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 第24章

作者:陌于之 标签: 穿越重生

  “抬出来吧。”

  他带着两个大一点孩子,跳下地洞,将晕死过去的老虎举出来。

  姜笙并着四哥五哥在上面拼命拽。

  费劲千辛万苦,总算抬到驴车上。

  为防止老虎醒过来凶性大发,还特意用绳子拴住四只蹄子。

  从山里回破庙的这段路程,免不了遇到几个扛着锄头的村民,张启全满面春风,一改往日颓废,主动与乡亲打招呼。

  “今儿遇到大家伙了。”

  “是个老虎呢,老费劲抬出来。”

  “可惜不是个猪,不能请大家吃肉啦。”

  姜笙看的明白,那几个伯伯都看没看清楚驴车上载的什么,全都是张叔叔一个人在自豪。

  她吐吐舌头,没有戳破。

  回到破庙。

  张启全做了几年猎户,不光学会做陷阱,最重要的还是剥皮分解动物肢体与毛发。

  他先是在老虎身上用手掌丈量几下,随后找准脖颈大动脉位置,一刀下去,虎血喷涌而出,落在姜笙早就准备好的大桶里。

  一只成年老虎的血,足足放了三桶。

  张启全心中高兴,拿碗舀出一碗血,趁着还热乎,咕咚咚喝了个干净。

  一旁的孩子们全都惊呆了。

  “你们也喝点?”他舀了一碗递过去。

  姜笙吓了一跳,踩着小碎步往后退,这也太吓人了,她才不敢喝。

  “一群小孩。”张启全摇头,“这虎血可是大补,多少达官贵人挤破头想喝一口都喝不到,你们居然不喝,真是浪费。”

  说完,又咕咚了两碗,竟然热到脱掉了棉袄。

  方恒在旁边看地两眼放光,犹豫片刻,自己舀了一碗,小口喝了起来。

  虎血也许并没有实际的效果,但渴望变强的人,总是不放过一点可能。

  继方恒喝了一碗以后,一直闷不吭声的长宴居然也上前两步,舀上半碗,拧着眉头喝下。

  张启全对这两个小子刮目相看,他拍拍方恒的肩膀,“看好了,怎么剥皮剔骨的。”

  说着,甩开膀子,大张大合。

  只见那黝黑的尖刀来回一划拉,虎皮就与虎肉分离,虎骨也轻巧断裂,就连内脏都一划即开。

  “刀锋利非常重要,我这刀可是来回磨了不知道多少遍。”张启全很喜欢方恒,解说起来一点都不藏私,“但是知道骨肉的每一寸解构更重要,比如关节位置你砍骨头需要三五刀,但是从筋膜处入住,简单一刀就断开了。”

  如果说练武,是增强自身耐力,爆发力,以及耐受度。

  那这一刻的解剖,就是在分析敌人的弱点,如何用最轻巧的方式,让敌方动弹不得。

  方恒看地目不转睛,大脑一刻不停地运转,这些东西,是战场上教会不了的,是父亲没法给予的,是他机缘巧合遇到的。

  也是他比别人更强的关键。

  随着一块块骨肉落地,就剩下最关键的头颅了。

  头部剥地好,皮子完整度高,价格能翻好好几倍。

  张启全不敢再讲话,秉着呼吸剥皮,轻手轻脚,精雕细琢。

  一直到整张皮子脱落,他才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成了。”

  虎皮晾晒处理好,能卖至少二十两银子。

  虎鞭单独割下来,这玩意也很值钱。

  虎骨留给温知允做药材。

  至于肉血内脏,虽然不如皮鞭值钱,也能换几两银子……

  张启全正沉吟着。

  一旁的方恒从身体结构从回过神,拎起一块虎腿肉,“晚上加餐吧。”

  终于打到了肉,皮毛也剥下来了,剩下的肉总能给妹妹打打牙祭。

  没想到这话一出,姜笙直接炸了。

  “三哥,你在胡说些什么。”七岁的小姑娘叉着腰,满脸控诉,“你居然要吃虎肉,这是老虎肉哎。”

  方恒不知所措。

  打猎,不就是为了吃肉吗。

  长宴也皱起眉头,不解地看过来。

  为什么不能吃?

第30章 第一笔巨款

  其实不能吃的原因很简单。

  虎肉值钱。

  一斤虎肉的市场价是三十文,而一斤猪肉只需要五到八文钱,普通人家即使猎到了虎肉,出于贫穷的思维,也会把虎肉卖掉换成普通的猪肉吃。

  但方恒不懂,长宴也不懂。

  他们没有经历过,即使获得好东西,也要卖掉换钱的生活。

  这一刻,他们暴露了自己。

  但幸好,姜笙年纪小,看不出这些。

  张启全虽然察觉出怪异,但并没有想那么深,只是跟他们解释了一番,“这些虎肉能换三头猪的猪肉,吃地更久,也更划算。”

  方恒抿起嘴。

  长宴若有所思。

  “现在最关键的,是怎样把这些皮毛与肉卖出去。”张启全叹了口气,“在乡镇能卖,但买得起的人少,去县里,不管卖出与否,就得先交二百文摊位费。”

  二百文啊,已经足够普通的三口之家吃上半年。

  谁舍得就这样上缴呢。

  这时,一旁的郑如谦开口,“要不趁着夜色,藏在菜下,我们问问白掌柜吧。”

  悠然居是酒楼,能收菜就能收肉。

  趁着夜色去问,即使他们不要,也能偷偷运送回来。

  为今之计,只能如此。

  正好该要去接大哥放学了,方恒洗洗拎肉的手,把虎肉内脏用布裹好,埋在菜下。

  郑如谦拉着姜笙跳上驴车,张启全坐在另一侧。

  留温知允长宴两个人看家。

  一行人趁着夜色,直奔县城。

  姜笙还是第一次夜里来县里,本以为跟乡镇似的,一到晚上就四处漆黑,杳无人影。

  没想到县里热闹极了,到处都是大红灯笼,人来人往,吃喝闲逛,欢快无比。

  就连怡红院的姨姨们都比白日里娇嫩上几分,张口就叫大爷,抬手就抛媚眼。

  郑如谦把头埋在姜笙背后,不敢睁眼。

  好不容易到了悠然居,门口都是些马车轿子,下来的人也都穿着锦绣长袍,他们灰扑扑的驴车和棉袄,在此刻是如此刺目显眼。

  姜笙跳下平板车,一颗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心,头一次感受到别扭。

  那种贫穷与富贵的差距,太过赤裸。

  好在白掌柜就站在门口,看见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姜笙,怎么大晚上过来了,可是想进悠然居吃两口饭?”

  姜笙把头摇地像拨浪鼓,“白伯伯,您店里的饭我可吃不起,我是来给您送菜的。”

  “大晚上送菜……”白掌柜不愧是个人精,很快反应过来,“把菜抬进来吧。”

  还是之前商量合作的那个包厢。

  包着虎肉的包裹一放下,白掌柜就眯起眼睛,瞳仁精光炸现。

  能够摸黑赶路也要送过来的,肯定是好东西。

  但当他打开包裹,看见皮肉上沾着的几根黑黄毛时,还是震惊了,“这是老虎肉?”

  “白伯伯真是好眼力。”姜笙又开始拍马屁,“这可是今天刚猎到的,一剥好肉就赶紧给白伯伯送来了,就是不知道悠然居要不要,要是不要的话……”

  她故意拉长了声音。

  白掌柜无奈地嗔笑,“要,当然要,就按照市价,三十文一斤,有多少要多少。”

  悠然居可不是普通酒楼饭馆,东家的目标是要做一座城池里最好最高级的酒楼,自然食材也要最好最高级的。

  新鲜都只是基础门槛,稀奇才是关键。

  这老虎肉,两者具备,是不可多得的好物,白掌柜怎肯放过。

  他招招手,叫上次的小二哥去称重。

  成年老虎的重量可达三百斤,但去掉虎皮虎鞭和虎头,剩下二百斤出头。

  折合成银钱,就是六两银子还要多。

  如果是二百斤猪肉,最多不过二两银子。

  姜笙瞪了方恒一眼,大眼睛里写满了“看你还敢不敢吃虎肉了”?

  方恒羞惭地低下头。

  白掌柜把账目盘算清楚,掏出银钱,”一共二百四十六斤的虎肉,折算七两银子零三百八十个铜板,不知可是要跟菜算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