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大佬的漂亮小娇妻 第142章

作者:卜元 标签: 重生 美食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岁月悠悠,自行车缓缓向前,仿佛可以一直这么走下去。

  **

  回到家里。

  江霖在她的指导下,把猪蹄和猪肚洗干净,然后丢到卤水里煮,然后又扯了面条。

  趁着在醒面的时候,江霖去了对面连家。

  白榆则是动手做芝麻南瓜饼。

  把南瓜洗干净后切块放到蒸笼去蒸,蒸熟后捣成泥,加进面粉捏成光滑的面团,再切成大小一样的剂子,再捏成圆饼状,两边沾上白芝麻后放到锅里去锅里去小火满煎,煎到两面金黄就可以捞出来。

  白榆迫不及待拿起一个来吃。

  芝麻南瓜饼软糯香甜,甜而不腻,她一连吃了两个,要不是担心等会儿吃不下晚饭,她还能再吃好几个。

  不知道江霖怎么跟对面说的,到了他们吃饭时,连大有的媳妇端着几块鸡蛋糕过来。

  “真是对不住了,我家家丽年幼不懂事,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我婆婆已经在家里教训她了,这些鸡蛋糕是我婆婆让我送过来的,说一定要给你们赔罪。”

  连大有的媳妇据说只有二十三岁,但不知道是日子太苦,还是身体不太好,她看上去不像二十三岁,更像三十二岁的样子。

  白榆:“鸡蛋糕就不用了,你拿回去,不过你家小姑子几岁?”

  连大有媳妇:“二十岁。”

  白榆:“我十九岁,她比我大,所以年幼不懂事这个理由在我面前是站不住脚的,大家都是邻居,我也不想闹得太难看,但希望她能记住,有媳妇的男人是碰不得的。”

  “……”

  连大有媳妇一脸尴尬,心里觉得江副团的媳妇长得好看是好看,就是性格太强势了。

  之前她婆婆还说对方很柔弱的样子,看来她婆婆看走眼了。

  这点小事情没影响到白榆的胃口。

  除了那天闻到鱼腥味孕吐以外,后面白榆都没有吐过。

  她觉得肚子里的宝宝很懂事,又觉得这宝宝可能有点挑食。

  卤了几个小时候,猪肚和猪蹄都差不多入味了,江霖把猪肚和猪蹄从黑亮的卤水里捞出来,雪白的猪肚和猪蹄已经被卤成褐色,汁水丰盛,在灯光下闪着油光,看得人频频咽口水。

  白榆让他把卤肉切成片,摆在盘子里再浇上卤水。

  卤肉的香气在小小的厨房里弥漫开来,香得外头的人羡慕的泪水从嘴角流出来。

  林向雪在家时是不太喜欢吃猪蹄的,她觉得有点肥腻,可现在,她啃了一块又一块。

  劲道的手工面浇上卤水,味道浓厚又劲道,鲜美得登峰造极。

  就在白榆享受美食时,远在京城农场的秦心卉却流产了。

第62章 芋头排骨煲

  秦心卉自从发现自己怀孕后, 一直很小心。

  她也想过让人去通知江凯和江家,不过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是私生女,还是一个杀人犯的私生女, 哪怕她已经怀孕了, 江家也不会接受她, 更不会接受她肚子里的孩子, 一旦被他们发现她怀孕了, 他们很有可能会让她把孩子打掉。

  所以在考虑之后, 她决定先把孩子生出来, 等待时机成熟了, 再让人把孩子送去江家。

  一个还没出生的孩子, 江家可以不认, 但孩子已经生出来了,就由不得他们不认了。

  于是为了把孩子生出来, 她这段时间来变得十分低调,也十分配合, 农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从不叫苦也不叫累, 一开始她的肚子还小, 大家发现不了, 可渐渐的她的肚子大了起来,众人知道她未婚先孕,心里不由都鄙视她, 更不愿意跟她交往。

  但这些秦心都没有放在心里,在她看来, 这些都是她逆袭之路的考验,她忍辱负重, 就是为了有一天带着孩子重返江家,然后狠狠打所有人的脸。

  可今天晚上,她被跳蚤和虱子咬得睡不着,头发、身上,浑身上下哪里都痒得不行,她实在受不了,于是起来倒水喝,偏偏屋里没水了,只好起来去外头看看能不能找到水。

  谁知刚出门,脚下一滑,她整个人往后倒下去,屁股和后脑勺先后重重砸在地上。

  她痛得眼冒金星,感觉尾椎骨的地方传来剧烈地疼痛,下一刻,下面的地方传来一阵潮湿,她伸手一摸,却摸到了一手的血。

  她吓得脸色一片苍白,失声尖叫起来:“来人啊,救命啊来人啊,救救我和我的孩子……”

  很快农场的人都被她给吵醒了,纷纷跑出来一看,便看到秦心卉躺在地上,裤子和身下的地面都被血给染红了。

  大家虽然鄙视她不知羞耻未婚先孕,但人命关天,还是有人去通知了农场主任,农场主任更睡着就被叫醒,觉得十分晦气,慢悠悠过来,然后才让人找了辆牛车把秦心卉送去医院。

  秦心卉痛得死去活来,自然没发现隔壁的大婶一直在她跌倒的地方踩来踩去,似乎怕别人发现什么。

  她更不知道,在她走后,那大婶急匆匆去井里打了好几桶水上来,把血、连同屋门口的猪油一起冲洗掉,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一路上,秦心卉发出杀猪般的声音,见到医生后,她立即抓住医生的手:“医生,保大也要保小,一定要保住我肚子里的孩子!”

  那是她唯一的希望!

  医生一看她的情况,心里忍不住吐槽道:保个屁,流那么多血,孩子肯定是保不住了。

  若有六七个月大,或许还有一线希望能保住,可她的肚子还不到五个月,这一摔摔得那么严重,流了那么多血,送过来又耽误了那么久,自然是保不住了。

  秦心卉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在医院哭得竭嘶底里,还一直扬言有人害她,可等她回去,什么证据都没有了,她就是怀疑也没有用。

  江凯受伤后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才出院,而身下那个地方由始至终一点反应都没有,换句话说,他不仅以后不能生育,他还成了太监!

  后者比前者更让他崩溃!

  而老爷子之前明明答应让他回京城,谁知出了这事情后,老爷子再次改口,让他留在大西北历练,哪天不愚蠢了,哪天再回京城去。

  他气得把宿舍所有东西都砸了,现在再听到唯一的孩子也没了,他喉咙一腥,硬生生被气得吐出了一口鲜血。

  当然这是后话了。

  **

  白榆这边并不知道秦心卉流产了。

  第二天起来后,她发现土豆饼居然没有像平时那样守在门口,她下来后,把院子、厨房和客厅几个地方都找遍了,依旧没见它的身影,不由有些急了。

  这时候,林向雪从外头进来,看到她在找土豆饼,便道:“我起床时看到土豆饼从二楼下来,然后进了厨房不知道偷吃了什么东西,之后鬼鬼祟祟从狗洞爬出去了。”

  家里为了方便土豆饼出去尿尿拉屎,在靠近蔷薇花的角落弄了个狗洞,刚好够土豆饼一只狗进出,但一般他们在家,它很少从狗洞出去。

  白榆知道土豆饼没事,也没那么担心了,但还是很疑惑:“土豆饼很少这个时间出去,也不知道出去做什么,按道理它还没有半岁大,应该还没到找小母狗的年纪。”

  林向雪被她这副老母亲的模样给逗笑了:“土豆饼很有灵性,你也不担心那么多,说不定等会儿它就回来了,对了,我能拿点昨晚卤的猪肚给小进吃吗?”

  白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小进是谁?”

  林向雪:“就是对面连婶子的小儿子,我昨晚工作证不小心掉了,是他帮我捡回来,我看他虽然有点傻,但并不攻击人,大人不理他,小孩子欺负他,看上去挺可怜的,所以想拿点肉给他吃,当做感谢他帮我捡回工作证。”

  连婶子的小儿子之前叫连大进,后来脑子烧傻了后,老家那边有个瞎子说他这名字取太大了,命格承受不住,于是改成了小进,白榆不知道其中缘故,所以一时间才没反应过来。

  这会儿知道她是要拿给连婶子的小儿子,她唇角抿了抿,最终还是点头:“当然可以,只是你还是不要跟对方走得太近,毕竟不是正常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失去理智,还是小心点为好。”

  她本来想告诉林向雪连婶子女儿昨天干的事情,但想想还是作罢。

  毕竟对方只是叫江霖扶她一下,并没有明着勾引,连家也过来道过歉,更何况这种事情传出去,对谁都不好,所以她想了想就没对林向雪说。

  林向雪也没注意到白榆欲言又止的神色,点头道:“你放心吧,我晓得的,我不会单独跟对方相处,我就是每次看到他都忍不住想起我堂哥,觉得他跟我堂哥一样可怜,所以忍不住多同情对方几分。”

  她顶多就是拿点好吃的给对方,其他的她也不会做。

  白榆看她有分寸,于是便没有多说什么,吃了早饭,然后把昨晚没煎的芝麻南瓜饼从冰箱里拿出来煎熟,又捞了一铝盒的卤猪肚和猪蹄,带着去上班了。

  来到报社,程芳看到她带了吃的过来,高兴得抱住她:“你居然还带了卤猪肚和猪蹄过来,我真是太喜欢你了!”

  自从吃过白榆做的栗子糕后,她就从此沉迷在白榆的厨艺中,之后白榆又给她和陈干事带过几次吃的东西,每一样都让她赞不绝口。

  这也是她为何把一些消息偷偷告诉白榆的原因,跟魏光宗那下头男比起来,白榆太会做人了。

  白榆把芝麻南瓜饼拿出来给她:“这些你和陈干事两人分着吃,卤猪肚和猪蹄我们中午吃饭时再一起吃。”

  程芳点头如捣蒜,打开盖子,看到白榆还很贴心给她们准备了牙签,她顿时心里又是一阵感动。

  她拿起牙签戳了一块芝麻南瓜饼,咬上一口,软糯香甜,带着南瓜的醇香,芝麻的酥脆,加上糯叽叽的口感,简直让人宛若置身云端。

  真是太好吃了!

  白榆:“你喜欢就好,我把东西搬去新的办公室。”

  从今天开始,她就不在这个办公室了,她有独立的办公室。

  程芳把整块芝麻南瓜饼吞进肚子,连忙道:“我和你一起把东西搬过去。”

  说着她把剩下的芝麻南瓜饼锁到柜子里,生怕被同个办公室的魏光宗给偷吃了。

  真是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她刚想到魏光宗,就见对方从外头走进来。

  程芳赶紧搬起一打文件,快速溜了出去。

  魏光宗本想跟她打个招呼,谁知程芳溜得比泥鳅还快。

  不过他转念一想,现在办公室里就只剩下他和程芳两个人,程芳却在这个时候避着他。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要避嫌的程度。

  想到这,他决定这两天找个时间,把他和程芳两人的关系确定下来,还有让她以后别再跟白榆来往。

  白榆那个女人尖酸刻薄,又那么强势的,一点也不讨男人喜欢,程芳要是经常跟她在一起,会很容易被她给带坏的。

  没错,他决定选择程芳。

  陈干事的家世的确比程芳好不少,但她太矮了,而且一家人都很矮,他担心以后儿子像她那边的人,长成三寸丁就不好了。

  他的儿子必须“高人一等”,所以在纠结了几个晚上后,他决定给程芳一个机会——让她成为自己的女人。

  程芳知道后,肯定会欣喜若狂吧。

  白榆和程芳两人搬着文件走了十几分钟才来到新的办公室外面。

  白榆环顾了一下周围,跟之前的办公区相比,这个新的办公室实在有点偏,比仓库还要偏一点,平时很少人到这边来。

  不过办公室后面是一条不是很宽的河,河水清澈,能一眼看到水底的石头和小鱼,阳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河两边的芦苇随风摇摆。

  再远一些,是种着蔬菜和田地,真是一派自然风光,美不胜收。

  白榆笑道:“我挺喜欢这里的,你看对面的风景是不是很美?”

  程芳看她没失落,松了口气道:“你喜欢就好,我还担心你会觉得这里太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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