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意千重
有水源的地方,山兽总是会多一些的,因为山兽们要喝水。
不过风水环境是真的很好,最是适合一家人隐居。
慕樱兴奋地道:“明日咱们就过去探探路。山兽多我一点不怕,就怕不多呢。”
医长老立刻搓手:“有肉吃了。”
幸幸老气横秋地教训他:“就知道吃,一个老人家比我这个小孩子还要馋。”
医长老道:“我爱吃怎么啦?我馋怎么啦?我吃你们家大米啦?小丫头手上还拿着我的烤鸭呢!”
“这是我赢来的,那就是我的,我的!”
慕二娘子招呼他们:“过来吃蜜瓜和月饼啦。”
不管怎么说,节还是要过的。
幸幸立刻从慕云晗怀里挣下去,迈着两条小短腿,飞快地朝慕二娘子跑去:“外祖母,我来帮你分饼!”
月饼是在山下的小镇里买来的豆沙馅大饼,用料不讲究,甜的齁人,用的菜籽油没炼熟,一股子生辣味儿。
大家都不爱吃,却还是应景地强迫自己吃分得的那一份。
慕二娘子挺高兴的:“中秋节团圆夜,就是要分吃大月饼,这样才能团团圆圆。”
幸幸见医长老食不下咽的样子,就哄他:“对呀,我为什么能和我爹娘团圆,就是因为月饼吃得多。医爷爷,您必须吃完的,不然以后大概会和我们分开。”
医长老瞪她:“我才不会和你们分开!”
幸幸小手叉腰:“你不吃完就会分开,我做主了!”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小丫头这是赤果果的报复呀。
第3213章 大结局(3)
初冬的时候,湖边起了一排房子。
房子两面临水,靠近房子的湖边修了个码头。
房后是一片繁茂的草地,草地后方是繁茂的森林。
侧面是一大片肥沃平整的土地,土地已被翻过,地里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绿芽。
幸幸站在码头上,老虎、新生、玄金坐在她脚边,人和动物都是同样的姿势——拽长脖子、目不转睛地往远处看。
静谧清澈的湖面上,一艘小船平稳地行驶着,慕安撑着篙,顾凤麟负责撒网、收网。
渔网收回,肥美鲜活的鱼虾在船板上疯狂蹦跶,日光照耀,银光闪烁。
“喵~”玄金激动得站起身子,发出一声嗲叫。
幸幸的口水都要滴落下来,使劲挥舞着小手冲小船大叫:“爹爹,小舅,我在这里……”
“汪!”
“喵~”
“吼~”
三只动物有样学样,跟着又叫又跳。
顾凤麟听力、视力皆十分出众,将这一幕看得清楚明白,他忍不住微微笑了,叫慕安:“看看家里那群馋猫。”
慕安笑着加快划船:“今天的收获够了,咱们回去。”
小船靠近码头,得到了热烈欢迎,所有人都从屋里跑出来帮忙收拾鱼获。
湖里特产的小银鱼是无上的美味,收拾干净之后裹上蛋清面粉,往油里炸过滤干,撒上盐花,焦香酥脆,是一家人最好的消遣零食。
一家人说说笑笑,天色渐晚,慕樱坐立不安,频频往外张望。
终于,两条人影和两匹驼满货物的骡子出现在森林边缘,穿过草地往这边来。
慕云晗探头看了一眼,说道:“钟南和慕立回来了。”
慕樱立刻弹射出去,兴高采烈地迎上钟南和慕立。
不一会儿,三人走入房中,把才买回来的生活必需品和食物放在地上。
钟南有些沉默,打过招呼洗了手,就端着小银鱼去一旁喂猞猁和玄金。
慕立解释:“我们打听到消息……”
蒙嘉杀到古宁城后,联合马贼王库旺杀了乌昆老王,将齐国人赶到雪山以北一百里的地方,并以雪山天险为防线,将齐国人彻底挡在了另一端。
乌昆新王向蒙嘉俯首称臣,送归前朝怀兴公主。
因怀兴公主与乌昆新王情投意合,又由蒙嘉做主,为二人举办了盛大的婚礼。
蒙嘉回师途中,被手下拥立为王,国号楚。
赵国伪帝父子闻声,组建十万大军讨伐蒙嘉,大战一触即发。
慕云晗和顾凤麟并不意外,这一年来,他们从留仙一路走到这里,路上消息从来不断。
只是隔得远了,又逢战乱,消息来得十分迟缓杂乱,真假难辨。
但顾凤麟早推论过,蒙嘉必胜,称王大概也就是这附近的事。
慕云晗比较感兴趣的是:“怀兴公主和乌昆新王结为夫妻,这位乌昆新王又是谁?”
这可问到慕立了:“下仆不知呢,有关乌昆新王的消息不多。”
却听钟南淡淡地道:“应该是那个马贼王库旺吧,乌昆王族很是看不起怀兴公主,是不可能与她情投意合的。”
第3214章 大结局(四)
以慕云晗亲眼所见,不得不说钟南的看法很有道理。
库旺能做乌昆新王,慕云晗并不觉得奇怪,只是他居然愿意主动对蒙嘉俯首称臣,并迎娶怀兴公主,又是她没料到的。
顾凤麟毫不意外:“你曾与他交过手,难道没看出他就是这样识时务的人么?”
“也是。”慕云晗想想的确是那么一回事,不由感慨:“没想到先帝这一家人,唯一活下来并且有个好结局的人,居然是怀兴。”
顾凤麟道:“这也不是偶然,她愿意服从圣意去乌昆和亲,又能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活下来,便是她的过人之处。”
慕樱叹息:“可惜真正的怀昌公主一直没找到。”
他们努力打听过,但那么多年以前就失踪的人,几乎是没可能找回来了。
死在阎王殿里的人少说也上有万,像周小公子和慕樱这样,被拐走还能逃出来的人一千个里也碰不着一个。
既需要极好的脑子和身手,又需要极好的运道,二者缺一不可。
真正的怀昌公主只有两个下场:一是死了;二是不知自己的真实身份,浑浑噩噩的活着直到死去。
提到阎王殿做的好事,钟南又不吱声了,默默蹲到一旁继续喂猫喂猞猁喂狗。
慕樱瞧着,也默默蹲到他身边,不时从他碗里抓一条银鱼塞到嘴里细嚼慢咽。
慕云晗看着这一对,轻轻摇头,招呼大家吃晚饭。
春天的时候,开垦的荒地里冬小麦长得碧绿茁壮,油菜尽都开了花,金灿灿的一大片,格外好看。
慕立和小米成了亲,过得十分恩爱。
幸幸养的兔子下了一窝崽,兔崽子们满地蹿,慕云晗带着幸幸围追堵截兔崽子们,玩得正开心,突然觉着一阵恶心,吐了个天昏地暗。
幸幸吓得大哭,忙着去把医长老和顾凤麟叫来。
医长老给慕云晗号了脉,十分惊喜:“恭喜恭喜,家中又要添丁了。”
慕云晗和顾凤麟完全没有料到,面面相觑。
以她和顾凤麟的身体情况,是不可能有孩子的。
之所以有幸幸,那是因为刚好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彼时慕云晗因为中毒,失去了血脉天赋。
现在她的血脉天赋已经恢复,没道理还能再怀上孩子。
“是不是弄错了?”慕云晗忍不住问医长老,不出所料得了个白眼和一顿喷。
众人闻声而来,慕云晗讪笑:“这不是太意外了吗?我想不通啊……”
顾凤麟却是突然一凛,不动声色地握住她的手,使了个眼色。
慕云晗情知有异,硬生生挤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真是惊喜啊,值得庆祝,值得庆祝。”
待到夜里回房,四下无人,慕云晗一把揪住顾凤麟的耳朵:“说!老实交待!你又背着我干什么好事了?”
“轻点,轻点……”顾凤麟侧着头,小心翼翼地将就她的手势,很没出息地求饶:“我没做什么,就是吃了颗药。”
“吃了什么药?”慕云晗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
很早以前,顾凤麟曾经将一只盒子交给她保管,盒子里装的银色药丸珍贵无比,可以封闭顾氏子弟的预见天赋。
服下双倍的剂量,就会让人永远失去预见天赋,成为普通人,但同时,也能活得更久。
她一直随身携带着它,直到顾凤麟出事失踪之后,她要赶赴齐国,路上危险重重,怕丢,才将它藏在守山镇老宅中。
“就是那个。”顾凤麟道:“我在老宅里发现它还在,就把它随身带着,想着也许有一天能用上。”
预见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早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为了不犯病,尽量少的消耗慕云晗的药丸,他从齐国归来后就尽力控制避免使用预见能力。
到了此处,山清水秀,家人环绕,幸福安宁,他十分满足,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命不久长,哪一天突然就丢下慕云晗母女,撒手人寰。
于是他决定赌一把,悄悄服下了那最后的银色药丸。
银色药丸服下之后身体并没有特别的变化,他照旧耳力、目力超常,速度力量惊人,照旧能像壁虎一样飞檐走壁。
他以为银色药丸对他这具中过剧毒的身体没有用,也就把这事儿抛到了脑后。
却没想到变化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你太过分了,你现在身体已和从前不一样,不能乱吃药的!”
慕云晗后怕又庆幸,疾言厉色:“这是你运气好,若是运气不好怎么办?”
上一篇:穿书后被豪门大佬宠上天
下一篇:前夫他哥权倾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