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寻找失落的爱情
许妈妈倒是猜出了一些,笑着说道:“看来,小姐是想到要送什么礼物给太太庆贺生辰了。行了,小姐不肯说就别多问了。反正再过几日就知道了。该做什么事情就做什么去,一大早的别在这儿偷懒。”
小姐自律甚严,连休息日不肯多睡会儿,一大早便去练字了。真是让人欢喜又欣慰啊!
采梅和兰初不敢再多问,齐齐应了一声,便各自忙活去了。
若云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前,认真又专注的练习“永”字。
这个字,是陈夫子亲手写在纸上,让她拿回来照着练习。
初学者,若是能将“永”字练好,便算是初步掌握了各种笔画的写法以及简单的间架结构的分布。
陈夫子虽是女子,可是在书法上却不逊色于任何一个有学问的男子。这个“永”字,写的四平八稳很有力道。尤其是那一捺,长长的很有力度。
若云练了一个早上,也只是学了个形似,离神似还是差的颇远。若云端详两眼,悄然叹了口气。差距还是好明显啊!
香菱也是识货的,看了一眼笑着安抚道:“小姐这些日子进步真大,已经写的很好了。”
若云笑而不语,继续低头努力了起来。
很好么?不,还不够好。她需要继续努力!
第四十章 沈家长房
自从亲眼见过沈宜莲写字之后,若云便暗暗下了决心,至少也要练到沈宜莲写字的水平才行。
沈宜莲文采出众,书法也是一流。一手清丽端正的小楷,让人眼前一亮。
昨日陈夫子故意吩咐沈宜莲写上一篇,然后拿给若云看了一眼,却是什么也没说。
若云心里却亮堂的很,这是陈夫子在告诫她:学无止境,她现在还差的远呢!不能因为被称赞几次便洋洋得意止步不前。
好在她有的是毅力和耐力,有的是吃苦耐劳的心理准备。哪怕现在的她还远远不及沈家的其他小姐们,不过,她一定会慢慢的追赶上去。
想及此,若云便更加专心的练习起来。
香菱忙着研墨,忙着换纸张,忙着打扇子,主仆两个都是忙碌的很。
吃罢午饭,小睡片刻,若云便精神抖擞的起了床,正打算继续去书房练字。就听守门的小丫鬟冬儿跑来禀报:“小姐,太太派人过来叫你呢!说是让你收拾收拾去那边,动作要快一些。”
这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若云一愣,忙不迭问道:“有没有说是去做什么?”
冬儿一愣,说不出来了。
若云放弃追问,连忙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来报信的正是秋露。
秋露笑吟吟的给若云行礼问安,虽然礼数也周全,但是和对沈宜蓉的恭敬却有些微的不同。
若云自然不会去计较这些无聊的细节问题。她做过这么多年的丫鬟,对这种捧高踩低的心理清楚的很。说句良心话,换了自己在这个位置,对待受宠和不受宠的小姐也会有些区别的。
若云微笑着问道:“不知道母亲这么急着招了我们过去,是有什么急事?”对待嫡母身边的得力丫鬟,态度自然要客气些。
秋露笑着说道:“大老爷和大太太到了,让各位少爷小姐都过去呢!”
若云装着欣喜的样子应了,心里却是咯噔一下。她最是害怕这种见亲友的场合。身为冒牌货,那种心虚和紧张是别人无法了解的。
秋露又施了一礼:“还请四小姐快些过去,莫要耽搁。奴婢还要去给叶姨娘报信,这就告退了。”
若云点了点头应了,扭头吩咐香菱:“香菱,去我屋子里取些碎银子过来。”
香菱一愣,忙不迭应了,然后匆忙的去了屋子里,取了约莫两钱银子过来塞到秋露手中。
秋露拿到赏钱,态度比原来热情多了,笑盈盈的叮嘱道:“太太不喜欢人迟到,四小姐还是立刻过去吧!”这院子离齐氏的院子着实不近呢!
待秋露走后,香菱才嘀咕了一句:“小姐,这可不大像你平日的风格。”四小姐年龄小,不太懂得人情世故这一套。兼之私房不多,因此极少如此阔绰的打赏下人。
若云微微一笑:“人总会慢慢变的。”秋露是齐氏身边的大丫鬟,常替齐氏跑腿做事,消息最是灵通。稍微透露些齐氏身边的消息,也比她辛辛苦苦胡乱揣摩要强的多。
这等人物还是拉拢为上策。至少也不能轻易得罪了。
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小人物的力量也不可小觑啊!
这些道理,冬儿在一边懵懵懂懂压根听不懂。不过,香菱却是一点即透,笑着点头:“小姐考虑的周到,奴婢领教了。”
闲话不敢多说,若云稍微整理一下仪容,便速速的出发了。
香菱边走边提点:“小姐,大老爷在沧州做知府,在沧州待了近六年,平日里极少回来。不知怎的这次居然拨出空回京城来了。大太太姓方……”
方氏育有一子两女,长子叫沈奕鸣,今年十五岁。长女沈宜华,今年十四岁。次女沈宜敏也是十岁,和沈宜蓉同龄。
大老爷有一个小妾姓李,育有一女,叫做沈宜馨。今年十一岁。
虽然大老爷是沈家的长子,不过,却是庶出的。死去的二老爷也是庶出。沈老爷才是真正的沈家嫡子。
香菱见若云听的专注认真,便知道自己说到了点子上,心里又是欣喜又是心酸。可怜的小姐,连这些也忘的一干二净了。
若云迅速的记住这些基本情况,然后抬脚进了齐氏的院子。
平日里忙的不见人影的沈老爷居然也在,满面红光的和大老爷寒暄说话。弟兄两个久未见面,倒是有说不完的话。
若云快速的打量一眼,发现只有沈宜莲到了场,沈宜芳和沈宜蓉都还没来,心下稍安。老老实实的上前行礼问安。
大老爷沈楠随意的点了点头,便扭过头去和三弟沈霖继续说话。
若云悄悄打量沈楠一眼,沈楠年龄自然大一些,相貌堂堂五官端正,和沈霖的长相颇为相似。只是眼珠太过灵动,比起沈霖来少了份气度。
和齐氏坐在一起聊天的中年贵妇自然是方氏了。
方氏比齐氏年长几岁,但是在气质上却是远远不及。并排坐在一起,一眼便能看出方氏比齐氏差了一筹。
方氏一身亮闪闪的装扮,头上至少插了四五支金钗,耳边戴着硕大的珍珠耳环。手上佩戴着厚实的金镯子。至于长相,若云真的没大看清楚。实在是方氏身上金光闪闪太过刺目了。
若云乖巧的上前打招呼:“侄女给伯母请安。”
方氏却生的一张甜嘴,笑眯眯的招呼若云起身:“哟,这是晴姐儿吧!大半年没见,倒是越发长的标致了呢!”
沈宜莲抿唇偷笑,若是记得没错的话,刚才方氏和她说的也是这一句。大伯母连客套话都懒的换一句,真是……不说也罢!
若云很自然的站到沈宜莲身边,微笑着冲那几个陌生的少女点头打招呼。
年龄最长个子最高的那一个绿衣少女,自然就是沈宜华。若论起来,沈宜华才是沈家这一辈的长女。不过,大老爷那一房是庶出,沈宜华在身份上不能和沈宜芳相提并论。
细细看去,沈宜华容貌肖似其父,柳眉长长,眼眸沉静,甚为端庄。让人颇有好感。
沈宜馨长的甚为美丽出众,弯弯的柳眉,漂亮的杏核眼,小巧的嘴唇,怎么看都是个美人胚子。
只是她不够磊落大方,举手投足总有些局促不安的瑟缩。身上穿的衣服明显是新的,倒像是匆匆赶制出来的。
若云试着向她微笑,沈宜馨匆匆的回了个笑容,便低下了头。
庶出的小姐们在气度应对上大都比较逊色,一来底气不足,二来也是缺少调教之故。嫡母们不苛待庶女已经算是宽厚,哪里肯下功夫调教。
齐氏在这一点上比方氏要强一些。至少明面上对庶女们还都说的过去。
若云收敛起那一丝淡淡的同情,又将目光放到对面的少年身上。
要说起来,沈家的少爷小姐们真是得天独厚,男的俊女的美,个个一副好皮相。站在沈奕文旁边的俊朗少年定是沈奕鸣了。
比起沈奕文的文弱,沈奕鸣显得英姿勃勃很有风采。端的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好儿郎。
沈宜敏长的不算丑,至少五官端正尚称清秀。只是颧骨稍稍高一些,嘴唇偏厚,皮肤不算白皙。和其他的沈家小姐比起来,就很明显的逊了一筹。
很显然,沈宜敏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不遗余力的在穿着打扮上下功夫。那一身衣服穿的极为光鲜亮丽,头上戴了亮闪闪的晶莹头饰。脸上又是敷粉又是涂胭脂。
对十岁的女孩子来说,这般的打扮未免稍稍过了一点……
沈宜芳和沈宜蓉几乎是一起到场的,都被沈宜敏的打扮震到了,频频向沈宜敏看去。
沈宜敏见各人都在悄悄的打量她,心里很是自得。顿有扬眉吐气之感,下巴抬的更高了。
沈宜蓉忍住笑,低声在若云耳边说道:“要是被我们季夫子看见她这身打扮,非气的吐血不可!”
季夫子最重高雅得体,若是见沈家几位小姐穿着打扮过于出格了,便会不客气的数落几句。要是沈宜敏打扮成这样去上季夫子的课,还不知会被季夫子说成什么样子呢!
想到那情景,沈宜蓉和若云一起偷偷笑了。
这种悄悄话很能拉近女孩子之间的距离,沈宜蓉又在若云耳边悄悄说道:“你瞧瞧馨姐儿,整日里低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喘。”
明明沈宜馨比她大,沈宜蓉却直呼其名,显然没把沈宜馨放在眼里。
若云细细的品味着沈宜蓉语气中的轻蔑,沉默了起来。
往日的晴姐儿是不是也像沈宜馨一般沉默寡言不被人放在眼中?
不受宠的庶出小姐,要想崭露头角,自然要付出加倍的努力。不然,就会像沈宜馨一般,空有美丽的容貌,却畏畏缩缩的见不得大场面……
这一刻,若云心里五味杂陈,一时也说不清是个什么感受。
有一点却是很清楚的。她无论如何也不要变成沈宜馨那个样子。重活一次,就算不能轰轰烈烈,也绝不能畏畏缩缩平平淡淡的活一辈子。
不然,如何对得起老天让她重活一次的恩赐和美意?
第四十一章 沈府家宴
当晚,在沈老太太的院子里举行了家宴。整整摆了三桌。
沈楠和沈霖分别坐在沈老太太的身边,一副母慈子孝言笑晏晏的和乐情景。齐氏和方氏分别伴在一边。
另一桌人就多了一些,沈家长房和三房所有的少爷小姐们都坐在一起。都是半大不小的少年男女,一个个或明媚或俊朗或温柔或率性,让人看了目不暇接。倒是别有几分热闹。
最后一桌摆在偌大的饭厅的拐角处,却是几位姨娘结伴坐在一起。
除了岳姨娘王姨娘和叶姨娘之外,还有一张新面孔。那个二十多岁的妇人一直垂着头,偶尔抬头看一眼,却是遮不住的姿容秀丽。
若云只看了一眼,便知道她的身份了。
有资格出席沈府家宴,又坐在那一桌的女子,自然是沈宜馨的生母李姨娘了。
端看沈宜馨的性子,也能看出其生母的个性如何。李姨娘和叶姨娘坐在一起,应该颇有共同语言。一样的妾室身份,一样的美丽不凡,一样的性子懦弱。
区别在于,李姨娘还算受沈楠宠爱。叶姨娘却早已失沈霖的欢心了。
若云看了坐在身边垂头不语的沈宜馨一眼,忽的起了一种微妙的同情和怜悯。
沈宜敏正巴着沈宜芳说话,兴奋之余,声音未免大了一些,已经惊扰到了别人却不自知。兀自口沫横飞的说着一路上的见闻:“……芳姐姐,我天天坐在马车上,无聊死了,屁股都坐痛了……”
哪有贵族小姐张口闭口就把“屁股”这两个字挂在口头上的?未免粗俗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