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神仙老虎
老头儿看着看着,转过脸去,眼眶子里湿乎乎的,二郎考上状元也没见这么高兴过,跟个几岁小孩儿似的。
老太太递过去帕子给他,“咱们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一家人闹闹哄哄着,各自回屋去换出门儿的衣裳。
大概是以前有太多想穿的衣裳买不起,出于一种补偿报复的心理,周二郎在买衣裳方面着实有点儿暴发户且败家,表面再谦虚也有年少轻狂的内心,他相信自己会青云直上,钱不是问题。
拉开衣柜,周二郎换了身简单的霜白素色直襟长袍,暮云灰的暗纹织锦腰带束出一段风流腰身,全身上下都是浑然天成的贵公子气息。
云娘有点儿选择综合症,没得穿的时候哪件都好看,衣裳多了似乎哪件儿也不是最好。周二郎帮她选了件浅桃粉的绣花方领半袖立领对襟衫,小家碧玉,很是惹人怜爱。
周锦钰感觉自己身上的衣裳就挺好的,周二郎非得要给换,换了件豆蔻色半臂小短衫,黛□□笼裤,脚踝上有金色辟邪脚钏,手腕上给套了银镯子,银镯子上有三个小铃铛,铃铛一响,邪祟跑光,大干朝的百姓认为小娃六岁以前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戴上铃铛就把邪物吓跑了。
周二郎不信什么邪物,纯粹是别人家孩子有的,他的钰哥儿也得有,况且钰哥儿戴上可比别人家娃子好看多了。
换好衣裳越看儿子越好看,娘子也好看,在小的脑门儿上亲了一口,又搂过大的亲了一口。
牵着小的,领着大的,出发!
太白楼距离自家住的地方不算太远,有个一柱香的功夫就能到,一家子索性走着过去,周二郎带了两把油纸伞,一把给儿子打着,一把递给外甥女儿。
他用的东西都讲究,两把油纸伞做工精致,给兰姐儿的那把应该是给云娘买的,伞的把手处还带了漂亮的穗子。
周凤英目光闪了闪,这次意外地没有出口调侃二弟,以前她总觉得二郎忒爱臭讲究,跟村里人格格不入,现在却越来越认可二弟的做法了。
小时候家里就属二郎脾气最大,动不动就耍小性子,还偷懒不爱干活儿,属他最小,属他最霸道,家里人都得听他的,按理说应该是最讨人嫌的那个,可事实上不光爹娘宠着他,自己和大郎也都让着他。
为什么呢?
现在想想,因为二弟不光长得好,他还把他自己看得很高贵,那时候村里的一帮小娃子都哄着族长家的孩儿,想要人家给一口好吃的,二郎不,他等着族长家的娃主动过去给他吃。
事实上族长家的儿子竟然还真的主动上前分给他吃食,不但分给他吃食,还最喜欢跟他玩儿。
二郎往那儿一站和村里所有娃子都不一样,小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鞋子是他哭了三天,硬逼着爹给他买的,自己和大郎都没有,因为没他会哭,就算哭,顶多也就咧咧两声,爹不给买就算了,谁能像他哭得这么持久。
二郎穿得干净体面,长得又好,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小手儿一伸出来,每个小指甲都修剪的整整齐齐,一丁点儿污垢都没有,让你不自觉就觉得他比你金贵,你得让着他。
如今钰哥儿也是,二郎在儿子身上那是真舍得给花钱,小娃子个子蹿得快,谁家买衣裳那不得买稍微大一点儿,来年还能穿,二郎不,不管多贵的衣裳就只给买穿上正合适的。
这不,好事儿就来了。
钰哥儿跟那姓贺的小娃子不过才玩儿了一回,人家竟然是帮着把端王爷御用的医官给请过来给看病了,这要不是二郎把钰哥儿给捯饬的人见人爱,人家连玩儿估计不会给他玩儿呢。
这以后,兰姐儿也得学学钰哥儿,该娇贵就得娇贵,让娃子得知道拿自己当回事儿,可别学自己,一嫁到婆家先学会给人当牛做马,当年做马也不得人家个好儿。
做人就得像二郎这样。
前边爷儿仨并排走着,大郎抱着钰哥儿,钰哥儿手里撑着伞,二郎问他,“钰哥儿,累不累,爹帮你拿会儿吧。”
“爹,我不累,钰哥儿想着等会儿吃完饭,爹陪我去买些东西。”
“哦?钰哥儿想要什么?”
周锦钰:“爹,胜哥儿帮我请来了端王府的医官,我想着谢谢他,买什么东西他大概也不缺,我想自己亲手制作一件礼物送给他,礼轻情意重。”
小孩子单纯,认为心意比礼物重要,周二郎不愿意太早让儿子接触成人的世界,笑道,“这个主意不错,爹支持你。”
周锦钰想的是端王府那药丸子太坑爹了,他得想办法赚点儿钱补贴家用了。
爹养儿子不容易,儿子养爹也难呀,爹身上简直自带强大的败家属性,手里有一百两,他敢给你花出去九十两。
爹现在呆的是清水衙门,他想贪也没得可贪,以爹的性子,等以后他若是升了官,九成得往贪官的不归路上跑,他得早做打算,在爹升职以前,把钱赚上,让爹有钱可花,过得舒舒坦坦,绝不拿人家的钱财手短,受制于人。
有了端王爷给的药,以后就不用活得那般小心了,就当得了个慢性病,发病的时候就吃个药丸,完全不影响正常生活,也不用担心哪次运气不好挺不过去,周锦钰很开心。
就算不能像人家小说里的穿越男主一样,王八之气一开,手到钱来,他相信自己怎么说也曾经生活在商业高度发达的现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奔个小康应该不难吧?
第65章
哪个时代的人都需要有精神生活,在没有太多娱乐项目的古代,社交的重要性远超现代人的想象。
今儿是大干朝公职人员的休沐日,或与三五好友一聚,或带着妻儿来太白楼吃饭的达官显贵比比皆是,周二郎一家到那儿的时间,竟然还没有位置,大厅里倒是有座位,不过一般带有家属女眷的为了方便,都是花一些服务费单点包间。
有需求就会有解决方案,现代人会玩儿的,古代人也会,尤其在重农抑商的社会,敢做生意,且把生意做到很大的,个个都有自己的两把刷子,人家的服务意识一点儿不比现代人差,提供有专门供客人等待休息的区域,提供免费的茶水、瓜子、小点心之类。
等待区还划分了男宾区和女宾区,娘儿几个一块儿去了西边女宾区等候,二郎几个带着娃在男宾区找了个位置坐下,有小二过来给倒茶,站在周老爷子身边躬身询问,“客人,咱们这儿提供免费的东湖雪绿和翠峰银毫,您是要喝那种?”
老头儿被问得一愣一愣的,清了清嗓子,挺直了腰板儿道:“就来那什么东湖雪绿吧。”
“好的,请您稍等。”
店小二很快过来给一人面前斟上一杯清茶,道:“茶水烫,还请客人注意照顾好小公子。”
瞅着那店小二走远了,老头儿这才好奇地端起眼前清澈透明的茶汤放在鼻尖处闻了闻,又学着周围人那样轻抿了一小口,装模作样道:“不赖。”
周二郎突然有点儿羞愧,比起儿子对自己这个爹,他对老爹实属不孝了,心里头只想着自己小家里小的大的,竟然是忽略老爹良久,之前其实也收到了不少的好茶,只不过转手就给人家回了礼,竟想都没想过要留下来一盒给老头儿喝。
非是对爹不亲,只是长久以来习惯了爹对自己的疼爱付出,作为接受的一方,他脑子里缺了那根儿为他人着想的弦儿。
人最可怕莫过于这种不自知的自私,因为意识不到,所以竟然理所当然,就像天真的残忍一样,不自知的自私亦是最冷酷无情,枉自己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一日三省吾身,半点儿没做到!
对爹不上心,对钰哥儿却是本能的上心。
这人啊,总是会不自觉往下面亲,忽略了上边儿父母,一时间他不光不想要儿媳妇,竟感觉孙子也是晚些抱得好,他也不指望儿子开枝散叶啥的,生那么多,他这老子不得被那帮小的给挤到犄角旮旯里去,想想就闹心。
周二郎把点心盘子推到老头儿跟前,“爹,尝尝他们家的点心,绿色的这种凉糕不太甜也不腻,对您胃口。”
儿子孝敬,老头儿心里欢喜,脸上的得意显而易见,自己咋就生了二郎这么个孝敬孩子,这是前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吧。
实际上他的衣服鞋子大都是凤英给做的,大郎替他承担了绝大部分的重活儿,他都没觉得咋地,二郎长年不在家,偶尔回来一趟,全家跟伺候少爷似的伺候着,冷不丁抽风想起他这个爹孝敬一下,可把他给美的。
要么说远香近臭呢。
十个手指头不一般齐归不一般齐,可都是自己的肉疙瘩是真,倘若真需要以命换命,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命换给任何一个。
二郎又夹了一块儿白色带黑芝麻的点心放到大哥眼前的碟子里,大哥好吃软糯的点心。
这里的点心做地特别袖珍,显得精致,又省材料,周锦钰喜欢甜食,吃了一块儿红枣大小的桂花糕,还想再吃,被周二郎制止了,“糖吃多了,对我们钰哥儿的牙不好。”
周二郎在翰林院的藏书阁里无意间看到一本某朝太医院有名御医写的《育婴十二篇》,上面有提到孩童吃太多甜食对牙齿十分有害,不仅可能出现黑斑牙洞,还会造成牙疼,严重者甚至需要将牙齿拔除。
作为土生土长在农家长大的娃,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周边的娃子基本上都没机会能吃上糖,偶尔吃上一次那都了不得,哪里听说过吃糖还能坏牙的,当时看到书里那些言之凿凿的描述,画面感十足,简直追悔莫及。
之前每次都从书院回家都给儿子带很多甜食,现在有条件了,家里更是甜食不断,他都恨不得把时间拨回到两年前,重来!
周锦钰其实自己知道糖吃多了不好,尤其是他这种病,大部分情况下,那些糖都分给了周边孩子,只不过显然爹很享受给他买零食的快乐,所以他也只是在周二郎面前稍微放纵一下自己,多吃上那么两块儿。
周二郎不让他吃,便也不吃了,到嘴边儿的桂花糕,又乖乖放下。
一番操作,把对面儿男人看得一愣一愣的,人家的小娃怎么带的,不让吃就真不吃了,自家的臭小子要么哄要么揍,就这两条路。
儿子听自己的话,周二郎自是满意,满意的同时他又不希望周锦钰太乖太听话,万一要养成逆来顺受的性子,将来儿子不得吃亏。
他捏了捏儿子的小鼻子,笑道,“就这么听爹的话,嗯?你若求求爹,说不定爹心一软就让钰哥儿吃了。”
周锦钰:“爹不让钰哥儿做的,一定是为钰哥儿好的,钰哥儿知道。”
周二郎:“嗯,听爹的话是应该的,不过外面的人让我们钰哥儿做什么,钰哥儿定要有自己的主意,不能被旁人支配,倘若所有人都满意,就我们钰哥儿自己委屈,那也是不能迁就的,你和所有人一样贵重,谁也没资格让钰哥儿委屈自己。”
周二郎本来想说“你比所有人都贵重”,话到嘴边儿硬生生改了口。
周锦钰听他说“你和所有人一样贵重,谁也没资格让你委屈自己。”心里动容,轻轻点了点头,“钰哥儿记住了。”
“六号桌的客人久等了,您请随小的这边走。”店小二过来喊话,有包间腾出来了。
周二郎抱起儿子,几人起身跟过去。
订的是三楼的包间,视野开阔,可以俯览整片紫竹河街区的风景。
一家子兴奋地挤在窗户边儿往下看。
“安京城好大好热闹呀。”
“大姐,你看,那里是不是咱们家呀。”
“是哩,是哩,我都看到咱们家胡同口那棵大槐树啦。”
“娘,舅妈,你们快过来看,看那河里的画舫好大好漂亮,上面挂了好多彩带和灯笼,咦?那船上好多人呀,兰姐儿也想去船上看看。
周凤英顺着闺女指着的方向,瞅了一眼,“俺也不清楚,你二舅懂得多,二郎,二郎,你过来瞅瞅,这大船是干啥的,还有人敲鼓呢,热闹的很。”
周二郎见家里人如此开心,感觉这一等包间的费用果然没白拿,笑呵呵踱步过来,朝窗外扫了一眼,清了清喉咙,解释道:“哦,那船上是唱戏的,戏票贵得很,和咱们在太白楼吃一顿饭差不多银子,不是我们能消费得起,别看了,呆会儿菜都凉了,先吃饭。”
大郎的酒量惊人,三杯酒下肚,跟喝了三杯白开水一样,老爷子也能喝,周二郎不跟他俩比,上次醉酒的难受劲儿还记着呢,想着点到即止,可兴许是心里太高兴太放松,也兴许是被爹和大哥带节奏,还是喝的有点儿多了。
他用筷子沾了一点儿白酒,递到到钰哥儿嘴边儿,坑儿子。
周锦钰看他一眼,假装不知道酒辣,意思性地舔了一下筷子,古代的酒也就这么回事儿,不过小孩子的味觉显然比大人敏感,还挺辣的,不自觉皱了皱眉头。
周二郎见坑到儿子,呵呵笑,倒还记着眼前的是自己亲儿子,忙又给人喂了口菜解辣,还问人辣不辣。
周大郎嘴角抽搐,没眼看,从小到大,二弟的坏就没有改过来过,二十多岁的人了欺负个五岁的娃娃,还是他自己亲儿子,钰哥儿也是忒老实。
周二郎喝多了,大郎担心背着弟弟出去,万一碰上二弟在官场的同僚或是熟悉的人不太好,让人看到二弟私下的样子,不利于二弟在他人面前的形象。
做官没有点儿威严威压,何以服众,怕是骨头渣子都被人啃了。
官场上还是互相摸不透才有所忌惮,就像周家庄里的人对二弟再敬畏,可他们见过了二弟穿开裆裤的样子,这敬畏还是比不上面对县令老爷时有压迫感。
甚至还有人私下里又酸又妒地说,六元及第的状元郎咋地了,小时候俺还看见他踩过牛粪哩,哭得一行鼻子一行泪的。
还有,他在大青山里头为钰哥儿找人参那次亦是,他告诉家里人是在山的外围找到的,实际上外围怎么可能有人参这种稀罕东西?
天下之物,当为天下人所有,凭什么他这个生于大青山长于大青山的人不能取大青山里的一草一木,远在百里之外的那些个贵族老爷却可以肆无忌惮地开采享乐?
就如那鲁达一样,既然规矩不合理,他也不必守什么狗屁的规矩。
只是运气不太好,头一次进去就遇上了群狼,手里头除了一把砍柴刀,啥依仗也没有,但他若敢露出一丝胆怯,那群饿红了眼的狼崽子必然一哄而上来嘶咬他。
逃是逃不掉,两条腿儿的哪有四条腿儿的快,即是如此还怕个锤子,干就完事儿!
砍死一个就不亏,砍死两个是赚的,砍死一群他就赢了。
当血雾飞溅,狼头和狼身在他手里一次次分家,他告诉自己,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对家人的残忍,爹娘在等着他,大姐和弟弟在等着他,钰哥儿和兰姐儿也在等着他。
大丈夫当有取舍,以大善为善,妇人之仁决不可取。
那次,他第一次懂得以暴制暴,以狠对狠!
如今,二弟在京城的人精圈子里混,和在狼群里和人抢食儿也没多大差别,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上去,人家就得下来,彼此之间天生对立。
爹娘,大姐只道二弟做上了官,他们家光宗耀祖改换了门庭,却不知道这风光背后的残酷。
以二弟的性子,凡事他都要争在前面,比人家做得都要好,走上这条青云路,他再也没有了后路,除非他死,否则他定要爬到那最高处,实现他所说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