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好男人 第161章

作者:打字机N号 标签: 打脸 系统 快穿 爽文 轻松 穿越重生

  林满小叔家的堂妹林玲就是翟知青的拥趸之一,见天儿的往知青院里跑,名声都坏了。

  不过再怎么俊俏的知青,来到村里干了两年活儿后都变样了,皮肤晒黑了,粗糙了,眉眼间都是繁重劳务造成的愁苦,天天起早贪黑赚工分,悲春伤秋糊弄没见识的小姑娘的时间都少了,长相哪能和宋辰比呢。

  说到这儿,那个婶子忽然想起来,自从上次林玲落水后似乎没有再往知青院跑过,害得她们这群婆子平日里都少了说嘴的笑料。

  “满妹,你该不是看中宋家那小子了吧,婶子和你说,选男人不能光看一张脸,那小子不行,身子骨差,他娘、他爹娘都嫌弃他呢。”

  本来婶子还想说宋辰八字不好,一出生就克死了亲娘,忽然想起来,林满身上也有克父克母的骂名,在这一点上,他俩谁也不比谁好,严格算起来,宋辰还少死了一个爹呢。

  这个婶子的劝说并没有打消林满的想法,她找男人又不是为了找一个能干活的,要不然,她嫁公社的拖拉机不行吗。

  上辈子,林满也不是没见过比宋辰长的更好的哥儿,只是那个时候忙着打仗扩大疆域,再者那些哥儿长得好归好,都没长在她的心坎上。

  不像刚刚惊鸿一瞥的少年,只觉得心间都开满了春天的花。

  再说了,他不能干活没事,她能干啊,林满打定主意决定回去好好打听打听,最好能找个机会,和少年接触一番。

  *****

  【那个……宿主,你的饭好像烧糊了】

  白团子飘在半空中,闻着空气里略微焦糊的味道,期期艾艾地提醒道。

  宋辰控制着火候,现在这一锅糊涂粥确实烧糊了,但完全不影响吃。

  “我刚接手这具身体,操控这些工具一时还不是很顺手,再加上刚刚烧火的时候太呛,身体不太舒服,一不小心就把粥熬糊了。”

  宋辰的脸上满是真诚的愧疚。

  “那怎么办啊,任务还算成功吗,其实……你就说这锅粥热不热吧。”

  看着小心翼翼问话的宿主,白团子顿时心软了,乡下的土灶那么难操控,别说刚掌控身体的原身,就是一些烧饭的老手,都有烧糊饭的可能,这怎么能怪宿主呢。

  再说了,任务要求宿主给家人烧一锅热乎乎的饭菜,这锅糊饭确实热乎乎的没错。

  白团子大手一挥,直接算任务完成,只是萌萌哒提醒宿主以后要注意。

  宋辰点着头敷衍,看着那个暂时被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野鸡。

  这个时候,下地干活的宋家人也陆陆续续回来了,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糊味儿。

  于红梅顿时就炸了,虽说烧糊的饭菜并不影响吃,可这也不好吃啊,这年月粮食多金贵,宋老三这不是糟蹋东西吗。

  这就是宋辰的目的。

  他又不是什么好人,从没想过通过当牛做马,来博取宋家人的好感。

  现在开始,他要贯彻落实自己在家人眼中的新形象。

  总结来说就是——干活很积极,能力有问题!

第108章 六零赘婿(四) 知青

  “遭瘟的东西, 多金贵的粮食啊,都被糟蹋了!”

  于红梅一闻到味儿就知道,肯定是饭糊锅了。

  家里的活一贯是几个小孙女和宋辰的工作, 这年头乡下的女人也都当男人使唤, 于红梅和前头两个娶进门的儿媳妇也要下地干活,在大房和二房的几个姑娘稍微大点能搭把手后,家里洗衣做饭的活就从几个媳妇手里脱手了,她们就安心和男人们一起挣工分。

  不管是宋辰还是几个孙女,归根结底和于红梅都没啥关系,她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都还没嫁娶呢,所以闻到院子里飘散的焦糊味她顿时就炸了, 扯着嗓子大骂起来。

  于淮花和王拉弟听着于红梅的叫骂,脸色有些难看。

  这俩人, 前头那个是宋家老大宋子的媳妇,后头那个是老二宋寅的媳妇。

  于淮花体型微胖,个子稍矮, 眉眼间和于红梅有点相像, 她是于红梅的亲侄女,于红梅二哥家的女儿, 于红梅毕竟是后妈, 她嫁进来的时候宋山已经有了三个儿子,除了病怏怏不知道能不能养活的老三宋辰, 另外两个儿子都已经立住, 也记得自己的亲妈, 很难养熟, 即便后来于红梅又给宋山生了一个金贵的老来子, 但和前头那个留下的这几个儿子都已经拉开了岁数上的差距。

  于红梅也怕老头子有个三长两短的, 自己的小儿子又还没成家立业,会被前头几个继子欺负,所以想尽办法让老大娶了自己的亲侄女。

  在于红梅的设想中,这个侄女应该和她站一边,可于淮花也不是个蠢货,姑姑虽然是亲的,可哪有自己的男人和孩子亲呢,嫁过来后就旗帜鲜明的和自己男人站在一边,跟于红梅这个姑姑兼继婆婆以及宋午这个小叔兼表弟争夺起了宋家的利益。

  可能是目的没达到反而被背刺的缘故,于红梅和这个大儿媳妇的关系甚至比不上和老二家那个和她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王拉弟来得亲近。

  于淮花垮着脸,她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是老大,虽然第一胎生了个女儿让她多少有些失落,可在后面接连生了两个儿子后,于淮花自认底气足,对这个唯一的闺女还算疼爱。

  乡下孩子懂事起就开始帮家里干活这是免不了的,于淮花也想闺女有个好名声,所以家里的活分摊到大丫头身上她不反对,可活儿她闺女干了,还要挨骂,她心里就不痛快了。

  老二媳妇王拉弟是个黑黑瘦瘦的女人,眉眼却十分秀气,她垮着脸的原因和于淮花截然不同,听名字就知道王拉弟的娘家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在王拉弟看来闺女都是赔钱货,烧饭这样的小事都干不好的女娃子就该是她婆婆口中遭瘟的废物,丢了她的脸。

  她本来就因为生了三个闺女一个儿子在这个家里没有大嫂有底气,现在闺女还给她拖后腿,叫王拉弟恨不得冲进厨房看看,是不是她闺女犯了大错,到时候,她非得好好教训教训那死丫头不可。

  除却这俩当妈的,其他人的情绪虽然没有于红梅那样外放,可面上也都带着几分不高兴。

  忙活了一天,谁不想吃上热乎乎可口的饭菜,糊饭虽然也能填饱肚子,可那味道,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就在于红梅扯着嗓子叫骂,正准备冲进灶房给那个连饭都不会烧的蠢货一个教训的时候,宋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爸,姨,你们回来了。”

  于红梅嫁进来的时候,宋子和宋寅已经懂事,记得自己的亲妈,所以一直没改口,原身也跟着俩亲哥,管于红梅喊一声姨。

  只见宋辰手里拎着一个正扑腾的野鸡,面露羞赧。

  “刚刚烧饭的时候听到了鸡鸣,我还以为是鸡圈里的鸡飞出来了,谁知道出来一看,院子里不知何时飞来一只野鸡,我忙着逮鸡,一时没注意,倒叫饭烧糊了。”

  宋辰微喘着气,脸色也有些苍白,可见为了逮住这只野鸡,他这个病怏怏的身子遭了多大的罪。

  “野鸡!”

  几个沉不住气的顿时尖叫出声,回过神来后捂住嘴,环顾了一圈院外,见没有外人,这才松了口气。

  一群人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只尚且活着蹬脚的野鸡,吞咽着口水,完全把那锅烧糊的粥抛到脑后。

  笑话,别说糊粥还能喝,就算烧成了不能吃的糊炭,一锅粥和一只鸡的价格孰高孰低,大伙儿也是会算的。

  “不错,老三,你今儿还算机灵。”

  宋山看着这个弱不禁风的儿子总算顺眼了一些,“这段日子大家也都累了,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把这鸡杀了,今儿吃一半,剩下的一半腊了,留着以后慢慢吃。”

  野鸡和家鸡不同,这玩意儿不好养,会飞,而且现在家家户户能养的家禽都是有数的,他们也没办法多养一只鸡。

  严格说起来,这只野鸡也是属于公家的东西,还是吃进肚子里最为安全。

  听到宋山发话,宋家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

  难得的,宋辰接连得到了好几个赞赏的眼神。

  他也不心疼自己交出去的那只野鸡,反正本来就是系统给的奖励,宋辰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宋家的这些成员,就他现在的身体,想要在这个时代过上理想中的生活,这些可都是他的工具人。

  这只野鸡,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

  宋辰在心中回忆着这一照面里这些人给他留下的印象,结合原身留下的那些记忆,分析出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心中大致有谱。

  知道该怎么使唤、不对,是知道该怎么让他们发光发热,成就伟大事业了。

  野鸡的个头比家养的老母鸡小,也更瘦,半只野鸡剁成块也没多少分量,可这么些鸡块跟一大锅土豆,粉丝,白菜炖一块,再加点自家做的酱,简直能把人香死。

  实实在在的肉不用说了,这年月里吃腻味的土豆白菜吸满了肉汤,味道丝毫不比鸡肉来得差,舀一勺汤浇在烧糊的饭上,那股糊味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只见桌子上一阵刀光剑影,除了宋山这个一家之主享有提前盛出一碗盛了四五块鸡肉的菜肴的特权,其他人想多吃两口,就只能靠抢了。

  宋辰上辈子锦衣玉食,这会儿刚来到这具身体里,倒也不是很馋肉,这会儿只是挑土豆和白菜吃。

  他们这儿土质不错,种出来的土豆品质好,炖的时间长了,口感十分沙软,白菜也十分清甜,宋辰可不想吃糊粥,干脆拿土豆当主食吃。

  餐桌上的一群人争抢的时候自然也不忘关注别人吃了几块肉,生怕自己吃亏,看宋辰只顾着挑菜吃,从头到尾只吃了一块肉,心里既笑话他傻,自己捉的鸡都不敢多吃几块肉,又觉得他识相,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没什么贡献,就乖乖将好东西让给家里其他人享用。

  往日里积攒的怨念,这会儿也消退了不少。

  这也是宋辰的目的之一,现在的他手里没有任何依仗,在这个年月里,还有这样破败的身体,和家人撕破脸可不是聪明人做的事。

  不过他已经有了计划,这样装乖的日子,过不了多久了。

  *****

  “红星公社,林家沟的!”

  “百新公社……”

  县车站,各个公社的人都守在外面迎接新一批的知青。

  拥挤的人潮中,一群模样青涩的少年少女扛着大包小包,艰难的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找到各自的知青队伍。

  “你们今年运气好,分了仨男娃俩女娃子,不像我手臭,抽到四个闺女一个男娃。”

  林家沟和上阳村两个生产队都隶属红星公社,两个生产队的田地还紧挨着,因此两个生产队的大队长关系还不错,这会儿凑在一块一边抽着自制的烟卷,一边等待各自分到的知青。

  抱怨的是林家沟的大队长林拥军,宋勇年嘿嘿笑着不说话,他就不刺激身旁的老兄弟了。

  知青在乡下遭嫌弃,早些年刚兴起知青下乡的时候,他们还稀罕了一阵,真心期盼着这些有文化有冲劲的孩子能给他们带来一些改变,结果时间一长,发现没带来什么进步不说,净扯幺蛾子,还分走他们本就不宽裕的粮食。

  这么些年下来,只见一批又一批的知青被送到乡下,也没见几个人能回去,几个大队长一听上面又要分人,第一反应就是头疼皱眉。

  但再怎么嫌弃,男知青总比女知青好,矮子里面拔高子,同样不会干农活,男人还有力气呢。

  “大爷,请问您是林家沟的吗?我是这次分到林家沟的知青蒋毓成。”

  俩老汉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一个身材挺拔的青年在林拥军面前站定。

  “咳咳咳——”

  林拥军倒吸一口凉气,却忘了嘴上叼着的土烟卷儿,热辣呛人的烟气吸到肺里,呛得他咳嗽连连,只能点着头,表示对方没找错人。

  看到蒋毓成,林拥军的心都凉了,无它,只因为眼前的青年模样太出挑了。

  身板好,浓眉大眼,一副长辈和小姑娘都喜欢的长相,比之前惹得村里小姑娘争风吃醋的翟知青还要气派,可想而知,等他把人带回村后,又会惹来多少春心萌动的丫头片子。

  五个知青,拢共就分到一个男知青,还是个隐藏的“祸头”,林拥军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手气,今年过年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偷偷摸摸给祖宗烧点纸了。

  “蒋知青你好,我是林家沟的林玲,咱们村的风气好,你要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找我叔,要是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找我和村里其他的年轻人,大家都很高兴给你们答疑解惑。”

  一阵清脆的女生突然从身边冒出来。

  说话的姑娘扎着两个麻花辫,只是扎法似乎与时下常见的麻花辫有所不同,更精致,也有点说不上来的时髦。

  她的五官很秀气,皮肤不如城里姑娘白皙,但透着一股勃勃生机,又因为她一直挂着的热情笑靥,衬着脸颊上零星几颗雀斑都有些鲜活。

  “叔,我来城里帮我妈买点针头线脑,知道今天你们要来接知青,回去的时候,你就捎我一程呗。”

  也没等蒋毓成回复,她又自然地转过头,语气热络地跟大队长搭话。

  叔?

  眼前的姑娘难道和大队长还是亲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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