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女继承人 第137章

作者:三春景 标签: 西方罗曼 爽文 穿越重生

  “或许有的人会因为一个人爱着自己,而爱上那个人,但我不是…夫人,事实就是,爱是一个人的事,相爱才是两个人的事。不是谁对我实心实意,我就要对谁一心一意——真要这样做的话,我的心恐怕早就不够分了。”薇薇安的追求者可不止一个,只不过这个时候大家都自动忽视了布莱恩·道达尔以外的人罢了。

  “更何况,夫人应当也曾经亲眼目睹过吧,无法回应的爱慕,这可太多了。”在此时,这常见于女人,因为这个时代男女关系中,男人占据了绝对主动权。往往要的是他们,不要的也是他们。

  “虽然是这样,但这也……”大家能理解薇薇安的话,但还是感情上有些难以接受——薇薇安是人间清醒,其他人就觉得她太冷血了,这可和时下小姐们的主流不符。

  对于大家的难以接受,薇薇安表现的很坦然。而相比她的坦然,同一时间,就有人难以坦然了——如果能将视角从一所房子内往上拉,直到拉到半空中,然后打开房子的屋顶,就会发现,同一个夜晚,总是并行发生着许多看似不相关,又有着微妙联系的事件。

  就是这个夜晚的丹宁街,一座普通的联排房屋二楼套间内,布莱恩·道达尔和贝里斯小姐正在收拾行李。

  他们正在将贝里斯小姐所有的行李打包装箱,马车夫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其实,贝里斯小姐住到丹宁街也才一两个月,她根本不想离开这儿,但这是布莱恩的安排,她只能选择接受。

  她的东西其实挺多的,根本不可能像个普通的女售货员一样,两个小皮箱就装下了所有,然后提着就能走。她的行李中,光是各类衣物就占了一个箱子还多,这可是老式木匠手工打造的衣箱,又大又深,可以装很多东西——这个箱子,是布莱恩为她买的。

  虽然是旧东西,看起来很朴素,也说不准这曾经是属于谁的(是二手货)。但用料很扎实,看起来就很耐用的样子。

  贝里斯小姐的衣物包括四件睡衣裙、四条衬裤、四条半身衬裙(其中两条是嵌绳衬裙)、三件紧身胸衣、两件女士衬衫、两件法兰绒背心、一套毛呢旅行服、一套黑色丧服、六套可以在家中和日常所穿的日常裙(包括三套棉布的,一套亚麻的,两套毛呢的)、三套更加正式的拜访裙、两套礼服裙(一套丝绸、一套棉布的)。

  此外,她还有一些小玩意儿,半打长筒袜和手帕、三顶女帽、四副手套(其中一套是长筒丝绸的!)、三条围巾、小手袋、皮手笼等等。

  鞋子也有六双,包括一双拖鞋、一双室内鞋、一双木套鞋(下雨时穿)、一双棕色短靴、一双奶油色矮高跟鞋(正流行)、一双黑色粗高跟鞋。

  这可不算少了!或许在薇薇安上辈子,这些衣物只是刚刚够用而已。但要知道,对于此时的普通人来说,这样的衣箱已经很足够了。事实上,很多下层中产家庭的女性也只有两三套日常替换的衣服。

  哪怕在贝里斯小姐成为布莱恩的情人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没有这样多的服装鞋帽,那时她其实主要是靠自己做售货员生活——杂货店店主的儿子能有多少余钱供养情人?即使后来布莱恩上了律师学校,又进了律所做学徒,其实也没什么钱。

  所以,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说是有什么穿什么。也就是布莱恩正式成为律师之后,她的生活才好了一些,也渐渐有了一些奇妙精巧的‘玩意儿’。

  “这双鞋子已经很破旧了,还要带走吗?”看着贝里斯小姐装鞋子,忽然布莱恩皱了皱眉,指着那双棕色短靴说道。

  贝里斯小姐微笑着摸了摸那双鞋子,这双鞋确实已经很破旧了,但看得出来它的主人非常爱惜它们。干干净净的,所有破损的地方都得到了修补,让人一看就有一种这双鞋穿起来很舒适的感觉。

  “当然要带走,布莱恩,你还记得吗?这是你为我买的第一件东西。”

  贝里斯小姐记得清清楚楚,布莱恩经她提醒才想起来:“那双鞋…还在啊?”

  这确实很值得惊讶,现在的鞋子因为制鞋工艺和材料的问题,经常是不怎么耐穿的。一双鞋即使不怎么穿,能穿两年,就算是不错了。而这双鞋,在布莱恩的记忆里,已经是八年前购买的了。

  当时的贝里斯小姐还在道达尔家做着女仆兼店里的‘帮工’,当时的她薪水极低,但道达尔夫妇保证包吃包住,还会给她衣服穿。包吃包住先不说,当时所谓的给衣服穿,其实就是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不穿的旧衣服。

  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也不是上流社会的阔太太、阔小姐,她们的衣服虽然不至于破破烂烂了才给贝里斯小姐,但到她手上的确实没有什么好东西——不过这也就算了,此时很多杂役女仆都是这样。

  贝里斯小姐有一双巧手,经过她双手缝补、修改,那些衣服倒也能穿,不至于让她最美的少女时期,都像是套着破布袋一样生活。

  衣服问题解决了,鞋子却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贝里斯小姐的双脚要比道达尔夫人、道达尔小姐都宽不少,她们的旧鞋根本不合脚…当时的贝里斯小姐就只能穿着非常不合脚的鞋子,辛苦工作。

  爱慕着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发现各种细节的,当时的布莱恩就发现了这件事。于是攒下钱来,带着贝里斯小姐做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双新鞋——贝里斯小姐出身贫苦,在来到道达尔家之前,她最好的一双鞋,也就是当时穿着走进道达尔家的木屐。

  那当然也不可能是根据她的脚型买的,是她的母亲从旧货市场淘来的……

  直到此时此刻,贝里斯小姐依旧记得穿上这双鞋时,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暖、柔软、舒适。而布莱恩也记起了因为贝里斯小姐感动的泪水,自己第一次有了作为男人被依靠信赖的自豪…他可以保护这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必须依靠他才行!

  慢慢的,原本有些冷硬的心肠又柔软了一些,下楼将行李到车顶,又将贝里斯小姐扶进车厢。坐下之后才对她说:“贝拉,放心吧,这次只是暂时离开,嗯,去农庄住一段时间,那是一个很不错的农庄,就像乡间的度假别墅一样。”

  “你正好可以度个假,你还从没去乡间度假过,对吗?过几天我会把丹尼斯也送过去。”

  布莱恩说一句,贝里斯小姐就点一下头,就好像他说什么都好一样。

  说起来,要送贝里斯小姐离开美林堡也是实属无奈,之前他已经将贝里斯小姐安置在了丹宁街——当然,承诺的,将孩子也送来由她照顾,这一点他还没有做到。主要是,他还是想让贝里斯小姐答应离婚。

  贝里斯小姐的‘建议’不是没有可行性,但如果可以,布莱恩还是不想受制于人。而这种时候,孩子或许能成为筹码的一部分,所以他依旧让孩子由别人照顾。

  之所以这一次要夜里送贝里斯小姐偷偷出城,是因为布莱恩知道自己有一个特殊的情人的事儿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虽然大家并不知道他们已经秘密结婚了,虽然现阶段只有一些男人在说,大家默契地没有让女士们知道…但是,这都是迟早的事儿。

  为了显示这个‘特殊情人’对自己其实也没那么特殊,也为了表达一个态度,经过了一番考量,布莱恩决定送贝里斯离开美林堡城里…落在外人眼里,就是他和情人断了联系,已经抛弃对方了。

  “呼啦啦——”

  布莱恩雇的马车行驶到城外的时候,瓢泼似的大雨呼啦啦地泼洒下来,整个乡村都包裹在一种湿漉漉的灰暗里,到处是水淋淋的水迹——水迹到处纠结凌乱,又汇聚成湍流。飞溅起的水花带着污脏后的糟糕样子,落在皮肤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黏腻。

  夜晚已经到来了,乡村小路吸饱了水,泥泞难行。在路的尽头,布莱恩他们的马车艰难地行进着。前面有一个路口接他们的人,领着他们走,以免他们在夜色中找不到农庄。

  贝里斯小姐其实是有些晕马车的,受不了颠簸的她,这会儿辛苦极了——大约是每一秒都是煎熬的那种感觉。事实上,她是一面昏昏沉沉,一面头痛欲裂。这个时候,布莱恩也只能扶住她的肩膀,给她一些支持。

  “我们到了!”引路的小伙子原本就是农庄的人,飞快地跳下马车,大声喊道:“波多西农庄到了——波多西太太!您在吗?有客人——”

  在马车接近农庄时,传来了铁链子拖动声、狗吠声。

  夜色里看不清楚农庄的房屋,大概就是美林堡附近典型的乡村样式。首都的城里人喜欢在假期去乡下度假,有一些农庄会特意进行改造,出租房屋,比住宿环境大多都很糟糕的乡村旅馆要好得多…波多西农庄就是这样一所农庄。

  此时天黑不久,农舍主人还没有睡觉,农舍房屋的窗子透出烛火的光。不一会儿,就有人推开门,小伙子连忙过去交谈:

  “波多西太太,您看,这是城里来的客人,写信订了长期房间的那个…房间收拾好了吗?”

  马车顶部都牢牢的绑着箱子,还盖着苫布,这个小伙子就和马车夫一起掀开防雨的苫布,将行李拿了下来。这个时候布莱恩也下车了,又转过身接贝里斯小姐。

  贝里斯小姐被搀扶着下了车,站在屋檐下深呼吸一口,全是一种生水的腥味。在晕车几天之后,这种生水腥味居然不讨厌,反而让她精神好了很多。

  她之后就和布莱恩一起,跟着波多西太太走进了农庄。

  “亲爱的,你还好吗?”布莱恩询问贝里斯小姐,落在波多西太太眼里,他们就是一对新婚的小夫妻,像是来度蜜月的。

  “别担心…我觉得我已经好多了。”贝里斯小姐勉强地笑了笑,笑容显得很虚弱,让人没法不担心。

  按照农舍的布局,布莱恩他们走进室内,首先经过的是一间带餐厅的宽阔厨房。不过这个时间厨房早就熄火了,只有波多西太太手脚利落地去点燃一盏油灯,勉强照亮了一小片区域。

  波多西太太又叫来了一个小女仆,吩咐她点燃炉子烧水:“嗳!蠢丫头,用那只内嵌式的铜炉烧水!”

  内嵌式的铜炉比起一般的锅子、水壶,尺寸要大得多,一次性可以烧更多水。而且配备的火箱用燃料也比较省钱,一方面是燃烧更充分,另一方面是可以使用相对劣质的燃料,比如生活垃圾什么的。

  他们没有在这里多停留,波多西太太很快带布莱恩和贝里斯小姐上了楼。介绍说道:“贝里斯太太、贝里斯先生,你们预定的房间在二楼,我们这儿最好的房间之一…这会儿可是乡间度假的旺季,这间屋子如果不是刚好某个预定的客人退订了,是轮不到你们的。”

  “你们预定的太迟了,这都是夏天了。”

  走进房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大而敞亮的房间。房间了除了床和衣柜外,就只有一把扶手椅,和一个洗脸盆架了,架子上还有一个锡制脸盆——房间一览无余,而要说有什么好处,那就是比较干净了。

  正是因为一览无余,所以可以看到角角落落都打扫的挺干净。配合白色的床单和浅绿色的棉布窗帘,显得挺舒心的。

  波多西太太暂时离开后,贝里斯小姐点燃了房间里的蜡烛,看着蜡烛还算明亮的光,有些意外:“鲸油蜡烛?美林堡附近的乡村都这样富有了吗?”

  此时美林堡城里已经有煤气灯和汽灯这类更先进的照明工具了,但煤气灯只有路灯才用,私人宅邸有煤气灯的非常少见,普通家庭就更没有了。至于汽灯,道理也差不多,只有有钱人才用得上。

  普通家庭的照明一般还是靠蜡烛,更差的还有油灯…蜡烛的话,最好的是蜂蜡蜡烛和鲸油蜡烛,明亮、燃烧慢、异味少,再然后是动物油蜡烛,最差的是灯芯草蜡烛。

  “我猜不是这样的…”布莱恩有过离开城市的经验,对此要更了解一些:“厨房里用了油灯…或许房间里的蜡烛含在住宿费用里了。”

  给房客强卖蜡烛而已。

  不过此时显然也不是谈这些的时候,他们都除去了有些被沾湿的外套,等到之前厨房里见过的那个小女仆送来热水、干布巾和食物,他们又稍微擦洗了脸和手脚。这个时候,今夜就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

  食物就摆放在咖啡桌上,贝里斯小姐坐着唯一一把扶手椅,布莱恩是站着吃的。他们吃的很沉默,只有食物的咀嚼声。而等到吃到半饱,还是贝里斯小姐打破了这种沉默。

  她像是不安,又像是镇定,像是在问布莱恩,又像是在问自己:“布莱恩,你不会将我抛下不管的对吗?当然,我完全相信你,我只是有些害怕…丹尼斯什么时候能来呢?至少孩子在身边,会让我没那么担心。即使你有时候不想见我,还是会想来见孩子的,对吗?”

  “…布莱恩,你会成功的,你想要的东西一直都能得到手,这一次也一样——你的成功,就是我的成功,你一定要记得我,不要忘记我……”

第173章 红粉世界173

  “马上就好!”薇薇安对着镜子确定自己没问题了,扭头冲站在门口的苏珊说了一声。

  她们现在在奥斯汀家位于斯蒂文顿的庄园,奥斯汀一家是照例出来度假的——变得有钱之后,奥斯汀家也迅速学会了美林堡有钱人的习惯,夏天都是要度假的。有时就在斯蒂文顿,有时会去‘公爵之门’…总的来说,他们度假的方式还是比较节省的,都是自家的产业。

  对于夏天度假这件事,真的是一旦开始,就回不到过去了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美林堡的夏天实在是太不宜居了呢?薇薇安这辈子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奥斯汀家没有办法,只能呆在美林堡也就算了,现在有的选了,立刻就‘夏日出逃’了。

  在玛丽公主那儿参加的那场晚宴,大概是薇薇安之前在美林堡时参加的最后一个社交活动了。当时玛丽公主还邀请她去百泉宫住一段时间呢——今年的夏天,王室不会去夏宫,或者其他任何地方,就呆在百泉宫了。

  据说是因为这段时间会有一波‘亲戚’来造访,所以女王陛下决定在百泉宫招待自己的一干舅舅、姑姑,以及数量不算少的表亲。而且还下令,王室成员也都要呆在百泉宫…想必这个夏天的百泉宫会有不少的‘家宴’了。

  玛丽公主这样的年轻人当然会觉得呆在百泉宫,哪儿也不能去的日子很无聊…毕竟和礼兰王国的宫廷,规模还是比较小的,也不提倡奢华,娱乐活动很少也很普通,宫里的生活还真不如宫外。

  这一点上,和佛罗斯等国的宫廷,还是不一样的。

  对于玛丽公主的邀请,很多人是想要争取都争取不到的!大家都知道,接下来一段时间,百泉宫会为了远道而来的异国王公们举办一场又一场的舞会、晚宴、夜宵晚会、游园会等等。和礼兰王国的贵族青年们,还有随行而来的异国贵族,都会出席。

  这种时候,要是能住进百泉宫,绝对是刷脸的好机会——不能小看‘刷脸’这件事,对于和礼兰王国那些体面的家族,这是确定自身地位的好机会!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下位者需要讨好,以获得里子,上位者需要被讨好,以获得面子…听起来很可笑,但这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一点儿不好笑了,是需要严肃对待的。

  奥斯汀先生算是新封的男爵,要是有薇薇安作为代表,这段时间出现在宫廷之中刷脸,他这个‘男爵’的受认可程度也会高一些吧…要知道,如今可是有一个说法的,叫做‘男爵不算贵族’!

  因为这个时代,不管是什么出身,父亲是做什么的,只要能做出让女王和政府认可的贡献,就有可能封为男爵。这当然让‘老贵族’们有点儿受不了,但又不能反抗女王和政府的决定,就只能内部将‘男爵’开除出贵族行列,以维护贵族阶级的‘纯净’了。

  “薇薇安,你真让人意外,我本以为这次的度假要泡汤了的…”见薇薇安摘下了耳环走了出来,苏珊对她说。苏珊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薇薇安这个时候能在斯蒂文顿度假,必然是拒绝了玛丽公主的。

  不需要想,就知道这是拒绝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毕竟和你的约定在先,而且这个时间,罗拉正好也在。”这次来斯蒂文顿度假,薇薇安邀请了苏珊一起。伍德福德夫妇显然愿意女儿和奥斯汀一家结交,所以薇薇安的邀请很快在他们那儿通过了。

  “当然,约定在先只是原因之一…说实话,宫廷生活其实没那么美好,我之前在殿下的邀请下,在百泉宫住过,虽然都没有久住。”薇薇安和苏珊往外走,今天的天气很好,她邀请了一些年轻人,一些网球爱好者来打网球。

  薇薇安对苏珊说了一些宫廷生活的细节,当然是能说的那部分。

  “很多人认为宫廷规矩森严,我倒是不觉得。我算是玛丽公主邀请的客人,平时是比较自由的,普通的礼仪在宫廷内是够用了。至于一些大场面,我只遇到过一次,是女王陛下的夜宵晚会……”

  “宫廷生活更让我受不了的是每个人都在表演,我算是在宫中没什么利害关系的人,但我依旧感觉到了深深的防备和厚重的虚伪。在那种环境中生活,会让人精神上疲惫——而且就我来说,不只是精神上疲惫,身体上也是。”

  “这一点说出来谁相信呢?想象中的宫廷生活总是骄奢淫逸的,对不对。想到丰盛的佳肴,想到衣着华贵的贵族,想到开不完的舞会,想到香槟到处喷洒,还有召来杂耍艺人举办盛大的游园会…哦,那只是宫廷生活的一面。”

  “实际上,除了少数几个人,每时每刻都能享受宫廷生活的那一面。大多数人都只能有那么几个时刻享受一番光鲜,其他时候真的谈不上舒适…就我所见,有些百泉宫的常年住客,连经常吃到新鲜饭菜都很难,宫里厨房不够……”

  苏珊惊讶于宫廷之中,光鲜下的暗淡,和薇薇安走下楼,走出了房子——刚刚薇薇安是去换衣服的,换下之前那条普通的日装裙,现在穿的是一件带苹果绿波点的‘运动服’。当然,说是运动服,其实还是裙装。

  最多就是裙子可以短几寸,提到脚踝上,还可以用小一些的裙撑。这个时候反而一定得用裙撑了,因为此时的裙子肯定是有裙摆的,完全不用裙撑,不留出脚下的活动空间,很容易被裙摆绊倒。

  薇薇安拿着网球拍走出来,这个时候客人们还没到,网球场旁边是女仆正在摆上小桌、椅子,还拿了饮料和食物过来。

  苏珊是不会打网球的,所以她抢先找了一个树荫下的座位,就舒舒服服坐着了。薇薇安笑着摇了摇头,放下木制网球拍,先去做热身运动去了。等她做完热身运动这会儿,罗拉也来了,和她一起的还有另一个客人。

  之后陆陆续续,人就来了。

  大家从下午两点多开始玩儿,玩儿到有人过来通知下午茶时间到,这才回到屋子里。走进屋子里的薇薇安摘下草帽,拿手帕擦了擦满脸的汗水…她刚刚一直玩儿来着,运动量很大。

  “薇薇安真是不担心晒黑啊……”一直和苏珊站在树荫下的罗拉走到薇薇安身边,仔细端详她的脸。现在女士们对于户外活动,一个很难接受的地方就是日光会伤害她们白嫩的肌肤。即使帽子、面纱、手套等能够提供一定保护,那也不够!

  “哦,会重新白回来的。”薇薇安不在意地摇了摇头。她的‘日晒量’不大,又做了物理防晒,她的皮肤的负担可能还不如上辈子时呢!即使上辈子可以用‘防晒霜’……

  薇薇安这辈子倒也不是‘晒不黑’的那种‘天选之人’,不过幸运的是,她要是晒黑了,属于是能挺快白回来的那种。

  “好吧,你认为值得就好,你倒是挺乐在其中的…不过就算你晒黑了,也比大多数人皮肤白皙。”罗拉倒是不羡慕薇薇安这一点,因为她也是皮肤白皙的那类人。

  大家一起吃下午茶,有人就说:“既然来到乡间,本来就应该晒晒太阳。如果依旧整天呆在房子里,那何必来乡间度假呢?为什么不一直呆在美林堡呢?反正夏天的美林堡,几乎也只能呆在房子里了。”

  这个说法引得大家一阵轻笑…之所以说夏天只能呆在屋子里,是因为夏天天气热,已经很脏了的多弗利河一‘蒸发’,那个味道实在是不好闻。而且也不只是多弗利河,城里其他河道直流,包括一些排污渠明渠,出入口敞开的暗渠,都会泛出味道。

  再加上各处都有的垃圾的味道,这个时候的美林堡,确实是个很臭的城市。很多时候只能呆在家里,靠厚重的窗帘、房间里的喷洒的柠檬水,来抵抗那些味道。这一点,就算薇薇安住在闹中取静,环境优越的白玉兰广场,也是一样的。

  住在白玉兰广场,入目所见的确实是漂亮的社区,上佳的绿化,但‘味道’是不受社区边界约束的,还是会飘散一些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