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诸葛扇
时歌:“……”
这是歧视,绝对的歧视。
她要申诉,要抗辩。
就在时歌腹诽的时候,范晓林不知道从哪儿拿了一根棒棒糖,拆了递给时歌,然后对着她俏皮的眨了眨眼。
时歌拿过棒棒糖,放进了嘴里,嗯,草莓味,酸酸甜甜的,郁闷的心情好像也一扫而空了。
梅姐打完广告,说了几句过度性的话,将画面切到了VCR。
早上,林乔先起床。
余庆新揉了揉眼睛,没睁眼,“亲一亲。”
“不了,刚起床有味道。”
说完,林乔去洗漱,然后换上运动装跑步去了。
摄影师一边跟着一边问,“孕妇可以跑步吗?”
“看个人体质啦。”林乔做着热身准备运动,“我的医生告诉我,因为我经常运动,体质又好,适当运动更有助于宝宝健康。更何况妈妈心情好,宝宝也才能更好的长大。”
摄影师笑着点了点头,不说话打扰了。
过了一会儿,林乔戴上运动耳机开始慢跑。
镜头一一划过香江的风景,高楼密集,人潮拥挤。
【啧啧,有些女人怀孕了都能跑步,有些女人,一怀孕了就跟个太后一样,矫情死了。】
【你脑子有包是不是?林乔自己都说了,个人体质不同。】
【什么个人体质,我看就是懒的,你看人家明星生完孩子马上就恢复了,再看某些女人,怀个孕就知道躺和吃,胖得跟猪一样,我是她老公也不想碰她。】
【你放心,没女人瞎了眼会看上你这么个东西,SB。】
【可惜了,我有老婆,我老婆才不像你们这些懒女人。】
经过这么一打岔,本就对林乔充满偏见的女粉丝们更膈应林乔了。
要跑步私下跑啊,当着镜头有什么好跑的?
以为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体质吗?
这边林乔在跑步,另一边余庆新赖了会儿床也起来了。
他以前其实也是个挺喜欢运动的人,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年纪上来了,近两年愈发的懒了。
因为要拍摄,所以家里的菲佣都放假了,余庆新只能简单的将昨天菲佣打包好的三明治拿出来热热,然后煮咖啡和牛奶。
林乔怀孕了,刚过三个月,不能喝咖啡,喝牛奶对宝宝好。
余庆新在等咖啡机磨咖啡。
摄影师镜头开始缓慢的在余庆新在香江的千尺豪宅游走。
三室两厅的格局。
一间夫妻两个住,一间做书房,还有一间是宝宝房,据说余庆新和林乔已经咨询过医生了,说肚子里的是一个可爱的男孩,所以宝宝房已经重新布置过了。
整个房间都是比较清新的天蓝色,房间里摆满了摇摇床和各种各样的玩具。
摄影师问房间是谁布置的。
余庆新说:“我平时工作忙,都是Karena布置的,她是一个很充满童心的人,我相信她以后也一定会是一个好妈妈。”
听到这个朱蓉不屑的嗤了一声。
就Karena那个浪样,不带着孩子蹦迪就不错了。
时歌注意到房间里放了一些小孩子的乐器,小提琴,小号之类的。
时歌动了动身子,悄默默的跑朱蓉旁边坐下了,小声问:“听说余庆新和他哥以前组过乐队?”
朱蓉抬了抬眼皮,把时歌从头到尾的打量了一遍,这女人干嘛靠她这么近?
听说以前还介入过闺蜜和男朋友之间,被闺蜜当着所有媒体的面讨伐,这女人不会是想从她这里套取资料,然后勾引余庆新吧?
朱蓉一想,Dylan现在早就成名,还是香江人,有香江户口,背靠香江资本,还真的很有这个可能。想到这里,朱蓉立刻将时歌划到了危险分子那里。
朱蓉不善的反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Dylan不喜欢你这个类型。”
闻言,时歌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那看朱蓉的眼神活脱脱看失心疯一样,“大姐,我可是艳压整个娱乐圈的亚洲小姐,全亚洲最美的女人,你觉得余庆新这种奔四的老油条配得上我吗?”
“你骂谁呢?”
朱蓉怒斥道:“Dylan要风度有风度,是全香江十大未婚女性最想嫁的男人之一。”
时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算了,她跟恋爱脑纠结什么。
时歌又回了自己的位置,范晓林酸溜溜地刺了一句,“热脸贴冷屁股,好心喂了驴吧?”
时歌:“……”
VCR镜头从婴儿房出来,又回到客厅。
千尺豪宅,说白了也就实用面积九十平米,做三室两厅还是憋屈了不少,平日菲佣都在书房搭一个小床或者去阳台睡。
客厅照片墙上挂着许多照片。
一多半都是林乔的,林乔当过记者,自然去过很多地方,埃及,南非,巴黎,纽约,LA,巴西雨林等等,她好像已经走过半个地球了。
还有另一半是林乔读书时的照片,初中,高中,留学,染着紫色的头发,抱着电吉他疯狂摇摆,还有留学时参加的音乐节。
“这些照片很有意思……”
时歌突然低声喃喃自语。
范晓林好奇的问:“这些照片怎么了?”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时歌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范晓林:“……”她不就刺了时歌一句吗?要不要这么睚眦必报?
过了一会儿,林乔跑完步回来,洗澡换好干净的衣服,到餐桌前坐下,安静的吃三明治。
余庆新将一直温着的牛奶端了过来,俯身在她耳边,声音低沉地说道:“一会儿我拍完戏,早点回来陪你。”
“没关系,我不是那种不懂事的人,你放心去拍戏,不用担心我。”
林乔抓住余庆新的衣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我一个人也能照顾好自己,我很独立的,OK?”
【瞧瞧,这才是独立女性,比那些没怀孕还一天十几个电话夺命连环催的女人好多了。现在的女人,学着点吧。】
刚才那个发表怀孕女人矫情的男人又来了。
【草泥马,你特么小脑萎缩就去医院,别在这发疯。】
余庆新笑了笑,在林乔脸上亲了亲,拿起衣服去片场拍戏了。
林乔吃完饭,将餐具往水池里一放,等节目拍摄结束,留给菲佣收拾。
摄影师问道:“不去探班吗?”
“探班吗?”林乔笑了笑,“我没有这个习惯,不想打扰他工作。只有自己不够强大,将一切都依附在男人身上,没有自己的思想事业,害怕失去男人,将男人视作唯一的依靠的女人,才会事事时时刻刻地盯着男人不放。”
“你们内地不是有句话吗?”
林乔笑:“两个猪一样的人,还怕对方被别人抢走。我可不要当这样一个女人。”
【学着点吧,现在的女人。】
某男人又来了,气得女粉丝和女观众真想将他暴打一顿,可惜弹幕是实时的,也抓不到id,只知道有个蛆在不断的散发恶臭。
直播间,朱蓉呵呵一声,“既然你这么独立,不在乎Dylan,干脆离婚自己养孩子啊。”
朱蓉气得磨牙,林乔却是风轻云淡,从风度上就胜朱蓉一层,“我的独立,是适当的独立,是在努力的经营自己的婚姻和保持夫妻之间的新鲜感,可不像某些人,浅薄到一眼看穿,金玉其外,却食之无味。”
哇哦。
时歌看戏看得爽死了。
难怪朱蓉会输啊。
实话说,单从外表上,朱蓉那可是艳光四射,简直是男性杀手,但是从智慧上,林乔确实要更高段位得多。
再看余庆新。
时歌瘪了瘪嘴,什么玩意儿。
弹幕继续激动着:打起来,打起来,到底什么时候打起来啊。
朱蓉咬牙冷笑道:“你手段这么高这么懂事又怎么样?还不是和我一样,替身。”
替身两个字出来,朱蓉感觉自己憋心头憋了半年多的心气儿都顺多了。
替身,可是她最大的杀招。
所有人,两岸三地的所有粉丝都知道,余庆新有个初恋。
那是在余庆新刚出道时,没多久传出来的。
那时候余庆新经过两三年的沉淀,刚刚出演了一步律政题材的都市剧爆红,然后就被爆出女友门,和女友赤身裸体在泳池party。
余庆新也爽快的承认了女友的存在,是自己的初恋。
当时余庆新的声誉跌入了谷底,无数粉丝到TVB楼下示威,扔鸡蛋。
后来,轮船事故,初恋死了,余庆新一度暴瘦。
然后媒体挖掘出了余庆新和初恋之间更多的故事,例如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例如余庆新和哥哥余庆贺闹不和时,是这个初恋呕心沥血帮两个人和好,一起组建乐队。
慢慢的,公众也就接受了余庆新和初恋之间的爱情,也对他改观了。
毕竟,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但是余庆新在初恋死后,却反而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流连花丛,女友不断。
据说他的每任女友都有初恋的影子,有的是眼睛像,有的是个性像,有的是鼻子像。
他永远在寻找下一个更像初恋的人,就像永远寻找童年时丢失的那个奥特曼。
但是,无论橱窗里的奥特曼有多么新,多么好看,多么酷炫,却始终不是他失去的那一个。粉丝们也渐渐习惯了他的放纵,体谅他对一份永远触不到的爱的无望追逐,只希望他能尽快从失去白月光痛苦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