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 第39章

作者:神仙老虎 标签: 种田文 爽文 科举 朝堂之上 穿越重生

  老大眨了眨眼,咽下口水,小声道:“爹,鸡从哪来的呀?”

  周二狗表情极不自然道:“操心这干啥?等着吃就行了。”

  老二鬼精鬼精地,轻声道:“嘘,咱爹肯定是偷的咱爷家的。”

  周二狗摸摸她脑瓜儿,“就你知道的多,啥叫偷呀,儿子拿老子的那还不是天经地义。”

  话虽如此,可周二狗还是忙紧着吩咐几个闺女,“老二你赶紧去插门儿,爹快点儿把鸡给宰了,老大去烧火,老三老四去抱柴火,咱一家子赶紧把鸡吃进肚子,你爷来了他也白搭!”

  一幕幕不同的悲喜剧在周家庄里上演,人间的悲喜从来都不相通,但人人都期盼着过上好日子。

  周锦钰不知道周二狗家贫穷的程度。

  更不知道他爹想要做治世之能臣的伟大抱负。

  也不曾想到他一个小小的举动会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但他有着一颗善良怜悯的心。

  蝴蝶的翅膀已经悄悄扇动,不是吗?

第48章

  周锦钰缩在周二郎怀里,小眉头蹙着,往日活泼的黑眼珠子蔫了,泛着生理性的眼泪;长长又浓密的睫毛也耷拉下来,小脸儿难受成了一团儿。

  起因是大姑见小侄子爱吃芋头,今儿又给做了那天的芋头炖排骨,周凤英见侄子爱吃,便给他多盛了几块儿。

  大郎本来想着是不是有点儿多,但看小侄子吃得一脸开心满足,就没忍心阻止他,寻思着一次半次多吃点儿没事儿,大不了让娃子晚上少吃点儿。

  朱云娘想开口,张了张嘴又咽下去了,大姑姐一片好心,二郎若要说她还好,可二郎去了族长家,自己开口未免有些不识好歹,显得她太事儿多,又显得大姑姐不懂得带娃子一样。

  实际上娃子跟娃子真不一样,兰姐儿自小到大连药什么味儿都没尝过,身体好,胃口就棒,吃嘛嘛香,多吃点儿自然没事儿。

  周锦钰不一样,药罐子里泡出来的小肠胃,是药三分毒,都对肠胃有损伤的。

  周锦钰自己也知道,吃东西一向很克制,少量多食。周二郎给买的零食,也只有饿了的时候,吃上几颗,从不多吃。

  但太久没犯病,加上他对高淀粉类的食物实在缺乏抵抗力,一下子多吃了些,结果到半下午就开始肚子疼了。

  周二郎揽着他,大手帮他顺时针轻揉着小肚子,“疼得很厉害么?”

  周锦钰前世多疼他都能忍着,因为没人心疼,所以就格外坚强。

  如今被一家人宠着,不自觉就娇气起来,不光娇气,还有点儿夸张,爹为他操心的样子,很温暖。

  周锦钰小脑袋往他爹身上拱了拱,道:“肚子胀得很难受,还疼。”

  周二郎看他可怜的小模样儿心疼得不行,恨不能代孩子受罪。

  一只手给揉着小肚子,一只手安抚似得轻抚儿子的后背,好像这样就能减少儿子几分痛苦。

  朱云娘端着红糖姜水一掀门帘儿进来,看到夫君那心疼得不得了的模样儿,突然就悟出一个道理来——这娃子能扔给男人带,就得扔给男人带,越带越亲。

  她之前真的是大错特错了,心疼夫君读书辛苦,孩子的事自己一力操办,从不用他插手;又恐他担心娃子的病念不好书,从来对他只报喜不报忧,二郎和娃子接触得少,虽然也知道心疼娃子可没有现在这般夸张,弄得跟眼珠似的。

  也就是自家人给喂多了,他不敢吭声,这要是外人给他宝贝儿子喂病了,一准儿会迁怒人家。

  仔细想想,可不就是娃子那次差点儿人没了,估计是吓坏他了,加上钰哥儿病好以后,兴许是男娃子长大了,开始喜欢粘着父亲,与他接触的多了,二郎这才变得跟孩子越来越亲。

  周二郎看到娘子端来的碗里漂着的姜丝有点儿多,忍不住蹙眉,道:“姜丝是不是给放多了,这喝着不辣么?”

  云娘柔声解释:“钰哥儿现在肚子胀气,就是要有些辣劲儿,让娃子喝了能发发汗,把肚子里的寒气儿给排出来,就不疼了。”

  周二郎觉得有道理,先将儿子扶起来,靠在他身上,又接过娘子手中的小碗儿,递到儿子嘴边儿,道:“有一点儿辣,不过我们钰哥儿不怕,大口喝下去,喝下去咱们小肚子就不疼了。”

  周锦钰听到他的话,憋不住想笑,又控制不住湿了眼眶,做周二郎的儿子很幸福。

  ……

  十一月初八这日,一家人在临河镇码头送二郎出发。

  明年二月初便要春闱,从南州府出发到京城,顺利的话约莫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到达,考虑到一路上可能会出现各种耽误行程的小情况,最好是提前三个月出发。

  两个月用来赶路,到了京城,预留出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休整,以便应对接连九天的高强度考试。

  周老爷子千般嘱咐,各种不放心。

  小儿子还是第一次出这般远的门儿,一路上也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可千万莫要有个病灾儿的。

  虽说他昨儿晚上已经上过香,拜托各路神仙谁有空谁帮忙看顾一二,可求神这玩意儿向来靠谱的时候少,哪个敢完全信呀。

  周老太太亦是红了眼圈儿,只她向来话少,亦不善表达,又恐送儿子去赶考流眼泪不吉利,慌忙把眼里的湿意努力憋回去。

  朱云娘眼中的不舍和担忧亦是快要溢出来了。

  凤英受不了一家子这个劲儿,朗声道:“行了行了,都够了啊,咱家二郎这是去京城给咱考状元呢,别人想去都没这资格,咱高兴——”

  “高兴……”

  周凤英哽咽着说不下去了,那是闹着玩儿得么,几千里地呢,路上谁知道有啥情况发生,二弟还非得不让大郎跟着。

  周二郎抱着钰哥儿,低下头轻轻蹭了蹭儿子的小脸蛋儿,不舍得将孩子递给了大哥,兄弟俩目光交汇。

  二郎:大哥,家里交给你了。

  大郎:二弟,一路上保重。

  周二郎又看了朱云娘一眼,回过头来,捏捏儿子的小鼻尖,笑道:“乖娃,等爹回来。”

  说完也不等儿子的回应,猛地转身快步离去。

  身后传来儿子软软又温暖的小奶腔,“爹,保重。”

  周二郎没有回头,快走几步上了船,等上到船上,这才深吸一口气,微微仰头将眼眶中的湿意吸回去,转过身同岸上的家人挥手作别。

  船只缓缓开动,岸上的家人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视线中……。

  薛良的眼圈儿亦是红红的,刚才在码头上,家里三个女人一个个担心他,担心得跟什么似的。

  昨儿晚上把他往死里用,这会儿又担心他在路上出什么状况,嘱他遇到那劫匪流寇该给多少钱给多少,莫要跟人讨价还价;又嘱他路上的野女人都是狐狸精变的,专门找他这样俊俏的书生下手。

  也不想想,有周二郎在旁边儿,那狐狸精能顾得上他么?他想要那艳福,也没那机会呀。

  想到狐狸精,薛良忽然来了兴致,碰了碰周二郎的胳膊,“嗳,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光坐船就要走上七八日,兄弟带了几本随身读物,咱俩路上解闷儿。”

  周二郎瞥他一眼。

  薛良凑近他,压着嗓子低声道:“就上次跟你说那风月弄情,又出新篇了,啧啧啧,奇人,真是奇人,是个正经人都想不出他脑子里那些东西来。”

  话音一转,“说好了,这次你必须得看啊,兄弟不允许这么好的东西被埋没。”

  周二郎斜他一眼,很漫不经心地“嗤”了一声,一脸毫无兴趣的冷淡劲儿,“没兴趣,留着自己欣赏吧。”

  薛良简直快要佩服死周二郎了,他甚至都怀疑周二郎平时有没有男人那方面的需求,也忒冷淡了,怪不得只生了钰哥儿一个娃子。

  虽与薛良交好,但周二郎并不希望朋友间彼此近到无所顾忌,还是有各自的空间和秘密比较好。

  另外,那风月弄情,初看着实令人新奇,再读亦不过如此,对方笔力也就那么回事儿。

  周二郎闭上眼睛养神,有从人牙那里买来的仆人看顾着东西,不用他操太多心。

  科举中最难的是乡试这一关,到了会试他反而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因为大干朝有规定,凡举人未中进士者,相貌雅正列一等,授知县;

  以他乡试第一的身份,加上长相不俗,自是可以稳拿,考中进士不过是让他的仕途起点更高一些罢了。

  京城,御书房内。

  “臣弟,给皇兄请安。”

  大病初愈的端王对着书案后的帝王俯身一礼。

第49章

  端王一身雅青色的圆领长袍,领口处缀了一圈儿大小一般无二的黑色珍珠,窄袖处绣了金色松鹤云纹滚边,腰束双铊尾镶白玉快意革带,如此装束倒把他懒散随意的性子收敛了几分。

  只那头发却不好好束好,一根白玉簪随意的挽起,额前散落几根,不伦不类叫永和帝看着别扭。

  不过这个六弟若是正经了,天下就没有正经的人了,随他去吧,爱咋咋地,不造反,不谋权篡位就是他的好弟弟。

  “来来来,老六,帮朕办件正事儿。”永和帝朝端王招招手。

  端王没过去,自个儿找了个座儿坐下,随手捏了一块儿盘子中的点心道:“不干!皇兄找臣弟准没好事儿,臣弟做了皇兄手中这么多年的刀,成天杀这个杀那个的,折寿,臣弟还想多活几年呢。”

  永和帝干笑,“快了,快了,朕知道你身子骨不好,早就想找个人代替你,这不一直找不到称手的吗,比你有能力的没你狠,比你狠的没你有能力,人才难寻,朕也发愁啊。”

  话音一转,安慰道:“听说今年考生里有几个好苗子,到时候只要差不多能用,朕就放你做你的逍遥王,天下的女子你爱睡谁睡谁,就算是朕的女人,你看上了,也可以归你,皇后除外。”

  “咳,咳,咳!”

  端王差点儿没被刚吃一半儿的点心噎死,连忙摆手,“别别别,臣弟没那变态嗜好,对□□不感兴趣。”

  永和帝半真半假道:“朕怎么听说梅侧妃和你似乎有些渊源呀,要真是这么回事儿,朕倒是夺人之美了,要不朕找个由头儿给她换个身份送到你府上去?”

  “长得好是臣弟的错喽?”

  端王食指揉了揉眉心,“京城里关于臣弟的传闻还少吗?是个女人就能和臣弟沾上点儿关系,臣弟就是夜夜做新郎也忙不过来了,皇兄爱送就送,别拿臣弟说事儿,干脆大方点儿,什么梅妃兰妃竹妃菊妃的凑一桌麻将给臣弟一块儿打包送过去完事儿。”

  末了又恨恨地加上一句,“也省得臣弟白白担了这风流王爷的罪名!”

  永和帝哈哈大笑,道:“梅兰竹菊就算了,不过朕宫里的能工巧匠倒是可以送你几个。”

  端王长眉一挑,“噢,皇兄是对臣弟的那些小发明感兴趣么?”

  永和帝摆手,“朕没你那闲心思,过来吧,有正事儿要你办。”

  ……

  出了御书房,端王感觉到一丝冷意,双手抱住了胳膊,在御书房外面等候的侍从忙跑上来替自家主人披上绀青色的织锦狐毛大氅,白色蓬松的狐毛领衬得端王愈发丰神如玉。

  端王嘴角儿逸出一丝冷笑,他的好皇兄可真是心疼他呀,瞅瞅给他安排这些活儿,这是要他把满城文武都得罪光的节奏啊。

  他都已经自毁成这样儿了,这还不放心呢,果然这皇位来得不正统,看谁都是抢他宝座的人。

  说什么找人代替他,让他做逍遥王爷。

  不就是看他现在统领锦衣卫,权利过大了么。

  飞鸟尽良弓藏,替将来那位接班人默哀一下。

  “皇叔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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