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泠水七弦
她掏出手机,打开摄像头,以“自拍模式”拍了一张自己和“律师值班室”的合影,发到了“林城市A区律师群”里,艾特了A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
“行知所姜海蓝检察院值班。”
——
宋朝。
赵匡胤一双眼瞪得老大。
他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姜海蓝要查案件,检察院的人没有搬出一本又一本的卷宗来翻找,她只是在她面前那台不知道叫什么的东西上看了看,就知道了答案。
并将答案告诉了姜海蓝。
姜海蓝一点都没有怀疑!
那是什么神器!
赵匡胤的眼神逐渐变得火热,他想要得到那个神器!
元朝。
忽必烈注意到姜海蓝对坐在台子另一边的女人说她要“阅卷”,给了对方三张纸。
他猜测,那是身份证明?
就像新官上任要出示圣旨一样?
可是……忽必烈不能理解,姜海蓝为何要“烤”卷宗?
那个女人还说烤好了给姜海蓝。
他们的卷宗湿了吗?
光盘又是什么?
总不能是没有装东西的盘子吧?
那和卷宗有什么关系?
——
值班室里有两张办公桌,一台电脑,两把椅子,一张长沙发。
姜海蓝走到那张没安置电脑的办公桌前,拉开抽屉,找到了律师值班登记簿和认罪认罚案件登记簿,又翻了几个抽屉找笔。
笔还没找到,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姜海蓝拿出手机,是简以珊检察官打过来的。
“姜律师,你到检察院了吗?”电话一接通,那端的女声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姜海蓝说:“我在值班室。”
“你能到三楼来吗?我这边有个认罪认罚要签,人已经到了。”
“好,我马上上来。”
“我在311办公室。”
“好。”
姜海蓝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支笔,将签到册翻到最新一页,挨着最后一行名字写下自己的名字、律所名、联系电话、值班时间,还特意在值班时间后面写上“上午”。
又把笔收了起来。
就说嘛,办公室里的笔,是最容易丢的。
放多少支都没用。
她当实习律师的时候没多久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从此养成随手把笔放抽屉里、塞包里的习惯。
——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大家都有这个习惯,才会丢笔的?
——什么鸡生蛋、蛋生鸡问题。
——
“果然!”
几场直播下来,位于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总算是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一时控制不住激动地拍桌子!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她那些符号,是数字!”
祖冲之盯着姜海蓝左手压着的签到册,她在方格子的最前面标了那个奇怪的字符(阿拉伯数字),还有她写在方格子后面的那一串字符。
那果然就是他们世界所使用的代表数字的字符!
之前姜海蓝搭乘能够上高楼的“电梯”时,他就对墙上的符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惜不知道那些符号是什么意思,他也问了不少人,都没人认识。
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开始关注天幕。
今天,他终于想通了!
南宋。
秦九韶同样有了新发现!
不过他关注的是姜海蓝拿着的那个册子上的方格子。
每一横排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每一竖排……
似乎是一样的!
比如第三竖排,都有一个相同的字(所)。
比如第四竖排,都是一串奇怪的符号(电话号码),和第一竖排的符号一样奇怪(序号)。
他若有所思,总觉得这个方格子……大有用途……
秦九韶看着看着,忽地脑中灵光一闪。
他想到了账本。
作者有话要说:
1、本文所涉及的相关工作,都有一定的改动,不是完全写实(标粗)
2、人名比较多,不用管也不用记,我写案子不可能不写人名,写到公检法司不可能不写人名,小姜也还有很多同事和同行需要有名字
第19章 值班二
姜海蓝走出值班室,沿着过道朝电梯走去。
边走边在脑子里给直播间的观众讲解,【我们律师,每周四都要到检察院来值班。】
【司法局的领导给辖区内的各律所排好值班表,各律所自己安排律师准时过来值班。】
【嗯……这个值班制度是配合认罪认罚制度诞生的。】
【因为检察官和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要有律师在场见证,具结书上必须有律师签名。】
【后来上面又要求,签的时候必须录音录像。检察官们为了方便,就把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又没有自己委托律师的案件,集中到周四,值班律师过来后一起签。】
因为不大好天天麻烦值班律师过来,除特殊情况需要紧急签具结书的以外,都集中在周四。
【当然了,律师值班是有值班费的,每人每天几百块钱,不同地区应该是不一样的吧?这笔钱由检察院支付,每年结一次。】
要求律师们一年到头做白工,是不科学的。
【所以要好好签到,结账按照签到册来。】
姜海蓝“说”着,走进了电梯。
她在墙上按了“3”。
——
明朝。
朱元璋看着天幕,大惑不解。
他转头对刚刚赶到殿内正向他行礼的朱棣摆了摆手,一脸惊奇地说道,“律师到检察院‘值班’,怎么检察院还要给律师钱?”
朱棣也不能理解,他回想了一下刚开始姜海蓝对“公检法律”的介绍,“检察院是国家的……官署?律师……听她的意思并不是国家官职,律师为检察院做事难道不是应该的?”
父子俩对视了一眼,都很想不通。
“就是,”朱元璋道,“为朝廷做事居然还要收钱?他们怎么回事?”
朱棣想到了另一件事,“检察官是朝廷……”哦不对,他们那个世界未必还有朝廷,他换了一种说法,“检察官是国家的官员,签那个认罪认罚,为什么要律师见证?”
律师听起来不就是现在的讼师吗?
后世给了讼师这么大的权力?
第二个赶到的朱标更关注那个“认罪认罚”,“按照字面意思,是犯人接受刑罚,和检察院签署‘具结书’,可,惩罚犯人为何要犯人接受?”
这实在是让人想不通。
他们后世怎么回事?惩罚犯人还要犯人接受?
犯人有什么资格谈“接受”?
朱棣应道,“大哥说的是,官府判决犯人,难道还要和犯人打个商量不成?”
“我们并不知道‘认罪认罚制度’,是个什么样的制度。”朱元璋眯起眼睛,也未必就是他们理解的那个意思。
他们对天幕上的这个世界存在太多的不了解。
但既然是一个国家在施行的制度,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就好比检察院给律师钱。
朱元璋神情莫测,他双手负在身后,“且看看姜海蓝会不会给我们解释吧。”
她似乎还挺喜欢解释的。
清朝。
爱新觉罗·玄烨面色深沉地盯着天幕,等待着大臣们赶来乾清门。
先前南怀仁来见他,坚称天幕上出现的一切,那些高楼、车子、马路、电梯……都不是神仙之力所为,而是凡人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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