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妞进城记 第174章

作者:七夜忘情 标签: 婚恋 穿越重生

  大妞仔细看了看然后对鉴证科的人问“去掉砖后能测出血液反应吗?”

  鉴证科的人点点头,“没有问题,就算洗的在干净也是存在的。”

  大妞点头,然后回头对李浩说“李先生我们怀疑你这里是一起命案的第一现场所以我们需要将瓷砖起下来做一个调查。”

  “命案现场?”李浩脸都白了,“madam我都没在这里住多久怎么会是命案现场。”

  “李先生我们也需要确定一下,您不会想在命案现场继续居住吧,弄清楚对您也有好处。”

  李浩点点头“可以你们弄吧。”

  好吧得到当事人的同意,他们也就不用再申请强制令了。

  这边鉴证科的人工作还是很厉害的,当然也可能当初贴砖的人没有那么认真,所以里边有一些空鼓,将上面的敲下来,然后下边一起掉落了。

  一个鉴证人员突然蹲了下来然后打着强光灯看着墙上,“应该有血迹渗透。”实际上一些血液如果渗入墙体后,就算擦掉了,等遇到潮湿环境也会继续渗透出来。

  大家精神一震,将所有瓷砖都一点点的卸下来,然后小心的放到一边。

  “发现一枚指纹。”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突然说到,他就在瓷砖背面发现了一个印在水泥上的指纹。这人很不专业,水泥抹得少,所以这个地方竟然没有贴到墙上。

  “赶紧做对比。”

  整个卫生间,瓷砖全都去掉,然后由技术人员喷上了鲁米诺然后又喷上激发液,很快墙上一大片一大片的蓝光。整个卫生间,全都是,鉴证科人员快速的将这些记录下来。

  “可以确定这里就是受害者死亡现场,这么多的出血量,人是肯定不能活的。”那位中年男人说到。

  大妞点点头“唐sir现场就交给你们了,一定要找到更多的证据。”

  “放心这是我们的工作。”

  结果出来的很快指纹可以确定就是邓健的,另外他们还在邓健厨房的冰柜里发现了血迹很轻微的血迹。

  这个冰柜是进口的最新型冰柜,注意到它是刘婉怡母亲说的,她说自己女儿特别会做饭,邓健其它地方都挺好的,就是有点心细平常很少出去吃饭,所以婉怡就特别听话,自己在家里做饭,那台冰箱是她要求买的,花了不少钱,因为两人是老师平常也没时间逛市场,婉怡就想存些东西,而且一次多买些肉可以便宜一点。

  谁想邓健在将刘婉怡尸身清理干净后就将人放到了冰柜里,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将人扔到了水里,尸体入水很快就融化了。冷冻再解化造成尸体死亡时间不正常。

  而且当时邓健说刘婉怡吃了牛排之后才死的,实际上当天晚上刘婉怡就没吃过东西,牛排是中午吃的,这些放在一起,让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出现了偏差,也造成案件无法侦破。

  邓健被抓了,面对证据,他才恶狠狠的说“那个女人就是个子骗子,装什么清纯,她都打过胎,都不干净了还跟我装,一个骗子。都脏了还骗我,该死。”

  所有人都没想到他还那么激动。大妞仔细看了看这个人的神情“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应该是爱刘婉怡的,但是他幼年时期的遭遇让他心里产生病态,特别在意女人是否干净,所以他困住了自己也害了刘婉怡。”大妞对黄sir说道。

  黄sir突然转身出去了,大妞就看到玻璃对面,黄sir突然出现,然后将一个文件扔在邓健的桌子上,“你看看验尸报告。看看这个。”

  邓健皱了皱眉头低下头看了看验尸报告,其中一条‘死者女膜完整并未遭到性侵。’

  邓健似乎不知道这写的是什么。

  “刘婉怡有自己的信仰,她一直遵守着,所以她绝对不会有婚前性行为。”

  这份验尸报告,实际上是一份遗漏的验尸报告,之前他们拿给大妞看的验尸报告少了一页,这还是案件有了进展后被整理资料的人发现的,之前因为那份体检报告,黄sir就有疑惑,但是他不敢说她是教徒,就怕真的有什么事情,再让她蒙羞,可现在看来不信任的是自己。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就这样死了。死在一个人渣的手中。

  邓健木楞楞的看着那张报告。

  汪sir看他表情说了一句“刘婉怡是为了一个她做社工帮助的人,省些钱才让她拿着自己的体检卡去体检,她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的隐私而已,并不是想瞒你。刘婉怡是我们调查这么多案子中最纯粹的女孩,她真的是用善心善待每一个人,对所有人都散发出善意,你呢,明明是她的爱人却那么伤害她,你想过她在离去前会想着什么?”

  邓健依然木木的,汪sir觉得心里压得喘不过气来,起身出去抽根烟,刚出门就听见审讯室里传来邓健的哭嚎悔意。歇斯底里。可那又如何,刘婉怡再也回不来了,那么凄惨地死去,世界对她太不公平。

  大妞觉得这个女孩太悲哀了,就是碰到一个这样的人就失去了生命,出了观察室,大妞看到黄sir捂着脸,大妞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他半天没有抬起头,给他倒了杯咖啡,回来的时候人已经起来了眼圈红红的。

  将咖啡递给他。

  黄sir喝了一口,扭过头用手摸了一下脸“谢谢你madam。”

  大妞摇了摇头,“应该的。”

  “其实我一直没有忘记她,你知道她是那种给你带来温暖的女孩,我每次办案结束,就特别想看到她的笑脸,似乎那样所有的情绪都消失了。”

  “为什么分手?应该还有别的理由吧?”

  黄sir点点头,又喝了口咖啡,“那天我追捕一个犯人,那人外号叫鬣狗,是个穷凶极恶的人,什么坏事都做了,那次他从我手上逃走了,我也受伤了,他临走前说,我一定会后悔他会将我身边的亲人都杀掉,还有我的女人,也会被他——”

  黄sir将手上的杯子捏瘪,“他的名声很差,我当时也害怕了,我没有亲人了,只有婉怡,虽然当时她母亲不喜欢我,一直在阻挠,但是我没想过分手,可是当鬣狗威胁我的时候,我退缩了。我怕她出事。”

  “我想我可能会给她带来灾难,既然如此还不如让她安静的生活。直到两年后我亲手打死了鬣狗,当时不知道是他,我去抓一个人,他开枪拒捕,等我看到他的时候才发现是鬣狗。我松了口气,去偷偷看了她,发现她已经有一个男朋友了。”

  黄sir遗憾着,他的工作就是这样,身边的人可能遇到危险,可是他没想到危险不是他带来的,而是一直在她身边。

第260章

  邓建崩溃之后审讯顺利一些,基本上问什么答什么。

  关于邓建幼年的事情,也通过他以前的邻居了解了,他的母亲在带着他离开家后,因为没有收入,没有钱生活,就出去站街,那时候他听着屋子里的声音,心里很着母亲觉着如果不是她不检点他们也不会沦落在这个地步。

  等他大一些就不跟母亲说话了,邓建也看过两次母亲打掉孩子,每次之后他们都过得很苦,邓建在外人面前是个温和的少年青年,但是在母亲面前却是冷漠的,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母亲骄傲着,可是却被他辱骂,他说你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耻辱。他邻居说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邓建,后来没几天他母亲出去一次回来后就自杀了。

  邓建得到消息后回来将他母亲收敛了,之后再也没回去。他甚至改掉了名字。

  大妞觉着爱他的人真的很可悲,他用母亲的钱生活,过得优渥的生活,竟然还看不上自己的母亲。大妞看了他的银行记录,他上国中后就开始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远离了母亲,但是他的银行卡每个月都有母亲的汇款,那个数目足够三口之家生活了,甚至他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当年母亲剩下的积蓄。这人的心简直扭曲到极致,完全没有道德观。

  案子破完了,大妞也回到了家,家里静悄悄的才发现孩子们都不在,问了才知道被美琪带走去看演唱会去了。

  孩子们到这边之后对于明星什么都很感兴趣,毕竟以前没接触过,“是谁的演唱会?”

  郑森摇了摇头“不清楚,好像是从对面来的吧。叫什么来着?”

  大妞笑了笑“不知道就别想了。”

  郑森看着她“你那边案子破了?”

  大妞点点头笑容都淡了“破了,很可惜一个很好的女孩,我们查她的过往,发现这个女孩平常做义工,对学校里的学生也好,那个同学有困难还默默帮助,如果不是再查她的案子还不知道这么多的事情。”大妞一想到这个,都有点心疼了。

  “你呀,遇到案子总是想着里面的人和事,这不好,时间长了会影响你的情绪。”郑森坐在大妞身后,一点点的揉着她的太阳穴,“放松一下,将事情翻篇,已经过去了。我都不怎么赞同你现在又开始工作,我现在也了解一些,你现在破案,就是分析人心,分析罪犯的心理,可是这样对你影响太大。你想想是不是这样。不要让他们调动你的情绪。”

  大妞点点头“知道了。我尽量调整。”

  “不说那个了,大勇今天来电话了,那边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下个星期他就回来了,不会错过他的订婚典礼了。”

  大妞点点头“这样最好,不用推迟,爸妈都有点待不住了,他们惦记回去看店呢,你跟着回去准备待多久?”

  “怎么也得半个月。那边楼已经竣工了,现在就是装修呢,我回去看看,然后得规划一下。下半年我得两边跑了,这边好几个合作项目都要开始运作呢。”

  大妞看了看他三十多岁,看着倒是成熟一些,脑海中不知道怎么的就闪现当年第一次见他的样子,“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穿着个军大衣,军钩子,神气的很,身上还带着股傲气。呵呵想到当年下乡那段时光,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郑森看了看她特别惊讶“我以为你那个时候没在意我们呢,冷冷的,穿着一身皮衣,带着皮帽,衬着小脸特别小,说我傲气,你才看不上我们这些人呢。”

  大妞笑了笑“那有。我那时候就觉着李宏达太能说了。你说那个男人像她那么碎嘴。”

  “李宏达本来有机会当兵走的,后来还是陪着我了,这辈子都忘不了这友情。他一个黑子一个,他们来给我帮着真的很大。李宏达我准备以后让他管着京城那边,你看怎么样?”

  大妞摇了摇头“我不管,你自己决定就好,没什么问题。”李宏达不是个开创的人才,但是让他守城没问题。

  郑森手上有不少人,真正能独当一面的,不过有些事情还需要人看着点,不能全部放手。

  大妞现在对郑森的事情真的不怎么想掺和了。郑森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第二天大妞去上班,刚坐下没几分钟,慧娴就过来找她“madam出现场。”

  大妞迅速拿了东西就出门“什么案子?”

  “杀人案,辖区内,有一个拾荒人被杀了。”

  一行人迅速来到现场,现场的位置有点乱“这个地方是那个流浪汉停留的地方。”慧娴给介绍道。

  大妞仔细看了看地形,是一处比较避风的地方,两个楼房中间的夹角,后边是公路,在半山上。

  这个案子是黄sir组负责黄sir先到,现场已经开始勘查了,“有点乱。垃圾好像被翻过一样,乱起八遭的。”

  “谁报的案?”

  “是另外一个流浪汉,他跟老头约好的今天一起去市中心一趟。等了半天没人就过来找,结果就发现人死在这了。”陈锋介绍一下。

  大妞点点头,等待鉴证科做事。

  “黄sir,madam,初步判定死者死于窒息,脖颈处有勒痕,不过很值得在意的是,死者的心脏被摘取了。”过来的是唐sir,熟人。

  “心脏被摘取了?”黄sir说道。

  正好尸体被装进裹尸袋,大妞和黄sir走过去,然后看了一下,大妞仔细看了看伤口“用的是手术刀?”

  唐轩惊讶的看着大妞,“没想到madam你对验尸也有一些见解。”

  大妞摇了摇头“只是看几次就觉着眼熟而已。乱猜的。”

  “手术刀,是医生做的?”黄sir说道。

  “不一定。或许只是手术刀比较锋利。”唐sir说道。

  尸体运走他们开始在周围寻找一些线索。

  这位流浪汉的棚子里乱糟糟的,东西都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你说一个使用手术刀的杀手,为什么翻找一个流浪汉的地方。这里能有什么?”慧娴觉着不能理解。

  大妞看了看发现死者倒地的周围倒是不乱,大妞看了一眼那个被询问的人“让陈锋问问那个人是不是他翻的。”

  慧娴愣了一下,走出去,跟陈锋说了几句。

  过了一会大妞就看那个流浪汉神色不自然的从兜里掏出一个破包。过一会慧娴走回来。

  “madam你可真神。你怎么知道是他做的?”

  大妞摇了摇头“不是你说的嘛,拿着手术刀作案的人不会相中一个流浪汉的东西吧。”

  “不过这人将人心脏挖出去做什么?”

  “谁知道呢。”大妞现在也看不出什么。

  这个人选择流浪汉,这个比较边缘化的人,或者是因为这样的人比较好杀?

  出完现场回到警署,就到中午了,中午吃了汉堡,这个案子线索很少,鉴证科那里连个指纹都没有找到,流浪汉是直接被勒死的,但是没有找到凶器,似乎是一种很细的东西,类似钢丝,流浪汉的脖颈都被勒破了。

  勒死一个人需要使用很大的力气,而且这个流浪汉也不是没有能力反击,所以双手使力下,凶手也有可能受伤,但是现场没有发现第二人的血迹。说明这人在行凶前已经做好了准备,

  带着手套。

  陈锋几人出去寻找目击证人,但是没有什么收获,那个地方本来就有点乱,大家走过都是急匆匆,那么隐秘的地方能看到什么呢。

  案子没有头绪,晚上正常下班,这边基本上不怎么加班,除非赶到那里,不然下班都是正常的。

  大妞回到家,坐在书房里回想早上看到的情况,这个凶手真的很谨慎,不过大妞脑海中闪过看到尸体的摆放,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那里,很整齐。

  杀人取了心脏还将衣服给他穿上,整整齐齐的躺在那里,怎么想怎么诡异。

  郑森晚上有应酬,然后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大妞还在主卧这边的书房,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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