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 第70章

作者:决绝 标签: 种田文 升级流 科举 穿越重生

  两人的这顿饭吃了许久。

  朱前在吃饭的时候并没有送苟县令东西,但他安排了船,亲自送苟县令回去。

  等来到苟县令住处附近,苟县令下船的时候,朱前递上去一个看着非常朴实的竹篮:“大人,我准备了一些点心,大人可以尝尝。”

  这篮子里确实装了点心,但那点心是装在纯金制作的盒子里的。

  苟县令回到家,看到那金盒子就乐了——朱前就是实在!

  庙前村。

  黎老根在知道朱寻淼是朱家少爷之后躲着朱寻淼走,但一转头,他就去找村里人吹嘘了一番,说黎青执多么受朱家重视——受伤之后,朱家大少爷竟然亲自来看他。

  朱寻淼这次来看黎青执,带了些简单的糕点,这些糕点更是被黎老根大说特说。

  村里人被黎老根说的,都觉得黎青执被打断一条胳膊很值得了!

  黎家来人的事情,在隔壁住着的姚振富不可能不知道,于是昨晚上很高兴,想着今天要好好读书的姚振富,就又心神不宁起来,一整天都没看进去什么东西。

  黎青执不就是去朱家抄了个书?朱寻淼怎么还亲自来看他?

  姚振富心里生气,少不得念叨几句,金茉莉听了就道:“听说黎青执帮朱寻淼挡了一下,要是没他挡着,朱寻淼要破相。”

  “原来如此!他没什么本事,倒是很擅长讨好人!”姚振富冷笑一声:“不过他肯定没想到他会断了胳膊,这胳膊断了,可不一定能长好!”

  姚振富发了一天牢骚,等朱寻淼离开,心里才好受了一点。

  而这个时候,一天已经过去了大半。

  算了,明天再看吧,离明年县试还有半年呢!姚振富放下书,躺到了床上休息。

  另一边,黎青执在把朱寻淼他们送走之后,又被村里人围住了,都是来找他聊朱寻淼的。

  “黎青执,那朱家少爷长得真气派!”

  “我这辈子,还是头一件见到长得这么俊俏的年轻人!”

  “跟朱少爷一起来的是谁?”

  “这些读书人,看着就跟我们不一样!”

  ……

  朱寻淼和徐启飞的长相其实算不得多么出众,但他们细皮嫩肉皮肤还白……他们村就没有朱寻淼那么白的人!

  人们说着说着,还提到了姚振富:“跟他们一比,姚振富都不像个读书人。”

  姚振富矮胖还黑,明明是个读书人,但那完全遗传了姚艄公的长相,让他更像是一个庄稼人。

  黎青执是喜欢跟人聊天的,今天聊了一整天,他非常高兴。

  但他也忍不住叹气——聊了一天,他都没时间看书写书。

  从明天开始,他要克制自己聊天的欲望,多读书,多写书,每天还要抽出一个时辰来,教三个孩子认字和算数。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黎青执先教金小叶认字,然后就拿着之前跟朱家借的书看起来。

  他看了一个时辰才放下书,把正在玩游戏的三个孩子叫了过来。

  黎大毛黎二毛看到黎青执,就一人抱住了黎青执一条腿。

  黎青执会陪他们玩,还会给他们讲故事,村里其他孩子的爹没一个能做到,黎大毛黎二毛现在觉得,他们爹是村里最好的爹!

  自从有了爹,他们就天天吃白米饭吃肉了,这可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黎青执亲了亲黎大毛黎二毛的脑袋,然后道:“大毛二毛,爹给你们起了两个新名字。以后大毛二毛是你们的小名,至于你们的大名……大毛,你以后大名叫黎行简,是做事简单的意思。二毛,你以后叫黎行易,是做事容易的事情。爹希望以后你们不管想做什么,都能简单容易,顺顺利利。”

  黎青执说完,用左手一笔一划,仔仔细细地将这两个名字写在不同的纸上,然后给了黎大毛和黎二毛。

  写完,黎青执就见赵小豆羡慕地看着黎大毛和黎二毛。

  黎青执笑了笑,对赵小豆道:“小豆,我也给你起了个名字,你以后就叫赵廷举吧。”

  这个时代,当老师的给学生起名字很常见,黎青执相信自己给赵小豆起名,赵小豆和赵老三是不会有意见的。

  用孩子能理解的意思简单介绍了一下赵小豆的新名字,黎青执又拿出一张纸,将“赵廷举”三个字写在上面。

  之后,黎青执先指点三个孩子在地上写他们的名字,等他们能顺利写出来之后,他给他们一支毛笔,让他们试着在纸上写他们的名字。

  赵小豆先拿到毛笔。

  这还是他第一次拿笔,握着手上的笔,赵小豆非常紧张,不敢往纸上落。

  黎青执道:“小豆你别怕,只管写。你看你哥哥我右手断了,用左手写的字挺难看的,但我还是会写。”

  赵小豆比黎大毛黎二毛大不了几岁,但他是黎青执的表弟——因为赵老三当了上门女婿,所以他们算是表情。

  得到黎青执的鼓励,赵小豆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已经八岁了,学东西比黎大毛黎二毛要快,再加上他这人小心谨慎之前已经练了很多遍……他的字写得挺好的,并不比黎青执差多少。

  等赵小豆写完,黎青执又让黎大毛黎二毛写,这两个孩子写的就七歪八扭了。

  从今天开始,这三个孩子有大名了。

  黎青执教完名字,又让黎大毛黎二毛教赵小豆数数,背乘法口诀。

  至于他自己,他要开始写书了。

  苟县令的书,黎青执打算尽快写出来。

  黎青执的这一天过得很充实,隔壁姚振富就不一样了。

  昨天没能好好看书,临睡前姚振富很懊恼,他思来想去,在睡前给自己写了个计划。

  他打算明日早上起来吃过早饭就开始读书,上午要将《论语》重温一遍,下午要写一篇文章。

  洋洋洒洒写完计划,他兴冲冲地睡了,但第二天早上起来吃过早饭,他觉得自己浑身没劲儿。

  他先是想着自己《论语》可以不读,休息一会儿,等下午写一篇文章就行,但最后不仅书没读,文章也没写……

  黎青执不知道姚振富的想法。

  他是一点不排斥读书的。

  读书对他来说并不累,甚至还是享受。

  在末世的时候,他无数次怀念自己无忧无虑在学校上课的日子,哪怕曾经他觉得很辛苦的高三,在回忆里也是充满温馨的。

  高三那一年,他吃得特别好!

  不过第二天,黎青执的看书写书计划就又被打断

  了——丁喜和朱前一起来了!

  丁喜也是来看黎青执的,正好朱前想跟黎青执说苟县令的一些事情,两人就一起来了。

  中秋前一天,黎青执将他给丁喜写的书交给了丁家的管家。

  傍晚,丁喜一回家,管家就将书拿了出来。  当时时间不早了,丁喜本来没打算看,但正好朱前带着朱寻淼来找他,朱寻淼还特别想看。

  丁喜挺喜欢朱寻淼这个侄子,就跟朱寻淼一起看了起来,这一看,就放不下了。

  朱寻淼比他更甚,一直站在他身边伸长了脖子看,朱前准备回家的时候,都叫不走朱寻淼!

  他们两个就这么看到了半夜,丁喜熬不住先去睡了,而朱寻淼一直等到把书看完才去睡。

  中秋这天,丁喜起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他越看越喜欢,几次拍案叫绝,看完之后更是抓心挠肝想看后面的内容。

  然后……他听说黎青执的胳膊断了。

  黎青执好好的,胳膊怎么就断了呢?!

  黎青执胳膊断了,还能给他写书吗?

  丁喜找到朱前打听情况,然后他的书就被朱前拿走了。

  朱前花了一天看完那十万字,跟他约好,一起去看黎青执。

  “老朱,黎青执真的能用左手写字?”丁喜还是觉得有点不敢置信。

  他想用左手吃个饭都做不到,黎青执竟然能用左手写字?

  “能,之前阿淼去看他,亲眼所见。”

  “那我的自传,他能快点写完吗?”让一个断了胳膊的人继续写书有点不厚道,但丁喜真的很想看后续。

  这书都把他写成一个大侠了!他甚至想要找人抄个几百本,拿去送人,让人知道他老丁多么厉害。

  “怕是不能,他应该会先给苟县令写。”朱前道。

  黎青执要给县令大人写啊,那他的书是得缓缓,丁喜有点忧伤。

  朱前和丁喜是吃过了饭过来的。

  丁喜对黎青执写的书夸了又夸,还给黎青执留下五十两银子,至于朱前,他把他跟苟县令聊天时,苟县令提到的几个案子说了说。

  苟县令不觉得自己能在仕途上走远,也就将心思放在了其他地方。

  读书……话本苟县令爱看,但那些典籍他在考完进士之后,就不想看了。

  至于写诗作画弹琴之类……苟县令家中还算富裕,这些他都学过,但都没什么兴趣。

  他如今爱做的事情,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破案。

  破案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把案子破了还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这个原因,苟县令在上面花了不少时间,也确实靠着自己的本事,破了一些案子。

  普通百姓知道的其实不多,苟县令自个儿才是最清楚的,而这些,他都跟朱前说了。

  朱前记忆力不错,再加上他找人打听过相关一些消息,这会儿也就详细地给了黎青执说了说。

  黎青执一下子就多了很多能写的东西,一时间只恨自己时间不够,写不过来。

  朱前他们稍稍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但他们的到来,少不得又让庙前村的人激动起来。

  “你知道吗?朱老爷也来看黎青执了!”

  “那朱老爷来的时候坐的船特别气派!”

  “朱老爷和另一位丁老爷穿的衣服可真好看!”

  “黎青执是真的出息了!”

  “听说朱老爷又带了东西过来,黎青执运气真好,遇到了这么一个贵人。”

  ……

  黎青执在朱前和丁喜离开后,奋笔疾书飞快地写书。

  他一心想要写快点,写书的速度还真的就越来越快,只是那字有点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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