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跃然
包王氏家中当年也是十分殷实,可惜子息不旺。
包王氏只生了个独子,独子成亲以后又生了个小孙儿。
可惜独子出城办事,遇上了劫匪,竟然命丧黄泉,连尸骨都没寻回来。
儿媳丧夫后,没满一年就想要改嫁,包王氏夫妇倒也开明,还了嫁妆送其归家。
此后就一心扑在小孙子身上。
但天不从人愿,一日包王氏抱着小孙子出了家门,要去庙里给儿子做法事,哪想得到城中恶少闹市纵马,踢伤了包王氏和小孙子。
小孙子才多大一点,哪里经得住这般惊吓和外伤,竟然在半日后夭折了。
包王氏就这么一个小孙子,突然没了,悲痛过度,也跟着过世了。
包老爷家破人亡,葬了妻子和孙子,就想法子给恶少全家投毒。
那恶少家上上下下,也毙命了十几口。
包老爷自己也服毒自尽了。
临死前命人给包老先生这一支送了信,上头详细说了原委。
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后人来祭拜包王氏的缘故。
也是到了这时候,天下安定,包老先生也早已花甲之年,一日忽然想起堂叔一家,便带着家仆来栖云城寻访……
小龚先生念完了这篇卢家驴肉馆的故事。
全场还有一瞬间的寂静。
过了足足几十息后,才有人叹气。
“想不到啊,卢家驴汤馆,还有这般的来历呢!”
“包王氏婆婆只随手拿出了一张方子,就是那般的美味,只可惜不知道还有多少方子,就这样都失传了。”
“可惜了包家一家人啊!”
“可见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卢老爷子偶然善举,倒是让老卢家从此兴旺了。”
“六七十年前,还是前朝那会儿,昏君佞臣,贪官污吏,鱼肉百姓,
咱们这栖云城里,自然也是乌烟瘴气,才有那恶少横行街坊。”
换成如今,谁敢闹市纵马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倒是十分热闹。
但已经有大半的人,都在心里想着,要去那卢家驴汤铺子,尝上一尝那绝美的滋味了。
这时候的人,思想淳朴,一时倒也想不到,这篇文,其实它就是个变相的广子啊!
当然了,这篇广子倒还没有到收费码字的程度。
而是曹九爷说服了老友卢大,亲自操刀写了这篇发人深省的软广。
稿费自然也是没有的。
做为栖云月报社的股东兼副主编,月报社如果盈利,自然会有他的分红和工钱。
以后此类文是否收费码字,收取的标准,还要取决于这篇软广的效果如何。
唯一有些模糊想法的,倒是小龚先生。
这份半月报一面市,原本只是深巷小铺的卢家驴汤,定然会变成城中大热的食肆。
只要看了报纸的看客们,十个里头有一个要去尝尝这汤。
卢家就能赚得盆满钵满啊!
这个原理是什么呢?
是让卢家铺子更加扬名么?
那他们这些说书先生,若是在说完书后,提上一句半句哪里的货品好,哪里的铺子公道,是不是也能助力扬名呢?
想到这儿,小龚先生在心里摇摇头。
估计是不成。
他说了快十年的书,从前都不曾做过这些多余之举,没准会惹得老客们生厌呢?
再一个若是客人们听了自己的,去了那些地方花银子,万一遇上不快或者以次充好,岂不是要回头来寻自己的麻烦。
而他是要在这几家茶馆酒楼里长年说书的,实在是犯不上为了未知的小利,砸了自己的饭碗啊!
第174章 北荒咱们栖云城自己的报纸!
“栖云半月报!栖云半月报!”
“一份只要五文钱!只要五文钱了啊!”
“五文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看完了还能留起来,攒够了一年,那可就是一本书了啊!”
“咱们栖云城自己的报纸!”
“全朝头一份给老百姓看的报纸呀!”
“想知道前半月城里都发生了啥新鲜事吗?”
“想看看平春坊卢家驴汤铺子的发家史吗?”
“还有感人至深、热血沸腾的新故事啊!”
栖云城里的大街小巷,打从三天前起,就多了一群走来走去,时不时吆喝几句的小子。
这些小子最小的六七岁,最大的十四五岁,穿着打扮各色各样,有衣着补丁陈旧的,也有衣着半新不旧看着还不错的……但却是人人都背着个大大的布挎包。
布挎包上,还绣着四个红色大字,“栖云月报”。
而布挎包里,则是卷成一卷的单页纸张。
这些小子们劲头十足地向路人和店铺兜售着,每卖出去一份,那小脸上的笑容就越发的灿烂。
他们能不灿烂么?
只要卖出去一份,他们就能赚得半文。
可别小瞧这半文钱,若是一天卖出去十份,那就是净赚五文。
一天五文钱,都够贫家小儿两天的吃食了。
若搁在往日,像他们这样的小子们,能上哪儿挣钱去?
去那小饭铺子洗碗打杂,还得是寻人做保,一天累得直不腰,手都泡肿了,也不过能挣个三文钱而已,哪里有卖报纸来得容易?
一行风尘仆仆的车马队,从北城门进了城,便轻车熟路地向着永乐坊去了。
他们身上的衣衫虽然能看出来是刚换上的,但脸上的风霜却是一点也没遮住。
“可算是回来了!”
“是啊!咱们这支商队,跑一趟就得最少半年!”
“咱们这次可就花了八个月!八个月啊!”
“要不是那北荒国人作妖,咱们也不必东绕西绕,走了最难行的一条远路,原本半年也能回来了!”
为首的汉子四十多岁,一张国字脸,身形硬朗,相貌平常,目光精亮,一看就知道是车马队的话事人。
他瞥了一眼说抱怨的伙计,沉声呵斥。
“回了城里,大伙也不要乱说话。”
“这一趟其中的经过,我自会禀告老爷。”
众伙计们听了,相互看一看,便都不敢再提什么北荒国了。
此时正好街上两名报童经过,看见这一行人的模样,便觉得是外地来的客商(肥羊),赶紧上前兜售。
“这位大爷,可要来一份栖云半月报?”
“只要五个大钱,合算得很啊!”
众伙计不由得都瞪大了眼。
细看这些小子,又看他们身上的挎包。
有个伙计稀奇道,“什么……栖云半月报?”
不是,他们也就八个月没回栖云城了。
城里就有了这种新鲜事儿了?
“栖云半月报,给咱们老百姓看的报纸,全朝独一份儿!”
“我这儿可就剩下了最后两份了!这报纸啊,抢手得很呢!”
半大年纪的小报童,面上的神情很是复杂。
三分骄傲,三分遗憾,三分期待,最后一分是快乐。
骄傲的是他才十一岁,一天就能挣到十文钱了!
这三天,他已经攒下了二十九文!
把这两份报纸卖出去,这二十九文就能凑齐三十了!
巨款啊!
遗憾的是那楼家书铺旁边的栖云月报社,规定一个报童,每天最多只能拿二十份去卖。还规定互相之间不能抢生意,否则要罚七天不能来拿报纸。
期待的是这些外地客商,见到本城独一份的好东西,那不得惊得目瞪口呆?
毕竟,他们的小伙伴们,已经挣了不少外地客商的钱了!
早起在月报社排队领报纸时,听他们说起外地客商满脸惊讶,大呼不可思议,看得好了还出手大方,多给好几文的好事,哪个报童不羡慕呀!
至于说快乐么……卖完了报纸,凑齐了三十文,能不快乐么?
为首的中年汉子听了便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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