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梦里闲人
到了傍晚时,一辆马车终于接回了吴承宗和吴承业,吴承宗累得不想说话回了自己的院子倒头就睡了,吴承业却是一副很有精神的样子,在刘氏房里配着红烧肉、糖醋鱼整整吃了三大碗饭,他是个肉食动物,餐桌上要不见一丝绿色才开心。
吴承业吃了饭喝着茶讲着自己考试时发生的事:“我隔壁的那人快四十了,看着比老爷还老,半夜睡觉还在算题,卷子自己腾了一遍又一遍的,还嫌我睡得香吵着了他,听说我们考场光晕倒的就有四、五个,真的是文弱书生。”
“你啊,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刘氏笑道,本来这次吴承业就是去感受气氛了,谁也没觉得他今科应该考取,重点是吴承宗。
“太太,来年我一定替您考个状元回来。”吴承业说道,“不过这次大家都在说,曹淳能连中三元,龙虎榜上赌他是状元的都快要一赔一了,不过也有人说状元是沉思齐……”他对着吴怡挤挤眼。
“你们啊,就是闲的。”刘氏说道,“吃了饭你也回去睡吧,还是一副没长大的样子。”
两个月以后放了榜,京城一片哗然,会员是谁也没听过的四十多岁的安徽举子周梦龙,次席是曹淳,第三名又是谁也没听过的董孟常,之前的状元热门沉思齐只考了个二甲第三十一。
龙虎榜的庄家倒是大赚了一笔,京城的眼镜行发了一笔横财。
吴家的大姑爷公孙良是二甲第十六,三子吴承宗二甲第七,四子吴承业不出意料的落榜了。
家里的庆祝活动结束之后,五个人在酒楼里喝酒,原本所有人都以为情绪会不高的沉思齐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出了考场就知道这次不会太好,文章写过了……能上榜已经是侥幸,会员什么的一开始我就没想过。”
曹淳摇了摇头,“你那文章我看了,若不是考试时写的,倒是篇极好的文章。”科考到考到最后,不犯错才是最重要的。
“曹兄说是篇好文章,我比得了状元还高兴。”沉思齐笑嘻嘻地说道,“做文章最难得的是自己喜欢,功名于我如浮云。”
吴承业乐得直拍桌子,“为思齐的这句功名于我如浮云,当浮一大白!”
公孙良和吴承宗相对苦笑,沉思齐和吴承业倒是颇能聊得来,这两人都有点淡薄名利的意思,不过这世上跟沉思齐合不来的人倒是不多。
忽然一阵像是几十个铃铛同时响起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吴承业一下子跳了起来,推开了窗,“快看,凤仙君又开始鲜衣怒马闹市行了。”
只见窗外跑着一辆通体白色,只有车窗车辕这些位置是金色的马车,拉马车的白马是上等的蒙古马,车上十几个金铃铛随着车身的跑动响彻街巷,驾车的人是身穿红衣的美少年。
这人不是王亲贵胄家的子弟,而是京城最红的旦角凤仙,行事招摇,最爱显摆自己的美色跟富贵,京里人人戏称他为凤仙君,他到对此颇为得意的样子。
隔壁的人显然也是应考的举子,大声叹了句:“真的是市风日下,戏子竟然也招摇过市起来。”
“嘘,当心被人听见,凤仙君是恪亲王的爱宠,得罪了他可不是好玩的。”
吴承宗缓缓摇头,“杨锦屏才是真正的色艺双绝,京里的旦角他才是头一号,如今的人倒是捧凤仙君这样的怪物。”
“杨老板如今有了自己的戏班子,安安静静的唱自己的戏,京里真想听戏的,宁可买站票也听他唱。”吴承业说道,“恪亲王啊,真是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的。”
曹淳自从他们提起恪亲王就沉默不语,沉思齐拍了拍他的肩,“过去的事就过去吧。”他甚至不能劝曹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曹淳挥开了他的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看那个戏子干什么,来!喝酒!”
这回的主考是冯皇后的兄长,自称冯五的冯坤武,因为身份特殊,能跟他攀上交情的普通考生少,世家名门因为他是庶支,要顾及嫡支的看法,虽然敬佩他的才学,跟他交情好的也不多,几个同科的好友中吴宪跟他最是投契,却因为吴家今年连儿子带姑爷、准姑爷有四个考生,要避嫌疑,将近两个月两人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
之前吴宪在山东时两人还经常互相写信讨论朝局诗文,吴宪回京了,他也被任命为主考了,瓜田李下,反倒不敢传递信件了。
如今终于放了榜,他和吴宪找了个不显眼却极干净酒馆,点了几样小菜,喝起了酒。
“你可是真给自己找了个好姑爷,那沉思齐的文章,若是早二十年写的,你、我、曹诚恐怕都要敬陪末座了,如今圣上年纪大了,更喜欢四平八稳的文章,我爱惜沉思齐的才华,这才让他上了二榜。”
“能上榜就行,连中三元又能如何。”吴宪说道,“以后的前程还得靠孩子们自己走。”眼里却有掩饰不了的得意。
“你啊,两个姑爷找得都好,文如其人,公孙良是难得的品格端方之人,沉思齐又才华横溢,我就没有那么好的福气了。”冯坤武有两个儿子,女儿却只有一个,偏偏住在冯家大宅里,在老太太眼皮子底下过活,儿子们还好,女儿却是常常受气,他们夫妻心疼宠爱女儿也只能在人后宠着,因此在她的婚事上,冯坤武格外的重视。
“今科你是主考,我不信上百名的考生,就没有一个能入你的眼的。”
“这上百名考生,大半都是过了三十有妻有子的,青年才俊多数都被订下了,我看曹淳倒是不错,可是连他你也不放过。”
“谁说我不放过曹淳的?”吴宪惊讶地说道,“他是曹诚兄之子,宁氏又是我妻的故交,我这才一直照应他,要是说招他为婿之心,我是没有的。”
“哦?”冯坤武笑了,“你可别后悔,我可是打听过了,那曹淳除了家资略差些,无论相貌、谈吐、文章、行事、人品,都是一等一的,我还以为你要留了做姑爷这才没有下手,你要是说没有招他为婿之心,这个女婿我可要定了。”
“我绝不后悔,只要是冯兄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喝一杯侄女的喜酒就行。”吴宪笑道,冯家才是最适合曹淳的,冯家势力远在吴家之上,可在政事上除了冯侯爷之外竟没有“明白人”,寿字辈里真正能做事的更少,姑爷里面能用的也不多,冯坤武不得老太太的喜欢,冯家真正做主的冯侯爷和宫里的冯皇后却极重视冯坤武,他在圣上面前也是极得脸的,两个儿子虽有出息,却跟冯坤武一样,做文章远强于做官,冯坤武日后还需要提携仰仗曹淳这个女婿,曹淳这把刀太锋利,于吴家可能是日后的祸端,对于空有势力却无杀人刀的冯家来讲却是一大助力。
至于连累不连累,冯家早已经没了退路,太子顺利登基,有冯家在,曹淳就算是谋反也连累不到冯家,他的犀利聪明反而是优点,太子若是……一切也就结束了。
重头戏在十年后,太子长成,圣上年老,冯家有了磨练成熟的曹淳,后族才稳,后族稳了,支持太子的重臣勋贵才真正安心。
至于曹淳本人——只有傻瓜才会不选后族的嫡出女,而去选吴家的庶出女。
103、尘缘
殿试之后,曹淳没有成为状元,却被钦点为探花,沉思齐的排名向前升了一些,排到二甲第三十名,别人也只是排名略有变动而已。
吴家又开始了大摆宴席,吴老太爷拈着胡须,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女孩子们在花厅摆完宴,上了果子点心和茶水,坐在一起轻松的聊天,刘氏坐在首席,吴家的两个媳妇欧阳氏和关氏陪在她的左右。
关氏一身寡居之人的青白色,整个人淡得像是茶,浑身上下发散出一股淡然无所求的味道,欧阳氏则是大红的百子衣配了水银红的裙子,头戴五凤朝阳钗,红火的像是一团烈火一样。
刘氏穿着雪青色的绉绸袄子,领口绣口都绣着大红的石榴花,她现在是完全修练成仙的样子,说话做事都淡淡的,轻声细语的,却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威仪。
吴怡今天穿了杏黄半臂,雪白掐了二寸浅金边的里衣,浅金的月华裙,一如往常般的端庄,只不过跟在她身边不停说话穿了桃红色衫子的九妹吴玫颇有些想要破坏她形象的企图。
“五姐,你再给我讲个故事吧。”
“没什么可讲的了。”
“上次美人鱼的故事明明没讲完。”
“已经讲完了。”美人鱼的结尾实在不适合小女孩听,真不明白这么悲惨的故事怎么会是童话。
“后来王子娶了邻国的公主,小美人鱼被抛弃了,在王子在邻国迎娶完公主,坐船回国时,小美人鱼的姐姐找到了快要死掉的小美人鱼,给了她一把刀子,告诉她说只要杀了王子她就不用死了。”吴柔出人意料的接着讲起了这个故事,她看向吴怡时有一抹淡淡的笑,今天的吴柔穿了件白底绣团粉绣球花的长袄,雪白的百褶裙,清新中带着喜气,看起来换了个人似的朝气蓬勃。
“后来呢?小美人鱼杀了王子了吗?”吴玫瞪大了眼睛,不光是她,吴家的女孩子们连带刘氏和两位少奶奶,都被这个诡异的故事给吸引了。
“没有。”吴怡接着讲了下去,“她下不了手,于是她变成了海上的泡沫,知道了这件事的海王震怒了,他发动最凶猛的海浪倾覆了王子的船,淹没了两个国家,为了平熄海王的怒火,天帝把小美人鱼变成了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