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 第19章

作者:雪刀 标签: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爽文 成长 穿越重生

  牙齿纵向划破鱼笋夹子,外酥里嫩,鲜浓味美。笋子和鱼肉搭配在一起香烹,极极其美味。沈秀双目弯成月牙,“真好吃。”

  注意到司马烨在看她,她将鱼笋夹子递过去,“殿下要不要尝一个?”

  “你自己吃。”

  她便缩回手,继续吃。一路吃吃停停,大概一刻多钟后,马车抵达国子监。

  国子监前伫立着两棵大树,一棵苍劲,一棵葱茏。大树后方,恢宏气派的国子监大门呈正朱色,门下门槛极高。

  一进门,硕大高耸的圣人雕像落入视野,踩着锃亮的大理石台阶,越往里走,愈发幽静。

  小道两旁的假山重重叠叠,偶尔出现几声清脆的鸟鸣。石桥下的水池铺满了绿荷,高处湍入的流水汩汩流淌,淙淙之间,花草木香气淡淡弥漫。

  穿过浅浅淡淡的花草木香气,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渐渐进入视线里。沈秀悄悄环顾四处。

  四处曲径通幽,石桥流水,绿水潺潺,柳堤弯弯,瓦当素雅,庭廊秀美,花窗精巧,水景柔灵,假山俊秀,翠竹郁苍,闲花似锦。

  若有相机,沈秀真想把这里拍下来,回去好好欣赏。国子监不愧是东陵最高学府。她在心里默默喟叹。

  穿过亭廊,拐过曲齿朵楼,还未抵达讲堂,一道声音叫住司马烨,“阿烨!”

  穿着深蓝色学子服的司马朗大步走来,“阿烨,你来了?”发现司马烨身侧的沈秀,他扬眉,“女书童?阿烨,你怎么换了个女书童?”

  通常情况下,女子才会用女书童。

  司马烨:“我想换就换。”

  “为何戴着面纱?”司马烨目露好奇,“莫非貌丑,不能见人?”

  司马烨顿时被激怒,“你说谁貌丑?”

  “哎哟,你这么生气作何?又不是说你貌丑!”

  “你再说她貌丑试试。”

  “行行行,不说了不说了。”

  继续前行了一小段路,抵达讲堂。讲堂里微微嘈杂,有谈笑声,有诵读声。司马烨带着沈秀来到第一排座位。

  每个学子有一桌案,桌案旁侧是供给书童的小案和矮凳,比学子的案凳要矮许多。沈秀心道,书童可以坐着,不用跪或者站在旁侧伺候,国子监这一设计比较人性化。

  沈秀入座,从书箱里拿出书,给司马烨铺好。

  第一堂课是算术课。魏朝清一袭绿袍,款款入内。沈秀抬首,目光落在魏朝清身上。

  这位夫子,看起来竟这样年轻。这么年轻就能担任国子监老师,想必非常厉害。

  她细细端详魏朝清,耳边忽而传来司马烨冷冷的声音,“你一直看夫子做什么?”

  沈秀立马低头,专心给司马烨研墨。研墨时,魏朝清的声音传过来。

  他的声音与他的容貌一样,温润清朗,似落在溪流上的一片落花,轻而温柔。

  “今有善行者行八十步,不善行者行三十步。今不善行者先行一百步,善行者追之,问几何步及之?”魏朝清说了一道算术题,让学生们在最快的时间内算出答案。

  三弹指(半分钟)过去,魏朝清问:“可有算出来的?善行者要多少步才能追上?”

  沈秀条件反射,下意识道:“一百六十步。”

  话音将降落下,她顿时反应过来,懊恼了一下。她一个小书童,是伺候人的,并不是学生,没有资格答题。

  她就是当了十几年学生,读了十几年书,老师问问题,她知道答案,就下意识惯性答题而已。

  这种下意识的习惯真是可怕。

  她一个小书童这样做,有些逾矩了。感受到四周诧异的视线,她把头埋得更低,“夫子恕罪。”

  魏朝清并未怪罪她逾矩,他温声道:“你算对了,的确是一百六十步,你算得很快,算术很不错。”

  她用的现代X方程,自然比古代的直除法和假设法更快。这道题并不难,只是用古法解题的时间要比现代x方程慢很多。

  旁侧司马朗歪过头来,“哟,你这小书童,脑子转得倒还快,这算术,竟比我们阿烨还快,我们阿烨算学可是一顶一的好!”

  沈秀埋脖子当鹌鹑,不吱声。

  司马烨打量沈秀,眸光奇异,“你学过算术?念过书?”

  “没有,我就是蒙的。”

  “还正好蒙出了一个正确答案?别对我撒谎。”

  “我确实没念过书,至于答案……就是半蒙半假设,假设出来的。”

  司马烨默然,良久,他笑了一下。

  接下来的时间里,沈秀强迫自己神游天外,不去听讲,免得自己又条件反射去答题。

  及至午休,沈秀随着司马烨去往休息间。国子监每一位学子都有单独的休息间,用来吃饭歇息。

  去休息间途中,沈秀见走在他们前面的魏朝清俯下.身来。

  却原来,道路中间,有一受伤的知了在慢慢爬行。魏朝清将知了移到路边上,以免路过的行人踩到它。

  魏夫子当真是一个心善之人。沈秀回头望他。

  到了休息间,沈秀去端水,给司马烨净手,司马烨皱眉,“不用你来,我说了,你只需给我研墨铺纸。”

  侍从接过她手里的水盆,去给司马烨净手。无事做的沈秀,便去瞄桌上的饭食。发现桌上有鱼笋夹子,她微微讶异,而后开心起来。

  给司马烨夹了他要求的菜之后,沈秀拿筷子,第一时间去夹鱼笋夹子。

  口中的鱼笋夹子,酥鲜香嫩,竟和早上在街边买的鱼笋夹子一个味,好似一个人做出来的。她很中意这味道,一连吃了好几块。

  “沈秀。”司马烨倏地出声。

第17章

  “殿下有何吩咐?”

  “你算学不错,可有想过念书?”

  沈秀摇头。

  司马烨:“你应该念书,识些字,不识字如何掌家,”说到这里,他沉吟起来,“琴棋书画也要学。”

  “我学这些做什么?”

  “京中高门贵妇都会琴棋书画,且你不识字,如何掌家?哪个不识字的高门贵妇能掌家?”

  沈秀:“?”

  她满头问号,“殿下,我又不会去做高门贵妇。”

  “谁说你不会————”司马烨瞪目,“反正,你都得学。”

  “我不想学琴棋书画,我对这些没兴趣。”沈秀仍然拒绝,注意到自己语气很硬,她加补了一句,“殿下,我可以不学吗?”

  “至少得识文断字。”他退让一步,用不容拒绝的口吻,“从今日起,我教你识字。”

  沈秀欲言又止,最后只得低头,“谢殿下。”

  司马烨来到案桌后,在纸上写下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他问:“可认识这两字?”

  “不认识。”沈秀假装不认识。

  “这是你的名字。沈秀。你过来,今日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沈秀步至他旁侧。他用笔蘸墨,“看着我如何写。”

  他一笔一画,用很慢的速度,写出“沈秀”二字。他的字,尾端上翘,如他的人一般,整个形态都透着一种高贵与高傲。

  “看清楚怎么写了没有?”他问。

  沈秀点头。司马烨把笔给她,“照着写一遍。”

  沈秀想,司马烨很不会做老师。他都没有教她横竖撇捺等等笔划,不教她如何起笔、运笔、收笔,让她看看,就直接写?是否有些过于简单粗暴。

  她拿起毛笔。拿笔的姿势很正确。

  司马烨道:“你会拿笔?”

  “跟殿下学的。”她学过毛笔字,中学时参加过书法比赛,还拿了个二等奖回去。

  她佯装不会写,写得十分艰难。写出来的字笔画混乱,歪歪扭扭,如虫走蛇爬,比那鬼画符还难看。

  “重新写。”司马烨蹙眉。

  她重新写,写到一半,手忽然被他握住。他没好气道:“不是你这么写的!这么写。”

  他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画。沈秀心头一跳,控制自己不去甩开他的手。

  司马烨一笔一画教她写着,感受到掌心里的温热,他猝地意识到自己握着她的手,他微微一滞。

  耳根渐渐染上一层薄红,他喉结滑动几下。放开手,嗓音干涩道:“学会没有?”

  唯恐司马烨又手把手教她,沈秀忙不迭道:“会了会了!”

  她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快速写好沈秀两字。

  她这么快就学会了笔画顺序,司马烨眸子里闪过一丝失望。

  沈秀满头雾水。她学得快,他不应该高兴?怎的还失望起来了?

  把之前写的字遮住,司马烨道:“不准再照着写。”

  对于一个刚学字的人来说,只这么一会儿,便不准照着字写,要自己记住笔画写出字,这要求有些苛刻。

  沈秀本想佯装写不来,但她怕司马烨又手把手教她,于是装作很困难地,将字写了出来。

  原本是打算为难她,顺势继续手把手教她。却没想到她真写了出来。司马烨挑眉,“你学得很快。”

  诧异过后,他又露出失望的神色。

  沈秀润润笔,“殿下,我记住怎么写了,不用再劳烦您教我,您去歇息罢。”

  他转身去屏风后面的床榻。靠在塌上,司马烨抬手看自己的右手,手指间残留着温热触感。

  在安神茶和安神香的作用下,他渐渐闭目。

  沈秀写了一会儿字,便撂下笔。她探头去瞧屏风。又望向窗外。轻手轻脚洗掉指间墨水,她带戴上面纱,走出房间。

  “你去哪里?”守在门外的英姐问。

  “随便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