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打字机N号
就在和徐宝珠擦肩而过后,江妩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幕幕场景,她用自己不怎么灵活的脑袋吸收完那些记忆,已经是徐宝珠走了半柱香之后的事了。
在那些突然出现的记忆中,那个女孩会成为一个很有本事的人物,具体对方会做什么,江妩现在的脑容量根本就记不住,这会儿她能够串联起来的,也就零星一些片段罢了。
与对方的成就同样出名的还有对方的爱情,她嫁给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为她写了许多流传千古的诗作,并且一生只有她一个女人,他们的爱情被代代传颂,让无数女人羡慕。
那个男人是谁?
江妩艰难地回想,似乎是她爹爹口中,将来会成为她夫婿的林平春。
至于她和她爹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角色,应该是不讨人喜欢的,江妩依稀回想起那些记忆片段里旁人提到她和她爹时的用词。
没有自知之明,挟恩求报,假仁假义,蠢笨如猪……
在一次意外中,她落水身亡,没有人替她惋惜,只觉得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之间的阻碍没有了,他们的爱情终于能够圆满,唯独她的爹爹,接受不了她去世的打击,郁郁而终,留下的家产,也被江家出了五服的族亲接收,父女两人只用两口薄棺下葬,风吹雨淋,坟头很快就长满了杂草青苔,没过几年,墓碑也倒了,再也没有人记得江家这对父女。
很多画面,江妩看过就忘,唯独爹爹死去的那一幕她忘不了。
江妩心里酸酸的,涩涩的,迫不及待想要回去见爹爹了。
“你认识刚刚那个女人?”
霍凛冬看江妩停下脚步,转身忘着早已经看不清身影的徐宝珠离去的方向问道。
“唔——”
江妩费力地将这番话过脑,然后努力思考,懵懵懂懂发出呓语的声音。
刚刚脑海中忽然闪过的大量片段她并未真正放在心上,爹爹还活的好好的,她也压根不认识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个女孩儿,可见那些记忆都是当不得真的。
江妩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里为什么会突然间涌现那么多记忆,她也想不明白,只当自己真的是别人口中的小傻子,刚刚浮现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只是她的傻病犯了罢了。
想到这儿,江妩的思绪又飞远了,她想爹爹了,想爹爹哄她,安慰她,阿芜才不是小傻子呢。
对了,还有眼前这个人,抢了她的山楂片,她也是有小脾气的,这张脸她记下了。
小姑娘想到被抢走的山楂片,努力表现出生气地模样,对着霍凛冬怒目圆睁。
霍凛冬显然没有接受到江妩的愤怒情绪,他眼中小姑娘的脸蛋是白嫩粉圆的,眼睛也瞪的圆圆的,就像是杏仁一般,这让他想到了总来舅母猪肉档讨食的猫咪,卖乖的时候也将眼睛睁的圆圆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上一把。
“哧——”
霍凛冬忍不住笑了,也是他傻了,居然问她这样一个问题,对方的小脑瓜里能记多少东西呢,刚刚那个擦肩而过的女人长得眼生,不像是他们坪乡村的人,就算小傻子见过对方,也不会熟悉到哪里去。
“小笨蛋。”
四下无人,霍凛冬点了点她的鼻尖,不出所料,娇嫩的皮肉因为他的轻轻触碰很快泛起了红,樱粉色的,像是鲜嫩多汁的水蜜桃一样,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霍凛冬没在逗那小姑娘,他怕再逗下去,他会想将她弄哭,那么乖的小姑娘,哭起来一定很可爱吧。
他好像越来越变态了,按捺住心中汹涌的诡异想法,霍凛冬慢慢在前头走着,准备带小笨蛋回江家,在江保宗面前刷一波好感度。
他既然已经看中了江妩,自然要让她变成自己的,这样一来,江保宗的态度就格外重要了。
霍凛冬可没有忘记村里一直流传的江林两家的娃娃亲,想要娶江妩,可不容易呢。
“呀——”
又是后知后觉,江妩跟着走了几步路,忽然意识到霍凛冬刚刚“打”了她。
她是个不知道怎么发脾气的,或者说“江妩”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与发脾气相关的事,所以现在的江妩意识到自己好像被欺负了,除了咿呀一声,然后嘟起嘴巴外,连指责都不知道。
等回到家,她一定要告诉爹爹,记仇的小姑娘小声嘟囔了两句,想到等会儿就能够见到爹爹了,立马眉眼弯弯,笑的如同初冬挂在树梢的粉樱花一般,颤颤的,让人的心都快似樱花一般,生怕被风吹散了。
霍凛冬这会儿觉得,或许让小笨蛋笑,比让她哭更漂亮。
——
“阿芜回来了,你是?”
霍凛冬带着江妩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院子里用滚水给鸡脱毛的丁婆子。
江家人都是厚道的,这丁婆子虽然是卖身给江家的下人,平日里对江保宗和江妩却不需要尊称,她无儿无女,江妩四岁的时候就来江家干活,对江妩更是视若亲生孙女一般。
丁婆子是个安静本份的老婆子,平日里并不喜欢往外打交道,除了采购伙食外,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江家待着,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活干,因此虽然来了快十年了,村里的一些面孔还没认全。
而霍凛冬来坪乡村也是这几年的事,他也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书塾两点一线,丁婆子不认识对方,再正常不过了。
“我姓霍,刁家猪肉档的当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师,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边坐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担心她有危险,就将人带回来了。”
丁婆子不认识霍凛冬,可他说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了。
江家家底丰厚,往日里江家也是猪肉档的常客,江妩爱喝猪骨汤,每隔两日,丁婆子必然要来猪肉档买猪腿骨回家。
这会儿丁婆子显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请了媒婆上门说亲,要定给阿芜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这个少年郎了。
想到这儿,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凛冬几眼。
小伙儿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么强健,不过刁家大郎听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没几个长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识将霍凛冬和偶尔会上门向江保宗请教问题的林平春放在一块比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这一点两方平手。
至于长相……
这会儿霍凛冬收敛了阴郁低沉的气场,看上去就是一个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论外表,霍凛冬还稍胜一筹。
可选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样,出色的外表顶多锦上添花,和他的实质无关,在丁婆子看来,自家阿芜情况特殊,选男人就要挑那种厚道人家,即便将来发际了不满意阿芜这个痴傻的夫人,也不会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个厚道人,买了那么多年的猪肉,从来不缺斤少两,知道她家阿芜爱喝骨头汤,每两天就得买一次猪腿骨,总是留心给她备着,好几次她去的晚了,以为猪腿骨应该卖光了,刁大妹总会拿出她早就用油纸包好,草绳捆好的猪腿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