这骨锥是她拿来防人的——贫民区可不是什么安乐窝,即使她把板棚的裂缝都堵上了,还是偶尔能听见外头有人在扒着木板不知想做啥。

  而且这还没到冬天,等到了那时候,为了一口吃的,人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陆希可以攒够一笔钱去镇子内部租一间房子过冬,但是现在已经是初秋,如果她把钱都花在房租上,那整个冬天就既没吃也没穿,大概可能还没柴火取暖;如果要攒够吃穿,那就没钱搬家。

  没办法,只能搞把刀防身了。

  陆希心里乱七八糟地打着算盘的时候,她们已经走出市场,看到了玛丽亚。玛丽亚也买了盐和布,还买了些豆子,装了满满一筐。就这样,她还一个劲地打量陆希背篓里的东西,仿佛那是抢了她家的一样。

  陆希当即就不客气地给了她一个白眼,拉着妮娜惊叫一声:“那边有条蛇!”

  玛丽亚虽然知道陆希多半只是在吓唬她,可是仍旧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只是她不能对陆希发火,转头就开骂妮娜:“一上午到哪儿瞎逛去了!是不是去找野男人了?”

  “前面就是教堂。”陆希面无表情地指了指,“主在天上看着呢,有些人信口开河,随意侮辱他人,不知道死了之后要受到什么样的审判。”

  玛丽亚后半句话硬生生被噎了回去。她也听过几回讲道,牧师说过,恶言恶行都是罪孽,哪怕生前肆情恣意,死后也都会在主的面前被一一审判。平常她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的时候倒也想不起来,现在被陆希这么一说,就突然记起讲道的内容,心里不觉也有几分害怕,不敢再吆五喝六的了,只把沉重的筐子往妮娜面前一搡,沉着脸说:“还不赶紧回家!”说完扯着自己的儿子就往前走。

  妮娜并不在意她说了什么,背起筐子,一边跟陆希说话一边跟在后面。

  玛丽亚生的这个儿子取名叫班杰明,用这里的语言来说就是幸运儿的意思,只可惜这孩子半点没GET到他爹妈的心愿,不但长得有点砢碜,还有点儿多动症。这会儿好端端的走路,他偏要拿着几颗石头子儿,一会儿转回头来冲妮娜扔一个,一会儿又扔一个,还专朝她脸上打,简直要多烦有多烦。

  黑莓镇的道路可不是什么柏油大马路,就算看起来整齐,也难免被人踩出些坑洼来,这熊孩子扭过来扭过去的也不看路,一脚就踩进一个坑里,整个人一歪,咕噜噜就滚到了路中间。

  恰好这个时候,从街道拐角处跑过来几匹马,马上的人嘻嘻哈哈,根本没注意到前方有个半大孩子。

第10章 飞来横祸(二)、苦,苦行者……

  陆希正在琢磨能不能在板棚里盘个炕,抬头的时候妮娜已经冲到路中间去了。她刚拖起班杰明,几匹马就从她身边飞驰而过,跑在最后的那匹马也不知是脾气不好还是怎么的,跑都跑过去了,却尥起后腿猛蹬了一下,直接把两个人都蹬得摔了出去。

  玛丽亚的尖叫声几乎能刺穿鼓膜,扑过去抱着班杰明心肝肉的一通喊叫,那几匹马上的人却是头都不回,显然根本也没拿这几条贫民的命当回事儿。

  班杰明被吓了一跳,半天才回过神来,拉着玛丽亚喊手掌疼屁股疼,其实就是摔的。

  陆希早就跑到妮娜身边去了。刚才她抬头的时候看见马蹄子蹬在了妮娜左肋下,顿时心里就一抽——那可是脾脏的位置!

  脾脏其实是个容易破裂的器官,陆希的老师甚至夸张地说过脾脏简直就是块豆腐,即使有下胸壁、腹壁和膈肌的保护也不堪一击。偏偏这个器官质脆却又有丰富的血供,一旦破裂可能就是大出血!

  “妮娜,让我看看你的伤!”陆希也顾不上别的了,伸手就去掀妮娜的衣襟。贫民区的人大都营养不良,几乎没有多少皮下脂肪,妮娜同样不例外,薄薄的腹部根本提供不了多少保护,苍白的、有着虫咬疤痕的皮肤上印了清晰的一个马蹄状瘀痕,颜色已经由红转为青紫。

  陆希的心直往下沉:“疼吗?”

  妮娜摔倒,背筐里的东西也散了一地,尤其是盐包被摔破,漏出不少盐粒。玛丽亚心疼完了儿子,就开始心疼这些东西了,骂骂咧咧地走过来,伸手就要推妮娜:“还不赶紧把东西捡起来!盐都洒了,你——”

  那只手还没挨到妮娜身上,就被陆希一把抓住,狠狠往后一掰。

  别看原身年纪不大,可是从小就干农活,还挺有一把子力气的,这一掰掰得玛丽亚嗷嗷叫,眼泪都要流下来。班杰明顿时就想上来踢陆希,陆希把玛丽亚往外一推,捞住班杰明的脚就把他又掼地上去了。

  “你这个贱——”玛丽亚坐在地上正要撒泼,就挨了陆希一耳光,打得她下半句话都噎回去了。

  陆希这一巴掌甩得自己手掌都疼,原身对妮娜的回护和她自己的恼怒加在一起,让她这一耳光打得特别痛快:“你眼瞎了!没看见她是在救你儿子吗!”玛丽亚这个女人,根本没有半点良心。

  不过现在也不是跟她斗气的时候,陆希直接把妮娜背上的筐子扯了下来:“我们去教堂!”

  “去教堂?”妮娜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陆希的意思,“露西,我没事的,马并没有踢到我的肋骨。”

  妮娜见过摔断肋骨的人,受那样的伤会连腰都直不起来,根本不敢动。有些运气差的,折断的肋骨会插进肺里,那样人也会死的。

  所以妮娜刚才被马踢中的时候其实很庆幸——幸好没有踢到骨头,否则一瓶圣水大概都治不好。

  “不,现在就去教堂!”陆希拉住妮娜,坚决地说,“我要找一副木板,抬你过去!”妮娜只以为没有骨折就不是重伤,却不知道内脏出血才真的要死人。

  “去什么教堂啊!”玛丽亚刚刚被陆希吓住了,可是现在一听要去教堂,顿时花钱的心痛就压过了对陆希的恐惧。一瓶圣水就要十个铜币,十个铜币啊!她辛辛苦苦给人洗一个月的衣服,也只能挣到十个铜币而已!当然,这时候她已经选择性忘记她揽回来的衣服大都是妮娜在洗了。

  “露西——”妮娜也觉得陆希有点太担心了。去教堂没有关系,如果露西这么担心,她就去一趟。也并不一定要买圣水,只要露西看到她行动自如,也就放心了吧?可是怎么还要找木板抬她过去呢?只有死人才要抬过去,她现在并没有什么事啊。

  但是她还没说完,陆希就已经攥住了她的手腕:“你觉得头晕吗?冷吗?”

  妮娜自己看不到,她现在的脸色异样地苍白,手心有些湿冷,脉搏也有些快。这可能是由于后怕,但——也极有可能是休克早期的表现!

  陆希不敢心存侥幸,即便是在她那个时空,脾脏破裂也是很危险的,而这个地方连输血都不可能,教堂里的牧师——谁知道他的圣光术到底疗效有多少?能早一点接受治疗,就多一分活下来的希望。

  而且妮娜甚至不能自己走过去,如果真的是脾脏破裂,那现在哪怕一点儿震动也有可能导致情况更加严重!

  “你是不是有毛病啊!”玛丽亚大叫起来,“根本就没事,你难道是在诅咒她吗?”

  她好像终于抓到了什么武器似的,更大声地叫嚣起来:“你这个魔鬼的仆役,你一定是堕落了,带着魔鬼的诅咒来害我们!你——”

  妮娜想要阻止玛丽亚的叫喊,但她才走了几步,就觉得一阵头晕,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倒了下去。

  陆希恨不得一巴掌抽死玛丽亚。其实她也能让玛丽亚闭嘴的,精通人体结构,她知道该打击什么地方才能让玛丽亚疼得说不出话来,也知道在哪儿来一下就能直接把她打晕。但是现在都顾不上,她只能抱住妮娜,大声喊人帮忙。

  但是周围的人却没有几个上前来的,反而有人后退了两步,盯着陆希的眼神里有些恐惧,好像他们如果上前来,也会像妮娜一样晕倒似的。

  这是相信了玛丽亚的话,觉得妮娜是被她诅咒的?

  陆希简直不知道对这些愚昧的人是该生气还是该笑,但都没有时间了,她得把妮娜送到教堂去。虽然背着妮娜走可能更加剧了出血,但是也比在这里干耗时间好!

  她正要把妮娜背起来,忽然有个人从人群后面钻了进来:“出了什么事?”

  “何塞!”陆希仿佛看见了光,“快来帮帮我!妮娜受了重伤,要马上送去教堂,不能颠簸,她的内脏在出血!”

  听见去教堂,何塞好像犹豫了一下,但他随即一拐一拐地走过来,直接把妮娜横抱了起来。别看他年纪也不大,但应该也是做惯了力气活的,妮娜又瘦,他抱起来居然有点轻飘飘的毫不费力:“走吧!”

  幸好市场离教堂并不太远,陆希跑在前面,在大门前就开始大声喊牧师了。

  出来的当然不是牧师,而是一个穿白色袍子,衣服上没有半点镶边或者花纹的人——这应该就是最低级的工作人员,可能连正式的神职人员都算不上,只是个预备役甚至临时工。

  临时工看见陆希的黑头发和黑眼睛,顿时皱起了眉头,伸手就想把她拦在外头:“圣水十铜币一瓶。”

  “不要圣水!”陆希直接掏出了一枚红铜币。买了盐和麻布之后,她只剩下这枚红铜币了,现在为了能跑快点儿,她把背篓也扔了,一会儿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所以这枚红铜币,现在就是她的全副身家。

  临时工看见这枚钱币,眼睛顿时亮了一下,但随即就被陆希下一句话给惊着了:“见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