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全家都有八百个心眼子 第212章

作者:宋象白 标签: 穿越重生

  柳同很兴奋,躺下还想了很多很多。

  江婉也有点兴奋,她不后悔跟着柳同出来,若是不出来,她可能永远被关在鸣县,一辈子离不开,她见到了楚晞,她要跟着楚晞离开,有些惊险,但是她可以,他们终究是有扯不开的关系。

  ……

  何御史因为是何宸的叔叔。

  孟少瑕和何宸是好友,也喊叔。

  这亲戚关系就处上了。

  京城经常各种联姻盘根错节就是这样。

  京城路边一坨屎,可能至少有被三个领导踩过。

  都是自家叔叔,今晚何御史被邀请到了江家。

  时隔多年,何御史再见这晚辈,差点没有认出来。

  这江家伙食太好了,脸圆了。

  这小孟在老丈人家,一点委屈都没有瘦啊,胖了这么多。

  其他人还好,毕竟是日复一日的看,胖了也是慢慢胖,不会很明显的感觉。

  等何御史吃到了江家伙食,今晚是孟夫人亲自下厨的。

  何御史这个不贪口腹之欲的老头,内心都直叹好家伙,小孟这脸圆的不亏啊,太好吃了。

  这手艺比宫里的御厨做的还要好。

  小孟看着不仅仅是脸圆了,还强壮了不少,婚后稳重多了。

  可怜自家侄儿还没有娶亲,没有个着落。

  再看小孟媳妇,也是个圆脸姑娘,笑起来炸呼呼的,跟京城谣传说貌比妲己,会吸魂,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来前,他老妻还好奇问他了,一开始他看到江司马和他的幼女,还真以为小孟媳妇特别好看的。

  也终于见到了江枫。

  何御史拍打了江枫的胳膊,忍不住捏了捏,好坚硬啊,赞道:“还是年轻好啊,这才是真正的铜骨少年。”

  江枫露出憨厚的笑容道:“何叔过奖,我开始练剑还是因为见到辰哥和少瑕之后,他们说他们寒暑不堕,日日坚持,才激励了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每日坚持,终究,还是有收获的,听说辰哥高中探花郎了,真为他开心,考前我们还写书信来着,终于心中落地。”

  这一聊天关系就近了。

  何御史想起来,侄儿备考的时候,还给自己送了一块上好的毛毡,冬日可以坐在上面写字,一整个身体都暖暖的,说他也有一块,友人相赠的。

  现在想起来,应该就是江枫送的。

  几年没见,除了前头荆州乱了,没有书信往来,后来还保持着联系,却也不容易。

  这少年不错,感觉比他那黑心的爹看着好处。

  何御史吃了一顿热饭,也观察了一下江家。

  虽然坐卧舒适,却没有富丽堂皇,豪富之感,整体好像还没有路上他留宿的富商家奢华。

  这江家那么多钱,到哪里去了?

  真给女儿做嫁妆,也不可能闲置那么多。

  就是人情往来,何御史算计了一下,最多一个亲家孟家,自家侄儿也算一个,好像宫中一个公公,上次来荆州招安,也关系不错。

  何御史猛然想来,这江家人真的很有魅力,他经营起来的那些关系,一开始也只是一面之缘。

  现在想起来朝中,文官,武官,内官,居然都有一些关系牵扯,居然默默形成一张网,心机实在深沉。

  晚上睡的床,居然就是那千两一夜的御史套房的床,亏了亏了,早知道直接来找江二。

  别的地方的官场都知道直接报销,甚至还会多给。

  到了江二这里,江二是个懂逝的,完全不提这茬。

  晚上入睡,本该安稳,却莫名有点辗转难眠,或许昨日睡多了?

  何御史起夜,去了净房,解决了生理问题,准备再去睡,却见江家有一处灯火通明,还有压抑的声响传来。

  虽说客人不该太有好奇心。

  但是江二这个被何御史认定大奸大恶之人,实在好奇。

  这都到了江二老巢里了,不看后悔终身。

  读书人的偷窥算偷窥吗,那叫求知欲。

  何御史慢悠悠的朝那光亮走去。

  还没有靠近,就听到了声音。

  “爹,爹,小孩子要早睡,我再不睡就变傻了,爹你冷静,那课文背不下来,很正常啊,大哥继承了你的脑子,阿姐继承了你的厨艺,我继承了你的脸,没有脑子啊,爹,爹不要生气。

  阿娘,阿娘,不要动手。

  爹娘,我错了。

  我再也不贪玩了。

  姑婆,救命。

  大哥,大哥救命。

  阿姐,姐夫救命。”

  何御史脸微微抽动,正想转身走,忽然一个身影蹿出来,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把扑到他跟前,拽着他的衣襟大声喊:“何伯伯救命,你快劝劝我阿爹,父慈才能子孝,你看他,他教课就教课,他居然拿棍子。”

  再抬头就见云淡风轻老奸巨猾的江司马头发都乱了,拿着一根棍子追出来。

  何御史脸裂开了。

  接着江二父女追逐,绕着他追,何御史莫名其妙被抽了好几下,听到江二一边追一边骂:“我问她逝者如斯夫如何解释,她说真正厉害的人,他站在江边,仇家的尸体自己飘下来了……该不该打!”(注1)

  何御史:该打,但是你打她呀,你打我身上干啥,你明明都碰到她了,最后打我身上……

  他就不该好奇心太重,该早点睡觉的。

  ……

  ……

第202章 茶叶还你

  ……

  江府茶室。

  挨了几棍子的何御史,还要忍痛劝说江司马。

  “不要跟小孩儿一般见识,你这还是好的,只是读不懂诗文,我家那个更惨,让她读点书跟要她命一般,整日就知道学着描眉画眼,好看能当饭吃吗?”

  江司马理了理头发,头发虽然乱了,但是还是很好看。

  看着能下饭。

  好看有时候是能当饭吃的。

  他叹息道:“我揍她,不是因为她读不懂,她懂,她什么都懂,她就不好好读,故意气我,你不知道,那洗护三件套还有那净房,那拖鞋,睡衣,棉袍各种,都是她整出来的,她脑子比我父子加起来都好使,只要是弄那些让生活舒适的东西,她能想出花来,就比如沐浴,她能整出一个花洒来,让铜器像花朵一样开出水花,就是为了能洗个热水澡,不要自己动手。”

  何御史:……

  合着就我是真在骂孩子,你搁我这里炫耀着呢。

  大晚上的,至于么。

  “那个花洒哪里有?御史套房都没有啊?”何御史忍不住点了一句。

  “还没造好,有点复杂,家里先弄了两个,何兄要是感兴趣,明日可以试试。”

  “话说江兄,你用棍子打不行,容易打伤人,应该用竹枝,细细密密的那种枝条,打在皮上,疼的范围广,还不容易受伤。”何御史摸着自己的腿,真诚的建议道。

  江长天讪笑,他虽然拿棍子,但是真没有真打,他姑娘那么可爱,他怎么舍得打,他就是气急了,最多薅一把自己的头发,不会往姑娘身上揍的,今晚不是凑巧了吗。

  “对不住,对不住何兄,今夜这茶可好,也是我家棉棉整的,她挑选了数百棵茶树,最后选定的一棵树,亲自栽种看护,每年选特定的日子采摘的,口感清甜提神,一共一年都不到一斤,今夜还是您为她挡了一顿揍,我才能从她那搜罗来的,也算是沾了您的光了,一定要好好尝尝。”

  何御史:……

  呸!

  京中都流行泡功夫茶,何御史也会泡。

  但是这荆州还多了几样东西。

  还有茶则,公道,茶漏,茶针。

  称重的小称。

  看着江二抠唆的只称了五钱的茶叶,何御史看他越发不顺眼。

  可惜了一张好脸,看着就是怪讨厌的。

  江长天不紧不慢的称茶泡茶。

  他真没有瞎说,这个茶真的很好。

  他轻易不给人泡的。

  他也是觉得何御史这人有用,肯定有大用处,很有价值,他才拿出来的。

  江长天是基本不做无用社交的人。

  他对外人亲切,肯定是这人有用,其他时间,他更愿意陪家人,哪怕被小闺女气的抓头发,他也乐意。

  小炭火烧着,泉水滚着,冲泡着卷卷的茶叶,看着叶片舒展,茶水变成淡绿色,香气弥漫起来。

  “第一泡很多人都是洗茶,把这头道茶水倒掉,但是此茶实在珍贵稀少,所以我泡的时候,都是不倒的,可以直接喝。”

  江长天拿着小夹子夹着很小很小一个杯子,还没有一口,就是半口茶,放到了何御史面前。

  何御史一言难尽,就这么小的杯子,是珍惜啊,是好喝啊,客人等半天,还没有把牙齿涮湿,这就喝完了。

  算了,莫名其妙起来挨了一顿打。

  当今圣上讨厌他归讨厌他,都没有打过他呢。

  想想觉得亏,这茶闻着确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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