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远芳古道
……
苏建民带着晩晚到处玩,到处吃,可开心了。
在比赛前,能够以此来放松自己,真是很不错的选择。
果然在第二天参加比赛的时候,晩晚从来没有过的放松,在赛场上超常发挥,被魔都半决赛评为了冠军。
这是意外之喜。
程骁从魔都那边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比晩晚本人还要兴奋。
晩晚得了半决赛冠军,那么等于是半只脚已经迈进了华大的大门。
就等总决赛的成绩,还有高考的成绩了。
最让他兴奋的,自然就是他马上就要见到晩晚了。
这种兴奋的心情,让他一整天处于紧张中。
甚至晚上无眠,越是深夜,就越发地睡不着觉,脑海里全部都是晩晚的身影。
也不知道晩晚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长高了?又漂亮了?
还是瘦了?
一直这样胡思乱想着,直到晩晚坐上了从魔都到北京的飞机。
程骁早就从魔都那里打听到了他们乘坐的班机,还有到底的时间。
晩晚他们是乘坐第二天上午十点的飞机,两小时后到底北京的机场。
程骁早早就等候在了北京的机场。
这一天,知道晩晚要到来,就连萧老爷子都没有去军区,而是呆在了家里。
……
晩晚跟随着大部队,从飞机上下来,走向出口。
越临近出口,她的心情也激动。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她都没有来过北京,只在电视上见过。
如今,终于见到了祖国的首都,她的心情如何能够不激动呢?
特别是,她马上就能够见到程骁了。
她决定,先去华大见程骁,他们的比赛要在三天后才能够举行,这个时候正好可以跟程骁见面。
“晩晚!”正想着,突然听到了前方传来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晩晚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自己刚想到程骁,就听到他的声音了?
眨了眨眼睛,就看到了前方朝她招手的人,可不就是程骁吗?
她轻轻地掐了一下大腿,疼痛感让她感觉到这不是幻觉,真的是程骁。
他怎么来了?
第130章 (捉虫)
看到程骁朝着她一步一步地走来,眼睛盯着她,眼神里似乎有什么似的,她惊呆了。
真的是程骁啊,他过来接她了吗?
“骁哥哥,你怎么来了啊?”确定了眼前看到的并不是幻觉之后,晩晚迎了上去。
程骁说:“我一早就从舅那里得得知了你要来北京的事情,就早早地在这边等着。”他在这里,已经等了很久了。
晩晚心里甜滋滋的,程骁一早就在这里等着了,这得等多久啊?他又不知道自己哪一个航班过来,只能一直等在外面,直到她的到来。
感动吗?自然是感动的。这么好的邻家哥哥,上哪里去找。
有他陪着,她也不用太过担心。比赛之余还能够游玩一下,正好可以放松一下紧张的情绪,多好?
北京好玩的地方可是多着呢,她每一个地方都想要去玩呢。
“累吧?”程骁已经把她手里的行李箱提了过来,“我带你回去休息。”
晩晚点着头,正要跟着程骁一起去,就被身后的老师喊:“晩晚同学,你去哪里?”
晩晚说:“老师,我要跟着我哥哥回家去。我不能住外面吗?”
老师皱眉先是皱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下程骁:“他是你哥哥?”
“嗯,是我从小长大的邻家哥哥。”
老师还是不太放心,又询问了程骁的名字,职业,又打了电话给苏勤,问了情况,确定了程骁确实是熟人之后,才放心地把晩晚放到他手上。
作为老师,带着学生来了北京,就有责任和义务确定她的安全。
既然有人过来接她,老师也不好拒绝说不能去。
他们这次过来参加比赛,也不是封闭式的,也没有规定一定要住在老师安排的住处,可以自己另行安排。
但是比赛的时候,必须要到达。
“别忘了三天后比赛的事情,时间点击可别忘了。”老师嘱咐她。
晩晚点头,答应了老师,这才跟着程骁去了机场外面。
小吴已经开着车子等在那里了。程骁在里面等了不少时间,小天在外面等得有点儿无聊,还去便民店买了东西,都吃完一包吃的,才见到程骁带着晩晚姗姗来迟。
对这个少爷未来的女朋友,小吴可是好奇得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小姑娘,能够让少爷一直惦记着。
当看到晩晚的时候,他才在心里不得不承认,少爷的眼光果然是好的。
小姑娘个子高挑,目测足有一米六八,身材非常的好,大眼睛透着狡黠,一看就是聪明的。这会跟在少爷的身后,小鸟依人,远远地看过去,两人竟然那么的般配。
小吴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他已经下车,提过程骁手中的行李箱,打开后备厢,把东西放了进去,又去开了车门。
程骁给晩晚介绍:“晩晚,这是我爷爷的警卫员小吴,现在是我的助手。小吴,这是我朋友晩晚。”他介绍的时候,没有说“妹妹”二字。以前还小,他可以叫晩晚妹妹,但现在不行,在他的心里“妹妹”二字绝对不能叫出口。一旦出口,就怕以后这个关系就定型了。
他最想叫的就是女朋友,但现在不能过早把身份挑明了,也不能让晩晚知道他的爱意。
他曾经答应过苏父苏母,在晩晚没有成年之前,不会把自己喜欢她的事情告诉她。他会忍着,直到晩晚考上大学,真正成年了,才会正式地向她表白,将来才正式地上苏家提亲。
小吴伸出手说:“晩晚小姐你好,我现在虽然还是首长的警卫员,但我马上就要退伍了,以后就专职做程程少爷的助手。”
“你好。”晩晚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
程骁已经伸手把晩晚的手拉了过来,拉着她坐进了车子里。
这辆车子,并不是萧老爷子经常坐的那辆,这辆车子是程骁自己花钱买的。
是一辆桑塔纳轿车。
晩晚可是知道,这桑塔纳的车子,在当时可是非常的出名,算是国民眼里比较高档的车子了。
一般人还真开不起,只有有钱人才开得起。
晩晚忍不住看了两眼,也没有多问,以为这是萧家的车子。
小吴像是看出来晩晚的想法似的,在那里似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跟晩晚解释一样:“这辆车子是少爷赚的第一桶金后买下来的,怎么样,晩晚小姐?气派吧?”
晩晚听了,诧异。
她偏过头去望向程骁:“骁哥哥,这小汽车是你买的?”眨了眨眼睛。
程骁说:“这车子当时买的时候,我们公司正好跟厂房有业务往来,正好优惠价买给我。这么好的机会,我觉得不能失去,就把它买了下来。”
晩晚说:“骁哥哥,你开公司了。”她说的是肯定句,而不是问句。
她一直都知道,程骁会从商,他在书中就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商人,不可能这一世就会去走仕途。
经商在她的意料中,走仕途才会让她惊讶。
程骁这一世很多事情都改变了,上了学,又跟萧老爷子相认,但是很多事情却又向着书中描写的在发生着。
成为出色的商人,成为宜安县的首富,乃至明市的首富,这早在她预料中。
程骁倒也没有瞒她,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创业成立萧式企业的事情告诉了她。
之所以现在告诉她,而没有在刚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就告诉她,不是想要瞒着她,而是他刚刚创办了公司,还是飘零未定,万一以后公司倒闭了呢?
他想要让自己成功的喜悦感染她,让她也高兴高兴,而不想让她替自己担心,连高考都耽搁了。
高考的人,是不能有一点点私心杂念的。
听完程骁说的那个过程,哪怕他说得很轻描淡写,晩晚依然为中间可能有的艰辛和惊心动魄而担心。
最后程骁说了最近订单特别多,已经完全走上了正轨,不用担心公司风雨飘零,她心里高悬的石头才得已放下。
“如今,所有的技术员都已经到位,很多订单也都是跟大公司定的,公司现在的订单都可以吃到明年年中,哪怕这半年没有一点订单进来,都不用担心开不了张。”程骁缓缓地说着,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
他从来就没有担心过,自己创业不成功。他有这个自信心,在调查过市场之后,凭着自己的能力,肯定能够创出一片天地。
果然,让他做到了。
晩晚听得目瞪口呆,又从内心深处为程骁感到高兴。
这个男人,果然像展翅的雄鹰一样,正在实现着他的价值。
英雄永远都是英雄,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又有怎样的背景,他都能够利用自己身边的便利条件,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才是她真正敬佩的男人。
“骁哥哥,你真棒!”晩晚忍不住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对于那些特别厉害的人,晩晚向来都是非常的敬佩。像程骁这样,读了大学之后,还能够兼职创业的人,更加的敬佩。
在二十一世纪之后,大学生创业的情况,她确实听说过,而且很普遍。但现在这个时代,大学生还是非常稀有,而且谁都重视大学生。这样的情况下,程骁却能够想到创业,他真的很不一般。
抓着改革的春风,在不放弃学业的基础上,再让自己的事业开拓出来,她心里的佩服真的如涛涛江水连续不绝啊。
“怎么觉得我棒?”程骁微笑着看着她,笑咪咪地问她。
晩晚说:“当然利害了,你还在上大学,就已经想到了成立公司了。而且公司还已经走上了正轨,还跟大众这样的大公司有业务来往,这不是很了不起吗?”
程骁说:“比我厉害的人多了去了,我这算什么厉害人物。”
他倒不是谦虚,而是实话而说。有多少比他厉害的青年才俊,成就比他高得多。他这么一点点小小的成就,又算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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