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主那福气包小闺女 第77章

作者:香酥栗 标签: 穿越重生

  大队长看了看小棠棠,又看其他的小孩子,他拍拍手,说:“大家都过来。”

  一群小孩子,浩浩荡荡的,好几十号,都在呢!

  大队长:“相信大家都看到了,这位小朋友发现了好多红薯。大家不能被这么小的小丫头比下去对不对?都要努力啊!”

  小朋友们不可置信的看着小棠棠身后那一大堆的红薯,不得不说,这红薯装他们那个小篮筐,十筐都装不完的。

  “吼!好厉害哦!”

  大队长给小朋友们打了气,又鼓励了大家,这才让小朋友们散开。

  小棠棠因着“成功”,气势很凶,她说:“小哥哥,我们继续!走!”

  小狼和小鱼果然燃起更多的斗志,他们可以的!

  谁说小孩子不行!

  这事儿还不到中午,就传到了唐妙和姜城的耳朵里,两个人默默的望天……

  不过,虽然小棠棠气势很凶,但是十来天的双抢秋收,她再也没有遇见那样的好运,并没有再发现其他的粮食。可是就这样,她也给家里赚了十九个工分。小狼多一点,二十个工分。

  他每天都是雷打不动的两筐呢!

  虽然他们没有再发现第一次那样奇怪的地方,但是因为比较认真,捡的就比别的小孩子多一些,所以最后核算的时候,除了一些家境贫寒不分心努力干活儿的。他们兄妹遥遥领先,名列前茅。

  不过若说起来,因着第一天小棠棠的刺激,小朋友们整体的斗志又高昂了不少。所以虽然不一定比小狼和小棠棠多,但是距往年来说,今年小朋友们又是格外丰收的!

  可以说,对许多家庭来说,这真真儿是皆大欢喜!

  至于唐妙家。

  虽说干活儿很累,但是小家伙儿们却并没有因此瘦下来。没办法,因为双抢,唐妙觉得全家出动好辛苦,所以每天都变着法儿做好吃的。

  像是姜城,竟是越发的强壮了一些,简直一身肌肉。高大魁梧,英伟俊朗,即便是穿着汗衫都能看出这男人的健壮,因此引得好些人侧目呢!

  唐妙因为自己吃醋的小心思,又掐了一通姜城。

  姜城觉得自己巨冤。

  不过幸灾乐祸的两个小家伙儿却不知道那许多呢!还以为爸爸妈妈闹着玩,跟着笑的厉害。

  姜城念叨:“你们两个小没良心的啊,都不知道帮我!”

  小棠棠笑眯眯的啃着玉米,笑嘻嘻:“妈妈才不舍得打爸爸。”

  她火眼金睛,看的清清楚楚哩!

  小狼赶紧点头,附和:“妹妹说的一点也没错。”

  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家伙儿生生给唐妙造了一个大红脸,姜城哈哈大笑。

  双抢结束,姜城很快就回镇里上班了,因着请了十来天的假期,不管是姜城还是唐妙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不在,活儿都落在了顾大叔还有那个新来的陈大叔身上。

  唐妙小声嘀咕:“我觉得,我们可以去山里看看,多多少少抓点东西,你给顾大叔还有陈大叔送点。这段日子多亏了他们。”

  秋收结束,很多人都很累,但是唐妙可不是呢!那些活儿对她来说不算什么的,所以大家都趁着这几日在家好好休息休息,但是唐妙却悄无声息的上了山。

  她不想被人发现,所以相当速战速决,猎了几只兔子并几只野鸡,觉得收获也算不错,并不恋战,果断就要下山。

  只是秋天的山里,真的让人一点都离不开呢!

  还没走多远,唐妙就看到一颗梨树。秋梨可是好东西呀,他们家两个小家伙儿可喜欢吃水果了,唐妙没忍住,很快的摘了大半筐。若不是实在放不下,她还要继续呢!

  不过没有关系,吃完了可以再来!

  她整理了一下筐子,深深感慨山间的富饶。也是了,饥荒的时候,这山虽然要了很多人的命,可是也救了很多人的命。

  山里的资源,真的太丰富太丰富了!

  唐妙笑了笑,颠一下筐,正要背上走人,突然就顿住,她慢慢的转身,看向不远处。那里,一株人参就在树下,露出一点点头儿。唐妙短暂的微怔之后,立刻就是巨大的狂喜,飞快的窜了过去……

  一颗人参!!!

第58章 偏心哦

  姜城万万没有想到,他媳妇儿运气真是爆棚了。

  竟然又挖到了人参。相比于上一次那颗,这颗人参明显小了很多,若说具体估算个大概,倒是也能,但是未见得准就是了。姜城和唐妙都觉得,这颗人参得有十几二十年了。

  毕竟,这东西可不好长,这样已经算是不小。

  上一次挖到人参,姜城已经去收购站问了价钱,他是知道的,这一颗若是二十年,送去收购站,差不多该有三百块了。按理说,这样的好东西该是存着,但是他们还有一只更大的收着,所以也算是有底儿。

  唐妙在思考之下主动提出:“我们把这颗人参送给顾大叔吧。”

  他们住在镇里的时候,承蒙顾大叔的许多照顾,又以仅仅五十块的惊天大低价买下了人家八成新的自行车。这自行车啊,他们家往外卖,不说二百五,二百二三总是要的上价钱的。

  毕竟,供销社的新自行车二百八、二百九,还要好几张工业卷呢!

  他的这个,至少八成以上新了。

  不说这自行车,两个老人许是儿女都不在身边,对他们家小棠棠和小狼都是极好的,像是小饼干、离别的小水壶,这都不仅仅是花钱的事儿,也代表了许多的情谊。

  难得有这样一个合适的机会,若是把这个送过去倒是极好的。

  顾大叔因为早年的经历,腿上有伤,没到下雨坏天儿都很明显,虽说他们不懂医,但是总归知道人参是好东西,许是对他的身体有些用处?

  送人礼,最重要的是合心意,唐妙觉得这个就算了。

  “那就这么定了,你把这个给顾大叔,另外给两个大叔一人拎一只野兔。”唐妙拍板,姜城赞成:“那行!”

  他也不是一个很愿意欠人家许多人情的人,真是很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

  “哦对,你拎一只兔给爹娘送过去,还有秋梨,自己装啊。”姜城眼看唐妙正在炖野兔,说:“这兔子繁殖的真是太快了,感觉山上最多的就是野兔。”

  唐妙白他一眼:“吃了它,你还要嫌弃它?”

  姜城失笑,“我是那种人吗?”

  他顺手来了一把,惹得唐妙叫唤,姜城飞快的跑了出去,带着笑容。

  唐妙唾了一口死鬼,低头继续炖菜。

  小棠棠的小脑袋瓜儿这个时候从门缝里露出一点点,她站在炕上,整个人斜着身子,不过倒是也稳当:“妈。”

  唐妙:“干嘛,小馋猫。”

  小棠棠糯糯哒:“小馋猫想先吃一个秋梨,可不可以?”

  唐妙笑:“马上就要吃饭了哦!你吃了秋梨,等一下还能吃下去饭吗?”

  小棠棠立刻拍小肚肚,认真:“能的,我的肚肚很大。”

  唐妙笑了出来,她点头:“那行,你吃吧,要洗干净。”

  小棠棠立刻:“好呢。”

  超级无敌乖巧可爱。

  其实回了三大队之后,小棠棠也没有每天出去撒野,她还是如同以往一样,上午学习一会儿,看一会儿连环画;中午午睡;下午要么跟小鱼姐姐在院子里跳格子,要么去挖菜,又有时什么也不做自己在家玩儿。

  可是大抵是因为没有了拘束,小家伙儿的气色更好了一些,每天都弯着一双大眼睛傻开心。

  唐妙每每看到小乖女儿,就觉得自己果断离开那边回来住的决定还是很对的。

  很明显,两个孩子都开心很多。

  孩子高兴,唐妙也就高兴了。

  而每天骑自行车往返两个小时对于姜城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难事儿,比起在农家的生活,这简直太小儿科。所以,姜城也是高兴的。而且,相较于电影院那边不是自己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家果然更舒服,虽说他们还是跟两个小崽崽住在一起,但是总归两个房间,不管干什么,都“方便”许多。

  第二天,姜城走的比平时早了一些,他先是去了汽车站,果然,他刚到没一会儿就看老花头发梳的油光铮亮,一身体面的工作服,“老花!”

  “哥,你咋来了?”老花听到招呼声,立刻就眉眼都是笑儿。

  姜城:“家里摘了点秋梨,给你送点。”

  除了秋梨,还有一只兔子。

  老花是从来都不知道推辞为何物的,他笑着说:“谢谢哥!”

  他可真是一点都不客气的,“等哪天我休假,我去看我小侄子和小侄女儿。”

  姜城:“行了,我那边还得上班,先走了。”

  姜城一走,老花扒拉一下小编织兜,少说也有三十个秋梨,还有一只兔子。他抬手看看表,说:“完犊子,送回家来不及了。”

  姜城和老花都没怎么避着人,好些事儿就是这样,你避着人,大家反而是好奇的不得了。但是如果不避着人,大家反而觉得这是坦荡得了。

  “花宝玉同志,你直接放车上呗,晚上再捎回家。”

  花宝玉也想啊,但是这兔子放一天还不得臭了?不过他立刻就想到了一个好去处:“也行,正好我给我城里二舅送点去尝尝。李姐,来,给你个尝尝。”

  老花挑了一个大的给李姐,李姐笑了出来,高兴:“这怎么好意思……”

  “拿着拿着!”

  李姐:“那行,姐收着。”

  虽说如此,她却没吃,反而是放在了自己的兜子里,显然这是要带回家给孩子吃了!老花也不管那些,他们很快的发车,往县城而去……

  老花这边往县城走,姜城这边经过好一番推辞,总算是将人参送给了顾老爷子。

  这老倔头开始坚定不要,他想的是,这东西有价无货,难买的很咧。一般人家有这么一个东西,都要留着关键时刻保命的,就算是不在饥荒年间,也能换一大笔钱。

  他们哪好要姜城这样贵重的东西,他们夫妻也不是那种很体面的富贵人家。

  姜城很坚持,而顾婶子……顾婶子是真的心动了。

  外人只知一二,她这做老婆子是知道的,顾老爷子身体真的并不很好。这人参,真是太有用了!她不是贪心的人,但是真真儿心动了。

  姜城看出了顾婶子的心动,越发的劝了起来。

  他也真诚:“这就是我们家的一点心意,您要是不收,我可真难受了。我这也不是为了人情你来我往,而是真的觉得顾大叔留着这个,比我们有用多了。这东西我们年轻人吃了许是没什么,但是我看顾大叔经常腿疼,许是有点用处。东西总是要给更有需要的人,才能发挥它的最大价值。您要是一直推脱,我可不高兴了,您看我要您东西的时候,啥时候客气过啊!”

  姜城一番话格外让人熨帖,虽然顾大叔还是十分的犹豫,但是顾婶子倒是没来那些虚的了,直接收了下来。

  几个人正在说话,就听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姜城一回头,看到一个小伙子进门,他十七八岁,白衬衫蓝裤子,头发清清爽爽,气质有些与众不同。

  姜城倒是不会什么好的形容词来夸人,但是一看到这个男孩子,直觉就觉得这就跟他们不是一路人。人家是富贵家庭出来的。

  “大伯,大伯母,有客人啊?”顾景云看向了姜城,想了一下,笑着说:“这是姜哥吧?”

  姜城也恍然,看来这就是那位财神爷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