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萨琳娜
“我们青青虽然不懂事,这次也是她自作自受,可说到底,她也是为了赚钱,为了这个家。”
“唉,要不是她看重爱国,连带着也想帮他报恩,也不会惹出这么多的事儿——”
常爱国本就不苟言笑的脸上,更是一片麻木。
所以,都是我的错喽?
我就不该“报恩”,不该把娇娇摆在第一位?
顾倾城:……不!你没有错!
被人救了,当然要报恩。
所以——
“大哥大嫂,这是叶昊,是他救了我和妞妞!”
“我和妞妞在陷阱里待了一晚上,又冷又饿又疼,妞妞都烧糊涂了。”
“还有我,断了腿,根本就爬不出来。喊了半宿,嗓子也喊哑了。”
“要不是小昊这孩子,我们死在里面都没人知道啊。”
“小昊他先是发现了我们,又拼命的把我们救出来,还跑到山下喊人……我们这才得救!”
“小昊家里已经没人了,只有他自己,咱们就把他接回家吧。”
顾倾城一根左腿包得严严实实,原本娇美的面容上也满都是擦伤,整个人看着十分可怜。
她惊魂未定,劫后余生,提起自己和孩子的救命恩人来,眼睛都泛着灼灼的光。
“应该!太应该了!”
顾大成夫妇听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他们两口子是真把妹妹当闺女养,所以听顾倾城说什么摔进了两米多深的陷阱,还又冷又冷,心疼的不行。
再看看顾倾城的惨状,两口子更是一阵阵的后怕。
哎呀,要不是有人救了,自家妹子可能就真的不成了。
还有妞妞,高烧或许死不了人,但很容易把人烧成傻子啊。
隔壁村的那个二狗,好好一个大胖小子,就是三岁的时候发高烧,送医不及时,如今都二十多岁了,还当街撒尿呢。
妞妞多好的孩子啊,如果也被烧成了傻子——
顾大嫂根本就不敢往下想。
“孩子,谢谢你啊!谢谢你救了我家青青和妞妞!”
顾大嫂冲到冷着小脸的少年面前,用力握住他的手,死命的摇啊摇。
她的感激,绝对是发自真心。
叶昊:……您Duck不必。
事情的真相,真的不是你们听到的那个样子。
叶昊忍着扭头去看顾倾城的冲动,他怎么都想不到,似顾倾城这么一个看着老实、本分的农村小媳妇,说起谎来,居然这么自然流畅。
若叶昊不是当事人,他、他都要信了呢。
救命之恩?
唔,如果帮忙喊了一嗓子算是救命之恩,那也太简单了。
再者,叶昊会“帮忙”,也是因为对方许下了重金酬谢。
如今,“酬谢”还特喵的升级了,从小没爹没妈,像根野草般野蛮生长的他,居然有了一个家。
常爱国:……家里多了个小祖宗,问过我了嘛。
顾大嫂仿佛看出常爱国的不情愿,抹了把泪,推心置腹的跟常家商量——
“我知道,忽然带回个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不太合适。但小昊救了青青和妞妞啊,这可是两条人命的。”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叶昊可是足足弄了十四级的浮屠呢。
“常家最是个重情义的人家,爱国更是最懂得感恩,娇娇一个恩人的女儿都能养得这么好,想必他最能体谅我们家青青!”
顾大嫂的言下之意很明白,常爱国可以把救了自己一条命的恩人的女儿当成小祖宗,更应该接纳救了妻女两条命的恩人本人当成“亲儿子”。
人,不能太双标,是也不是?
第873章 拿了炮灰剧本(十九)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常爱国说自己被人救了,但包括常家人在内,谁都没有瞧见。
至少,他们并不知道当初的常爱国,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危险。
所谓恩人的救命之恩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顾倾城这边就不一样了。
她浑身狼狈,只差一步就要死在那个陷阱里。
还有妞妞,小小一个人,烧得满脸通红,医生都说,要是再晚来一步,就真的来不及了。
不死,也要变成小傻子啊。
母女两个的惨状,就明晃晃的摆在这里。
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万幸”。
还好被人救了啊,否则,这对母女都得死!
就是最挑剔弟媳妇的常家大姑姐常桂枝,看到这样的一对母女,也忍不住暗自庆幸。
她可以不在乎弟媳妇一个外人,但妞妞到底是自己的亲侄女。
常爱国刚回来,还没有彻底把娇娇捧上天。
常桂枝等一众常家人呢,还没有受到常爱国的影响,也把娇娇看得比妞妞还重要。
当下的常桂枝,遵照血缘的本能,更喜欢妞妞。
所以,看到她烧得迷迷糊糊,整个小人儿可怜兮兮的躺在病床上,常桂枝忍不住的心疼。
对于叶昊这个救命恩人,也就有了几分真切的感激。
更不用说,顾大嫂是个给力的。
她说完了好话,又开始来“激将”——
“当然,爱国若是实在不同意,我们也不会强求!”
“大家伙应该也知道,我和大成一直都把青青当亲闺女。”
“青青要是有个万一,我们老两口也就去了半条命。”
“小昊救的不只是青青啊,也是救了我们老两口。所以,常家要是容不下,我们就把小昊——”接回顾家。
后头的四个字还没吐出口,就被常爱国、常桂枝等齐齐打断。
“大嫂!我同意!小昊救了青青母女,也是挽救了我们这个小家。”
“对!常家容得下!我们常家怎么会容不下救命恩人?”
主要也是已经有了一个“救命恩人”。
若常爱国不能接受叶昊,那就太打脸了。
咋,你的命是命,救了你的命的恩人是恩人,换成你媳妇就不成了?
你这是没把自己的媳妇当人看啊!
如果有了这样的流言,啧啧,别说一个常爱国了,就是整个常家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最直接的受害者,将会是常家的小辈们。
十里八乡的,但凡心疼女儿的,都不会把闺女嫁给一个不把媳妇当人看的人家。
而不心疼女儿的人家,基本上也都是破落户。
他们常家可是整个村子,乃至大半个南部郊区都出了名的好人家啊。
从常父、常大哥,到其他房头的常家人,都不允许有人败坏了常家的名声。
就是常爱国自己,他也是体面人。
作为县城的公安,关起门来,他怎么大男子主义都不为过。
就算打骂老婆,把老婆逼死了,只要不闹出来,也都Ok。
可一旦传出了不把媳妇当人看的坏名声,他还要不要进步,要不要前程了?
若是再有个对家,去到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啧啧,绝对够常爱国喝一壶的。
常爱国又不傻,哪里会落下这样的话柄?
唉,不就是养个半大孩子嘛。
十三岁的少年,养个两三年,就能送去厂子里当学徒。
到时候,想办法给弄个临时工的工作,再给说个对象,就算是报恩。
如果操作好了,非但不会被人非议,兴许还会给他添个好名声呢。
常大哥常大姐等一众常家人更觉得没什么:一个恩人的女儿已经养了,如今再养一个恩人,也不算什么。
这年头,养孩子不像后世那么尽心,基本上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儿。
再者,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在农村,都算大半个劳力。
家里的活计,他应该也能分担不少呢。
弄来弄去,或许他自己干活就能把自己的口粮给挣出来。
叶昊:……白日做梦!
“顾青青”那个女人可是说了,只要他跟她合作,他就能在常家吃香的喝辣的,当个人人供着的小祖宗!
顾·青青·倾城:没错!你只管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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