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繁华水不回
程皓搓着被他爸抽到的手臂,乖乖跟他奶奶去了,难得转头给了江南一个好脸。
江南可不稀罕,无聊盯着给陆笑笑脱羽绒服的程怡心母女看。
陆笑笑挂着泪痕的笑脸上带着窃喜,看来真的很喜欢这件新衣服,根本不懂大人的困境和愁难。
江南等程母把饭菜摆好,端了自己那份回屋吃。
否则,除了三个孩子,其他人对着她可能都吃不下。
我可真是个好人呐!
江南自我赞叹道。
程登临确实不知道眼下该如何面对妻子,囫囵塞了两碗饭,就借口要打电话联系同学买衣服,就出门去了。
电话那头,沪市的同学得知衣服刚到就弄坏了也很惊讶,答应再去看看,但让程登临不要抱太大希望。
程登临自己也清楚,感谢再三挂了电话。
电话打完,程登临却不愿回家,迷茫地在家属区晃荡。
妻子真的想跟他离婚,程登临吓到了,但又想不通。
因为他心里有人,所以不爱他了?
可是他跟瞿思君真的没有越轨,而且瞿思君也成家了,他们就像两条不可相交的平行线,根本没可能了,妻子到底在介意什么,他不理解。
程登临不知道的是,江南话里的不爱他,是指她自己,而不是原主,单凭他是另一个“江南”的丈夫这个身份,即使他是世上最好最完美的男人,江南也不可能会爱上他。
再说前两年,妻子心甘情愿和他一起帮衬小妹的事,他一直觉得对不住妻子,可妻子能体谅他,还会反过来安慰他:等小妹再婚就好了。
现在小妹虽然没结婚,但考上了大学,要去外地上学了,年前他们还互相调侃“胜利在望”,怎么突然就因为这个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程登临一圈又一圈地徘徊,直到夜深了,家家户户开始熄灯,才慢慢往回走。
到了卧室门口,又想逃避,不敢进屋。
江南完成了今日的学习计划正在泡脚,听见他的脚步声,直接喊他进去。
见人颓然地坐在程皓的小床上不说话,不耐烦他这副优柔寡断的模样,反问道,“这有什么好犹豫的,离了正好去找你的心上人,不好吗?”
省得人到中年才再婚,浪费那么多年时间。
电视剧里,因为程登临的“决绝”,瞿思君赌气在单位领导的介绍下,跟一个同事结婚了,婚后生了个女孩儿,不过离婚也快,因为那个男人家暴,离婚官司闹得很大。
如果程登临现在能出现在瞿思君面前,将她们母女带走,那他在瞿思君心中跟救世主也没两样了。
而且女主说瞿思君是她心目中唯一的大嫂,正好让女主提前感受感受,在她未发达前,她的唯一大嫂能“好”到什么程度……
江南光想想这对小资情调十足的精致利己主义姑嫂碰撞的场面,就觉得高兴。
可惜,有人不开心。
“胡说什么呢!”
程登临很不喜欢妻子的轻佻口吻,不止侮辱了他和瞿思君的人格,也侮辱了他们的纯粹的感情。
江南哼笑一声,龌龊包裹上情调,就变得高尚了吗?
别恶心人了。
她冷下来脸道,“程登临,你别以为我说举报是开玩笑,我真的做得出来。”
“我还是搞不明白到底为什么?”程登临烦躁抓了抓头发,把他在路上能想到的都跟江南解释了一遍。
可江南无动于衷。
他只能无能狂怒,“程皓呢?皓皓怎么办?你要让他成为一个没妈的孩子吗?还有我,我去单位开介绍信,人家问我为什么离婚,我怎么说?别人只会认为我抛弃了不能生育的老婆!”
江南平静地看着他,“程皓我会定期付抚养费,有空就来看他。离婚理由,只要不损害到我的名誉和利益,随你怎么对外解释。”
叉烧儿子还不一定想见到她,她只要替原主尽到抚养义务就行,教育什么的就交给他亲爱的爷爷奶奶和亲爹吧,反正程皓除了叉烧一点,这一生过得总体不错,她就不多插手了。
至于程登临,更不关她的事。
“等我坐完月子,我们就去办手续。你爸妈和妹妹那边你沟通好,我不希望最后几天还闹得不愉快。”
原主以前三班倒,为了每个月几块钱的加班费拼死拼活干,她受得起程母伺候月子。
江南单方面达成了协议,也不管程登临作何反应,倒完泡脚水就上床睡觉,一夜无梦。
第二天醒来后,程登临已经不在了。
江南照常洗漱、吃早饭,然后复习,难得程家人没闹妖儿。
午后,程母出门置办程怡心上大学用的东西,程怡心找人解决羽绒服的事儿,程父不好和儿媳妇单独在家,就带着孙子孙女找老伙计下棋去了。
江南正在客厅里转圈,活动活动久坐的身体,就听见有人敲门。
她开门一瞧,来的是院里的名人,郭婶。
郭婶见人三分笑,张口就亲亲热热问,“小江,身体好些了没?”
“好多了,您进来坐。”江南回,没听她问家里其他人,就知道郭婶是专门来找她的,于是招呼人进门坐,又冲了杯红糖水,“巧了不是,我还打算过两天去找您,您就上门了,省我事儿了。”
郭婶一听,凑近她低声问,“是不是工作的事儿?”
江南笑着点头,郭婶一拍大腿,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先头你住院了,我打量着小程和你婆婆都忙,就没好上门问,后来你回家了,我在外头遇上你婆婆问过两次,她说看你的意思,但一直没信儿,我就说来看看……你这缺儿,家属区好多人问呢!”
郭婶是远近闻名媒人兼中介,专门帮人牵线搭桥,赚点谢礼和红包,信誉值很高、名声也不错。
厂里的潜规则,若是有人长期请假,可以自己找临时工顶缺,正式工从工资里抽十块钱,这样请假的人不至于颗粒无收、坐吃山空,临时工也能找到活干,缓解生活压力,一举两得。
像江南这情况,住院那一周还能说忙忘了,可这半个多月没动静就奇怪了。
江南低头笑笑,她的便宜婆婆还指着她去亲自去上班呢,哪里看得上那十块钱抽成。
“我这只剩半个月时间了,还有人问?”她好奇道。
“有呀,怎么没有!”郭婶一拍桌子,江南一个月工资三十六,加上加班费接近四十,就是只剩半个月,临时工还能挣十多块呢,多的是人想干。
“怎么样,小江你要是考虑好,我这边就联系人了。”郭婶急忙追问道,促成了,她才有得赚。
江南却摇头,“郭婶,我不找临时工,我想让你帮我找个人置换工作。”
“置换?”郭婶没听说过这种说法,就问,“怎么个置换法?”
江南解释,“我这工作只卖二百块钱,但对方得在红山公社给我找份代课老师的工作,小学或初中都行,保证我能把户口迁进去,再安排一间宿舍。”
郭婶一听,就联想到昨天听人说程家吵闹离婚的事儿,小江谋划这工作,不会是想真离婚吧?
说实话,昨天谁都没当真,大家也不过听个热闹罢了,谁家夫妻、婆媳打架不嚷嚷两声“不过了”,但是真不过的能有多少?
“郭婶?”江南见人愣住,喊了一声。
郭婶回神,又小声凑近她,“真离啊?”
江南笑道,“您先帮我保密。”
她倒不介意让人知道,只是担心家属区的大妈奶奶们知道了,轮番上门来找她打听消息或者劝和,打扰她学习。
郭婶应下了,干他们这行,消息灵通,要是嘴不言,没人愿意找你,这点职业道德,她还是有的。
不过,保密归保密,惊讶还是照样惊讶,她低头喝了口红糖水压压。
瞧小江这模样,不哭不闹,还能条理清晰安排工作,明显想离的是她,程家怎么她了?
“您要是能帮我在出月子之前办妥,除了那头人家给您的谢礼,我另外给您包十块钱红包。”
郭婶瞬间没了八卦的心情,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吧,那些领导家亲戚多着呢。”
自个儿的子女可能安排好了,可侄子外甥之类的,总有几个没工作或者农村的,而且老师需要学问学历,工人就不卡这么严,能弄到老师岗位的,家里孩子不一定就能胜任,跟小江换一换正合适,只是必须是红山公社的话,她得琢磨琢磨哪位有那边的关系。
不过……
“小江,你这有点吃亏啊。”郭婶迟疑。
先不说这两年返城知青越来越多,工作越来越值钱,一个工人岗位能卖到五六百,代课老师工资可是很低的,还不稳定,正式工换临时工,可太不划算了。
江南却摇头,“车间太累了,这次住院,医生说我身体虚,得好好养养,当老师要轻松很多,很适合我,而且就算我想置换成正式老师,人家也不乐意啊。”
她体虚、干不了车间工作是真,另一个原因是她不想离程家太近。
就像昨天晚上程登临买的衣服会坏掉一样,她担心她的高考会受到影响。
原主原本也打算参加七七年高考的,奈何正好怀孕,孕期反应又大,让她无法静心复习,就放弃了。
可电视剧里,孩子没了,“大嫂”依然没有参加高考,这是不正常的。
江南首先可以排除原主考不上的可能。
因为原主的成绩很好、学习能力很强,她原本只有初中学历,是在程登临上工农兵大学后,自觉不能落后,靠着自学和请教人,完成了高中学业,并且高分通过了厂区高中的测验,成功拿到了高中毕业证。
相比丢下书本多年的知青,她很有优势,而且还有近半年的复习时间,她不可能考不上的。
江南仔细翻找过记忆,电视剧这个时间段的镜头主要集中在女主的大学生活,同时期跟程家有关的剧情,就只有“大嫂”向女主讨要龙凤胎的抚养费这一件事。
如果这两件事有因果关系,那么就是“大嫂”因为程母和龙凤胎的破坏,没要到抚养费,她担心考上大学后,未来四年,程家少了一份工资,丈夫无力负担一家子的生计,而放弃了高考。
但以江南对原主的了解,这种可能性很小。她可能为了程登临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强撑上班,但绝不会放弃上大学。
一是因为她本身向学,有大学梦;二则是她也是有野心的。
程登临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程登临上大学前工资也只有三十多,可大学毕业后,他不仅分配到了政府部门工作,工资更是涨到了五十多。
花四年时间在她从小渴望的学习上,就能得到一份轻松、高薪、体面的工作,江南相信原主能算清楚这笔账,所以她更不可能放弃。
就只有一个可能,出现了电视剧没播出的意外。
虽然她最迟下个月就会搬出程家,但为了完全排除剧情影响,她还是远离农机厂比较保险。
第6章 (修)
其实为了备考,江南直接将工作卖掉是最好的,拿着钱,不用工作,也不用烦心生活来源,可以全身心投入复习当中,但如果这样做,她的户口就成了问题。
没有工作单位挂靠,又离开程家,她的户口只能迁回原主老家,那是个不亚于程家的火坑,绝对不能沾。
江南不是没想过在城里买房子落户,可这年代住房紧张,空房子不是产权有问题,就是破败得不能住人,买房、修缮、置办家什等等耗时耗力又费钱,她还要负担程皓的抚养费和自己的生活成本,手上的钱不一定够用半年。
所以计划再三,她决定用置换工作的法子,户口和住处能一并解决。
一个代课老师名额的获取或增设对某些人来说轻而易举,也不会挤占别人的工作机会,这样的互惠互利,江南很满意。
选在红山公社,是因为原主在红山公社上过三年初中,对那里很熟悉,生活方面又远离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