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锦绣嫡女 第393章

作者:醉疯魔 标签: 穿越重生

  博俊王脸色一变,额头青筋迸得跳了几跳,怒极反笑,“是吧,哈哈,哈哈,世子真是会开玩笑……”他像是尴尬的说完这句后,突然又话语一变,朝着云卿道:“这算什么!世子妃,你瞧你跟着世子,见到哪个王爷,皇帝的还要对他们行礼,若是你嫁给我,我的王后五个月前死了,你就做我的王后,到时候谁见了你,都要下跪,后宫里的妃嫔都给你管,比作这个什么劳什子的世子妃要好多了!”

  云卿斜睨着他,白色的狐裘斗篷裹着她精致的小脸,微微一笑,“可是落日国和大雍两国的国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纵使我国的一个王爷,封地也丝毫不比落日国国土要小,更何况,我对和一堆女人争风吃醋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只要能守着夫君一个人,莫说现在是锦衣玉食,就算是寒意素餐,我也是心甘情愿的。博俊王就莫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两国之间的邦交了,难道你没发现,你又惹了群怒了吗?”

  博俊王果然往旁边望去,街上不少人都对他投以了愤怒的眼神,很多人根据他刚才说的话,猜出了他的身份,在金殿里大放厥词也就罢了,竟然还在大街上不知羞耻!

  在他粗狂的气质衬托下,愈发觉得御凤檀和云卿是一对白玉璧人,抚安伯府每年都做善事,在百姓中早有盛名,而御凤檀击退西戎,更是威望甚高,在民间都是出神仙似的人物,有人已经蠢蠢欲动,想将手中的花灯抛过来砸那粗鲁无礼的落日国人身上。

  不知道身边的文官拉着博俊王说了几句什么,博俊王的眸子里阴晴不定,最后再看云卿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摆手朝着旁边的一处酒楼道:“是,是,原是我不懂大雍国的规矩,只想着一切按照落日国的来,得罪了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两人,刚才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想要试一试两位的感情,果真是情比金坚,不同凡响啊!为了表达歉意,那就请两位上去吃顿饭,也好给两位赔罪谢过!”

  虽然动作还不怎么标准,可是陡然之间从那个霸道狂妄的姿态换成眼前这彬彬有礼的样子,还是让人觉得诡异非常,御凤檀更是眯了一双魅眸,颇为有趣的望着眼前一手向前伸,做出“请”这个姿势的博俊王,看了几晌后,点头道:“好啊,既然博俊王要赔罪,那我自然是欣然前往,不过要赔的可不单单是我们两人。”

  “还有谁人,只要世子说要请的,我定然做到,这也是我的一番诚心!”博俊王当即拍着胸膛,证明自己的决心。

  云卿看他砸的砰砰响,暗暗咂舌,这砸的也太用力了,小心把胸腔砸出个内出血来,不过,御凤檀这么痛快的答应和讨厌的博俊王吃饭,肯定不是那么简单,他这人性子绝不是那种大方宽阔的,一旦小气起来,能让人心头滴血。

  御凤檀举手朝着四周一摆,流水似的白色宽袍映着他嘴角一抹朱红更为俊俏,“各位可都听到了,博俊王为他出言不逊,触犯我大雍道德界限,做出赔罪之举,我等大雍百姓心胸开阔,自然不会让博俊王带着心结回国的,是不是?”

  旁边的百姓听出御凤檀的意思,自然大声应是。

  “那好,就让我们一起到沁园酒楼好好的用餐,来表达我们大雍人的热情和知书达理,懂礼识教吧。”御凤檀的声音本就十分好听,微扬的音色配合着火热的气氛,有一种天乐悠扬的美感,再加上白吃白喝的福利,顿时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呼。

  博俊王的脸色也一点点的变黑,他忽然意识到眼前的男子,是千万得罪不得的,一旦得罪了他,就要做好被随时恶整的准备。他为了表示诚意,指的是东大街最为华丽最为宏大的酒楼,这里面有着大雍最好的美食,店里的摆设,一应都是上等的红木做成,精致的地毯,华丽的瓷器,还有美丽的琴师弹奏优美的琴曲,只要进去过的人,无不说好,可是相对的,它的消费也非常高,每个人进去便是五十两银子的起价,也就是说,即便你进去后,什么也不干,单单喝杯茶,也要五十两银子,而其他的消费,可想而知了。

  寻常百姓哪里有这个机会花好几年的家用进去享受,今日得了这个机会,哪里不赶紧进去的。

  御凤檀望着那蜂拥而入的人群,朝着脸色已经黑如子夜的博俊王十分有风度的伸出右手,翩翩有礼道:“大雍百姓肯定感激博俊王你的,现在进去用膳,正好可以看到等下的舞狮会,时辰真准呢。”

  博俊王此时哪里说的出话来,手指紧紧的攥紧,若不是打不赢御凤檀,估计他都想掐死眼前的这个白衣妖孽了。

  御凤檀丝毫没有察觉他那杀人的视线,悠哉的咦了一声,两道修眉不解的皱起,一手横放胸前,一手撑着下巴,“看博俊王面色发黑,眼睛发红,鼻翼张合,粗气直冒,莫非你说落日国富有是假的,就连请几个百姓吃顿饭都吃不起,心疼成这样?”他颇为惆怅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算了,这点钱我还是有的,今日就算我请好了,不要让你为难,我还是和夫人去赏灯吧……”

  说罢,拉着云卿转身就要走。

  “世子,世子,别走啊,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博俊王见他要走,赶紧大喊,那模样真正是憋屈的紧,想要笑又痛心的不得了,想来他也知道这沁园酒楼是什么档次的,但是主角走了,他这饭不是白请了,“世子,我是被大雍人民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一时激动的说不出话,哪里是心疼这些金银宝石,来来,我们进去好好的把酒言欢!”

  御凤檀狭眸在转身的一瞬间带着一种比狐狸还要狡诈的光芒,转身过后,又是一副纯良的模样,认真道:“原是如此,那好,我就喜欢博俊王如此爽快,走,我们好好的喝上两杯!”

  此时的沁园酒楼已经坐满了人,博俊王进去之后,便看到里面的小二走过来,带着他们朝着三楼的贵宾包厢走去。

  “来,将你们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上上来,快点!”博俊王金刀大马的坐下,挥手喊道,小二知道他就是今晚的冤大头,看他帽子上闪亮的大宝石也知道是个有钱的主,一溜的就要往外跑。

  博俊王似又想起了什么,出言阻止了他的脚步,“慢着!”转头问御凤檀,“你们是客,你们先点。”

  云卿看他这番举动,嘴角微微一勾,当惯了主人的博俊王,本来是随自己的心意来的,可是想着要给御凤檀面子,又喊住了小二,看来这顿饭还有其他的内容。

  御凤檀摇摇手,“这里的菜都味美,不用再挑了,少放点辣椒就好了。”

  博俊王这才一笑,“世子不吃辣椒的吗?日后出来的时候,我定然会记住的。”

  御凤檀哈哈一笑,“是夫人不吃辣椒,这个有我记住就可以了,博俊王不需要操心。”

  博俊王先是一怔,转而一笑,“看来世子对世子妃是真的很关心啊!这样的男人我们落日国的确难找,现在看起来,世子妃选择世子的确是正确的,在我们落日国可没男人有这么细心管女人吃什么,穿什么。世子如此,倒是值得学习!”

  对于他一时一个说法,一会变一个强调,云卿是已经不奇怪了,这个博俊王丝毫没有大雍皇帝一言九鼎的气势,真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前一刻跟后一刻的话说起来完全是互相矛盾,他自己还说的乐呵的很。

  博俊王说完端起酒杯,站起来道:“世子,见识过你的箭术,还有你的聪明,你的勇敢,都令我深深的佩服,那日输在你的箭下,让我更是心服口服,恨不得能跟你这样的英勇的好儿郎早点认识,来,为了日后的我们的友好来往,我们干杯!”

  云卿暗暗的皱眉,落日国和瑾王府就是一关之隔,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友好也是表面的,实则是相互防范,这博俊王在酒楼里和御凤檀把酒言欢,眼下这意思,是准备和御凤檀结交成好友,以后还要经常来往。两人之间关系走的这么近,若是让明帝知道,心底定然又是疑云重重。

  她本以为御凤檀会拒绝,免得给瑾王府招惹不必要的猜忌,谁曾想到,御凤檀竟然也端起酒杯,一脸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模样,豪爽道:“好,好,我就喜欢你这种输得起,又大方的人,来,喝!”

  这是同意做朋友了吗?博俊王一喜,面色愈发的欢悦,一口干掉手中的酒,觉得不过瘾,直接将旁边荷叶小碗拿过来,倒上一碗,“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来,今天喝个不醉不归!”

  他们两人你一杯,我一碗,云卿瞧着御凤檀的样子,无声的吃着菜,直到外面的人都渐渐散了,御凤檀玉白的面容上带着酒醉的艳红,摆手道:“喝得过瘾,过瘾啊!博俊王,素闻你们落日国的人,喝最烈的酒,吃大块的肉,果然是爽啊,下次,下次咱们还来!”

  博俊王醉眼薰然,端着空酒壶,呵呵笑着,“当然,不喝酒的男人,在落日国就不算真男人!世子你这般豪爽的,就是去了落日国,也有女人会爱慕你的!”

  “哈哈,是吧!”御凤檀一个踉跄似乎没站稳,云卿连忙起身扶着他,对着博俊王道:“时辰不早,明日世子还要早朝,我们就先行一步了。”

  博俊王自己也喝了不少酒,撑着桌子,被酒精侵蚀的大脑说话也慢了半拍,“去,去吧,明日再来,再来!”

  易劲苍早就叫马车到沁园酒楼门前,此时已经到半夜,街上人渐渐稀少,只余那一盏盏的灯笼静谧的飘在树头。

  易劲苍帮云卿扶了御凤檀进马车,自己就坐在了马夫的旁边。云卿进去看到靠在软垫上睡着的男人,几缕青丝从鬓旁落在他的颊边,随着呼吸慢慢的上下,长如黑羽的睫毛覆盖了那双漂亮的眼眸,整个人是那么的无害纯澈。

  然而,云卿推了推他,“起来,别装了。”

  男人继续熟睡,呼吸绵长,睡在软绵绵的垫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难道真醉了?

  云卿靠近一点,打算去扯扯御凤檀的睫毛,看看某人是不是真睡着了,猝不及防整个视野都翻转了一个天地,被一个混合着酒香和檀香气息的怀抱搂住,薄唇沾染了酒香,迅速的钻一进了唇一齿之间,碾一转挤一压,直接将云卿肺部的空气一点点的夺去,快要窒息的时候才收手。

  云卿发髻散乱,俏脸熏红,望着压在自己身上,脸上醉意蓬勃,一双邪魅的长眸却闪着比钻石还要璀璨清明的光,微微喘息道:“就知道你没有喝醉。”

  御凤檀一手撑着头侧,将自己的重量减轻一半,狭眸半合,“那么多酒,要真喝下去,哪里会不醉的。”

  他的发丝落在脸上有点痒,云卿用手指卷了环在指上,“那你没喝吗?”

  “我们位置后面不是有盆花么,酒都给它喝了。”御凤檀挑了挑眉,一点也不为自己假喝酒而觉得有何不妥。

  云卿看他那绝色魅人的模样,想起今日诓得那博俊王出了一回血,吃吃笑起来,“那博俊王不知道是不是真喝下去,十五坛烈酒进了肚子,可不是好受的。”

  御凤檀想起那模样,也莞尔一笑,“既然他要故意假装半路相逢,那我就让他装的更完美一点,客也让他请了,酒也陪他喝了,我多够意思。”

  云卿摸着指尖柔滑的墨丝,她也发现了博俊王根本就不是什么巧遇,从进了沁园酒楼,看到小二热情的招待后,便知晓了。若不是早就预订好了位置,小二怎么会看到博俊王,就迎了上去,问都不问,而且今日上元节,大雍人基本都会出来赏灯,要想等到他们一点都不奇怪。

  “既然知道他别有所图,你还和他称兄道弟的,难道是嫌日子过的太舒坦了么?”云卿用力拉了拉御凤檀的发丝,表达自己的不满。

  御凤檀顺势栽在两道软峰之上,隔着厚厚的锦缎,那细绵弹软的感觉依旧传到肌肤上,他蹭了一蹭,狭眸里带着笑意,“既然人家花了那么多的心思,花了那么的银子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咱们不给他表现的机会,岂不是辜负人家的一番好意呢!”他很想知道,这一次,博俊王他想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现在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坏。”云卿点了一下他高耸的鼻子,调皮地一笑。她也想知道,这博俊王留在京城,故意弄的这么万众瞩目的,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这也叫坏,还有更坏的呢!”御凤檀那双摄人心魂的眸子,慢慢的抬起,由下自上,朝着云卿睨来,清透的瞳光,眼角的风情在清冷的月色之中宛若突生的妖精,那妖精轻轻的勾起魅惑人心的红唇,露出贝齿,慢慢的张开,然后……隔着衣裳朝着下方一咬。

  “啊……”

  云卿小小的叫了一声,胸前传来那说痛不痛,说痒不痒的滋味,迅速的如同潮水般袭卷全身。

  一只温热的修长玉手盖上了她的眼睛,遮住了她眼前的一切,却让感官更加清晰。一点一滴,扩大了无数倍。

  有什么温热的,湿润的感觉隔着布料传来,一点点浸透她的胸前,挑一动那敏锐的两一处。花苞渐渐绽放,开出绝妙的弧度。

  花枝一点点的寻着缝隙,探入最美的那一点,找寻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马蹄踏过石板的笃笃声,有着别样的清冷的气息,天越城如同蛰伏的猛兽一般,那一盏盏明媚的灯笼像是无数双眼睛,望着这辆半夜而行的马车,散发着蠢蠢欲动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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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当御凤檀和云卿离开了沁园酒楼的时候,博俊王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摸着额头大声喊道:“快给我吃解酒药!”

  那文官看了一眼外头,走过去将门关上,才从衣襟里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两颗药丸给他吃下,待了一刻钟之后,看博俊王脸色的酒红褪去,眼神也清明了许多,这才坐到他对面的位置上,“喝不了就不要硬拼,若不是我给你挡了些,你一时醉了说漏什么,咱们的事就完成不了了!”

  博俊王一手抚着额头,抄起桌上一杯冷茶大口喝了下去,吧嗒一下嘴后,皱眉道:“我也不想的,你不想想看,落日国的人最好喝酒交友,若是我连酒都不喝的话,怎么显出诚意来!这个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你以为是好对付的,他们两个都心计狡猾,奸诈深沉的人,若不拼了全力,万一给看出什么好,咱们不就前功尽弃了么,你要知道……”

  那文官看他还要说话,冷冷的咳了两声,博俊王似乎察觉到什么,闭了嘴换一个话题,“你确定他会钻到我们的圈套里面来吗?”

  那文官两只眼睛射出冷冽的光,冷哼一声,“再精明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天罗地网,你只要记清楚,这次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就好了,千万不要坏事。这次事情经过机密的策划,一切都是照着我们想要结果在前进,以我们目前的处境,必须得加把力了。”

  “今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还讹了咱们这么大一笔银子,着实可恨!”博俊王想到那楼下的人声鼎沸,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吃不了还要打包走的百姓,心里都疼的要滴血了。

  要知道沁园酒楼一楼,非常的空旷,摆满了桌椅后,至少能坐的下上千名的客人,这还不算二楼三楼的包厢费用。

  “这点小钱,和咱们要做的事情比起来,算的了什么!”文官嗤笑了一笑,眸光里有着睥睨和不屑,“接下来,你自然还是小心为上,多试探试探,再说吧!”

  第二日,御凤檀刚从宫里出来,远远就看到红宝石闪烁的光在自家王府前,他勾唇一笑,缓步走了过去,“博俊王,怎么,酒还没喝够,今天还要再来么?”

  博俊王似乎在想什么,闻言转身,呵呵笑道:“世子昨夜饮酒数坛,今日依旧神清气爽,风度翩翩,实在是厉害啊!”

  今日的御凤檀换了一袭淡蓝色勾莲叶的锦袍,银白色的披风上用银丝勾勒着祥云边,阳光下褶褶生辉,映得一张玉面愈发纯澈,两道飞斜的狭眸清明闪烁,任谁也看不出是宿醉不醒的模样。御凤檀似乎没听出他的试探,不以为意地道:“博俊王牵来的是你们落日国的马儿,今日要来赛马的么?”

  两匹浑身发黑的身长腿高,健壮的马儿立在身后的侍卫旁边,长长的鬃毛在淡淡的日光下依旧有这亮泽的光,马鬃梳理的整整齐齐,将马头遮住,双眼如同玻璃珠一样晶亮,一看便是精神头十分好,又年轻健壮的公马。

  这种马儿,性烈而狂野,然而在战场上,是一等一的勇猛,反应疾快,还能陪着主人一同作战,那喷出热气的鼻孔散发着无限的精力,也说明不是好驯服的。

  御凤檀自然是识得货色的,目光里流露出的淡淡欣赏博俊王并没有错过,他挥挥手,那侍卫便将马儿牵过来。

  “在我们落日国,好马就要配好儿郎,世子箭术一流,马术一流,这两匹马,送给你!”博俊王很是爽朗的一挥手,目光里却透着深深的打量。

  御凤檀却缓缓地抬起手,收回落在马儿身上的视线,不咸不淡地道:“此等好马,便是一千匹上等骏马里也难得见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说罢,不管如何喜欢,就是不再看这两匹骏马。

  那博俊王眼珠子闪现一抹满意的神色,这种马儿,他可是连大雍的皇帝老儿都没有送的,若是御凤檀一点都不犹豫的收下,他还真要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看穿了,故意装作中计的,如今见他不肯收下,心中又放松许多,“这有什么,不过一匹马儿而已,难道比朋友还珍贵,我有心交你这个朋友,定然不会吝啬的!”

  御凤檀云淡风轻的一笑,声音柔和,“交朋友也不是用送的礼物来衡量,难道博俊王没有听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么,这样的礼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要。”他说着,嘴角的笑容微微的一收,眼底透出几分不满。

  博俊王见此,大声道:“好,好,你们大雍人的规矩太多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既然这马你不要,那与我一起到赛马,总是可以的吧,这样的要求,你要是都拒绝,那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御凤檀似是犹豫,又看了那打了一个响鼻的骏马,似乎最终还是拒绝不了男儿对骏马的向往,旋即道:“既然博俊王都这样说了,那我便与你赛上一赛!”

  博俊王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男人嘛,特别是上过战场的男人,除了美人,最难拒绝的就是一等一的好马了,御凤檀是个爱美人爱到骨子里的,又是大将军,怎么会拒绝得了,不能收下这样举世难得一见的好马。

  云卿正收拾了东西,外头有丫鬟探了探头,问儿转身出去听了话,回来道:“世子妃,世子说中午不回来用膳,他和博俊王骑马去了。”

  “好,我知道了。”云卿像是想到了什么,抿唇一笑,到了傍晚的时候,御凤檀才从外头回来,一张脸在冰雪里吹的透着一股子冷气,云卿将他外头的披风拉了下来,递给流翠后,又端了早温在炉子上的参片野鸡汤过来,“回来了,吹了一下午的冷风,感觉如何?”

  御凤檀接过汤吹了吹,笑道:“那马确实是不错,比我以前骑过的那些马,速度更快,更稳,落地又轻,四蹄长,跑起来简直可以和风同速!”

  云卿看他的样子笑了一笑,“博俊王倒也真舍得,这次是骏马,下次不知道又是什么了,总之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东西啊。”

  喝了爱妻的鸡汤,御凤檀全身暖和了不少,眸子里氤氲了冰暖交织的雾气,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肯定是要使尽浑身解术来的,我就看看落日国到底有多少宝贝可以让我玩个够!”

  博俊王和瑾王府来往密切的事情迅速的传开来,从上元节那一日,为了和瑾王世子道歉,大摆宴席在沁园酒楼,耗费巨银之后,又用落日国的神勇骏马,漂亮的宝石,强劲的弓箭邀请世子与他一起,并且经常到瑾王府去做客,和瑾王世子,还有世子妃都保持着相当好的关系。众人都说这瑾王世子是好脾气,竟然连当初当众抢自己妻子的人都能容忍,如此风度迷人的世子竟然与那粗俗不堪的博俊王混做了一堆,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渐渐的传言又说出了其他的东西,说肃北的瑾王府和落日国隔得非常近,这博俊王是故意拉拢世子的,所以才会在殿上挑着世子妃来抢,就是为了找到借口和世子接近,毕竟如今瑾王年纪已大,手中又没有实权,不像世子,既是下一届瑾王的接班人,又受明帝的器重,领了京卫营指挥使的差。

  当然,这个消息里面所包含的意思实在太深刻,所以都是私底下流传,并没有沸沸扬扬的传播。

  而四皇子在府中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色很微妙的变化了一次,这些天,他在府中,真正是在修身养性,汶老太爷是每日到他府中替他把脉,开药,看诊,被这件比天大的烦心事缠着,他倒没心理其他事情了。也因祸得福,明帝倒是派了人来问了他的情况,貌似对他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起来。

  他端起手边棕黑色的药,面无表情的一口饮了下去,舌头被苦药麻的没有滋味,他又端起桌上的茶一口饮尽,旁边的丫鬟将药碗收了下去,擦了擦嘴后,四皇子方望着在等待的辛旷,慢慢地道:“博俊王那群人,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辛旷等待了半天,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迹象,见四皇子开口,往前一步,略为尖利的声音放低了,恭敬答道:“是的,那边说,殿下上次和他谈条件,没有谈成,也没关系,他那边很有诚意合作,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计划好了,到时候只要殿下略微推波助澜一番,一切便能达到大家的目的。”

  四皇子微微扯了扯嘴角,眼神淡漠。哼,落日国愚蠢的博俊王,他上次那样明目张胆的来他的府邸,他若是答应了,不是摆明了给别人抓把柄么,当他是傻子!手指在桌面弹了几下,四皇子抬起幽黑的眸子,“他的计划,你说说。”

  新春一过,日子就过的特别快,转眼已经出了正月,到了枝头嫩芽怯生生探出头的初春时节。博俊王终于在大雍欣赏够,向明帝辞行,恰逢这一日是二月初二龙抬头的日子,素有“皇娘送饭,御驾亲耕”的说法,到了这一日,帝王要举行重大的仪式,让文武百官跟随他到地里去亲自体验一番耕种的辛劳,以此来让锦衣玉食的帝王明白粮食的,从而更加勤政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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