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列无暇
“哦,小凝啊,你今天比宝生回来得早啊!”任贵均立刻摘了老花眼镜,开心的笑了起来。
两人正说着呢,宝生也放学回来了,开心的和秦凝打过招呼,就去煮饭了。
秦凝坐着和任贵均说话:“舅公,屹峰哥哥过几日要回来了。”
老人深邃的眼睛大亮:“真的?哎唷,真的啊,这可太好了!哎,你几时知道的啊?”
秦凝低下头:“我……今天才知道的,今天他写信来的。”
“哦……”老人红润的脸扬着,看了好一会儿秦凝,笑着说:
“那最好,那,再好也没有了!小凝啊,你,你十八了啊?”
“呃……呵呵,是啊,舅公,我十八了。”
“唉!你屹峰哥哥,有二十三了吧?”
“呃……我,不知道,好像是吧。”
“咳咳咳,那个,好好,我看差不多了啊,差不多了……”
老人的手,放在膝盖上搓了几下,喃喃的。
秦凝不说话,只看着老人的那只手。
这么尬聊,叫她说什么好呢?
她第二次为人,可却是第一次动心啊!
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一老一小一时间都沉默。
总算的,屋子里还有宝生。
宝生现在个子有一米七多了,皮肤白净,五官清秀,穿一件深蓝色的薄毛衣,白色的节约领翻在外面,时髦又干净,是个挺好看的小伙子了。
他快手快脚的准备着食材,一会儿切菜,一会儿烧火的,忙的很。灶间里,都是他的脚步声、切菜声、烧火声。
秦凝在宝生的脚步声、切菜声、烧火声里,终于抬起头,转身问着:“宝生,我帮你烧火吧?你看你忙的。”
宝生再不是畏畏缩缩的小徒弟了,他笑着,朗朗的说:
“不用不用,姐,你陪阿公说话,我一天不在家,阿公多冷清啊,你陪阿公说话就好,我很快就好了。”
任贵均就在宝生朗朗的话语最后,轻轻的叹了一声:
“唉,小凝啊,你,真的一点也不喜欢你哥哥吗?你要是实在不喜欢他,我,这次就和他说一说,不要再打扰你了,你阿山阿姨写信告诉我,他为了攒着假期,常常的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工作,家里那么近,他都不舍得回,你看这……”
秦凝立刻低下头。
因为,就这最后一句,让她没来由的,眼前蒙上一层迷雾,心口处一阵酸涩。
她就知道,这个麻烦精、自以为聪明的笨男人,肯定就是这样了!
她不敢抬头,不敢说话,就怕心口处的酸涩,会突然的喷薄而出。
可是,她这么沉默,任贵均在心里就叹了一大声。
他等了一会儿,试探着,低低的絮叨:
“唉,舅公实在是老了,老了就总是放不下,这也放不下,那也放不下。你那么乖,舅公就盼着,能有个人疼着你,你屹峰哥哥那么乖,舅公也盼着,能有个人疼着他。
可世上的事,怎么能合心合意呢?总是有了这个没有那个,好像总是有了不足,才是过日子,老天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唉!
那,小凝啊,要不然,这次你屹峰哥哥来,我就跟他说,老天没有帮他安排好事事如意的事,他该知道,没人疼着的时候,也该自己怜惜自己,不要这么执拗,要不然,让你也觉得辛苦是不是?你说,我这样说,好不好?”
秦凝努力的咽下心里无法言喻的酸涩,终于抬了头:
“舅公,不是这样的,老天太忙了,不会安排事事如意的事。我,自己,会安排的。有什么话,我会和哥说的。”
任贵均眨了眨老眼,看了秦凝好久,终于,绽开满是皱纹的笑容:“小凝,那,舅公就放心了。”
秦凝转开脸,嘴角弯勾:“咳咳,舅公,我去帮宝生摆饭。”
三月十五号一早,秦凝在睡梦中忽然醒了。
她立刻出了空间看看,却发现,外头黑漆漆的,天还没有亮。
她起来点了油灯,看了看怀表,不过才四点半。
太早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想再睡一会儿,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又进入空间,坐在桌子前。
那片半红半绿的叶子就在眼前,一撂信却已经从左手边,移到了右手边。
她轻轻的打开最上面的一封。
这是成屹峰七三年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上面简短的告诉她,他要回来了。
“……如果火车不误点的话,我应该五点就能到苏州的,就算火车误点的话,我上午也应该能到的。
我会先去书勉姐那儿,把我父母给他们家的礼物送了,我就回来。要是能有车的话,我下午就可以到前进大队的。等我去见了外公,我就来看你……”
那一次,秦凝没看这个信,结果任贵均跌断骨头进了医院,她还给他写了平生的第一封信。
可最终,成屹峰来了,路过清溪公社,先去文化站找她,才知道任贵均进了医院,两人才在医院见面了。
这次,他的行程,应该也是差不多的吧?
那,他,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吧?
秦凝轻轻的放下信,深吸一口气,转身出去另一间竹屋。
这边的竹屋是两间储藏室,一间里面是无数的茶叶、上百瓶茅台酒、几百瓮的葡萄酒和几百瓮的桂花酒;另一间,就是各种名贵药材、名贵字画、钱和重要票据,以及上千件的毛衣。
她走到毛衣架子上,抬头看着。
她该穿什么好呢?
红色?
太热烈了吧?成屹峰会不会觉得,她太想他了呢?那个,她也是很骄傲的好不好!
白色?
太冷淡了吧?本来他们就已经很别扭了,认识了三年多,才迈出第一步,是不是不太好?
粉色?
好像不适合她。
蓝色?
现在她不需要冷静,她想让自己也有一点激情。
……
秦凝选了半天,最终,选了一件嫩黄色的毛衣。
这些毛衣都是她自己设计的,款式上都带着后世的一些元素,简约时尚又合身。
而这件嫩黄色的毛衣,不但颜色非常有春天的气息,领口还织成了荷叶边,袖子有点蓬,看起来十分温柔可爱。
秦凝在空间换上了,下面还配了一条短短的百褶裙,在空间里的大镜子里照照,真是青春无敌美少女啊!
可惜,现在这个天气,现在这个时代,乡下姑娘穿裙子,是会被看成不良少女的。
唉!
不能因为要谈恋爱,让自己成为农村的焦点,这也是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生存守则。
秦凝悻悻的把裙子换掉了,换成一条藏青色的裤子。
这个颜色,才是目前正经姑娘的标配。
“呼!”她对着镜子呼了口气:“成屹峰,我,真的很努力了,请别辜负我。”
难得的,她把头发低低的扎了,像第一次和成屹峰在沪上认识的时候一样,简单而优雅。
然后,她在空间呆呆的坐着,不知道自己还要做什么。
第311章 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人
时间好像特别慢的过去,又好像特别快的来到,秦凝发了一会儿呆,再出去空间,已经是六点多了。
东灶间已经有了人声,大概是许良保起来做早餐了。
空间外边的温度有点低,毕竟还是春天的早上,秦凝在嫩黄色的毛衣外面,罩上一件农村最平常的蓝布罩衫,掩盖她那跃跃欲试的心情,出了房门。
佐罗一个打滚,就从狗窝里头跳了起来,冲过来蹭她的裤子。
秦凝立刻后退,对着它瞪眼:“哎哎,佐罗,不可以啊,我今天穿的新裤子。”
佐罗瞪狗眼:“呃……为什么不可以,你常常穿新衣服新裤子,为什么今天不可以?”
秦凝:“反正不可以!一边儿去!”
佐罗只好眼巴巴的蜷缩回了狗窝。
许良保和秦凝打着招呼:
“小凝,起来了?粥好了,冷一冷就可以吃了。对了,你娘让我问你,这几天就有卖小鸡崽的了,我们家要养几只呢?”
“哦,良保叔早。这个啊,随便吧,娘喜欢养几只就养几只好了,就是现在天还有点凉,小鸡崽捉了回来,还要放屋子里养着,怪麻烦的,不如再等等吧。”
许良保笑起来:“哦,有人帮我们先养着呢,你娘说,三麻娘子要帮我们养,养到大点再拿过来,我们给点小麦她就行。”
来家里拿活干的几个妇女,现在是变着法子的讨好秦凝家,自从秦凝家的鸡鸭死了,家里头吃鸡蛋,一点也没有不方便过,基本上几个妇女隔三岔五的就会拿过来,反正她们也知道,给了秦凝家东西,从来不会吃亏,秦凝总是会在别的方面给回,她们便很舍得了。
这可不像后头朱月娥家,死了鸡,四处抠抠索索的去别人家要鸡蛋。要不到,就偷,这种行为惹得全村都看不起他们家,虽说现在开春了,可没人愿意帮他们家盖房子,到现在,他们家倒了的屋子还没有盖回原样儿。
不过,别人家的鸡蛋,哪里有秦凝家以前的双黄蛋那么好吃啊!
秦凝就点头说:“这样啊,那就多捉几只,养个十只吧,反正舅公那边也要吃的。”
许良保很高兴的应着,一边帮秦凝盛粥,一边说:
“哎,好!现在这日子,是越过越好了,昨天我们出工的时候,队长说,公社里请了工程队的人开始拉电线,过几个月就轮到我们大队通电线了呢,现在电线杆子已经竖到前面的大队了。”
“是呢,以后家家户户都有电灯电话电视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