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一只
“啧,听不懂人话。”
凌朝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
车子往庄子走,少女很执着的跟在后面,一路小跑。
直到行至庄子前,管事带着几个仆从在门口迎接,原本都是挂满笑容,看到这一幕,差点魂飞魄散:“你怎么又跟来了?不是跟你说的很清楚了吗? ”
“赶紧滚!你们这些是瞎的吗?去把她弄走!”
少女被几个仆从强行拖了出去,委屈的泪水涟涟。
管事额头冷汗涔涔,连忙说自己马上会将女孩一家都赶走。
凌朝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反正他一年也来不来第二次。
倒是凌寻,头一次收敛了笑容,冷冷的一眼扫过去,那管事的直接瘫软在地上,久久缓不过来。
等车子进去院子,有仆从来扶,低声道:“您昨天不是让人把她关起来了吗?这下闹到主家面前,要怎么办啊?”
管事恨恨道:“怨谁?都怨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
这个芳芳和她爹是这里的老农户,她爹倒还好说,是个老实本分的,偏生的这个闺女仗着自己几分姿色,一心想要攀高枝儿,给他家那二小子灌了迷汤似的。
他都不用特意去问,也一定知道是自家那不争气的兔崽子给她放出来的。
这下好了,在主家面前闹的这一出,搞不好他这差事也得丢了!
真是家门不幸!
想到这里,管事的发了狠:“把老何的工钱结了,东西扔出去,不准他们父女再住在这里!”
.....
虽然这庄子久不住人,但基本的厨房用具和各种材料还是全的。
余幸找了两个干净的陶瓷盆,将桃花花瓣泡在淡盐水里仔细洗净,切碎了与牛奶搅拌在一起。
白底狸花大猫和灰狸花半大猫蹲坐在旁,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
余幸给每猫给分了一小块冰糖:“离远一点,别把毛飘进碗里了。”
凌朝:“我不掉毛。”
然后为了验证真伪似的,用后脚在脖子上猛刨。
余幸连忙抱着碗高高举起:“落土也不行!”
把猫赶远了,又拿来藕粉斟酌剂量倒进去,再加上蜂蜜和冰糖。
在灶台上用最小的火候慢慢搅拌,直到变成粘稠的糊糊状,倒进早已刷好油的容器里,最后在表面铺上一层完整的桃花花瓣。
原本是应该放在冰箱里冰一下,但条件不允许,便用绳子吊在深井里。
她拍拍手:“剩下的桃花拿来蒸糕,凌朝,帮我把篮子拿到厨房去。”
两匹猫各自叼起一只筐子,轻巧的跳下桌去。
桃花糕的制作相对要简单些,主要是太精细的做法余幸也不擅长,干脆用以前制作枣子糕的方式稍微改动,蒸了满满一大锅。
糕点出锅热腾腾,入口有股清甜的桃花气息,甜但并不腻,凌朝一口气吃了好几块。
余幸连忙拦着道:“好吃也别吃的太多了...晚上还得吃饭呢,吃烤鱼。”
“ .....”
拿着糕点的手犹犹豫豫,凌朝挣扎道:“那我再吃一小块。”
余幸被逗的笑起来。
看着两人气氛如此融洽,凌寻非常欣慰。
他原本以为以凌朝的狗脾气,可能要一辈子孤独终老的。
但如今却也能找到感情甚好的伴侣,且自己这个弟媳还有出类拔萃的厨艺,连带着他都能沾光,以后的日子想想就觉得美。
因此在院外的时候,他便问起两人决定什么时候举行仪式。
“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你的那处府邸我会帮你翻修,有需要特别添置的你说就是了,聘礼按照城里最高规格再翻三倍,其他礼节你们自行商议.... .”
他喋喋不休说的有兴致,却被凌朝打断:“暂时不举行仪式。”
“为什么?”
凌寻一愣:“你惹余幸生气了?她不喜欢你了?”
“那没有,她最喜欢我。”
凌朝道:“但我还没见过她的家人,如果不得到她的家人的首肯,就是不合规矩。”
凌寻:“余老板老家还有人?”
最初他发现凌朝跟在余幸身边的时候,就暗自调查过,得出的结论是,余幸就是普通的下城区居民,父母不详,孤身一人生活。
凌朝:“应该是有的。两个长辈。”
在他还是半大猫的时候,余幸喜欢抱着他自言自语,说过不少那个世界的事情。
她说因为身体原因,从小便被父母抛弃在一个叫福利院的地方,被那里的人抚养长大。
虽然没有父母,但福利院里的老阿嬷和老院长待她很好,是她在那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如果我的存款能让他们继承就好了,我攒下了不少呢,原本是想着要开一家小店,但现在是用不上了,要是能把宿舍的顶楼重新修一下,夏天就不会漏雨了,孩子们住的也舒服一些。”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语调轻松,凌朝却忍不住心疼——他从来不是共情能力高的人,但只是想一想余幸经历的那些,就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一个没有双亲庇佑的,身体带着缺陷的小孩,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吃过的苦自然不必说,但余幸依旧长成了很好的人。
乐观,坚强,善良。
无论是在哪个世界,她都能凭自己的能力把生活过好。
这样好的余幸,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强行把她留下。
凌朝很快就想开了——他是容易钻牛角尖,但一旦想通了,就能自己从死胡同里走出来。
如果余幸要回去,那他就想办法跟过去。
虽然他不属于那个世界,但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通呢?
至于自己...他的兄弟足够多,为家族出力,为长辈尽孝,也不差他一个。
想到这里,他看向凌寻:“暂时不用准备这些。”
“对了,之前你找我要的那几把弓,抽空去拿走吧,送你了。”
第130章
凌氏的猫崽大都活泼好动,自打睁眼便要打架抢食。
但凌寻却安静的过头。
在其他兄弟都你蹬我一脚我咬你一口互相闹腾的时候,他要么舔毛要么发呆,几乎不参与进去。以至于奶娘都怀疑这只小猫崽是不是有什么先天缺憾导致体弱,才如此的安静。
但事实上,凌寻十分健康,纯粹是因为性格原因才导致的差异。
再长大些的时候,猫崽们便要开始学习功课,学习拳脚本领,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练武场,凌寻都能名列前茅,但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风度翩翩。
凌氏族群中,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那么亲密,能自理之后大都放养,成年后更是几乎没什么感情交流,反倒是同龄兄弟之间的交集更多一些。
他跟所有兄弟都处的很好,也有当兄长的风范,但就是在外形上过于重视,且无心政事,反倒跑去做了潇洒的商人。
以至于连家主都有好几次都怀疑,这个崽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其实也不尽然——凌氏女儿珍贵,但也几乎没有脾气温和的。
而相比较之下,凌朝则属于非常正常的猫崽。
凌朝生下来的时候身量小小的一只,但眼睛还闭着的时候就会抢食,混迹在比他大的猫崽队伍中间,争抢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他生性好动,十岁时就已经在同龄猫崽中没有敌手,有段时间痴迷策马骑射,藏了几把好弓,引得许多兄弟眼热,平时连借出来看一眼都不容易。
如今他却大方的要把弓送出去,这让凌寻有点意外。
“你?要给我?”
凌朝嗯了一声:“你不是喜欢?”
凌寻挑眉:“我是喜欢,但也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那都是你的宝贝,怎么舍得拿出来?”
凌朝:“那我反悔了。”
凌寻傻眼,再看过去的时候,凌朝已经大摇大摆的走远了。
......
原本是打算第三天回程,但天气不好,从昨夜便下起雨,只好再拖一天。
雨势很大,夹杂着滚滚雷声。
余幸不由得觉得庆幸:“幸好早去采了桃花,不然这一场雨下来,花都被打残了。”
她掰开一小块桃花糕放在手心,白底狸花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吃了,尾巴轻轻甩甩。
下雨天空气总是潮潮的,连屋里也是,待不住人。
余幸找了把油纸伞,要出去走走。
猫围着她的腿打转。
“你要跟着的话,就带你去。”
余幸无奈道:“但你不是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么?”
凌朝确实不喜欢皮毛沾到水,但能跟着余幸,沾上水也可以。
庄子前面一共十来户人家,雨天不能上山,所以外面没什么人。
一手打着油纸伞,一手抱着猫,两人在路上慢慢的走。
猫突然开口:“下完雨,山上会有蘑菇。可以吃。”
余幸来了兴致:“是吗?味道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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