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湖锦鲤
凯茜修女只好暂时将手头的事情都交给特蕾莎修女照看,自己负责回公爵夫人的房间安抚霍顿夫人吃下有镇定和催眠的药物睡下。
而后又在收到厨娘再次将热水拎进了浴室的消息后匆匆赶往浴室堵那位任性的小姐。
现在处理完了年轻小姐的事,她又得马不停蹄地赶回那位年长的“小姐”身边,以防她在睡梦中醒来既找不到公爵大人又找不到她会藏在被子里恐惧地无声哭泣。
瞧这一大家子!凯茜修女忧心忡忡地回了霍顿夫人的房间。
而在凯茜修女回到霍顿夫人的房间后,陆瑶再次来到了浴室,特蕾莎修女已经带着一大桶葡萄酒在那里等她了。
酒精擦身,还是用葡萄味的酒,个中滋味简直难以描述,陆瑶在特蕾莎修女的帮助下擦拭完全身后,只觉得自己恐怕连打个嗝都是葡萄酒味的了。
为此,她特地将一部分葡萄酒撒在了自己的裙子上,以此解释自己一身的葡萄酒味。
当天下午第七个太阳时,也就是大致相当于下午两点的时分,陆瑶一身新换的裙子,神清气爽地坐在了餐厅长桌主人的位置上,接受来自罗塞的吟游诗人吟唱的献给自己的赞美诗。
赞美诗过后,吟游诗人用半歌半念的形式说起了罗塞十三王之乱的最新进展。
这一套说辞他从北往南一路以来已经在无数的贵族的宴席上说过无数次,是以他说得语速飞快,然而即使第无数次说起,他也难改眉间的惊叹。
故事要从三十年前先王温古斯一世在自己的第四个儿子出生时骤然去世说起,自从先王的第四个儿子登位不足三日就被放逐以后,先王的第七个弟弟在一众贵族的拥护下又登上了王位,可惜好景不长,这位新王也仅仅在位三个月就被从王座上推下,被幽静死寂塔,至今不知死活——不过据王都的大多数人猜测,这位王室肯定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接着先王的大儿子在守旧派的拥护下上位,当了七年皇帝,最后在自己的儿子出生的宴席上和自己的王后儿子女儿全家一起被毒死,先王的第一个弟弟上位。
接着先王剩下的五名弟弟一起推翻了这位兄长的统治,王位空虚,五王临朝,帝国彻底开始了大乱斗。
今天你因为支持王位候选人,现在摄政王一号被王位候选人摄政王二号关进监狱,过两天关你的人就因为支持摄政王二号被摄政王三号关了进来,如此复如此,王都的贵族死了一茬又一茬,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百姓甚至私下设了赌局,就赌谁会是五王里最早退场的人。
这一斗就是整整二十六年,距离先王去世已经过了三十年了,摄政王儿子的儿子都能代表家族势力上台争位了,可王位的最终归属好像还是没有正式确定下来。
“最新的消息是,半年前北方最大的领主约克公爵已经成为新一任的首相,摄政王七号的最后一个儿子在侍卫的帮助下逃出了王都,约克公爵的手下正在全国追缉那位可怜的王族血脉,说起来也真是可怜,先王的先王可谓是子嗣繁多,生了整整七个儿子,到现在却已经在王都绞肉机里死得就剩约克公爵手里那一个和现在那位在逃的王室血脉了。”
“不过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幸事了,诸神保佑,这场长达三十年的动乱终于要结束了。”
“约克公爵已经发了通告,在逃那位爵士身死之日,他将和教皇一起,共同拥护他手上那位先王第三个儿子的次子即位,彻底结束金盏花泣血之战。”
说到这里,吟游诗人长吁一口气,唱起了金盏花泣血之谣。
“金盏花,金盏花,人人都爱她~代表诸神恩赐的金盏花,疫病之神也为你倾倒,如今为何临渊泣血呀仁慈的金盏花高贵的金盏花……”
陆瑶静静听着吟游诗人在空旷的大厅里高声歌唱,心中默默想:金盏花,传说中是中世纪人们的疗伤之宝,瘟疫和黑死病的克星。
更是当今王室,凯伦杜拉家族的族徽,相传,凯伦杜拉家族的祖先在黑死病传遍整片大陆时,得到神谕,将金盏花用于治疗黑死病,由此才获得了这片大陆大部分人民和贵族的共同支持,在众神和人民的共同呼唤下,成为了建立了帝国。
想到这里,陆瑶不仅有些好笑。
她连自家的发家史都还没来得及搞清,却对别人家的发家史了若指掌——好吧,帝国的发家史,谁能不议论两句呢,尤其是在还有黑死病不断来袭的霍格思郡,天天听特蕾莎修女的念叨,玛利亚小姐的耳朵都要听得起茧子了。
这时,吟游诗人终于结束了他的高歌,在向餐桌主位的陆瑶行礼致谢后,他拿起勺子,尝了一口霍格思堡特意为他准备的霍格思堡口味的派。
对方仅仅吃了一口,就放下了。
“恕我直言,霍顿小姐,您的派离王都的口味风尚可是差了快三十年了,我想我很难称之为一道符合您高贵身份的派。”
对方在霍顿公爵的贴身仆人的注视下,直言不讳。
作者有话要说:注:金盏花部分有夸张成分,算不上克星,但是中世纪的人们的确用它对抗黑死病。
新年的第一天,当然是甜美更新。
女鹅拿下重要手下firstblood!顺便默默吐槽中世纪黑暗料理,替我女鹅委屈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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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因为城堡的年长男主人和女主人都不在而显得有些空荡的大厅里,吟游诗人貌似有些失礼的点评让大厅里的气氛忽然僵硬了起来。
被公爵派遣着特地跟吟游诗人一起回来的克劳德管家眉心一皱,正准备上前为玛利亚小姐解围一二,就见独坐在长桌尽头主位上的小主人像是什么都没听见似的,毫不在意地拿起了面前的女士甜桂皮酒。
在所有人都忍不住屏息的注视中,酒杯在她手里被轻摇了一圈,然后她却只是略沾了沾唇就放下了。
精致的琉璃酒杯在实木长桌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咄——”,像是敲在在场每个人心里。
当那位年方十五的小姐漫不经心地再次挑起眉头将视线瞥过来时,即使心知自己本次旅程的所作所为一切都是经过了公爵大人的允许和当时在场所有贵族老爷们的允许的,这位脚步踏遍大半个帝国的吟游诗人也不禁为自己捏了把汗。
吟游诗人的地位往往如大江之中的小舟般沉浮,起落都只在一瞬间,得意时连领主家最受宠的夫人小姐也要对自己以礼相待,请求自己为他们做一篇文采翩然的赞美诗,可落魄时,上位者们随口一句话,都能要了自己的脑袋。
是起是落,全在这群人一念之间。
如若这位小姐脾气暴虐,一个恼怒之下,叫她手下忠心耿耿的仆人将自己杀了,他又能怎样呢?难道他的魂魄还能再回到人世间为自己伸冤不成?
身为霍格思堡仆人的克劳德管家可不是为了保全他的性命而跟随他一起来的。
说不定那些老爷们会认为一位杀伐果断,敢于将冒犯自己的卑贱之人悍然斩首的未来领主更具公爵风范呢——虽然霍格思郡在整个帝国的公爵封地之中的确算不上什么大块的领地。
严格来说,这小小的偏僻南方乡下一隅之地也配叫公爵领,这本身就很叫人笑话了。
这里甚至没有几座像样的教堂——没有神恩赦之地也配做神明的子民么?
但是也正因为这里是没有得到仁慈的神赐福的莽荒之地,才让吟游诗人更加担心起自己的脑袋来。
要是这位小姐一怒之下砍了他的脑袋,不,也许这位小姐不愿意见到血腥场面,而选择将他从城堡的窗户扔下去——
吟游诗人不禁想起,自己进入城堡前看到的,那片环绕城堡一圈拱卫城堡的壮观护城河,里面当然漂浮着腐烂的菜叶子,干草,女仆不小心掉落的铁指环以及各个年份都有的人体排泄物。
而若是今日不走运,那护城河里的内容物又当会增添一件新宝贝——他自己。
他可能还得在上面漂好几年才能腐烂,于是自己死后的尊荣都将成为这座城堡主人用以威吓炫耀的资本。
呵呵,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呢。
我的天哪,我到底是被什么鬼迷了心窍才会在这个鬼地方,答应一群野蛮人的请求,来试探他们的莽荒公主的!
在九月傍晚难得凉爽的西南风中,吟游诗人的额角慢慢见了汗意。
好在,那位小姐悠悠然出声了:“真是抱歉呢,诗人先生,难道一路走来的旅途所见没有告诉您,这里是黑死病仍然停留不去之地么?”
“流行和时尚因人因时而变,生老病死却不以人心和时尚为转移。健康与祝福是永不过时的时尚,先生。”
“为您送上的派正是霍格思郡当前最具特色的派,金盏花葡萄鲟鱼派,这可是难得的祝福呢。”那位小姐嘴角勾着笑意道,同时在心中补充了一句:当然,我永远都不会碰这道终极黑暗料理的。
这时,克劳德管家也对自家小姐的表现满含欣慰地点了点头,接过她的话道:
“金盏花是我们帝国王室的族徽,霍顿公爵的餐桌上永远不会少了这道派——即使身在千百里之外,霍顿公爵对王室的忠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王都罗塞而来的诗人先生,想必也是这么想的吧?”
心情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吟游诗人这时候哪里还敢说什么,他感激地看了一眼为自己解围的克劳德管家,连声应和道:“是在下肤浅的认识冒犯了贵小姐的高尚,请允许我再次为您献上一首赞美诗吧,美丽的小姐,您当真不愧是霍格思堡的唯一血脉。”
吟游诗人说着,唱起了长长的赞美诗,并下定决心哪怕是自己的胃和肠子都烂掉了,也要当做这道派是世间最好的美味认真享用,况且霍顿小姐说的此地仍然有黑死病肆虐的话让他也有些心慌。
在北方,尤其是王都罗塞,黑死病已经消失了快八十年了,他还是从他的祖母嘴里听到过那可怕的瘟疫造成的可怖景象,为此,他的祖母手臂上留下了永久的大块丑陋疤痕,身上更多——
而他的祖母已经是当时百中无一的超级幸运儿了,因为更多的人都在那场瘟疫中失去了性命。
如果不是有亲自经历瘟疫而活下来的幸运且长寿的祖母言传身教,他可能会和其他的北方人一样对黑死病的可怕心生怀疑,但是他恰恰是那少部分稍微懂得黑死病的可怕的人之一。
也许我的确应该好好吃完这道派。
所以该死的,我到底是鬼迷了什么心窍,竟然跑到这里来支教蛮荒人!
一首赞美诗毕,吟游诗人已经打算拿出最虔诚的态度吃掉那道派,这时,餐桌尽头的小姐却忽然拍拍手,招来了她的仆人,一位胖胖的厨娘。
“玛丽,让这位善良的人尝一尝你的新手艺吧。”
“是的小姐!”听到陆瑶的吩咐,玛丽厨娘的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
在吟游诗人犹豫且疑惑的注视中,很快,玛丽厨娘带着她的帮厨,两个红头发的小姑娘端上了用名贵白瓷盛放的绿色糕点。
老天爷,这是什么宝贵的东西,竟然配用名贵无比的白瓷来装!来自王都罗塞的吟游诗人瞪大了眼。
他发誓他在不止一位罗塞贵族家里见过他们的瓷器收藏,但是在那里,贵族们都用最豪华的博物架和最轻柔丝滑的丝绸来放置包裹这来自东方的华美奇器,专门开宴会邀请自己的一众亲朋好友炫耀自己的瓷器收藏。
而在霍格思堡,他们竟然用它来放食物?
吟游诗人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想法来评价这种行为来的好。
若是说他们不愧是偏僻南方的莽人,暴殄天物,连高贵的瓷器也用来盛放食物,可霍顿小姐那浑然天成的不在意,仿佛瓷器天生就是用来装食物的态度,反而让他觉得难为情,如同多年前第一次进入贵族家的宴会时,误把贵族餐前用来净手的香花水当珍贵的香饮一饮而尽还夸张地赞美贵族家的饮料就是好喝一样。
可若是说瓷器用来装食物很合时宜,天哪,那王都罗塞的贵族老爷们又算什么?难道应该说,他们大肆举办宴会聚众欣赏的,仅仅只是人家餐桌上一只普普通通的餐具?
那叫什么话!
这太荒谬了。
哦!对!荒谬!
吟游诗人终于找回了他的脑子,或许他以后可以在某位大人物的宴会上用诉说新奇见闻一般说起这次的经历,不是嘲讽,也不是崇拜,而是新奇,就如某些水手无意中闯入某些偏远的岛屿,发现那里的人吃一种长得像约克公爵的脸的果子一样的荒谬新奇。
吟游诗人强忍着起身凑近仔细一观那精美动人的瓷器芳容的冲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焦急地等待着女仆将那只盘子放到了自己面前,然后——
他像最急色的色中饿鬼般迫不及待地用自己的眼睛将这只精致的白瓷盘子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一寸一寸地舔了一遍。
真是美得惊心动魄的天赐之美呀!这位吟游诗人心中瞬间涌起无数文学的灵感。
即使是在这么近距离的观摩之下,她那细若凝脂的肌肤仍然绝美无暇!神明的餐桌上一定满是这种珍宝吧!
吟游诗人全心全意地爱慕着这件瓷器,并机械式地拿起勺子试图将瓷器上的食物舀起来放进嘴巴里,他的眼睛片刻不离瓷器,以防自己少看了一秒——那些罗塞贵族们可不会允许他用这么近的距离观赏他们的珍宝,更别提眼睛一眨不眨地独自观赏这么久的时间。
我一定!一定!我要写出一首绝妙的赞美诗!专门献给这神的餐具!呵,那些罗塞的贵族老爷们恐怕也要我的赞美诗绝倒!
毕竟有资格近距离观赏瓷器的老爷们不会有他的翩翩文采,而有翩翩文采的其他吟游诗人却绝不可能像他一样,有机会如此近距离!如此长时间专心地观赏一件上等瓷器!
好,很好,我——吟游诗人机械地张嘴,机械地活动牙齿,机械地搅动舌头,等舌头上的味蕾神经终于将味道传递到大脑,他终于从马上就要名满王都的踌躇满志中回过神来。
我嘴里吃的是什么?
他茫然地继续嚼了几下,嘴里一瞬间涌出许多清甜的口水,然后在他自己的舌头都没注意的时候,喉咙自动咕隆一下,将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
太可惜了。
这时,他情不自禁地想道,舌头依依不舍地在嘴里回味——我还没来得及仔细咀嚼一下呢。
所以,我吃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一样东西这么地细腻,又这么地软糯,还这么地清甜?
许下要名满王都壮志的吟游诗人像吃到祖母藏在裙兜下的糖的孩童一样,茫然地抬头又低头,终于想起将视线分一些给他心目中的绝世美人白瓷上所盛放的食物上了,尽管他之前从未想过还有什么食物配得上神赐之物白瓷——
嗯,他现在也依然保持这种看法,并决定自己终生都不会改变对白瓷的爱慕的,一位诗人应当具备这种浪漫专情的情怀。
一个青色的球?这是植物做的吗?
哦,该死,为什么一个植物做成的球会这么好吃?难道这就是用白瓷盛放的特殊效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