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纪婴
很年轻,二十多岁的模样,白衣楚楚,发间簪一把玉骨梳,生了双和沈流霜相似的丹凤眼,涂有淡色口脂的唇角轻勾。
凤眼上挑,往往带有凌厉之色,这女人却笑意盈盈,娇憨烂漫,全无攻击性。
“我名百里青枝,从越州来。”
女人轻快道:“多谢各位照顾流霜。”
认亲的始末说来话长。
沈流霜尚在襁褓时,被放于木桶落入河中,随波飘荡,停在一处滩边。
正巧孟轲四方游历,途经河滩,见到这个奄奄一息的婴孩。
彼时沈流霜身上,只有一块平平无奇的劣质玉佩,雕有“沈”字。
“我们百里家,是江南大族。”
百里青枝解释:“‘沈’是我嫂嫂的姓氏。”
从她口中,施黛听得了大致的前因后果。
百里氏确是江南名门望族,十八年前,沈流霜的父亲曾担任家主。
她爹名“百里策”,娘亲叫“沈望舒”,一日行船出游,路遇突袭。
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如今无人知晓。
百里青枝只言,船舫被人发现时,遭烈火灼去大半,钱财被洗劫一空。
船上处处是惨死的尸体,有的丧命于长枪之下,有的被火舌残忍吞噬。
来人枪术了得,百里策和沈望舒皆被一枪穿心。
“在兄长和嫂嫂旁侧,还有个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孩子。”
百里青枝喟叹道:“我们以为……那是流霜。”
婴儿的相貌大差不差,被火一烧,哪分得清。
百里氏只当一家三口殒命当场,办了场全城尽知的大葬,并出大价钱悬赏真凶。
可惜直到现在,也没找出凶手是谁。
百里青枝当年不到十岁,对家中巨变懵懵懂懂。
时隔多年来长安,她本是与孟轲洽谈生意,念及施敬承镇厄司指挥使的身份,特意提及十八年前的祸事,想问问大昭境内,有哪些人擅用长枪。
一来二去,聊得越深,越能和沈流霜的身世对上。
沈望舒出身寒门,那块劣质玉佩是她亲人的遗物,因而随身携带。
濒死之际,将它放入女儿襁褓中,是作为母亲留下的最后念想。
“这孩子的本名叫‘百里湘’。”
百里青枝无奈笑道:“昨日我便告诉她了,可她不愿叫。”
早在昨晚,孟轲安排两人见过一面。
血缘是个微妙而神奇的概念,见到百里青枝的第一眼,沈流霜本能地收敛笑意,细细凝神。
施黛安静倾听,望向沈流霜。
她仍是略显散漫的神色,凤眼微垂,没有与亲人团聚的欢喜,也不见局促不安。
仿佛和往常一样,今日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
倏而抬眼,沈流霜与她四目相对,无声笑了笑。
“我想问。”
施黛皱起眉:“姐姐之后要去江南吗?”
江南百里家,她曾有所耳闻。
势力极盛,堆金积玉,是赫赫有名的大族。
认祖归宗后,沈流霜该不会要离开长安吧?
施云声坐在她身边,闻言眨眨眼,定定看向前方那人。
“不去。”
没等百里青枝开口,沈流霜回答她的问题:“我在长安好好的,去江南做什么?”
若说父母在世,她尚有回去看一看的理由。
如今百里氏和她牵连甚少,沈流霜没有远赴江南定居的必要。
在昨夜,她明确拒绝过百里青枝——
对荣华富贵,沈流霜兴致缺缺。
“不在江南久住,但要归家拜一拜爹娘的牌位。”
孟轲轻握沈流霜右手,望向施黛:“明日流霜和百里姑娘同去越州,恰好,我和你爹也打算前往南方——你们想不想一道去?”
施黛:“你们去南方做什么?”
“越州出了乱子。”
施敬承笑笑:“我去探查一番。”
他说得轻描淡写,施黛却敏锐听出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意思。
上回施敬承离开长安,还是极北大妖现世,惹得民不聊生。
她没听说越州出了难以降服的妖魔鬼怪。
施云声心直口快,不懂就问:“什么乱子?”
“一个神棍。”
孟轲道:“不是大事,你们不必担心。”
她停顿须臾,展颜一笑:“流霜认亲才是大事。云声若想去,我为你去书院告假。”
世上还有这等好事!
施云声挺直身板,用力点头。
苍天可鉴,自从灯会戴着虎头帽、怀抱兔子灯,遇上他的那位书院好同窗后,他的学堂生涯地覆天翻。
上元节后的第二天,有人在他桌上放了几颗糖。
施云声觉得很可笑。
然后冷着脸,给每个小孩分发施黛买来的点心和饴糖。
第三天,几个小孩主动来问他,散学后要不要一起去喂兔子。
施云声觉得实在幼稚。
然后闷闷道一声“好”。
到如今,他已经每天被邀请去赏花斗蛐蛐过家家了。
“你们队伍里,小阎不正是越州人吗?”
作为合格的商人,孟轲把算盘打得满当当:“趁此机会,不如邀他回乡探探,如何?”
*
于是第二天,施黛坐上了前往江南的马车。
马车由百里青枝所供,极尽奢华。
紫檀木砌作车身,四角镶嵌名贵珠宝,丝绸为帘,虎皮为毯,软榻与小案陈列有致,角落香炉袅袅升烟。
同为越州人,百里青枝见过阎清欢,与他重逢,惊得轻咦一声:“阎小公子?你这是……”
阎清欢浑不在意,礼貌笑笑:“百里姑姑。”
初来长安城的他身披狐皮大氅,手戴价值连城的玉扳指,如今只着一件市面上随处可见的青衣。
与曾经的阔少爷大相径庭,只看穿着打扮,更像个清隽儒雅的书生。
百里青枝啧啧称奇:“你这副模样归家,待你爹娘见着,定要心疼死了。”
一辆马车空间有限,孟轲、施敬承与百里青枝去了另一处,留几个小辈在此间。
没想到阎清欢一天比一天穷得响叮当,沈流霜微愕:“你这是……被劫财了?”
“怎么会。”
阎清欢像只翘起尾巴的猫:“我已把鬼门十三针练到第三重了。”
他过去只懂医术,不愿在实战中拖后腿,向殷柔讨来秘籍《鬼门十三针》。
练至今日,可将银针用得顺心应手,数丈之外伤人性命。
“以前的衣物,”阎清欢挠头,“大多被我给卖了。”
施黛隐约猜到原因:“你卖衣服干什么?”
说起伤心事,阎清欢从袖口掏出钱袋,神色郁郁,左右晃一晃。
可以听见碎银子和铜板碰撞,发出的哗哗脆响。
“离开越州时,我告诉爹娘能养活自己,没带太多银子。”
阎清欢沉思:“带来的银钱,要么用去治病,要么用来炼制新药……”
还有的被他给了穷苦人家,以供孩子们上学念书。
以前穿着绫罗绸缎,和富家公子哥们吟诗赏景,是他年复一年的习惯。
当下和百姓们一样穿上棉衣,照样过得快快活活。
阎清欢叹气:“不得不省吃俭用。”
施黛悟了:“薪尽自然凉。”
沈流霜懒洋洋坐在案前:“听说炼药很难。”
“正是!”
阎清欢咬牙:“我在镇厄司得来的俸禄,全投在里面——一百次里,难有一回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