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夜忘情
看见他们过来,人还有点腼腆的,不过听了他们问话,她手也没有停,一边织网一边说“那天啊,还真有事,你说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刚起来,就听见外面狗叫,当时我走出去,就看我们家大黄从围墙串了出去,我就赶紧去大门口,开了门,就看它跑野地里去了,当时天很黑,然后我就叫它,好半天才把它叫回来。”女人想了想“对了,就是那天早上,我记得当时狗跑出去了,我就寻思是不是出啥事了,结果没多久就听说前面死人了。”
大妞点点头,然后大妞又问了好多问题。然后就告辞离开了。
离开彭春的家,大妞拿着手电往前走,直接往葛家走去。
天有些黑,他们来回走的不是很平稳,“当初还没有这片林子呢,好像是后来种的。”霍艇说道。
大妞点点头,“你说当年彭春家里去了人,但是一进院就被狗给撵走了,他从彭春院里出来然后狗在后边追。”说话间大妞已经来到了葛家后院,然后就这样跳了过去,很容易只有一米四高。
霍艇这时候也好像弄清楚了,“你是说那个人是无意中闯到这里,然后进屋将人杀了?为什么?没有杀人理由?”
“或许是心里的愤怒正好达到了临界点。”大妞觉着事情很可能就是她推测的那样。
来到后窗,大妞将它打开。里边就是那张小床,大妞看了看那个钉子,“你看这颗钉子,如果那个人跑到这里,我看过旁边都是菜地,那边还有几个树根,当年那里是不是种着树,当时窗户是开着的,因为是天蒙蒙亮,或许还点着油灯,他透过窗户没有看到人,所以他很可能从窗户外面跳进来,然后他的脚就被钉子给穿了,那时候都穿着布鞋,还是夏天属于最简单的布鞋。”
大妞脑海中模拟着当时的情况,“脚受伤的凶手更没想到屋子里还有一个小女孩,那女孩突然惊醒,受惊之后说不出话,凶手一直压抑着的情绪爆发了,直接给女孩一斧头。”
“如果是他脚上有了血迹,为什么只有一个鞋印?”霍艇问。
“我想可能还会有其它脚印,一个是脚上的血迹可能是从鞋底漏出来的,踩过一次后,血迹就淡了,然后屋子里还有其它血迹,将脚印覆盖上了。”
“知道有这样一个人,那怎么寻找呢?”霍艇问。
大妞想了想“有两点可以证明一个是血迹另外就是那人脚底应该有个钉子钉过得疤或者其他痕迹。在找人问问当时谁脚突然手上,先确定嫌疑人,然后再找证据。”
霍艇点点头“我这就回去,召集人手明天一早就过来排查。”
大妞点头“虽然没有证据也没看到人,但是我想你你们可以将排查重点放在刘茂林身上。”
霍艇疑惑地看着大妞,“不说这人挺老实的吗?”
大妞看了他一眼“在老实的人,听说自己媳妇跟别人好上了,自己带了绿帽子了,也是不能忍的吧,表面上越正常,心里就越黑暗。压抑多了,早晚要爆发。”
说完了大妞又摇了摇头“只是让你们注意一下,或许还不是他,他是个真正的老实人呢。”
送走霍艇大妞和田野去老支书家的厢房里住,屋子里的炕已经烧热了,他们俩一个人一个屋,不过他们在锅里盛热水的时候,田野问“组长,你是不是已经确定了犯人就是刘茂林。”
大妞摇了摇头“没有找到确切证据的情况是不能随意乱猜测的,所有推论都要有证据证明。”
她想了想就多说了一点,虽说田野属于武力型人才,但是以后跟在身边多少也得懂点“之前看过葛家的案宗,杀了几个人身上肯定是有血迹的,一个外人身上还有血迹,这边早上赶海的人多,村子里也挺热闹,你看这边两条路,都有可能碰到人,所以村子里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高。另外我看三人死亡地点,老太太是在门外靠近鸡窝的地方死的,儿媳妇在门口头朝外,儿子在屋门口,细看凶手应该是从屋里杀出来的,所以他们下意识的都往外逃,如果凶手从外面进来他们应该往屋里跑。”
田野点点头“是这个道理。”
“再然后小女孩的爸爸在门口死的,离那脚印的地方不远,他杀小女孩肯定有声音,孩子父亲离得那么近估计要回头看,或者打开门,就在这时凶手动手了,他手上拿着利器,是斧子,很容易劈砍,然后将男人杀掉,这个时候屋里的女人都能反应过来,所以往外跑,女子腿上有伤,是凶手直接将凶器扔出去然后将女人砍倒,到了女子身边毫不留情再次补刀,这时候家里的老太太还没跑出门口,不过她往鸡窝这个方向跑,又是为什么呢?”大妞想了想没想出结果。
“鸡窝那边应该是工具房,那个鸡窝我看也不小,或许她就想逃到里面躲藏呢,如果进去了,将门关上,外面的人一时半会也没办法打开。”田野说道。
大妞听了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这样不是更说明这人是村子里的人了?”田野说道“或许老太太就是认识他,知道出去了也逃不出去,村里人肯定知道这附近的情况,所以以老太太的腿脚,肯定跑不过他,所以她才跑到这里。”
大妞笑了笑“你分析的很有道理。老太太的反常举动确实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这人她认识。”
田野绕来绕头,“只是那个刘茂林是凶手吗?”
大妞摇了摇头“案子也就分析到这里,剩下的就是证据了。”
第306章
第二天一早霍艇带着人就过来了,大妞和田野刚吃完早饭,为了排查当年的事情,所有警员都出去了解当年的一些情况,然后进行调查。
大妞依然带着霍艇和田野,在村里溜达,不过这次她也是有目的的走着,等走到村东头第四家的时候她脚步慢了下来,就听见院子中的叫骂声,是屋里的女主人嫌弃男人早上做粥做稀了“你说你干什么能行,这粥这么稀怎么吃,你个窝囊废。”
屋里只有女人的声音没有别人说话,女人一边唏哩呼噜的吃着稀饭,一边还骂着。
大妞和霍艇带着田野进了院子。大妞发现这家没有养狗,家禽也没养,院子干干净净的。
“刘茂林在家吗?”霍艇叫了一声。
不一会屋门开了,一个五十岁头发都已经半白的男人开门出来,看见他们眼睛里的惊讶没有掩饰住,但是很快他就眨了眨眼说道“你们有事吗?我就是刘茂林。”
如果不是看到刚开始那个眼神大妞可能就被骗过去了,这人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情绪,昨天霍艇跟她说过,他当年的笔录里没有询问过刘茂林,当年虽然调查了嫌疑人,但是刘茂林和村里几个年轻人又去修水渠,去的其它警员做的笔录,因为觉着没什么问题,后来也没找过他。
但是刚才看到霍艇的时候,刘茂林的眼神可不是不认识的状态。他认识霍艇,或许是单方面的认识,他在暗处观察过调查的警察。
“我们是警察,现在正在调查十五年前的葛家灭门案,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
刘茂林局促的点点头,“请进。”
几个人进了屋子,大妞看到了刘茂林的老婆,这个女人嘴唇有点薄,看起来有点刻薄,四十多岁的样子,头发竟然还烫了卷,身上穿的也是商场里买来的成品衣服,再看刘茂林身上的衣服就有些破旧了,还打折补丁。
“是谁呀?”女人头也没抬的问。
“我们是警察,过来问些问题。”
女人听到是警察就看向他们,看到大妞的时候眼里还闪过一丝嫉妒。大妞身上穿了一件银灰色反毛大衣,下边是一条普通的牛仔裤,里边是白色高领毛衣,看起来干净利落,衣服是小翠从香港找人给她定做的,穿着舒服。
“警察啊。”女人念叨一句就起身做到一边了,刘茂林迅速地将桌子上的饭菜都捡了出去。
“当初葛家发生命案的时候你在哪里?”霍艇直接问道。
大妞发现刘茂林似乎已经调整好心态了,“警察同志,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也不记得了。”刘茂林皱着眉头说。
“警察同志,当年的案子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怎么问我们这样的问题?”那女人说道。
霍艇说“我们就是例行问话。”
女人有点不耐烦,“当年,茂林一早去砍柴了,那天他回来带回不少柴火,我都烧到立秋了。”
刘茂林看了女人一眼然后点点头“对我那天去砍柴,回来还看到葛家围着一堆人,还有警察,那时候我才知道死人了。”
“那你去砍柴有什么证人吗?”霍艇问。
刘茂林摇了摇头“警察先生这都过了多少年了,当年的事情还有多少人记得。”
霍艇点点头“据我了解,当时你们去修水渠,那几天因为天热放了几天假,但是还没有到日子你就离开了,为什么那么着急?”
“当时不是我一个人回去的?”
“是不是你一个人回去的,但是其它人做的活与你不同,你提前了两天回去,有什么特别原因吗?”
刘茂林用手捏了捏裤子,“我就是不想跟她待在一起。”
女人一听双眉几乎挑的立起来了“刘茂林你皮痒了吧。”
没等他们说话,从外面进来一个警察,他进屋后,在霍艇耳边说着什么。
霍艇听了看着刘茂林,“刘茂林能请你将鞋子脱下来,让我们看看你的右脚。”
刘茂林脸色一变。双手握紧拳头。
女人听了皱着眉头“警察先生你们看他脚做什么?”
“刘茂林。”霍艇说着。
刘茂林脸色惨白,双手紧握着好一会才松开,然后将鞋子脱下来,然后还有那双补了都看不出原来样子的袜子。他的脚倒是挺干净,但是当他抬起来的时候几个人就看到了他的前脚掌上长了一个鸡眼,细看,大小跟铁钉子差不多的。
足部被外物刺入后就容易长鸡眼,这种鸡眼如果在脚心还好些,在前脚和脚跟时常摩擦的地方就有些痛苦了,去掉了还长,走长路了就会难受。疼痒难耐。相必这些年刘茂林一直受这个折磨吧。
看起来很明显的伤口,需要法医来检查一下痕迹,那根钉子很粗,比起一般钉子粗多了,看看验伤能不能验证成功。
因为这个怀疑,几位技术员来刘茂林家里寻找相关物品,结果意外的他们竟然找到了那个凶器,虽然后来换了把,但是斧子本身是没有变得,将斧炳拿掉,技术人员在斧子内侧发现了轻微血迹。这就是决定性的证据。在证据面前刘茂林说了。
“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
刘茂林在自己母亲口中得知在他离开的这些日子妻子与人有染,那人还是彭春。
他当时十分气氛,但是习惯了隐忍的他一开始并没有什么表现,回到家后,忍不住说了几句,就被老婆一顿骂,他是个嘴笨的,不知道怎么说,听着妻子说的话越想越来气,那天早上他拎着斧头就去找彭春麻烦,没成想刚跳过院墙,就被狗叫给吓到了,他本来就怕狗,一下子就跑了,然后被狗在后面追,一直跑到葛家,狗还在后边叫唤,他跳了围墙进去,因为当时两边都种着树,他发现窗户最好进,因为都认识,想着跟他们说一声就好。
没想到一脚上去就将脚给扎到钉子上,当时他气坏了,不过已经下了床,就看到一个小姑娘睡在床边。本来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事,谁想正好听见外面轻声的吵架声,可能不想把小孩吵醒,就听葛家儿媳妇说自家男人,说他勾搭别人老婆,还被人追的跟兔子似的逃窜。
那老太婆还说,管男人不能管太严,男人那个不偷腥,拿回钱来就行了,还说她儿子不是拿回来三十元钱,这就是本事。这时候刘茂林就想到了,自己趁着修渠的间隙,给人做木工活挣了点钱,差不多三月挣了三十元,都给他老婆了。
刘茂林当时只觉着气血上涌,心中一股怒火,赶巧这会孩子醒了,那孩子醒来就想叫,结果孩子有点结巴越着急越说不出来话,正好刘茂林火气达到定点,一斧子下去结果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之后就跟大妞预测的差不多刘茂林从床上跳下来,受伤的脚着地,踩了一个血脚印。
不过脚底血流有限,本身鞋底吸收了一部分,也是那脚踩的比较实诚,才留下脚印,之后的血脚印都被鲜血掩盖了。
还有那个老太婆之所以往鸡窝那里跑是因为,他们家那个地方挂着个铜锣,他们家跟那边邻居关系很好,两家老太太有时候一起去山上挖野菜或是去海边赶海,离得不近,所以俩老太太就想了个招,敲锣,连敲三声,是叫人出去,一声是上山,两声是下海,俩人还有别的暗号,联系好了,俩人一准备好了就去岔路口等着。一会准到。她因为认识刘茂林知道跑不掉,所以想敲锣求援。哪知道因为她的那句话,把人给惹到了,刘茂林速度非常快的追上来,之后刘茂林也看到了那个锣,然后就将锣给扔到下屋了,因为这东西跟案子好像关系不大,所以也没人注意,就连老葛头都没想起来。
刘茂林杀了人后上山砍柴,衣服上的血迹让他在山溪里洗了,之后在山上晾晒,那时候天热根本没有人发现问题。只是脚太疼了,只能说自己不小心拐的。
老葛头儿子与刘茂林媳妇的这件事情,大妞还真的没猜到,她只想到刘茂林是突然爆发杀人,但是没想到诱因在这里。
后来问过刘茂林的老婆,与她一起的男人确实是老葛头的儿子,那人长得好,身体强壮,跟刘茂林媳妇在一起还挺强硬的,这刘茂林老婆就喜欢这样有男人味的,刘茂林给她的钱都补贴在男人身上了。后来人突然死了,她也没想到与她男人有关系,两人保密措施挺好,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有关系,所以当年调查的时候也错过了这一条信息。
第307章
谁也没有想到十五年前的案子就这么破了,刑侦支队的人,都听说了上边要派人下来指导工作,帮助破案,但是谁也没想到人还没正式见面,事情就办完了。痛快的将人抓住了。
之后大妞和田野回去跟着处理了一下葛家杀人案的后续事宜,刘茂林交代后案子就可以结束了。
案子还有一些细节要落实,不过已经跟大妞没什么关系了,她和田野已经买了火车票,坐当天晚上的火车,估计明天上午就能到京城了。
听说这个十五年前的案子被破了,还是那个老实人刘茂林做的,村民也都有些后怕,要说刘茂林平常是真老实平常谁家有事都找他做,这人本身还会木工活,可以说村里很多人家盖房子做棺材都用他,属于那种干最多的活,得最少的钱。村里谁都能欺负欺负他,毕竟大家都当他是自己媳妇偷汉子被人抓了,他也能忍的窝囊废。
谁知道老实人也有爆发的一天。审讯的时候也问过刘茂林,都杀了人了,为什么后来还会容忍老婆成天对他呼来喝去,似乎一点骨气也没有,比以前还差劲。
刘茂林当时说的是,自己杀了人之后,心里的气也泄了出去,然后就后怕了。所以后来过得每一天都在心惊胆战的心里状态下生活,就怕那天警察上门,他是真的害怕。跟这个一比媳妇的谩骂都不算什么了,甚至给他一种我还活着的感觉。
大妞听了都有点无语,这人是受虐体质吧。
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寸,刘茂林根本没想到那天从窗户那么一跳会那么巧,跳到了奸夫的家里,也没想到会听到那段话。如果他们家的三个人当时不是用那种语气说话,他可能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当时葛家儿媳骂男人其实是想拿捏男人一把好给娘家送点东西,老太太那么说是有点不忿儿子把钱都给她媳妇保管,至于男人是满不在乎。
刘茂林也不知道怎么的在屋子里就听出几个人的语气,他们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心情。
彭春知道这件事情始末,最后怕的就是他,当时刘茂林已经进院了,要不是家里的狗没准悲剧的就是他们家了。而且他也想到当年那条大黄狗刚到他们家一个月,那时候刘茂林出门不知道自己家里养狗,刘茂林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怕狗,这才没有发生悲剧。
他跟刘茂林老婆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家里人因为这个事情被杀,那就太冤枉了。
正好大妞下午去他们村子取海货,彭春都不想要钱,不过大妞没干,只是让他帮着把海货送到家。
第二天九点多到的京城,大妞将带回来的东西放到火车站存放,然后跟田野去单位报道。
领导也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回来。
这次办案大妞其实有些收获的,她发现其实地方有很多积压陈案,之所以没有破获其实跟当时的技术手段有些关系,早些年很多人都不知道保护现场,就更别说血迹检查什么的,现场特别糙。
这次案子就是如此,当年办案人员竟然连窗户边洋钉子上的血迹都没有发现,当成喷溅血,如果当时发现问题,那么在村子里寻找脚受伤的,刘茂林应该会被排查出来,因为当时他的脚伤的不清,他说扭了脚了,但是具当年跟他一起去修渠的人说,刘茂林的脚因为感染还休息了好几天,这是一条很明显的线索。
清查积案的事情,还要上面的人进行讨论,大妞写了报告,就可以回家了,对她来说写报告是最简单的事情,脑海中早就打好草稿,只要写出来就行,所有细节都是非常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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