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 第227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科举 穿越重生

  黎青执在李秀才这边读了一个时辰的书,苟英就被他母亲送来了。

  苟英的脸色不太好看。

  按照他娘的说法,是他爹觉得他顽劣愚钝,不想教他,才会让他来这么个破学堂读书!

  苟英对李秀才的学堂,那可太不满了!

  不说别的,就说这里的学生人数……一般私塾先生,收十来个学生已经很多了,这里呢?这里有这么多人!

  “苟英。”黎青执在苟夫人离开后,出去跟苟英打了个招呼。

  “你怎么在这里?”苟英不解地看着黎青执。

  黎青执不仅给他送“话本”,他爹说他的时候还不附和……他对黎青执印象挺好的。

  按照他爹的说法,黎青执很厉害,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黎青执是这里的先生?

  “我在这里读书。”黎青执笑道。

  “你在这里读书?”苟英很吃惊。

  “李秀才学问很好,我一直跟着他读书,”黎青执道,“昨天县令大人跟我说,他自己年少时是怎么读书的,又读了些什么全都忘了,不知道要怎么教你,我就让他送你来这里读书。”

  “你说的是真的?我爹觉得他不会教?”苟英有点吃惊,这跟他娘说的不一样啊!

  “县令大人应该去教举人,之前他教我的东西就太深奥了,考秀才根本用不上。”黎青执笑着跟苟英说话。

  “你也这么觉得?”苟英有点惊喜,他就觉得他爹讲的东西他听不懂!

  黎青执看苟英表情,就知道苟英是怎么想的,当下举了几个例子,表示苟县令讲得多么深奥。

  朱寻淼之前听苟县令讲课的时候记了笔记,那笔记,他还借给了包括徐启飞在内的同窗誊抄。

  徐启飞听到黎青执的话,就将那笔记拿出来:“对,苟县令讲的这些,我们要研究很久才能研究明白。”

  苟英刚来学堂的时候心情不太好,但此刻,他的心情已经好转,当下就跟黎青执徐启飞等人聊起来。

  学堂里的人知道苟英是苟县令的儿子,他们喜欢苟县令,自然也对苟英很客气,双方聊得很快乐。

  最让苟英快乐的,是他发现自己的学问,比学堂里那些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同窗要好!

  其实,苟英的祖父虽然疼爱苟英,但并没有放纵苟英,一直都有让苟英读书。

  苟英确实爱玩,学得不怎么样,字也写得一般般……但他还小,才十三岁。

  他的学问在同龄人里,其实算不错的。

  苟县令觉得他学问差,主要还是因为苟县令是个学霸。

  类似清华毕业的父亲,看初中儿子做数学题,发现自己看一眼就会做的题目儿子竟然不会,一下子就生气了。

  但对这个孩子来说……他没学过,不会很正常。

  来了李秀才良莠不齐的学堂……苟英这种书香门第出来的,理所当然甩同龄人一大截!

  有些老师信奉严师出高徒,对学生要求很高,他们还像苟县令一样,受不了自己的子女或者学生不听话。

  但李秀才不是这样的人。

  他生了太多孩子,这些孩子还没一个有本事考上秀才……他早就学会了不强求。

  他还爱财!他不至于对家里没钱的学生不好,但绝对会偏爱多给钱的学生。

  苟英是苟县令的儿子,苟夫人送他来的时候,还多送了束脩……

  虽然苟夫人让李秀才严格管教……但李秀才是不会这么干的。

  严格管教之后,孩子在他这里待得不开心,以后还能乐意来?

  李秀才对着苟英就是一通夸!

  苟英在李秀才的学堂里,过得很快乐。

  这里的学生多少会点官话,能跟他说话聊天,跟他一起讨论那几本写他爹的书。

  徐启飞还送了他一本朱前的自传,说是特别好看。

  嗯,他抽空看了几眼,确实好看。

  至于读书……李秀才看过苟英的进度,发现自己儿子能给苟英讲,就让自己的一个儿子专门给苟英讲课。

  李秀才的儿子连秀才都不是,自然一点架子都没有,他给苟英讲课的时候特别认真,讲着讲着遇到自己没把握的,还道:“你在这里等等,我去问问我爹!”

  苟英:“……”

  苟英觉得自己稍微努力点,就能超过这个给他讲课的人!

  至于苟英的字……他们学堂里有黎青执最近写的文章,也有黎青执以前写的狗爬字。

  “黎兄以前的字可丑了,都是一点点练出来的!”

  “我一直在努力,希望哪天我的字能写得跟他一样好!”

  “我也是!我的字也不好看,正在努力练。”

  ……

  苟英:“……”练,必须练!

  黎青执这天一直在学堂里读书,期间去看了苟英几次,发现了苟英的变化。

  他有点庆幸,庆幸这个时候没有手机。

  苟英在崇城县语言不太通,又不能玩手机……他平日里挺无聊的,自然也就愿意学习。

  不过小孩子也不能整天学,那样容易厌学。

  学堂放学挺早的,放学的时候,黎青执找到苟英:“苟英,县令大人让我带着你去我家吃晚饭,再带你去新码头那边玩。”

  “玩?我爹跟说我,我去了那边要多干活,还要向你学习。”苟英说到后面,不乐意地撇撇嘴——谁想干活啊!

  黎青执道:“说是干活,主要是去玩,走吧。”

  苟英一下子高兴了,跟着黎青执就走。

  时间还早,他们先去金叶绣坊吃晚饭。

  卤味店一大早就开始做卤味,但只做到半下午,之后,常瞻

  会回到金叶绣坊陪常翠,顺便做晚饭。

  常瞻的父亲不打算把常家菜谱给他,但平常做菜的时候并不会避着他,后来他哥出事,更是将菜谱给了他。

  再加上常瞻有天赋……他做的菜特别好吃!

  苟英对崇城县的吃食敬谢不敏,觉得崇城县没几样好吃的东西,但当他来到金叶绣坊,看到常瞻做的菜……这些菜看起来就很好吃!

  等尝过,苟英更是喜欢得不行。

  其中最让苟英喜欢的,是那盆爆炒的鸡肉,这鸡肉的滋味绝了,让他吃了还想吃。

  就是吃多了嘴里有点,嗯……疼?

  黎青执买回来的辣椒粉很少,再加上他发现崇城县的人对辣椒接受程度不高,就没急着开发新口味的卤味,而是在自家做菜的时候,偶尔放点。

  大部分时候,他们家吃的都是不辣的菜,今天也是赶巧了,常瞻觉得炒鸡肉放点辣椒粉会更好吃,于是稍稍放了点。

  苟英吃得头也不抬。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苟英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饭,有点不好意思。

  他祖父祖母见他吃得香就开心,但他爹娘觉得他吃饭速度太快是没有吃相。

  他这段时间在家吃饭,都小心翼翼的。

  但今天……这鸡肉太好吃了,还下饭,他吃得有点快!

  苟英看了看周围人,怕他们用吃惊的表情看他,然后就发现周围人吃得都挺快……黎青执就又去盛了一碗饭,还把鸡肉里不多的汤往自己碗里倒。

  苟英:“!!!”他也要汤!可不能让黎青执给抢光了!

  苟英也去盛了一碗饭,学着黎青执往饭里拌了点汤。

  他吃饭的速度可是很快的!黎青执肯定比不上他!

  好吧,是他比不上黎青执。

  甚至就连他对面的金小叶,吃得也跟他一样快一样多!

  平常人吃饭用的小碗,苟英能吃四碗,但他娘只能吃半碗……每次他吃饭,他娘都用震惊的目光看他,让他不好意思多吃。

  但在这里……这里的人吃饭用的大碗,一碗顶他家两碗!

  而金小叶吃了两大碗!

  黎青执就更不用说了……黎青执吃了四碗之后,还开始啃锅巴!

  还有就是那些女工,那些女工拿来盛饭的陶碗更大,应该叫陶盆,她们会盛很多饭,再放进去菜,然后全部吃光。

  苟英第一次觉得自己的饭量有点小。

  黎青执最近在锻炼身体,因此吃过饭,他走路去新码头那边。

  苟英一点不在意,还来回跑。

  黎青执问了几句,得知苟英在老家的时候,除了读书就是爬树蹴鞠……这孩子运动量不小,怪不得长这么高,可惜到了这边之后一直被迫憋着。

  苟县令在新码头这边办的,被称之为“灯会”。

  新码头这边大片空地被规划了一下,到时候老百姓只要一天交十文钱,就能租一个摊位,先到先得。

  而现在,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一个还空着的铺子里,一群人正在做灯笼。

  这些做灯笼的,不是孩子就是女人老人,一个个看着就面黄肌瘦……黎青执看向朱前。

  朱前道:“苟县令丈量土地的时候,发现很多人没有土地,找人做灯笼的时候,就主要找这些人里的老弱孩子,不过也请了些有经验的人。”

  此时的灯笼都是用竹子做的,黎青执看了看,发现有几个一看就做惯了灯笼,活儿干得非常熟练的工匠在劈竹子,做一些复杂步骤。

  那些老弱孩子,则在做一些简单的步骤,明显动作生疏。

  这些人也不止做灯笼,还有人被安排了去建茅房或者打扫码头。

  苟县令这样的安排真的很好,他现在,确确实实是一个好官。

  黎青执看向跃跃欲试的苟英:“你要不要试试去做灯笼?”

  “我可以?”苟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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