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搞文娱 第51章

作者:林跃然 标签: 市井生活 成长 轻松 穿越重生

  楼欣月忙表示,这话本已经卖给了陆先生,再卖一回也是凭借着陆先生说书见着了原老爷的缘故,因此乐意两人五五分成。

  一想到同一个故事,能爆两回银子,楼欣月码字的动力可不就越发的足了。

  原公子和原老爷真是识货呀!

  还有那原太太,居然是如此有内涵的女子啊!

  要知道,古代女子的识字率顶多也就是百分之二三的样子。

  在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朝代,在发达城市及周边,女子的识字率最高能达到百分之四十。

  就算是这种发达地区,十个女子里头,也有六个是文盲。

  而这个大魏朝,楼欣月自己感觉,应该还不算是最清明太平的时代,而且栖云城肯定也不能跟京城和南方的碛州江州一带比识字率。

  所以栖云城里的女子识字率,根据楼欣月自己瞎估计,应该能有个百分之十几的样子。

  这百分之十几的识字女子,抛开那些经济不自主的女子,应该也就只剩下了百分之七左右。

  而栖云城据说有三十几,小四十万的人口。

  这些人里能有一万多识字而且手上有钱的女子。

  那楼欣月如果写出专门给女子看的话本,只要能吸引到一半的人,楼欣月不但能靠这个长居栖云城,估计至少也能小富即安。

  原夫人没准就是这五千分之一啊!

  楼欣月想入非非,神思飘荡,嘴角不由得咧开。

  栖云城的姐妹们,你们的知心小宝贝,很快就要过去为你们编织梦想啦!

  到了第十日,迷魂记终于讲完了最终回。

  林公子和宁小姐最后终成眷属。

  毕竟他们俩身体灵魂互换,不互相成为眷属,难道还能放心对方嫁娶旁人?

  洞房花烛之夜,两个不像别的新婚夫妻那般,含情脉脉,共效于飞,这样那样。

  而是相对而坐,喝起了小酒。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们又互换了身份和身子,对彼此也可以说十分熟悉了。

  世事如此惊奇,这光怪陆离的梦境,又该如何醒来?

  他们愁啊!

  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终于酩酊大醉。

  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

  阳光透过花窗照进了洞房,第一个醒来的是林公子。

  他睁开双眼,正对着他的,是女子的一张脸。

  这张脸,他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瞧得见,他甚至还亲自涂脂抹粉轻点朱唇来着。

  瞬间,他瞪圆了眼睛……他和她,终于换回来了!

  谢天谢地,他总算是可以避免套在女子躯壳里那啥了!

  故事到这里,似乎是挺大团圆的一个结局。

  然而半年后,又在一次酒宴过后,他从榻上起身,发现他又跟她换了!

  悲摧的是,就在半月前,她有了!

  如果这次换魂的时长,还是一年多的话……生育,哺乳啥的,他,可算是全赶上了!

  这结尾让原老爷这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忽然觉得有点肚皮疼。

  他甚至动摇了一下,不太想把这话本带回去给老妻了。

  这故事,老妻肯定喜欢,没准时不时地拿起来就翻,然后在玩笑的时候,盯住他……

  那画面太吓人,不敢想啊!

  不过陆先生没给他犹豫的机会。

  恭恭敬敬地将新抄好且装订好的迷魂记递给原老爷,还请原老爷斧正云云。

  原老爷接过来一看,这话本虽然是私人装订,却是纸质上乘,洁白细腻,还用了云锦包了外皮,其中的字迹娟秀工整,比市面上那些中等书坊里印出来的字,倒还更好看一些。

  “因原老爷是要送给夫人的,鄙人便特意请家中小星沐浴净手抄写了一遍,还望原老爷莫要嫌弃。”

  原老爷那点犹豫,也就化为了乌有。

  他已经能料想到,他夫人定然会越发的喜欢。

  妇人们就是喜欢这种精细而秀美的小物件……

  陆先生出陆府的时候,身上多了一百五十两银子。

  他哼着小调回到自家,便拿出了六十五两银子。

  五十两的银票和十五两的纹银,仍然让杨氏送到楼家。

  因银子数目不小,他还陪着杨氏走到街口,亲眼看着她进楼家。

  杨氏送银子上门,楼欣月自然眉花眼笑,又是倒茶,又是让点心的。

  杨氏顺势坐下,跟楼欣月聊了几句。

  虽然杨氏说的话都很家常,不过是煮饭和最近城里的新布料这种话题。

  可楼欣月还是敏锐地发觉了不对……杨氏有些欲言又止。

  “杨娘子,可是有什么别的事儿?”

  杨氏神色瞬间多了一丝慌乱,很快就又镇定下来。

  “我,我是想问姑娘些事……姑娘就是雪月居主人吧?”

  楼欣月如今新得了六十五两银子,再加上之前存的,已经够了一百五十两。

  有这笔钱,足够姐妹俩去栖云城定居的了。

  因此心情格外的开朗,也就不怕连掉两件马甲。

  她点了点头,冲着杨氏眨眨眼。

  “杨娘子聪慧,还请替我保密。”

  两件马甲算啥,她现在才十七岁,等到她写不动的时候,没准几十件马甲都能有!

  

第64章 指点这可不也是战神归乡么?

  杨氏连忙点头。

  “姑娘放心!我不会乱说的。”

  楼欣月笑笑,“那杨娘子是想问什么呢?”

  其实杨氏就算乱说也不会有太多的影响,反正姐妹俩年后就打算去栖云城了。

  到了栖云城,她肯定就不会像在长兴城一样,只能靠给说书先生写书稿挣钱了。

  艮岳先生和雪月居主人这两件马甲,没准在栖云城就不会再用了呢。

  杨氏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我,我也识几个字,也想学着写话本……”

  她瞄着楼欣月的神色,看到对方既没有嘲讽,也没有不悦,这才继续说下去。

  “可是我试了试,只写一个开头,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 。”

  “因此厚颜想来问问姑娘,写话本可是有什么诀窍么?”

  杨氏说到这儿,忙从带来的包袱中取出一双鞋子。

  “前几次过来,见姑娘忙得很,怕是没有工夫做这些针线活计,因此做了双鞋子给姑娘,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她这般说着,其实心里也是忐忑。

  她出身不堪,幸好遇上陆先生这样念头通达的,才算是有了栖身之地。

  在陆家有吃有穿,家务有姐妹分担,自然也是有不少空余工夫的。

  杨氏年过三十,柳氏二十有八,都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看陆先生的模样,似乎也不为这个着急,说是再过两年,还有没有孩子,就去远亲家里抱上一个孤儿回来当养子。

  柳氏听了这话,便常往那几家亲戚里去,就想选出未来的养子。

  杨氏却没有她这般上心。

  不是亲生子,哪里能养得热乎呢?

  倒不如趁着年轻力壮,做些喜欢做之事,也算是不枉来这世上一遭。

  自打她猜出雪月居主人就是楼欣月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后,她就仿佛在迷雾里见着了烛光。

  她原本在青楼就学会了识字,跟了陆先生后,陆家的藏书也有近百册。

  经诗子集她看不明白,看一看话本和野史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也会在陆先生的指点下,练一练字。

  楼欣月,年岁不过才十七,还是从乡下才搬到城里来的,居然就已经能写得出那般精彩的故事了!

  那她,她是不是也可以呢?

  只是她想得头头是道,等到拿起笔来,却是脑中空空,好半天也才憋出一行字来。

  因此,今日鼓起勇气,来向楼欣月这个小姑娘求教了。

  当然了,技不轻易示人,既然来求教,也不能空手,这不,就给楼欣月做了双鞋子。

  她是能看得出来,楼家姐弟穿的衣衫,可都是从布坊里买的成衣。

  布坊里虽有成衣卖,鞋子却是没有的。

  毕竟,这人的脚有大有小,一般都是自家做来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