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诸葛扇
“您放我出去,我立刻就去网上搜。”
王总监脸色这才缓和了几分,“那你在这愣着干嘛?还不去。”
“得嘞,我走了。”
说完,郑导轻快地离开了。
这摆烂就是好啊,不用受气。
第60章 热爱
黄昏时分, 时歌特意换了一身漂亮的裙子,化了一个好妆,拎着小香包出门了。
今天S音乐学院举办音乐节, 宋淮那小子给她送了票, 她得去看看现在音乐学院那些青春洋溢的男大。
啊,不是。
是去看音乐节,顺便吃点好吃的。
音乐节八点钟开始,时歌先在附近逛了逛, 这才检票入场。
七点四十分。
时歌拿着荧光棒正在吃鸡排,陆瑾瑜走到了她面前, “也请我吃一个?”
时歌笑了笑,递了根牙签给陆瑾瑜。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本就没多少的鸡排很快被消灭了。
陆瑾瑜将手里的袋子递给时歌,淡淡问道:“怎么想到找我要?”
“那我总不能去书店买署名剽窃者的书吧?”
时歌接过袋子, 袋子里是两本书《彩虹下的爱》和《我听见的声音》, 是陆瑾瑜亲手打印装订的。
时歌笑道:“谢谢。”
“我也谢谢你给的票。”陆瑾瑜拿出票根,两张。
时歌寄给她的票时, 信封内的纸条上写着,给金玉和等声。
是给两个人的,所以是两张票。
“真奇怪。”陆瑾瑜站在时歌身边, 侧首看着她,“你这样的人,居然会有人说你情商低。”
时歌骄傲地一撩头发, “像我这样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没见过的人理解不了, 很正常。”
“那我很荣幸。因为,有幸得见。”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 陆瑾瑜去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时歌没动,坐在栏杆上看着台上的节目表演。
S音乐学院是全国顶尖的音乐大学,表演的质量自然是没得说的,流行乐,民俗,美声,歌剧等等。
宋淮是在倒数几个出场,表演的曲目现代舞。
他先是在布满水的舞台上拉了一曲小提琴,然后一束灯光打在他的头顶。
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裤子,在水中如一条丝带一般游走舞动。
灯光很暗,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舒展的舞姿和灵动的身影。
这个舞蹈讲述的是音乐家卡迪尔预感到死神的到来,最后一封对世界的遗言。
不需要歌词,只需要音乐,只需要舞蹈。
这一切展示的就是卡迪尔想对世界说的话。
最后的最后,少年缓慢地倒在地上,倒在波光粼粼的水中,倒在一片黑暗下。
是艺术与舞蹈最高级别的融合,也是对于生命另一种意义上的深思。
时歌喝着可乐。
宋淮跳得很好,至少从动作上无可挑剔。
就是少了些什么。
就像当初她在宋淮家里,听到他给她弹的曲子唱的歌。
表演后,宋淮换了衣服来到时歌身边,递给她一个芒果慕斯,“尝一下,我做的。”
“哦。”
时歌接过,小小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甜而不腻,太好吃了。
完了。
她又被这小子给蛊惑了。
时歌甩掉脑海中对芒果慕斯的杂念,将手里的书递给宋淮,“送你的礼物,算上次吉他的回礼。”
“是什么?”
宋淮打开,两本书?
“嗯。”时歌点头,“我最近新看的两本书,也是最近闹得挺大的那两本。是金玉亲自打印装订的,封面也是金玉选的颜色。因为金玉第一次带等声去听演唱会,当时粉丝的应援色是红色。等声感受到了演唱会的热情,所以等声一直认为,热爱是红色的。所以金玉选择了用红色来作为封面主色。”
时歌说完,目光微动,“所以,宋淮,你有热爱这个世界吗?”
宋淮抓着书的手微顿,抬头,漂亮的丹凤眼里全然是不解。
“从上次去你家开始我就感觉不对劲了。”
时歌淡淡地看着他,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然后回去我补了我落下的,有关于你的功课。听了你所有的歌,看了你所有的采访。终于明白哪里不对劲了。”
宋淮:“我不懂。”
“虽然说这话挺自恋的,但是……”时歌说道:“宋淮,你好像并没有热爱这个世界,只是单纯地在热爱我。”
时歌目光凝视着宋淮,问:“你热爱音乐吗?”
宋淮抿着唇,似乎想说什么又没最终什么都没说。
“你看,你作为S音作曲系的博士,出过八张专辑,有着无数粉丝,却不知道自己热不热爱音乐。”时歌淡淡道,“你发专辑学音乐,是因为我教你吉他,带你入门。你的所有歌都是关于我的回忆与遗憾,你采访中喜欢的东西全都是我喜欢的。你喜欢下厨做蛋糕,是因为我爱吃甜品。客厅里挂着的画,全部是曾经我们去过的地方,就连客厅里的家具都是按照我的喜好摆放的。你以为我是s时,就去学怎么做m,当我说我喜欢乖的,你就开始看我的脸色做事,乖乖听话。”
“这样,不好吗?”宋淮问。
“你得学会热爱这个世界啊。”时歌指着前面热情昂扬,不断欢呼鼓掌的人们,“你看,像他们一样。”
时歌说:“你也有朋友,同学不是吗?”
时歌从栏杆上跳下来,抬头,与宋淮清冷的目光对视,“你不能只对我张开双臂,你也要对其他爱你的人张开双手,才能拥抱整个世界,也才能长大。”
从十三岁长大。
“所以,看看等声吧。”
时歌笑:“我呢,也很期待,也会一直等属于真正宋淮的声音。”
这时,音乐会最后一个节目结束了。
红色的烟花腾空而起,在头顶炸裂开来,绚烂了整个夜空。
所以,他没有热爱这个世界吗?
所以,只热爱姐姐不好吗?
宋淮回到家,将头倒在茶几上,手里拿着手机,一遍又一遍地翻寻着通话记录。
他的世界一直很……简单。
姐姐走了后,就是读书,上学,替姐姐照顾金妙(原身)。
后来就是读音乐学院,出专辑。
每天就公寓,学校,食堂,三点一线。
不拍电影不参加综艺是因为觉得很无聊,提不起劲。
那别的呢?
他好像从来也没有主动联系过谁。
手机里的通话记录唯一的两三个打出去的电话是询问快递什么时候到。
其他的全部都是别人打给他的。
同学就只是同学,同事就只是同事,经纪人就只是经纪人,金妙也只是金妙。
就连最好的兄弟周高峻,也是因为林晚喜欢他的歌而主动接近他的。
他们大部分的相处就是周高峻追林晚很难过,会主动找他诉苦,喝酒。
然后他就陪着喝。
如果周高峻不找他,他们就没有联系,就好像从来不曾认识一样。
顾初曼帮过他,大家都认为他们的关系很好。
但其实,自从顾初曼打电话告诉他,她的身体将会恢复健康,已经不需要他再处理遗产的问题,非常感谢他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过联系了。
只热爱姐姐真的不好吗?
他真的没有热爱这个世界吗?
好像……真的……没有。
宋淮点了点手机屏幕,拨通了周高峻的电话。
“喂?我靠!宋淮?你他爹的居然主动给我打电话?是世界末日了吗?不然,你得绝症了?”
啪。
宋淮挂断了电话。
一句好话都没有。
所以,热爱到底是什么?
宋淮打开了时歌给他的书。 《彩虹下的爱》《我听见的声音》。
那期节目他看过,所有看过的人都说等声热爱着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