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 第44章

作者:泠水七弦 标签: 历史衍生 系统 直播 轻松 穿越重生

  如今女皇还没到会被逼退位的年纪,她还大权在握,现在就蹦跶,岂不是把把柄往她手里送?

  以为陛下的刀是钝的吗?

  他们也管不了太远,确定陛下会还位李唐就够了。

  狄仁杰望向天幕,捋了捋胡须,如今更重要的还是看看我们能从这里,学到什么。

  ——

  接完电话,姜海蓝拿着手机回了调解的办公室。

  法官助理沈璇、书记员张逢春坐在办公室的正前方,沈璇手里拿着她自己的手机在研究系统,张逢春坐在台式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

  被告坐在会议桌的右侧。

  姜海蓝走过去,在会议桌左侧坐下。

  她打开自己的手机vx,搜出了一个名为“多元调解”的app,耐心地等待着。

  十几分钟后,沈璇总算是弄好了,她说:“我把你们拉进来,你们同意一下,我们录一下调解视频。”

  姜海蓝看着手机界面,有一个参与某案调解的邀请弹了出来,她迅速同意了。

  画面跳转。

  姜海蓝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三个视角的视频:一个是她,一个是被告,一个是沈璇。

  沈璇看着屏幕松了口气,她让张逢春给承办案件的赵庭长打电话。

  过了一会儿,赵庭长从楼上法官办公室下来了。

  沈璇给他讲了一下双方调解的结果,赵庭长点了点头,他拿着沈璇的手机看了看屏幕,问,“开始录了吗?”

  沈璇说:“还没有。”

  赵庭长说:“那我们开始吧。”

  沈璇点了开始。

  姜海蓝看着自己手机屏幕上的三个视角的摄像头,把声音调低。

  反正大家都在一个办公室里,她也不怕自己的声音录不进去。

  但是三台手机一起外放,声音互相传来传去,杂音有点重。

  赵庭长说:“某某某诉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我们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原告方陈述一下身份信息。”

  姜海蓝把起诉书上原告的身份信息念了一遍。

  “原告本人没有来是吗?”

  姜海蓝说:“是,我是原告代理律师,林省行知律师事务所,姜海蓝,代理权限是特别授权。”

  “好。”

  “被告方陈述一下身份信息。”

  被告把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都说了一遍。

  赵庭长问,“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

  姜海蓝回答:“没有。”

  赵庭长又问,“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

  被告回答:“没有。”

  赵庭长说:“本案由审判员赵致诚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张逢春担任本案记录。”

  “原告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姜海蓝说:“没有异议,不申请。”

  “被告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说:“不申请。”

  赵庭长说:“原告陈述一下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姜海蓝拿起起诉书,简单地念了一下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部分。

  赵庭长点头,对被告说:“被告发表答辩。”

  被告说:“我这边现在周转困难,希望能多给我一段时间。”

  赵庭长问,“现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被告是否同意?”

  姜海蓝说:“同意。”

  被告说:“同意。”

  赵庭长说:“原告说一下你们的调解方案。”

  姜海蓝便说了先前同被告商量好的调解方案,“签字当天支付15万元,余款277000元,从10月到2024年1月每月支付5万元,2024年2月8日前支付77000元。”

  她补充道,“原告放弃迟延履行金,但被告若有一期未按时支付,原告可就所有未支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迟延履行金。”

  赵庭长问被告,“被告是否同意?”

  已经商量好了的,被告自然不会否定,他点头,“同意。”

  赵庭长说:“好,双方的调解方案是……”他将姜海蓝刚刚说的调解方案复述了一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

  姜海蓝:“同意。”

  被告说:“同意。”

  调解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是要求是录制调解视频必须录制15分钟!

  于是三方都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等待录满15分钟。

  并等待书记员把调解笔录和调解书打出来,双方签字。

  赵庭长叫被告的名字,对他说:“你的人要出现在镜头里。”

  被告把手机拿了起来,立在桌上,保证他本人出现在屏幕上。

  姜海蓝瞅了一眼视频里的自己,抬手理了一下刘海。

  她在直播间解释道,【现在的要求,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要录制调解视频,且录满15分钟。】

  【一般来说,大家都是提前商量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再来录这个视频,所以走完流程要不了15分钟。】所以录完不能挂断,要录满15分钟,且保证镜头里有人在,不是录假视频。

  【达不成一致意见,就直接开庭审理。】

  庭审之后,也还是有调解的机会。调得成,就下调解书;调不成,就下判决书。

  ——

  “这不就是走一个流程?”若说起这个,张柬之作为官员,比姜海蓝这个非公务员要清楚得多。

  他一直在看天幕,知道姜海蓝早就在协调这个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也知道她已经协调好了结果。

  如今就是把协商好的结果正式确立下来。

  但他也很快就明白过来这套流程的好处。

  确定双方对这个结果都是满意的、认同的,协商是自愿的,免得将来其中一口反口不认,妄图推翻这个协商好的结果。

  “虽然比较麻烦,但确实很有必要。”他想。

  现在的程序繁琐一点,省了后续的麻烦。张柬之脑子里灵光一闪。

  至于录满十五分钟……

  从听到这个要求,张柬之就特意留意了一下时间,他想确定天幕上的十五分钟,是他们现在的多少时间。

  他也如愿测试了出来。

  “一刻钟。”

  张柬之若有所思,为何要把一刻钟说成是十五分钟呢?

  若一刻钟是十五分钟,那一个时辰不就是一百二十分钟?

  为何要这么计算?

  姚崇则在思考这个回避制度。

  姜海蓝没有细讲,他只能从那位法官讲的话去猜测这个制度的规定和用意。

  要求“法官”和“书记员”回避,无非是担心,他们与“原告”或者“被告”利益相关,在审判案子的时候徇私。

  这一点,从古至今皆是如此。

  朝廷任命官员,为了避免官员因为某些特定关系徇私舞弊,会进行任官回避,包括亲属回避、地域回避及岗位回避。

  天幕上施行这个制度并不奇怪。

  姚崇不解的是,法官居然在调解之时,询问“原告”和“被告”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而是听起来,法院和法官在一些问题上,似乎格外的“在意”原告、被告的意见,早先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最后“宣判”,那位法官也问公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对判决是否有意见。

  总是在突破他对“法院”的认知。

  不过想想也是,天幕上的“法院”,本来就不是他以为的官府。

  姚崇心想,若是可能,我还真想深入了解一下他们的“公检法律”。

  ——

  录满15分钟后,赵庭长先行离开了。

  姜海蓝和被告坐在调解室里,张逢春拿了调解笔录给他们签字。

  姜海蓝快速过了一遍,确定金额和时间没问题,就在笔录的每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

  被告在姜海蓝的名字后面签上了他自己的名字。

  张逢春又拿出两份“送达回证”,“这是调解书的送达回证,你们先帮我签了,一会儿就把调解书给你们。”

  ok。

  姜海蓝和被告又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