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女继承人 第89章

作者:三春景 标签: 西方罗曼 爽文 穿越重生

  “对,非常恶…呃,糟糕。”原本女孩儿想说‘恶心’的,但对格蕾丝的情况大家都很同情,一时之间就说不出这样有点儿刻薄的话了,即使这就是现实情况。

  “铅白的危害,难道格蕾丝不知道吗?”薇薇安实际上无法理解这个事儿。

  所谓铅白,不能直接说是铅,而是将铅放进醋中,使其‘生锈’,得到的‘锈粉’。自古以来,女性使用的含铅化妆品,用到的铅大多是铅白,而不是直接就是铅。

  关于铅的危害,其实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所以过去作为粉底主要材料的铅白已经远不如曾经风光。

  就薇薇安所知,这个时代的很多粉底依旧会放铅,这一方面是非自制品,可能使用者都不知道自己买来的粉底里有铅白,还会为使用效果好而暗自高兴呢!

  另一方面,使用者知道自己的化妆品里有铅白,但因为含量比较少,自觉应该没问题,也就不在意了。毕竟那句话说的,‘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嘛。此时虽然没有这句话,但差不多的道理早就存在了。

  薇薇安过去一段时间其实也不把铅的危害太放在心上,此时的铅虽然还是会出现在化妆品中,但都是很少量的。如果有人大剂量使用,要在粉底界搞‘文艺复兴’,那也是少数,毕竟大家都知道了,那样做不是在美容,而是在毁容!

  中毒什么的,此时女士们可以不在乎。可是用了铅白只能美那么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迅速完蛋…这就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了。

  但现在看大家谈到‘铅白’时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薇薇安觉得自己过去可能是搞错了什么,以至于错误地评估了铅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情况。然后由此,也错误地定位了现在铅的危害。

  “格蕾丝当然知道铅白的危害,谁不知道呢?但她太想拥有白瓷一样洁白透亮的肌肤了…这大概是薇薇安你很难感同身受的吧。”一个女孩儿无不可惜地说,话语中还透着一丝羡慕。

  格蕾丝的皮肤是天生的橄榄色,这遗传自她家中的长辈。无论她如何不见天日,小心地养护自己的肌肤,使用任何她能找到的护肤品,都不能动摇‘遗传’的力量。而偏偏在这个时代,白皙的肌肤是所有人的追求,是美人的象征。

  离日光浴成为流行还远着呢!

  格蕾丝又是一个爱美的女孩儿,情急之下选择了更加激进的方案,不去在乎铅白之类成分的问题,也就不奇怪了——其实哪怕铅白的含量不算低,才两个月不到就烂脸,这也是很少见的,这大概是格蕾丝的肤质本身不适应。

  另外,也有可能导致她烂脸的原因其实不是铅白。在铅白发挥作用前,那仿佛是魔药配方一样的美白配方里,已经有别的原因毁了格蕾丝的脸了。

  薇薇安思索着‘铅白’的事儿,脱口而出:“你们看上去也不排斥护肤品和化妆品中来点儿铅白?使用铅白难道很普遍吗?”

  大家似乎惊讶于薇薇安对这个事儿的不了解,泽西雅甚至直接开口:“薇薇安,明明奥斯汀先生是生产护肤品的,你却对此完全不知情吗?”

  薇薇安摇了摇头,又强调道:“可丽牌的面霜里,是没有铅白的。”

  “哦,这一点我们知道,毕竟它们都没有直接增白、遮瑕的效果,这样的话,根本不用加入铅白。”虽然冷霜和雪花膏都对皮肤有比较好的养护作用,但它又不用糊在脸上,形成一层白色的‘面具’,这样的话加入铅白就没有意义了。

  泽西雅又继续对薇薇安解释:“几乎所有的粉底产品中依旧会加入铅白,铅白的附着力和使肌肤透亮白皙的能力,是没有其他的替代品的。面粉或者滑石粉做的淀粉,各方面完全不能铅白相比,至少它们都白的很死板,铅白则能让肌肤白的有光泽。”

  对于铅白的优点,薇薇安当然是知道的,这也是铅白作为化妆品,成为全世界很多国家历史上的选择的原因之一。但她不知道的是,铅白在此时的护肤品、化妆品中竟然如此司空见惯。

  看泽西雅说起这个时的表情,让薇薇安联想到了上辈子,大家提到食品中添加剂、外卖工厂的卫生问题时的表情,一瞬间他们重合了——有些问题确实存在,我们也知道,但大家都要遭受同等的问题,无法拒绝,也就只能躺平享受了。

  大家已经学会和那些东西共存,不去多想,让自己心里好过点儿了。

  就像是互联网普及之前,大家都谈网络的危害,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危害。对于孩子上网的问题,家长和学校都管的很严。但移动网络时代来临,网络裹挟着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本无法回避,每个人都是网瘾患者了,也就没人谈网络危害了。

  移动互联网时代刚刚来临时,早先还有人批判‘低头族’什么的,但过一段时间,这也没人说了。

  “这样不行。”薇薇安忽然说道。

  “什么?”泽西雅不知道她是怎么了。

  薇薇安解释说:“我没有想到现在的粉底产品都是这样的…如果能做出一款完全不含铅白,效果又不输给铅□□底的产品,应该能给不少女性的生活带来改变吧?当然,我不否认,这也是一桩很好的生意。”

  “这当然很好,如果‘可丽’能够推出那样的好粉底,一定会大受欢迎的…不过,这应该很难吧?已经不止一个人想要做成这件事了,但几百年间根本没人做到。”

  泽西雅当然不知道‘可丽’的产品都是薇薇安主导的,所以薇薇安这样说,她回答时的语气是带点儿戏谑调侃的。显然不相信薇薇安表这个决心,就能真的做出安全好用的粉底来。

  铅白的危害又不是最近才发现的,而女士们却依旧使用铅白蔚然成风,这两者一结合,就是巨大的商机——这意味着有大量的有需求者,只要推出安全的、效果不下于铅□□底的粉底,立刻就能独占市场!

  另外,一些对粉底产品持观望态度的潜在消费者,他们的消费欲望也会爆发出来……

  大家都能看到这个商机,却始终没有人能做出完全替代铅□□底的产品,由此就知道这件事的难度了。

  薇薇安也知道这件事的难度,知道不同于之前的那些产品,粉底需要闯的关不是一关两关——对于此时的生产能力,几乎每一步都有难处。

  所以她也不觉得自己能立刻搞出粉底,只是萌生了这个想法。至于具体要怎么做,还得一步步来,可能最后出成品还要等一段时间。

  当然,她也不算急切。一方面是她过去的想法其实不算错,铅白在化妆品中产生危害,已经不是两三百年前的情况,动辄就出大问题了。现状还没有那么严峻。

  另一方面,也是这种事急是急不来的。

第115章 红粉世界115

  在上流社会很多成员都急着‘逃离’美林堡时,奥斯汀一家一如既往地呆在美林堡。这一方面是因为薇薇安要上学,每年7月才放暑假,奥斯汀夫妇当然不能扔下她,自己去度假。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奥斯汀先生是有工作的绅士了。

  ‘不用工作的绅士’,只靠祖产就能过着富贵生活的人,在这个时代往往代表着鄙视链的顶端…当然,新兴的资产阶级已经在挑战这一点了,暗搓搓地diss那些不事生产的名门望族后裔。

  只不过文化、认知上的东西一般都会滞后于生产力的变化,所以资产阶级已经在经济上‘篡权夺位’了,但贵族阶级还是能在鄙视链上压制他们几十年、上百年。

  这些‘不用工作的绅士’,当然可以想度假就去度假,享受生活,然后将工作、损耗之类的留给有工作的人。奥斯汀先生就是这样的,经营着许多工厂,每天都要接待和拜访许多人,可不是那么容易能离开美林堡的。

  不过,奥斯汀家遵循上流社会的习惯,还是会去度假的。只是度假的时间相对短暂,要安排好一切事后再去度假。

  “今年我们可以去南风郡度假,我们在那儿新买了一座庄园,庄园有一幢很漂亮的、不大不小的房子…南风郡不像靠近美林堡的这些乡村,风土人情完全不一样。”奥斯汀先生显露出志得意满的样子。

  南风郡相邻着他的家乡,他小时候就连最有志向时,也没有想过能在南风郡拥有自己的庄园——南风郡的‘克林平顿’一贯有‘公爵之门’的美誉,因为在这个地区,居然有4位公爵、3位侯爵,以及其他数位贵族拥有庄园!

  因为这些庄园都是精心经营的,所以‘克林平顿’的风景可以说是美如画,每年都有不少人慕名而去参观(此时的庄园、古堡,大多都是可以招待游客的,倒不是主人要赚门票钱,这只是此时‘好客之道’的一种体现)。

  因为贵族云集、风景绝美,‘克林平顿’就有了‘公爵之门’的外号。

  奥斯汀家之前有钱后,直接买下了白玉兰广场18号,算是有了第一个值钱地产。之后没过多久,就得考虑乡间别墅的事儿了,这对于奥斯汀先生这样的富翁可以说是标配——他总不能每次去乡间度假,都借朋友的房子,又或者租房吧?

  在靠近美林堡的各个乡村里,奥斯汀先生在斯蒂文顿买下了一座庄园。斯蒂文顿是卫斯理家的庄园‘裘梅里’的所在地,在这里买下庄园,既是为了尽情享受乡村度假的乐趣,也是为了和卫斯理家做邻居。

  现在,在斯蒂文顿的庄园之外,奥斯汀先生打算买第二座庄园了…买庄园看起来花费不少,但其实并不是一桩亏本的生意。庄园之中,大宅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更多的还是广袤的土地。

  在这个时代,经营土地还是一桩很不错的生意。哪怕只是收取地租,那些田地牧场比较多的庄园,也能说是‘优质资产’。赚到的钱别说维持乡村大宅了,还能稳定地带来收益呢!

  奥斯汀先生大概是还是受曾经的生活影响,对富人们生活中一些徒增耗费的花钱方向没什么感觉,养赛马、赌博、豢养情妇…这些都和他无关,他最多就是购买一些地产,这使他在上流社会里甚至有了‘达米恩老头儿’的外号。

  ‘达米恩老头儿’倒不是什么文学作品中的吝啬鬼,他是经文中的一个人物,发财之后也没有变得奢侈,唯一的爱好是购入地产,名言是‘唯有土地才是最可靠的’…这也被如今很多土地爱好者引为箴言。

  “克林平顿的房子修缮好了吗?”薇薇安没怎么关心家里的新地产,只知道那是一块占地不算小的庄园。这可不太容易买到,甚至不只是钱的问题,毕竟那儿可是‘公爵之门’,和贵族们做邻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进入他们的圈子呢。

  奥斯汀家倒是不太在意这个,奥斯汀先生现在日常也能结交到一些贵族了。对于他的事业来说,现在结交的都是有用的人脉,至于盲目结识更多、地位更高的贵族,其实没什么意义。

  “是的,那边的管家已经写信来了……”奥斯汀先生提到信时,正好仆人托着一盘信走了进来,这是今早收到的新到的信件。

  其中大部分是奥斯汀先生的,也有两封是奥斯汀夫人的。这些信其实大多就是便条的水平,和奥斯汀夫妇今天的日程有关,不能说是真正的信。倒是薇薇安收到了两封信,是真的信,都是长信。

  一封是罗拉写给她的,罗拉现在不在美林堡,而是和家人一起去海滨城市度假去了。薇薇安三两下就看完了她写来的信,她的信里无非是说了一些海滨度假的新鲜事儿。说起来,海滨度假现在也真的是时髦,薇薇安的几个朋友都去过了,只有她还没有去过。

  “爸爸,明年我们也去海滨城市度假吧?看罗拉写的信,似乎还挺有趣儿的,她还尝试着下海游泳了…嗯,我也会游泳。”薇薇安这辈子的游泳就是和罗拉一起学的,在城里的公共浴场找了老师学会的。

  公共浴场原本是为一些完全无法获得沐浴用水的底层穷人提供的公共设施,分为洗衣场和浴场两个主要区域(在家没地方、没水洗澡的人,往往也就没地方、没水洗衣服,所以洗衣场也是很有必要的)。

  但在最初连续开设了数家贫民公共浴场之后,很快浴场大受欢迎,这股风潮甚至由穷人蔓延到了富人之中。当然,富人肯定不愿意自己的公共浴场之旅被穷人打扰,更不愿意和穷人‘肮脏的躯体’共浴,如此浴场分出等级也就很正常了。

  有的是一家浴场内分出一等区、二等区、三等区,有的则是浴场本身就只专门接待一类客人。

  一开始时,浴场还只是比较小的池子,足够洗浴就够了。但很快大家发现浴场的人气那么高,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温暖的、公共活动空间,还能游戏找乐子。这种情况下,是越大的浴池越受欢迎!

  前几年看到新开业的高档浴场在报纸上打广告说自己的浴场有66尺*30尺的游泳池时,薇薇安就拉着罗拉一起去学游泳了——当然,这个时候的浴场不存在男女混浴,要么是男女分区,要么就是不同时段分别接待男客和女客。

  “下海游泳?”奥斯汀先生露出无法理解的表情,他现在是越来越无法弄懂这些年轻人的乐子了。在露天环境下要怎么游泳?男士就算了,他还记得儿时也有很多男孩儿会在夏天钻进河湖之中洗澡,可是女士,这真是超出他的认知了。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如果你觉得这很有趣儿…我可以向朋友们打听一下,国内有哪些不错的海滨浴场。我听说有些海滨城市并没有特别优美的海滩,城市里的房子也很糟糕,根本称不上度假的好去处。但它们就是能坦然地在报纸上宣称,自己是度假胜地。”

  奥斯汀先生应允的时候,薇薇安放下了罗拉的信,转而拿起了另一封更长的信,读了起来。

  “是谁的信?”

  “是卢克的。”薇薇安随口回答。

  奥斯汀先生忍不住说:“要是按照旧时候的规矩,这封信应该经过我和你母亲的检查,你才能看。”

  其实何止是旧时候的规矩,哪怕是在如今,未婚夫寄来的信件,一般也是要经过父母,由父母检查后再交给女儿的。当然,如果父母能稍微照顾一点儿女儿的感受,也不会真的拆开信件检查。信件经过他们传递,更像是一个传统的延续。

  薇薇安假装没听到奥斯汀先生的抱怨,自顾自阅读卢克写来的长信,看过之后又折了回去。对奥斯汀夫妇说:“前些日子卢克生病了,似乎只是感冒,所以没有告诉我,现在已经痊愈了…要我来说,卢克的身体不算好,似乎经常生病。”

  对此奥斯汀夫妇的感触并不算很深,卢克在同龄人中并不算特别健壮,但如今的年轻绅士似乎很常见这样的,他在其中倒也不算很扎眼。

  但薇薇安回忆上辈子时,卢克那个年纪的年轻人,就觉得他算是身体虚弱的那种了。流行感冒的季节,他总是很容易中招。说起来,她刚刚加入‘炼金学会’时,没有见到卢克,就是因为卢克在生病呢。

  “我得给他写信,让他多参与一些户外运动,多多锻炼身体。”薇薇安嘟囔了一声,倒也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实在是卢克还太年轻了,这个年龄在薇薇安上辈子,只要不是有什么绝症,基本都是不用担心健康问题的。

  这似乎是基因的本能,在度过最佳生育年龄之前,身体就是免疫力拉满,精力充沛,熬夜不在话下的。

  这件事就这样被轻轻放下了,薇薇安又和奥斯汀夫妇讨论了一下毕业的事儿——还有半个月,她就要从北美林堡学院毕业了。学校并没有什么毕业仪式的传统,大概到时候就是女孩儿们和老师们互相道别就算了。

  薇薇安想要这周日去百货公司买一些东西,作为纪念物送给学校里每一个认识的人。

  奥斯汀夫人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答应周日时和薇薇安一起出门选购纪念品。

  薇薇安最终选购的纪念品是一批精美的笔记本,还有一些手绢、小瓶的香水,以及雪花膏——最近雪花膏实在是太火了,很多人有钱也很难抢购到。薇薇安确信,自己送给同学和老师雪花膏,他们会很高兴的。

  而且她作为可丽面霜厂的继承人,出手送这样有点贵的东西,让这件事也显得顺理成章了——此时年轻女士既不适合收取贵重的礼物,也不适合送出贵重的礼物。但薇薇安是从自己爸爸的工厂里拿来这份有点贵的礼物的,约等于没花钱,大家就能比较安然地收下了。

  临近毕业前,收到薇薇安送出的这份礼物的女校长巴斯夫人,对自己的助手玛格丽特小姐说:“你瞧,这是奥斯汀小姐送的毕业礼物,我总觉得她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小姑娘,优越的条件让她很多时候显得格格不入…但现在看来,她也懂得一些人际交往的技巧呢。”

  玛格丽特小姐挺喜欢雪花膏的,但她更喜欢那本笔记本。薇薇安挑选了很多不同的笔记本,各有特色,都很美丽,送的时候如果是比较了解的人,还会揣摩他们的喜好送,就很容易送到心坎上。

  “哦,的确如此,我都不知道她竟然如此了解我,雏菊确实是我最喜欢的花,您看这封面上的雏菊砑花,真是精美啊……”玛格丽特小姐笑眯眯地说。

  巴斯夫人点点头,然后又停顿了一下,似乎沉浸在了某种回忆中。过了一会儿才接着说:“‘格格不入’,我真想不到,我有一天会担心一个女孩儿的‘格格不入’。要知道,我才一直是最格格不入的那个。”

  巴斯夫人回忆过去四年,一开始她以为薇薇安是另一个自己,就像是白羊中混进去的一只黑羊。但时间越久,她就越意识到,她们是完全不一样的。薇薇安·奥斯汀不是混进白羊群的黑羊,而像是混进羊群的一只狼。

  看起来都是群体中的异类,但其实完全不一样。

  “这就是你偏爱奥斯汀小姐的原因吗?”玛格丽特小姐笑着问。不知不觉中她走到了窗边,看到草坪上有不少女孩儿在参加体育运动,其中穿着短上衣和宽松裤子的薇薇安正在打网球,实在是非常显眼。

  以此时对淑女的要求,她这样实在是太怪了,绝对说不上符合审美。但任何一个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无法武断地挑剔奥斯汀小姐不美——这就像是荒野之中最美的一朵玫瑰,它的确不符合园艺家们的要求,颜色、花形、叶子、枝干,统统不能说‘标准’。

  但看到它的时候,谁也不能说它不美,它就是美的天然,美的纯粹,美的原汁原味。

  薇薇安也是这样的,她穿着对女孩儿来说很古怪的运动服参与户外运动时,会头发乱飞,不再是大家会称赞的‘一丝不苟’。脸会引为运动而绯红,说实话,这已经足够一些老古板大惊失色了!

  在一些观念中,女性过于有‘生命力’,会被认为是性欲旺盛。而一个未婚少女,大家往往希望她们是纯真、贞洁、温顺的象征,性欲旺盛是会让人感到害怕的——甚至有一种可笑的观点,认为女性在结婚之前,性欲是在沉睡中的。只有结婚之后,经过与丈夫的新婚之夜,才会‘觉醒’。

  然而,薇薇安那汹涌澎湃的生命力,却不会让人想入非非,陷入不纯洁的幻想。因为她本身实在是太纯洁,太轻盈了!她浑身上下的浅色,让其他人天然就觉得她是个天使般的女孩儿。

  这年头有一个论调:经历过分娩的女性,其肤色和发色都会永久性地变深!所以浅淡的发色和肤色实际上就是年轻、纯洁和生育力的象征!

  另外,浅淡的肤色和发色其实也只是薇薇安让人觉得如此纯洁原因之一,而且还是表面原因。

  玛格丽特小姐站的位置,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薇薇安。不过想要看清脸还是太勉强了,只能看到她那标志性的金发和雪白的皮肤,剩下的就是她跳跃奔跑时的姿态。那样的轻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自然界的羚羊或者小鹿。

  这一刻,强加给女性身上‘生命力’的污名,无形之中消解了。只能说‘生命力’本身是非常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后天的规训,在大家凭本能行动的原始社会,大家天然就会被旺盛的生命力吸引!

  无论男女都是如此。

  薇薇安现在就是这样,即使是沉迷‘虚弱美’的时髦人物,见到现在这个状态的她,也很难不为她驻足…这是纯粹的力量、健康之美。即使还要有人说‘俗气’,那也是无法抗拒的庸俗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