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歌一片
霍世钧面无表情道:“喝完。”
善水道:“我前几天都喝完的。是药就有三分毒。一早觉得好多了,不用喝光。”
霍世钧盯着她:”是吗?怎么早上我碰到了煎药的小丫头,问了几句,她却说你每次喝药都剩半碗?”
善水见被戳穿,嘟了下嘴:“这药太苦了……再说,我又不是没喝,我今儿真的好了呢。”
霍世钧皱眉望一眼还剩大半的药汁。挥手示意白筠出去了,这才望着她微微一笑,道:“柔儿,光苦了你也不行,我会心疼。要不再像上次喝醒酒汤,我喝一口再喂你一口?我陪你一道苦就是。”
善水见他话说完,真的把那碗药端到嘴边要喝,吓一跳,忙不迭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会喝。”扳住他手腕不放,跪坐了起来抢过碗,咕咚咕咚几口便都喝完了,舌根一阵泛苦,差点没作呕,忽然嘴里一甜,已被他塞了颗杏脯进来。
霍世钧没哺喂成,心里倒是有点可惜。见她嘴里含了杏脯,鼻子还是皱到一处去,小模样有点娇俏撩人,看了几眼,视线落到了她唇瓣上,正好嘴角处还沾了几滴棕褐的药汁儿,心中一动,人便慢慢凑了过去。
善水见他目光有异,知道不妙了,忙往后仰了下头,却正合他心意,整个人顺势便压了过去,把她扑倒在榻上。
“你干嘛?”
善水忙伸手抵住他压下来的脸。嘴里因含了杏脯,连说话都口齿不清了。
霍世钧早心痒难耐,拨开她的手压在头顶,自己用另只手固住她脸阻她避让,头便压了下去,伸舌轻轻舔她嘴角残留的药汁。
这动作实在暧昧邪诱,被他舔过的唇角处像有虫在爬,善水一张脸顿时爬上了杏烧云火,虚哼哼道:“不要……大白天的……”
这话入男人的耳,与其说是拒,倒不如说是变相的诱惑了,哪里还会真听话?再说了,霍世钧自从新婚夜被她拒吻,便似落下了个心病,对亲她嘴这件事,更是执着。都这样了,哪里还会放过?再舔几下她的嘴角,舌就撬开了樱唇探入,卷了被她含得半化的那颗杏脯吞入自己腹中,再缠住她唇舌便不肯放。二人口间津液哺渡,鼻息苦甜氤氲,真真是个滋味消魂的缠绵之吻。
被打发了出去在外的白筠等了许久,也没听见里头传唤,倒是隐约传来几声可疑的声响。她先前在王府时,也历过数次了,自然明白为何。现在有了经验,倒没起先几次那么慌了。只是见这里是客栈,虽是最清幽的上房,且为了避免冲撞到世子妃,边上几间屋也都空着,但毕竟是在外,不敢怠慢,自己略站远了些便守着。等了一会儿,忽然看见冯清过来,忙迎了上去。
冯清停住了,道:“本地县令消息竟很灵通,一大早地便领了群乡绅耆老过来要请世子安,都在客栈门口等着呢,我也打发不去,这才来通报下。”
白筠踌躇了下,到了门口,朝里咳了一声,把冯清的话大声重复了一遍。
里头的榻上,罗衣已解,襦裙也半退了,霍世钧毫不隐晦,撩高自己的衣摆,大喇喇地将情动狰狞之处大白于外,抓了善水的手要引到那处,令触抚。
这却是头一遭了。
青天大白日的,善水只瞟了一眼,见比前次罗帐昏灯里瞧着时仿佛更要蛮狠张扬,他又脸皮厚实毫无避丑的意思,顿时面红耳赤,闭了眼睛把脸埋在枕里不去看,捏紧了粉拳死命不肯就范,男人边哄边迫,两人正拉锯之间,门外忽然传来这声儿,善水松了口气,忙露出半张脸,睁开眼小声催促:“快去快去!”
“不见!”霍世钧随口道了一句。趁她说话分心的当,终于将她手强行压了上去,趁势带着又揉蹭几下,这才长长吁了口气。
善水心怦怦直跳,尽力忽略掉自己指间触到的那种异样炙烫感,喘息着道:“就那个县令的话,你不见也无妨,只还有乡绅耆老。那些都是寻常百姓,也是你霍家的子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们特意来拜,你要是不见,太不近人情了。人家嘴里不敢说,心里会怎么想?且你在外,一言一行,皆不能随心所欲,因代表了皇家风范……”
霍世钧被她念得头疼,皱眉打断了道:“就你话多,罗里啰嗦!”
他嘴里虽这样说,手上动作却停了,只还不肯起身,一脸被扰的不快。善水暗叹口气,只好凑到他耳边继续哄:“你快去吧!等晚上。晚上我就依了你,随你如何……”
霍世钧得了好,这才勉强放开她手,扯了被衾裹住她身子,自己翻身下榻理齐衣物,又看一眼,见她缩在被窝里只露出小脸,脸颊上还飞着红晕,一双眼睛睁得滚圆地望着自己,仿佛还带了丝戒备之色。强压下心里那种立刻做了她的念头,到桌边喝了半壶的冷茶,定下了心神,低头见无异了,这才开门而去。
本地县令原本早就听说过这永定王府世子的昭著恶名,此番他过来了,不敢不来拜见。现在见着了真人,见他虽年轻英傥,只一张脸却始终没什么笑,远看近看前看后看,怎么看浑身都透出丝凉气,原先想攀附的心顿时被浇了个干净。午时设宴本县最好的齐福楼,一个个面上虽陪着笑,心里却都有几分战兢。至于霍世钧,他看什么听什么,心里都只记着他那个女人一早最后时应下的那句话,哪里有心情应付旁人?恨不得立刻赶回去才好。宾主心照不宣,故而这场筵席空前迅速,酒未过三巡便草草结束,霍世钧立刻赶回客栈,此时晌午刚过没多久。
善水今天身子比前几日松快不少,早上霍世钧去后,她又躺了一会儿,觉着腻了,便起身穿好衣服下地溜达了几圈。用过午膳开了南窗,见旭阳照射过来,暖煦可喜,便与白筠雨晴一道坐下,一边晒着日头闲话几句,一边看她俩做针线。没想到没一会儿,霍世钧便回了。白筠识相,服侍了茶水后,立刻便与雨晴退了出去,让出了地。
霍世钧把门窗一关,二话没说抱了善水便上榻。善水知道这回是避不了了,便是白日也只能由他了,只想他别太蛮狠便好。半推半就地很快衣钗委地,喘息甫起时,门外竟又传来了白筠的唤:“世子,有人急找!”
霍世钧一滞,从身下羊脂玉般的一片脖颈上霍然抬头,朝外怒道:“说我有要事!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见!”
白筠的声犹疑了下,降了好几个调,变得小心翼翼:“是……侍卫长来了。说有急事……”
侍卫长便是霍云臣。
霍世钧一怔,与善水对视一眼,低声道:“你等我回来。”说罢便放开她匆忙下榻,很快开门而去。
善水忙拣了凌乱衣物穿回去,起身到了镜前理了下鬓发,召了白筠进来,问道:“他不是在前头等的吗?怎会突然也过来了?”
白筠刚才被霍世钧的怒气吓到,此刻还有些惊魂不定,忐忑道:“我也不晓得,只是听说有十万火急之事,不敢耽误了。这才来叫的。”
善水哦了一声,也未再多问。坐了片刻,又觉着有些虚累,便回了榻上和衣躺着闭眼假寐。过了一会儿,便听到霍世钧的脚步声,倏然睁开眼,见他已大步朝自己而来,到了榻前坐下,眉头微皱,欲言又止的样子。
善水道:“你有事,直说便是。”
霍世钧看她一眼,这才道:“兴庆府那边有消息来,说巴矢与由都两大部族起了争斗,波及不少人,事情闹得有些大……”
兴庆府毗邻西羌,当地异族混居,这巴矢与由都是当地势力最大的两个部族,位于大元与西羌之间。百年前曾属西羌,后不服管辖,先后脱离自立,二十多年前,遭西羌出兵征讨。唇亡齿寒,大元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当时新登基的景佑帝御驾亲征,打退了西羌进犯,两部族首领也受了景佑帝的封,号巴矢王与由都王,从此归于大元版图,但立场一直摇摆不定。刘九德领兴庆府时,多年来暗中扶持巴矢、打压由都。两个部族一直咬着,只碍于大元,不敢明面争斗而已。现在刘九德倒台,兴庆府群龙无首,早就心存怨气的由都部立刻生事,宣布不服大元管辖。前些时候两大部族起了争斗,死伤不下千人,甚至波及到了兴庆府的府都凤翔卫,流民趁机生乱,当街劫夺。民众人人变色,家家户户闭门不出,行市凋敝。宋笃行无力掌控局面,又迟迟等不到霍世钧,这才派了人去接应传信。霍世钧那夜离去后,次日一早,霍云臣便正巧得了消息,这才心急火燎地一路也追了回来。
善水没听过这两个部族,对那边局势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见他神色凝重,想必是件大事。忙坐起身道:“那你快去,不用顾我。”
霍世钧看她一眼,道:“也好。我令云臣留下。等你身子养好了,他再护送你慢慢过去吧。”见她点头,肩膀抬了下,仿似要起身相送,伸手把她按下去,道:“不用你送了。记得要多吃饭。我现在就走。”说罢俯身下来,匆匆亲了下她额,再看她一眼,起身便往外去了。
善水目送他匆匆离去的背影,伸手摸了下尚带他唇感的额,忽然生出一种感觉:他除了爱强亲自己的嘴,第二个喜欢亲的地方好像就是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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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世钧离去后,善水又歇了两日,便在霍云臣和随后赶到的一队亲兵护送之下,继续往兴庆府去。大约是得过霍世钧的命,霍云臣一路并不紧着赶路,昼行夜宿而已。越往西去,入目景色越是迥异。沿途人烟渐少,处处黄芦蓬蒿、孤城黄沙,碧蓝天际的白棉云朵之上,不时掠过南归的振翅雁群。
善水起先还有新鲜感,很快便厌倦起来。越往西,越想念父母。有时夜半醒来,竟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无依之感,继而彻夜难眠,心中愁绪久散不去。愁多了,再想起霍世钧时,就变得咬牙切齿愤愤不平。只觉都是因了他,自己才会这样背井离乡勉强上路。就这样一路行走,到了十月底,人烟渐渐又稠密起来,知道终于入了兴庆府的境。
这时节在洛京中,白天穿件夹袄便可,只在这里,善水身上已经裹了大毛斗篷。白天久坐车中少了活动,晚上屋里便是笼了火盆子,手脚还是冰凉一片。这天又到出发,听霍云臣说,离凤翔卫不过数百里路了,两三天内便可赶到,郁闷了许久的心情这才稍微好了点。不止是她,连白筠和雨晴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善水叫他只管放开了赶路,心里是真恨不得立刻就能到,好叫她爬下这坐得几乎要作呕的马车。
☆、第四十章
霍云臣是王府家臣,领侍卫长,对霍世钧的忠心自然不用言表,是那种关键时刻必以命护的贴身卫士。其实比起护送世子妃上路这种活计,他自然更希望能与霍世钧一道在前冲锋陷阵。但是上命不可违。而且他多少也瞧得出来,自己这个主上对这个世子妃有点非同一般。所以心中虽发急,恨不得快马加鞭早些到,步调却丝毫不敢加快,因世子临去前叮嘱过,凡事以世子妃合意为准。终于熬到现在,世子妃自己也开口了,他自然遵命,当天便加快了行程。到了第二天中午,离凤翔卫也就不过百里路了,正要停下来稍事歇脚,对面的桑榆官道上远远来了一队人马,马蹄翻飞,扬起漫天黄尘。
霍云臣眺望,认出是兴庆府藩下的武平军,并不以为意。因这几日靠近凤翔卫时,他已遭遇过数拨了。打听到霍世钧已镇压下两大部族的内讧,此地局势渐稳。这些四处巡逻的小队武平军,就是在奉命清肃前些时候因了动乱滋繁出的流盗。但是,等那队人马风驰电掣般地再靠近些时,霍云臣楞了一下――队伍的中间,竟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跨骑在一匹枣红骏马之上,颇是惹眼。
这少女很是美艳。当地部族的装扮。乌黑的浓密秀发结成细细长辫,垂至臀下。发顶压了个莲蕾型的五彩花冠,缀沿下一圈琉璃珠。身穿孔雀蓝的交衽锦绣长袍,绣金的领口处花边锦绣,腰上系条紫色宽带,垂下长长的璎珞流苏,脚下踏双尖尖的黑色羊皮靴子,再配上她健康的微黑皮肤――整个人明亮得就像天上太阳,足以吸引住所有男人的目光。
那一队人马很快到了近前,领头的军官看到霍云臣,问明了身份,立刻滚下马来站立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