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限流降维打击 第71章

作者:伸出圆手 标签: 天之骄子 无限流 爽文 穿越重生

  玩家王鑫,积分6。】

  【积分汇总通报为鬼域全域通报,积分排行榜已同步更新,可在[灵魂]app查看。】

  [灵魂]app的论坛当即变得喧嚣——

  标题:【卧槽,我看见了谁?新人、时大佬和缺德佬下了同一个副本!新人得分最高!】

  楼主:【长江后浪拍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时大佬的时代终于要过去了吗?】

  【瞎说什么?就一次得分比较高而已,缺德佬偶尔也会分数比时大佬高啊。真要论高低,还是要看积分总榜。】

  【新人连续两个副本高分了,就是很有天赋好不好,而且拿新人和五年老人的总分相比真真的公平吗?楼上和时大佬什么关系啊,护成这样,yue。】

  【楼上这么快就变成新人的舔狗了?呵呵,别舔得太情真意切,副本里容易死人,到时候有你哭的。】

  【楼上说话不要太恶毒,损阴德。】

  【你们先别吵,新人这么快就下第二次副本,而且时大佬和缺德佬也在,他们三个不会组队了吧?】

  【不能吧?说不定新人和时大佬一样是下本劳模,疯狂下本,不是在下本,就是在下本的路上。】

  【不可能的,小道消息,明彦想进时大佬的队,被时大佬拒绝了。时大佬连明彦都拒绝,怎么可能会要一个新人?】

  标题:【我以后就是新人的舔狗了!】

  楼主:【我在11号广场,时大佬他们通关后传到这里了,我看见新人了,盛世美颜!女神!颜值秒杀洛惊蛰!】

  【……为什么要把洛惊蛰和女孩子放在一起比美貌?】

  【因为缺德佬长得是真的好看,尤其是三年前,缺德佬那时候才18岁,奶帅奶帅的,一出场就惊艳鬼域。】

  【缺德佬现在也好看啊,而且长大了之后脸长开了,比以前帅多了。】

  【好好一个小帅哥,怎么就缺了大德呢?】

  【我觉得还是时大佬好看,时大佬长得很耐看,就算过二十年,这种长相也不会过时。】

  【但是时大佬会老,二十年后皮都松了。】

  【我还是更喜欢缺德佬这款。】

  【楼上更喜欢缺德佬的肯定是没见过时大佬女装,化完妆穿上水手服,又帅又飒又美!】

  【楼上仔细讲讲?】

  【怎么又造谣时大佬女装?你们这些人上次说时大佬穿嫁衣扮新娘子,上上次说他假扮迪士尼公主,上上上次……你们有完没完了?】

  【楼歪得没眼看了,我就好奇,新人长得到底有多好看?】

  八名刚刚离开副本[荒芜山村]的玩家站在鬼域的11号广场上。

  这个小广场一向人烟稀少。

  但此时,人渐渐聚起来了。

  时闻一扭头就走。

  他累了,要休息。

  洛惊蛰笑着道:

  “肯定又有人在论坛发帖子了,得在人聚起来之前离开,咱们就地解散吧。”

  李飞:“……”

  缺德佬在副本里对他们很热情,动不动邀请他们去[玫瑰园]一起吃饭。但一出副本,他的态度就变成了“就地解散”。

  不过,玩家们也不想被人围观。

  他们在副本里只待了一天,但这一天过得也算是波澜起伏、心焦力竭,他们急需休息。

  至于和大佬攀关系联络感情……

  还是算了吧,这关系估计不好攀,不要做无用功。

  玩家们就地解散。

  封辛迈开脚步往育苗街的方向走,走着走着,她停下脚步,回过头:

  “你跟着我做什么?”

  洛惊蛰笑了笑,问她:

  “要不要约个饭?”

  ※

  鬼域副本稳定维护团队的负责人,方逸,他拿着一根黑色的拐杖,跪立在无边无际的黑雾之中。

  “主人,这是从副本里回收过来的东西。”

  方逸两只手捧起拐杖,

  “看起来只是镶钻的奢侈品,但这根拐杖似乎是由不明物质构成的,数据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解析。”

  “和我们从[离渊连锁酒店]带出来的那张手帕很相似。”

  黑雾缭绕着形成藤蔓,卷住方逸手中的拐杖,拽进黑雾中细细观详。

  “那个名叫封辛的女孩,似乎是我们无法理解的生命体。”

  方逸低首,对鬼域的主人说,

  “她目前还没有造成比时闻一更大的损害,但是她比时闻一更加不可控。为了鬼域的稳定,最好还是让她离开。”

  黑雾里传来阴森可怖的声音:

  “让她离开?”

  “方逸,你会放过到嘴边的珍奇佳肴吗?如果她真的是外来的生命体,吃下她,我们会得到多少好处?”

  “我们将突破瓶颈,战胜宿命,离开这个腐烂的星球,去往崭新的世界。”

  那声音顿了顿,说道:

  “拿下她,不惜一切代价,拿下她。”

  方逸低下头,回应道:

  “是。”

  作者有话说:

  芯芯有乱丢东西(圣遗物)的习惯。

  手帕丢进垃圾桶,珊瑚绒睡袍丢给时闻一,拐杖随手扔山里,鞋也送了一只给阿飘。

  ↑非常败家,但是因为家产无数且有创造能力,永远不会倾家荡产。

第37章 过场1

  ◎桀骜不驯的生物◎

  玫瑰园街区位于鬼市最上层, 是玩家住宅区,但因为玫瑰园租住积分极其昂贵,住在这里的玩家, 几乎位于积分排行榜前列。

  洛惊蛰在这里有房。

  他一开始是蹭时闻一的房子住,但他实在忍受不了时闻一在花园里种白菜萝卜的品味, 花了一大笔积分把隔壁的[A11]租了下来。

  租完之后他心里终于舒服了——

  花园嘛, 就是要用来种花, 再不济也养个观赏性绿植, 白菜萝卜可太煞风景了。

  但住隔壁也不是很爽。

  洛惊蛰住在三楼, 主卧窗户正对着时闻一家的花园,他每天日上三竿起床,就能看见大佬在给白菜浇水。

  洛惊蛰:……行。

  洛惊蛰直接搬到对着街的次卧去了。

  封辛嗅着玫瑰园的花香, 说道:

  “环境还不错。”

  “你喜欢的话,以后可以搬进来做邻居。”

  洛惊蛰带着她往玫瑰园深处走,

  “不过育苗街的破房子要住满一个月吧?来玫瑰园的话, 也需要攒攒积分, 这里最贵的不是房租, 是搬进来之后的装修费用。”

  “也可以借住到我家,但房子这东西, 还是住自己的比较舒服。”

  封辛点点头:“再说吧。”

  搬不搬对她来说其实无所谓。

  育苗街那房子是比较破, 但她能把厕所门连到自己的小世界,所以破也不成问题。

  洛惊蛰在[A09]门的雕花铁栅栏门前停驻脚步, 他抬手按了门铃, 对封辛解释道:

  “这不是我家, 我家还在后面, 我过来有点事。”

  铁栅栏门自动打开了。

  洛惊蛰沿着圆石板铺成的路, 穿过修剪整齐的草坪, 走向入户处。

  入户处的门打开了。

  门内侧是个年纪和洛惊蛰差不多大的青年,他是那种五官非常温和无害的长相,他穿着长袖长裤的深色家居服,一手握着门柄,熟络地和洛惊蛰打招呼:

  “你回来啦?才一天,根本没必要把面包放在我这里。”

  洛惊蛰摊开手:

  “我也不知道一天就能回来啊。你也不是不知道,我和时哥进副本少则三天,多则四十八天……”

  封辛歪了歪头,问:

  “四十八天?”

  洛惊蛰点点头,认真道:

  “我和时哥认识的那个本,我跟他斗了四十八天,什么副本剧情啊NPC啊,都被我们斗成身外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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