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序光
明云绯提笔签下自己的名字,“不会让你失望的。”
宁黎给她倒了半杯红酒,浅浅笑着,像是温文尔雅的大学教授, 而不是追名逐利的商人,“我相信于小姐。”
明云绯温和一笑, 和他碰杯。
有这样的人站在她这一边和厉泽打对台,她定会容易很多,故事也会变得精彩很多。
赤晴换老板了。
还是个小姑娘。
难道是宁黎的情人?
公司上上下下都有传言。
赤晴娱乐公司一开始就带着罗曼蒂克的色彩,宁家大小姐为了追一个男星创办了这家公司,给他独一无二的偏爱。
没想到男星一心嫁入豪门,丢了娱乐圈的事业和宁大小姐一起管理家族企业。
天造地设,珠联璧合。
可惜宁大小姐一病不起,多少金贵的药养上也不见好,短短几年就撒手人寰,更让人意外的是她名下所有遗产都给了宁老夫人。
后来几经辗转,赤晴娱乐公司的所属权到了宁黎手里。
而今,而第二次换帅了。
明云绯坐在老板办公室,翻看着各部门送上来的报表。
旗下一共有三十二名艺人,其中包含男女演员各十个,和一个不温不火的女团。
财政勉强平衡,争取不到能拿的出手的资源给艺人,全靠艺人自己争取。
所以这些年稍微有点名气就跑路的人也不少。
不过胜在赤晴一直是山中无大王的情况,宁家也不指望着它挣钱,所以公司内氛围轻松,有些人奔着这个来。
所以这么些年下来,也没有衰落。
明云绯一目十行看完,大致了解了公司的情况。
“于总,桃子姐到公司了,要我叫她上来吗?”
桃子姐是公司目前最红的女艺人,理应见一见的,明云绯点点头,“叫她进来。”
桃子是个可爱的女孩,一整套紫色衣服让她整个人容光焕发,看见她的每个人心情都会好起来。
包括明云绯。
一见她,明云绯就知道找对人了。
桃子走得路线和于乔乔走的路线似乎差不多,目前市场上对这类型艺人的接受程度、从哪个角度宣传、适合什么样的节目,问她都是最便捷的办法。
毕竟明云绯这次想试试站在台前的滋味,有个先行者指点再好不过。
她打量着桃子的同时,桃子也在打量她。
新来的老板看起来很年轻,最多二十岁出头,脸长得很好看,让人想亲近,可一看见她的眼睛,又叫人心里打鼓。
她的气质很特别,像是初春雪山上融化的雪水形成的冰冷小溪,不至于冰冷到无法接近,也不至于叫人觉得好接近。
凉凉的,淡淡的。
凭她这张脸,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火起来也不会很难,只是她这个性格……
桃子冷不丁和她对上视线,条件反射地挤出一个笑,她想到昨晚她和投资商喝酒到深夜,要在拒绝他不合理要求的同时还不得罪人,喝到三点多,人人都灌她酒。
要是她遇到这种事的话,也许那一桌人得叫她姑奶奶。
桃子轻轻笑出来,虽然和老板是第一次见面,但她有种莫名的直觉。
“于总您好,我是申桃。”
“你好,请坐。”明云绯道,“最近工作如何?”
“挺好的,经纪人给我争取到了《仙门》的女二角色,马上要进组了。”
“你有没有在歌舞领域发展过?”明云绯问。
她的演技,是即便脸美得像天仙也救不回来的,虽然偶尔自满,但大多数时候她还是清醒的,她绝对不能踏入影视剧领域一步,不然那会是她一辈子的黑历史。
桃子尴尬的笑了笑,“于总,我五音不全、四肢也不协调。”
完全是和她相反的特点。
明云绯短暂地沉默了一下,这样也好,不至于一个公司推出两个相同类型的艺人,但只要走元气人设,她总归能提出一些建议。
明云绯问,“你觉得自己的人设在娱乐圈受欢迎吗?”
“还行,现代人压力大,走元气路线能很快抓人眼球,只要脸不难看,积累几部作品,在人前露露脸,很快就能在观众那儿混个脸熟,剩下的全靠天意。”
桃子活泼的眨了眨眼,“不过这也要和个人性格契合,像我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工作起来不会太累,咱们团里的一个小妹妹,本来是个温吞性子,公司给她定的人设是活泼挂,每天快累死了。”
明云绯点点头,“这么说,你最先获得知名度是因为演艺作品?”
“嗯,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小成本网剧却火了一把,还和剧组一起参加了当年大火的综艺,可能因为我比较好玩,圈了些粉丝,算是正式吃上了这碗饭。”
“那你觉得,赤晴现在再推出这类艺人应该走什么路线?”
“来新人了?分给那个经纪人,漂亮不?”桃子有些兴奋,又恢复正色道,“我觉得可以参考我的成长经历,先给她接个好剧本,跟着剧组多跑跑宣传,在综艺节目设计点小心机,但不要太过火,这样就差不多了。”
桃子话锋一转,“当然最重要的是脸好看,有观众缘,这行对不漂亮的女人很残酷的。”
明云绯道,“她不会演戏。”
“那她有什么技能,唱歌,跳舞还是乐器?”桃子道。
明云绯点头,“都会一些。”
“那就只能参加相关节目,争取在出彩,或者在自己本来的圈子里深耕,获得知名度再进娱乐圈。”桃子笑道,“是于总要捧的人吗?”
明云绯不置可否,“差不多。”
“如果您决心捧她,那就花钱呗。”桃子轻描淡写,“只有您捧她,不用管她会不会演戏,想接什么本子砸个几千万都有了。要我说,不管是歌还是舞,都不如拍戏挣得多,不如拍戏红得快,您看现在娱乐圈哪个不进组?”
桃子语气有些难过了,她竭力伪装成平时活泼天真的模样,但明云绯何等敏锐。
她是科班出身的演员,毕业作品受到了老师们的一致夸赞,本以为毕业之后等她的是通天坦途,她都想好站在电影节领奖台上要说什么了,谁料大学接的那几个本子是她的巅峰了。
她无权无势,骨子里又有一股傲气,不愿委身于人,签了赤晴五年多,还要在深夜和投资商喝酒才能保住角色。
听说新来了一个老板,她兴冲冲来见,为的是留一个好印象,以后有好机会能想着她。
可是新老板却说要捧一个和她路子差不多的新人。
很难说她接下这家公司是不是为的这个。
“你出去吧。”明云绯温和道,“进组顺利。”
桃子点点头,离开了办公室。
【大小姐,你真打算走元气路线?】系统爬上办公桌,顶着一双小眼睛来回打量她,严肃道,【我觉得你不合适。】
“于乔乔的经历证明了那是最适合这张脸的路线。”
【不是最适合这张脸,是最适合于乔乔,大小姐你一点也不像她。】
“我知道。”明云绯转了转,通过桌子上放的镜子里看到于乔乔那张脸。
确实不像。
一个人的长相并不完全和她生理性的脸有关,每个人的性格不同、细微表情不同,做表情时习惯牵扯的肌肉不同,这导致即便是同一张脸,只要内里不同,她们也是不像的。
明云绯想走这条路是因为于乔乔,她能感觉到她是喜欢站在舞台上的。
平常生活里OOC没什么大问题,可是要站在舞台上面对那么多人,性格的不同很难圆回去,明云绯不想给她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系统和她很默契,不用说也能理解她的想法,它有些无奈,【大小姐,你有时候真是柔软的可爱。】
明云绯把它捞在手里揉它肚子,系统边笑边说,【哈哈哈哈,大小姐,别,我是想说,这只是位面的小说世界而已,你们都已经重生了第四次了,怎么知道没有第五次,你就放开手脚玩,等我们彻底把罗殃赶出去,第五次于乔乔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明云绯松开它,“你怎么知道有第五次?”
【我保证有。】系统离她远了点。
明云绯伸手撸了它一把,系统从来没有说过大话,她可以信它。
【所以大小姐,别想什么元气偶像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系统畅想道,【要不去唱歌?大小姐唱过歌吗?】
明云绯点点头,清了清嗓。
系统两眼放光,百年难得一见,大小姐唱歌了。
第112章 冲突
“锦衣绣鞋, 身披玉带,王堂金马,唱不尽的富贵荣华;南来雁, 北来客, 谁记江南红粉?”
明云绯眼神变得悠远, 泠泠的声色, 好似真把人带回了千年前的江南,在微湿的烟雨里有女子倚楼南望, 等着许下承诺又远走的未婚夫。
明云绯唱了两句,不知是想起来什么,唇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连眼睛也跟着漾出了波纹,愈发显得顾盼神辉、国色天香。
她自然拿起桌上放着扇子遮脸, 曲调和缓时,慢慢从那雪白的扇子里落出一双眼睛, 叫人不由想象她遮住的下半张脸, 她却突然收了扇, 笑意盈盈。
一曲毕。
系统兴奋拍手,【天呐!大小姐, 唱的太好了!你不出专辑是全世界的遗憾!!!你什么时候学的?】
“都是和师傅学的,我还会唱戏、琵琶和好几种乐器, 大雅之堂的艺术我会,三教九流的调子我也会。”明云绯笑笑,难得有兴趣和它说说自己的过去,“你可知黎朝有一个天下第一名妓, 传说皇帝从京城走水路三千里下江南只为见她一面,到了却听说她如神女飞升, 人世间再寻不得。
皇帝深感遗憾,特地为她立碑。这就是黎朝神女乡的来历。”
系统长大的嘴巴,【难道说……】
明云绯点点头,“那时我十五岁。”
【大小姐怎么会到那种地方去?】系统皱眉,即便名头再好听,它也知道那种地方是吃人的,她那时还是一个孩子。
“嬷嬷死了,师傅不见了,皇后姨母找到我,我成了她暗处的剑,在江南那一次的任务是杀了两江总督。”明云绯轻描淡写道,“总督不好接近,我也不愿意拼上性命杀人,所以才想了迂回的法子。”
系统眼泪汪汪,它已经是几百岁的系统了,十五岁的明云绯在它眼中就是个小孩,一想到年幼的大小姐要独自收拾一连失去两位亲人的悲痛情绪,还要去那种地方执行任务,它就想哭。
“你哭什么?”明云绯失笑,轻轻摸它的背,“应该为那时候的我骄傲才对,任务成功了,我在皇帝来之前顺利撤退,彻底夺得皇后姨母的赏识,这才活了下去,有了之后的明府。”
系统抽抽搭搭,【我,我当然,为大小姐感到骄傲,大小姐你什么也不做在我心中就是最棒的人了,只是你不该受这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