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象白
闺女才多大,瘦干干一点点,居然怕自己长胖。
秦落霞不知道自家小棉棉脑子想啥,胖才好看啊,她就觉得闺女怎么养都养不肥,那么多好吃的被她吃下去,也不知道肉长哪里了。
哪里知道有天居然发现这小家伙还想减肥。
要不是大一点了,秦落霞保准给她一顿好打。
吃了一顿长长的早餐。
做布料生意的何御史和做药材生意的江司马相见恨晚。
约好下次有机会再聊。
……
到了衙门上班的时候。
没有想到两人又见面了。
卖布的苏老头穿着孔雀官服。
卖药的苏富商穿着仙鹤官服。
穿着官服的何御史看着穿着官服的江司马,两人笑脸相对:“幸会幸会。”
……
第199章 大奸大恶之人
荆州衙门的净房特别干净。
有司马家客栈的影子。
书童剂子早餐吃的太多了,跑了三趟衙门的净房。
脚步虚软的走出来。
心中暗暗自责,以后再也不吃那么多。
早餐感觉什么都好吃,都吃不够,可惜了肚子就那么一点,装不下。
有点佩服自家老爷,早餐那么好吃,老爷也就吃的刚刚好,没有多吃。
果然自己只是书童,老爷是老爷。
而此刻老爷何御史看着面前的江司马。
四目相对,尴尬的情绪有,但是不多。
何御史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这江司马真是谎话张口就来,还说自己是卖药的,居然说起药材头头是道。
不过想起来,他曾经在备药司当过临时工,好像也不奇怪,据说他医术还不错。
也算是个全才了。
看他对妻女的态度,真如传闻所说,爱妻爱女如命。
侄子何宸几年前出门游历,给自己写过一封信,说过此人。
彼时宸儿在信中就提过此人,惊才绝艳,觉得人言可畏,很是同情。
当时何御史看信就觉得,宸儿还是太年轻,就因为人家长相好看,对人心折,觉得对方是好人,同情对方。
这一晃几年过去。
宸儿成为如今的探花郎。
而他同情的江先生,成为荆州司马,权柄在他之上。
这世间,或许大多时候是公平的。
如果真是人才,时光也掩埋不了,那些沙石尘埃,只是把他打磨的更加璀璨闪烁了。
这衙门行走坐卧,处处有客栈的简洁风。
不华丽,但是很实用,很方便。
到午时,还有工作的简餐,也有午歇的地方。
不需要舟车劳顿往返,下班的时间也可以早一些。
众人都有活干,很忙碌,但是不乱。
从细节处可以看到,江司马在荆州占着主导地位。
这时候再想那些参他的奏章,忽然就有些明白,为何那么没水平了。
说不定那些参江司马的奏章,是江司马自己默许别人递出去的。
一个反贼被招安的官员要是政绩大好,百姓歌舞升平,全是他的功劳,会更让人慌张。
可是入荆州,真的有一种盛世之感,繁华热闹的程度不比京城低,人来人往,笑脸相迎,稚童嬉戏,幼童读书,连残疾的盲人都能娶妻,都敢盼望自己的后代能上学。
这是一座充满希望的城。
而眼前这个男子,就是把希望种下的人。
何御史是来挑毛病的,在外头仔仔细细看了一大圈,又到衙门卷宗也翻了一大摞。
跟印象中的贪婪奢华不同。
衙门里,政务清晰,权责清晰,花销也非常清晰,每一笔支出都写明,每一笔收入也有写明,甚至哪里收缴的,什么贿赂,什么的都记得清楚。
支出用于建设了哪里,一桩一件。
没有华丽的辞藻,看起来很反贼风格。
世人印象中反贼总是不通文墨的。
可是何御史跟江司马聊天发现他其实是读书人,是个地道的读书人出身,他很有文采。
但是做事却非常直接。
路上其实他已经研究过此人。
何御史的看法和别人不同,他并没有苟同那些奏章的内容,他不认为江司马是个贪婪敛财之人。
今早在客栈见面,江司马一家虽然容貌出众,穿戴却是寻常,并不奢豪,其妻女身上也并无什么贵重首饰,看举止就是日常就是如此,并非刻意乔装。
观江司马过往经历。
何御史始终认为他是个真正大奸大恶之人,无忠孝观念。
这也是何御史会亲自来荆州的缘故。
踏入荆州,他又看到了另外一点。
他在城门口看到了地痞流氓吴老三,他说话傲慢,做事也粗糙,为人灵活,在京城就是典型的街溜子,甚至作奸犯科,小错不断,在某日终于犯了大错,或亡命天涯,或牢狱终生。
可是这里的吴老三,骄傲的说他是衙门的人,他有俸禄,他不要打赏,他挺直了过去习惯弯着的肩膀,平直的看人,对别人的目光不躲闪。
他在客栈看到了半蹲下来为他登记身份的小姑娘,小姑娘长的很漂亮,听书童剂子打听的,在客栈那叫前台,也是招呼人的小二。
剂子打听到那姑娘姓赖,被拐卖到上丘院的,江司马灭了上丘院后,她就去了老幼堂,现在出来做事。
她有些姿色,无父母亲人,还识字,这在外头,她会被卖到烟花之地,因为识字说不定还能混一个小花魁的位置,文人墨客喜欢会读书的女子,再就被卖到大家族当婢女,之后成为某个老爷妾,在后宅斗争蹉跎,或精彩,或死去。
而在荆州,赖姑娘居然是一个独立的人,她可以做工,可以立门户,可以选择嫁人,她半蹲着给人登记身份,身体蹲下了,灵魂却是站着的。
客人进出,她会微笑打招呼,平等不谄媚。
更不用说残疾的盲人,居然有事做。
听说按摩非常辛苦,抽头其实也并不高,但是他很满足,努力苦练技艺,想着技艺更出挑,以后能专门在街角开一家按摩的铺子,他现在觉得自己按摩的技艺还不够出挑,还不敢承担租铺子的风险,但是已经有朋友这么干了。
盲人说他的那个朋友也是盲人。
若是在别处,天生眼盲,若是大家族,养着,可是日复一日的不同,很少能活到长大,因为心理会出问题,就会有其他病痛,早夭。后天眼盲,心理也会有问题,很难走出来。
平民百姓中,先天眼盲的根本长不大,养不活,一般是后天意外眼盲的,那也非常凄惨,乞讨都讨不到饭,讨到了会被别人抢走。
有这么一个地方,盲人都能娶妻生子,盼望子上学,那这个地方不是盛世是什么?
一番看下来,何御史还是觉得江司马是个真正大奸大恶之人。
他对养大他的江老夫人和他的兄长,怀有极大的恨意。
他杀人不眨眼,对人命漠视。
他有敛财手段,应该很富裕。
那洗护三件套,在京城都是遭人哄抢的东西。
天下一人出一文给他,他就富可敌国了。
可是对这样的江司马,何御史居然生不起讨厌之心。
江司马执行力极强。
这才几年光景,从他待过的鸣县到现在的府城荆州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江司马一直在努力变强,从一名不文的流民江长天到现在的荆州手握实权的江司马,他一直向上爬。
而且观他行为,从最早江老夫人说他不孝不悌,到后来上丘院诬陷他女儿命格不好,他从来不自证。他不会把自己剖开让别人看看,他到底是如何,他把上丘院的那些大师直接送进地狱,让他们在地狱里探讨命格,亲眼看看命格如何。
何御史觉得这江司马彻头彻尾跟好人联系不上。
可是,果然,自己不愧是何家人,对好看的人总是很包容。
“几年前家侄一见江先生就惊为天人,特意给我写信夸赞,说你是人中龙凤,世间少有。”
江长天拱手感谢道:“那时家贫,食不果腹,何公子雪中送炭,赠财赠书,永生难忘。”
何御史摆手:“少年多情,一时意气,倒不必在意。”
他对江司马的容貌倒并没有觉得眼熟或者怪异。
那年孟少瑕和何宸两个还是少年的时候,见到江先生真容,会大为震惊,因为乡野之地,居然有这样的人,反差很大,印象深刻,才会努力去想他像谁。
而如今,江司马自己也为官,居上位,行为洒脱自在。
你见他,不会想他像谁,他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