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莲下鱼
俞爱宝扭头,“都下来,一起吃。”
“……爱姐,我们饱了。”
现下又不是二十世纪那会儿,配菜丰盛。
一大早就一碗稠粥喝一个煮鸡蛋,这个年纪消化的快,再加上早餐那量压根吃不饱,骑自行车一路过来,肚子至少空一半。
难怪到中午一个个饿得跟没吃过饭似的。
“都下来吃一口,不然扣零花钱。”
周二恒无奈,只好将弟弟妹妹抱下来。
俞爱宝眯着眼乐:“老板,再来一样的……两碗吧,小狗年纪小,胃口也小,跟哥哥姐姐一人蹭一小个就成。”
本来周小狗还有点别扭,来吃点东西还心不甘情不愿。
听到这,立马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瓜妹:哟哟哟,他急了他急了他急了!
第13章 周美美:只因我太……
“谁说的谁说的,我胃口大的能吃一百碗!”
俞爱宝低头,看着跑到身边的小孩儿,挑眉:“我凭啥给你吃?”
“你是我舅舅老婆,舅舅把钱都给你了,凭啥不给我吃!”
周美美和周小果是周淮升亲姐姐周璇的孩子,十四年前,周家还在村子里,周母不舍得女儿外嫁,就给女儿找了个上门女婿,是个知青,二人先后生下两个孩子。
结果周璇怀周小果的时候,她男人回城再没回来。
周璇去过几次城里,那男人都没回来,他有了心上人,且称当年和她结婚都是迫不得已、无奈之选。
周璇崩溃,二人离婚后,周璇有些精神失常,看见两个孩子就想到负心汉,一会儿是温柔妈妈,愧疚的不停落泪,一会儿歇斯底里,骂两个孩子留不下他们父亲,还差点做出伤害孩子们的事,后来,周璇在酿成大错前,留下当时才几岁的大女儿和还不满周岁的儿子,去外面打工,除了一开始那两年寄钱回来过,后来几年就仿佛没有这两个孩子般,冷漠到就连写信回家,都没提起两个孩子。
周母骂也骂了,哭也哭了,周璇就跟一头冷漠的倔驴似的,怎么都拉不回来。
事情已成定局,周母思来想去,既然那边不要了,周璇也不管,索性找人帮忙,拉着两个孩子改姓为周,也算是周家有了自己的血脉。
这些年,为了不让两个孩子因被亲爸亲妈抛弃而自卑,周母谎称他们妈妈每年都有寄钱回来。
看小孩儿理直气壮的小模样,俞爱宝哼笑一声:“凭你舅的钱归我管!”
周小狗怒:“这里面也有我妈妈的钱!”
“你妈妈的钱归你舅舅管,你舅舅的钱是我的,所以你妈妈的钱是谁的?”
周小狗:“……???”
俞爱宝:“嗯?”
周小狗迟疑:“你的?”
“哎,对了!”
周小狗咬牙切齿,冒出来一个非常专业又高级的词儿:“所托非人!”
俞爱宝乐了。
最后,周小狗还是得到了一碗属于他自己的小馄饨,加了荷包蛋和香肠的那种。
出乎她意料,周二恒和周美美能吃也就算了,周小狗这么个小孩儿胃口也特大,连汤都没剩下一口,连着
他不爱吃的葱花一起吃下肚。
吃完打了个饱嗝,满足的摸摸圆鼓鼓的肚子,大人似的感慨:“啊,小馄饨真好吃!”
周美美偷笑,回味了一下,小声说:“荷包蛋和香肠也好吃。”
荷包蛋吃过,比较费油,每年也就过生日的时候能吃到,这小馄饨和火腿肠她却从来没吃过。
真好吃啊。
俞爱宝怜爱了几个孩子一瞬,说起来,要不是周璇那大姑子不靠谱,自己不寄钱回来,至少当初跟那渣男要点每个月的抚养费啊,这样周家这几年也不至于这么抠搜,两个人挣钱,四个人读书,不够一大家子花的。
她大方挥手:“都乖一点,下次还带你们吃!”
当初为了接送孩子方便,几个孩子的学校都选在一处。
先去附小给周小狗和周美美报名,先去周小狗的班主任那边报到。
女班主任笑容满面的回头,看到周小果,笑容一僵。
好家伙,一寒假没看到这捣蛋鬼,丝毫没有想念,这一乍碰面,还有点眼睛疼。
“小果同学,今天带你来报到的是谁呀?”
很聪明的老师,避免自己猜测引发尴尬。
周小狗挺胸:“后……”
几道视线纷纷投射而来,周小狗砸吧砸吧嘴,回味了下刚才的好吃的,犹豫片刻,勉勉强强道:“我舅妈,人也就一般般吧。”
老师:“……”老师哈哈干笑。
周二恒扶额。
俞爱宝哼笑:“对,关系也就一般,不是中午能带他去下馆子的那种程度。”
下馆子?!!
周小狗精神起来:“我舅妈,人又漂亮又大方,没哪个舅妈能比得上她!”
不怪他没骨气,下馆子诶!
小摊上的小馄饨都能那么好吃了,传说中的下馆子,饭馆里的东西得美味成什么样啊!
老师冲着俞爱宝竖起大拇指,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还能让小魔王变身马屁精!
紧接着,隔壁县三中,这里的中学都是初中高中一体式中学,几人先去初中部给上初一的周美美报名。
她的班主任一听说俞爱宝是周美美亲舅妈,且二人关系还不错的模样,悄摸着将她拉到一边,简单的说了下周美美在学校的
情况。
用后世的话简单概括就是,周美美被语言霸凌、孤立,尽管身体上没有受伤害,精神上却伤害不小,老师没有视而不见,为她出头,找她问话,她却像个包子,什么都不敢说。
老师们罚了那几个欺负人的同学,结果人家孤立周美美孤立的更厉害。
俞爱宝摸摸周美美的脑袋,周美美低头,默不吭声。
能理解,周璇离开的时候,她也记事了。
原文中描述过她的心理。
周美美觉得没有人那么爱她,周母喜欢她,但常年板着一张脸,很少笑,且相对偏心周小果。
舅舅喜欢她,也经常和她笑,但常年在外面工作,很少回来。加上她知道妈妈没给家里寄过钱,害怕舅舅觉得他们姐弟俩是负担,也不敢跟舅舅撒娇卖乖。
小姑娘上初中了,看到周围那么多穿着新衣服的同龄女孩儿,到了爱漂亮的年纪,对自己穿着表姐周大美以前穿小的衣服感到自卑。
周家基因好,周美美长得比她妈妈周璇还精致好看,因文弱的性格,说话怯生生的,带着股其他孩子没有的味道,男孩子们都喜欢她。
喜欢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是黏着她说话,有的是越喜欢就欺负的越过。
到了初中,女孩子们有了好感的目标,这种好感和爱情无关,朋友之间都有占有欲,而少年时期的朋友不分性别。
当她们发现有好感的男孩子大都喜欢周美美时,或许会不悦,或许会好奇,或许会凑近探究。一开始并没有针对人的意思。
结果周美美常年穿着补丁缝补丁的衣服,洗的发白,还得卷成几卷,内心自卑的很,根本不敢交朋友,也不觉的有女孩子会真心喜欢自己,下意识与那些男孩女孩拉开距离。
小男孩小女孩们都有自己的尊严,她脾气这么古怪,还让自己有好感的人喜欢她,他们当然不服气了。
一来二去,言语上的嘲讽、行动上的孤立越来越多。
这种言语上的嘲讽中,最多的词是“穷鬼”、“村姑”、“山嘎达里来的”、“胆小鬼”等等。
听得多了,周美美自卑的恨不得背上一个蜗牛壳,随时都能钻进去。
偏偏原文中,原主后期精神失常,漠视、辱骂、精神虐待,把周美美彻底逼疯了。
一家子疯了三个,周二恒被赶走,周大美离家出走,周母愈发苍老,外人都拿有色眼光看周家,周小果对原主恨之入骨。长大后少年混迹帮派,做了不少坏事,锒铛入狱后,在监狱里认识不少人。
大结局中原主年老后被变态拐走,也有周小果的手笔。
第14章 吃不惯这种金贵玩……
尽管原主也是罪有应得,但周小果最后的行为也要不得。
报仇有很多办法,把自己拉入深渊的方式最蠢。
俞爱宝打量小姑娘全身,上头有哥哥姐姐的孩子最惨,别说是周美美,就连周小果穿的都是周二恒拿过来的小时候的衣服。
不过这小子可能还没到那个年纪,又或者心大,对穿宽宽大大的旧衣服丝毫不在意。
他崇拜大哥,还以能穿大哥的衣服为荣。
最后给周二恒报名最简单,他在县一中实验班,成绩是实验班的前三名,聪明不偏科,老师格外喜欢他。
知道她是周二恒舅妈,这次过来还要给他办住宿手续,高兴的直拍大腿:
“住宿好啊,这都最后一个学期了,之前我让他和家里说,他跟个闷葫芦似的就是不肯答应。您说说,学校里可以上晚自习,实验班教室那么安静,没有人打扰,还有老师坐班,有什么不懂的当场都能解决问题,要是他有足够的时间放在学习上,第一名也不会总被其他同学抢走了!”
俞爱宝知道周二恒成绩好,但不清楚有这么好,毕竟文里周二恒三四月份的时候被赶出家门,周大美也忙,还得自己赚下学期的学费,不比弟弟轻松,周二恒想要赚钱支撑自己和姐姐的学业,没想到跟其他混混起冲突,被打断腿送进医院,从而错过高考,还瘸了,从此符合又一热门男主人设——残疾大佬。
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周大美出钱,他也不肯再复读。
这或许也是男主冷心冷情的开端——明知道原主已经疯了,还任由周母把大着肚子快生产的女主接回周家,导致女主第一个孩子流产,差点一尸两命。
正好符合那会儿很多读者都喜欢看的追妻火葬场。
俞爱宝一顿,快生产?
俞爱宝算了下女主被接回来的时间点,这是不是说明,女主这会儿已经显怀了?
俞爱宝震惊的看了眼周二恒,周二恒怔愣,为什么爱姐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