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快穿) 第23章

作者:打字机N号 标签: 穿越重生

白小花亲昵地拉着徐宝珠的胳膊走向自己的屋子,还不忘给不远处的弟媳妇刘招娣使了一个眼色。

“行,我看看。”

徐宝珠正恍惚着呢,听到大嫂的话,暂时将注意力放在了眼下这件事上。

之前她的图样被锦绣布庄的钱掌柜羞辱了一番,徐宝珠的心里一直憋着气,她清楚那个掌柜的有些话确实在理,可依旧不能忍受对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她难堪的事,因此在从县城回来之后就将那些图样交给了大嫂二嫂,要去她们照着她画的花样做出样品来,到时候拿去集市卖。

徐宝珠相信卡通玩偶的魅力,届时看到的孩子吵着闹着要买,布偶的销量打开,恐怕那些布庄的老板会哭着吵着要买她的花样,届时,她会让那钱掌柜低三下四的哀求她。

“你还别说,那些图样看着怪怪的,真等做出来后,看上去还挺招人稀罕的。”

白小花拿了一个自己做好的Q版小狗交到徐宝珠的手中。

因为钱掌柜的那番话,徐宝珠在原本的花样上改良了一番,取消了一些古人可能无法欣赏的卡通图案,以及一些在当下有忌讳的颜色和生肖形象,白小花和刘招娣拿到的图案几乎都是萌化的动物,比如这会儿白小花拿给徐宝珠的那只狗玩偶,依旧是狗的形象,这是脑袋大身体小,加上局部五官夸张化罢了。

“布料还是不行,做工也有些粗糙,这配色是怎么选的,之前不是说好了耳朵这里要用姜黄色的线吗?”

徐宝珠在现代见识过太多太多的玩偶,因此白小花给她的那些做工粗糙的布偶她压根就看不上,只是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布料可供选择,甚至连布料以及丝线的颜色也是有限的,至少在徐宝珠现在这个水平,接触不到一些稀罕的只有达官贵族们能够接触到的颜色。

因此在这样有限的条件下,白小花和刘招娣能够做出来的布偶也是十分平庸的,达不到徐宝珠预计的十分之二的效果。

“宝珠啊,你说的姜黄色到底是啥颜色啊,货郎那儿的丝线就这几种颜色,我和你二嫂都是蠢笨的,要不你把你觉得好的布料和丝线买来,我和你二嫂再帮你做一次?”

白小花的表情不可避免有些冷淡。

这叫什么话啊,她和弟妹抽出空帮她做这些小玩意儿,讨不到一句好不说,现在还被她指责做工粗糙。

这倒是稀罕了,这么嫌弃她俩的手艺,拿钱找布庄的绣娘去啊,真当自己是家里的祖宗了,一点规矩都没有。

徐宝珠穿越前也只是个普通高中学生,作为家里独生女的她任性惯了,丝毫没有察觉到大嫂和二嫂日渐明显的不满,甚至刚刚白小花那段话里明显的机锋她都没有听出来,只当白小花是真心实意想要她买来合适的布料,然后再帮她做一次布偶。

“算了,你和二嫂也不是专门做这些的,真买到合适的布料和丝线也得找那些绣活好的嫂子们做。”

徐宝珠揉了揉有些酸胀的脑子,目前看来,布偶这个生意是做不成了,之前之所以想要做这桩生意,更大的原因也是想出口气,让那锦绣布庄的钱掌柜知道自己狗眼看人低的错误,现在想想,出气只是一时的,钱掌柜那样哈巴狗似的人物,只要她成了官太太,对方还不直接跪在她脚边摇头甩尾啊。

现如今,怎么挣快钱,挣大钱,让平春表哥能够去最好的书院念书才是正经事,上辈子平春表哥娶了江妩,能够考中探花也离不开江家的金钱培养,这辈子没了江妩,她总要给平春表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上辈子他只是探花郎,这辈子没准还能成为状元公呢。

想到自己将来也会成为状元夫人,徐宝珠就觉得自己没白穿越这一遭。

“那这些已经做好的玩偶都不要了?”

白小花试探地对着徐宝珠问道:“那多糟贱东西啊。”

在徐宝珠琢磨出豆腐乳和泡菜的方子之前,徐家的条件只能说一般,不比别人差,也没比别人好到哪里去,因此徐家的两个儿媳妇也是节俭过日子的好手,即便现在家里有点钱了,也舍不得浪费一分一毫。

“反正都是用碎布头做的玩意儿,也就买丝线花了点钱,大嫂要是舍不得,拿给大朗他们玩呗,都是布头棉花做的东西,用来引火也是很好的。”

徐宝珠随意摆摆手,没将那些东西放在心上。

“啧啧啧。”

白小花可惜地砸吧了一下嘴巴,看着徐宝珠漠不关心的表情,忽然油然而生一个想法。

反正做这些布偶的布料丝线花的是公中的银钱,她和弟妹也是实打实为做这些玩意苦熬了好几个晚上的,既然小妹不稀罕这些东西,与其让它们变成引火的废物,倒不如哪天去集市上试卖一番。

人家那些做工精致的布偶卖十文二十文钱,她们这些玩偶虽不精致,可也胜在模样稀罕古怪,多看了却是有些趣味,她不贪心,便宜点卖个五文八文,恐怕也是有人舍得的。

反正这对于她们来说是无本的买卖,就算没人买,她们也不吃亏,真要能挣点钱,还能给小家增添一点私房钱呢。

白小花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大胆,以往她这样土生土长的乡下妇人,哪有胆子想那贩卖的生意呢,这一点还得感谢徐宝珠,让她知道原来做买卖是一件来钱那么快的事,也让她长了一点胆子。

不过毕竟没有真刀真枪干过,白小花决定到时候拖着弟妹刘招娣一起。

徐宝珠不知道白小花的小心思,不过就算知道了,这会儿她也不会在意。

——

回家的第二天,徐宝珠借口去县城找聚香斋的掌柜谈新生意离开了家,在进城后稍作遮掩,找了一个专门帮人写信的读书人,写了一张有关江妩命中注定早夭的纸条,然后在某一天,趁着四下无人的时候,将那张纸条放在了刁家门后,因为怕纸条被风吹走,还特地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头。

“不管怎么说,我不能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徐宝珠远远看着,小声说了一句。

“再说了,江妩那种情况本来就不该嫁人,她的心智就像是一个孩子,谁娶了她都是强奸幼童。”

似乎是在安慰自己,徐宝珠喃喃自语道:“我只是尽我该尽的事,如果刁家执意要娶江妩进门,我也问心无愧了,如果刁家因为我的那封信选择退掉和江家的婚事,这样一来接连退了两次婚,江妩恐怕也不会再嫁人,她那种情况,在家做娇养的姑娘反而更好,她爹那么宠她,怎么会让她受委屈呢。”

徐宝珠知道江妩是活不了几年的,不过她并不清楚历史上林平春的岳父江保宗到底是何时去世的。

回想着那天她看到的江保宗的身体状态,看上去还能活上几十年的样子,没有一个男人能比亲爹更疼女儿,想来江妩要是一直不嫁人直到寿终正寝,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呢。

因为怕人瞧见,徐宝珠没敢在原地待太久,因为迟迟不见刁家人出来,只能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

“谁家的娃娃啊,往我们家门口放这么大块的石头。”

刁近冬正准备出去,打开门一眼就瞧见了门口那块压着信纸的大石头,他嘀咕了一句,单手拿起那块大石头,将它放到墙角的位置,防止有人被石头绊倒。

“怎么还有一封信啊?”

等放好了石头,他才看到石头底下的信纸。

“江……命……早……”

刁近冬都快把头皮挠秃了,也没将信里的内容念通顺。

刁近冬拍了拍自己那个在学习上从来不管用的脑子,他爹说的对,他要是能把长身体的能耐花一分在长脑子这件事上,他现在就能有表哥一半聪明了。

“算了,等会儿表哥或是爹回家后让他们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