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悠悠仙
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自己也明白这点,所以他再怎么折腾,也没想过直接动手除掉两个王子,因为那样一来,不管有没有证据指向他,国王都不会放过他的。
“但是如果国王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而他的孩子们还活好好的,他很可能会在那个时候,把罗曼洛夫公爵一起带走。”
如果明着不能解决他,那就暗的来。
总归是不会留他的命的。
这点费利克斯一早就想到了,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国王就是这样的人,他狠起来是真的无所顾忌的,就和他的先祖拔出教会势力时一样,他们从来不顾及自己的名声,只遵从本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点。
所以在他要死了的时候,把会对自己的子孙造成威胁的人一起带走,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吗?
而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还没有聪明到看破这一点,不然他不会一直蹦跶的这么厉害,无所顾忌的向国王展示自己的野心。
“真是一滩浑水。”
听完费利克斯的分析,魏薇只能如此感叹。
“幸好我们不在王都。”那些关于王位的恩怨情仇都找不上他们。
而这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想和王室联姻的想法。
“就按你说的做吧,多洛莉丝的婚事还是要她自己同意的。”这是她答应小姑娘的,自然不能毁诺。
费利克斯点头,实际上这件事他之前就有所准备了,魏薇的话不过是让他有了个更合适的理由。
大部队回来后,费利克斯也带着魏薇去看他带回来的各种礼物。
精致的珠宝首饰装了一盒又一盒,王都最流行的布料皮毛堆了整整一马车,来自异国的稀罕物也多不胜数,这些昂贵的奢侈品占据了车队好几辆的马车,而它们都是费利克斯特意搜罗来送给魏薇的礼物。
魏薇从盒子里拿出一定帽子,那是一顶异常华丽的帽子,宽大的帽檐上用粉色的珍珠和白色的羽毛装饰着,帽子底下则有两条宽大的白色带子,可以在下巴上系出大大的蝴蝶结,看起来华丽又优雅,是魏薇喜欢的风格。
“这个已经流传到王都去了?”她拿起帽子顺手戴在头上,装饰物让这顶帽子的重量有些超出预想,难怪底下要加上带子,不扎起来都怕帽子掉了。
“我在王都新开了一家帽子店。”费利克斯笑道:“而多洛莉丝是个很好的宣传。”
作为他的舞伴,又是威廉姆斯家族唯一的单身女性,多洛莉丝的这次王都之行自然是出尽风头,前次她和魏薇的穿着打扮就是其他人争相追捧的,这次多洛莉丝出现在宴会时,戴着的各种不同款式的帽子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尤其那帽子在他们进门时会被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所有进出的人都会看到,可比其他人的头巾好看多了。
在此之前,萨丁森的帽子其实已经开始往其他地区风行起来了,甚至王都也陆续出现了一些,只是还没有传递到上层阶级里。
多洛莉丝那由她自己设计,得到了魏薇的认同,花样繁多的帽子,自然吸引了其他女性的注意力。
而费利克斯现在已经很会抓住商机了,他在王都原本只有一个用粮食店修改的精油店,现在除了兼卖香水化妆品的精油店有两家外,他还有好几家卖各种萨丁森食物的店铺,以及一家专门做扇子的店铺,这次去王都,想到帽子在萨丁森的风靡程度,他自然不会忘记这门生意。
于是帽子店也跟着开了起来。
而且这家店里不仅卖女士帽子也卖男士帽,最开始的时候款式比较少,但他请了几个手艺很不错的裁缝,其中也有人是善于设计的,只不过他们以往设计的是新款礼服,现在改成设计帽子了。
当然,帽子店是刚刚开起来的,里面的存货本来应该不多,但费利克斯去王都时,已经让人做了一批草帽,都是没有任何装饰的那种,送到王都以后,才让人在上面进行加工,先是在外面包裹上一层布料隐藏草帽的本质,然后再在帽子上镶嵌各种装饰物,蕾丝花边、仿真的花朵、飘逸的羽毛和珍贵的宝石,什么好看添什么,而这些装饰添加起来比不太费功夫,手艺熟练的工人,一天能装饰还几十顶帽子。
而贵族女性们显然很钟情这样时尚又好看的帽子,流行起来也不过是一场宴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们想要帽子自然是去费利克斯的帽子店买现成的,那么多的客人一拥而入,扫荡了店内的所有存货,还留下了不少的订单,让才开始营业的帽子店立刻回了本。
“所以说,只要找对了方法,女人的钱是真的好赚。”
而他们的大部分生意,好像都是在这些贵夫人们身上赚钱呢。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王室的争斗我们不参合,就稍微借用一下局势制造点混乱这样子。
魏薇:反正离得远,当做不知道吧。
第112章
九月的萨丁森,不仅是个丰收的季节,也是个适合打猎的季节。
秋天的猎物膘肥体壮,皮毛也是最好的时候,在这个季节里,不仅是贵族和骑士,普通的领民也会组织队伍带着自己制作的弓箭和武器进林打猎,他们的目标一般是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型动物,前者取毛皮过冬,后者的羽毛则是最近大热的帽子装饰品,而且不管是兔子肉还是野鸡肉,也都是不错的野味。
萨丁森郡内也有专门以打猎为生的猎人,这些猎人一年四季都在林中打猎,不过因为今年大家的生意都变好了,加上他们的伯爵大人喜欢打猎,会定期带着骑士清理林中的猛兽,连带的小型动物也变得比以前难打了,于是很多猎人都放弃在其他季节打猎,种地的种地,打工的打工,可比在森林里到处钻安全的多。
不过碰到秋季,动物们长得最好的时候,还是有猎人会带上武器,组织人手一起去打猎,猎回来的东西不管是自己留着还是拿去卖了,都能换个好价钱。
今年萨丁森全郡的消费水平大幅上涨,野味的价格自然也跟着涨了,而很多人在要卖野味的时候,第一选择都是先送到城堡去问问他们要不要。
谁都知道城堡的主人是最大方的,而且如果城堡这边想要,领民们宁愿便宜一点也愿意和他们交易,毕竟是能直接抵扣打猎税的。
按照欧洲的法律,贵族领地内的一切都属于领主,土地是,草地是,森林也是,而这其中的所有,哪怕是一棵草一棵树一朵花同样属于领主,更别提其中生错的猎物了,所以领民每次去打猎都要缴税,猎人尤其如此,根据自己打的猎物多少而定,不用交钱,只要交猎物就好。
所以每年秋天,城堡都会收到领民们送来替代税收的猎物,多是野兔野鸡这类,偶尔也能看到野猪野鹿狐狸等,当然一般情况下后面几种都是他们卖给城堡的,毕竟收税的话,大家更愿意拿不那么值钱的猎物换。
今年因为其他季节里猎人们减少了打猎次数,秋天到来时,猎物变多了,野鸡野兔都比以往好打,送到城堡的猎物自然也多了。
“今天又送来好几头野兔野鸡,里面有几头野兔还没死,依旧是留下来养着吗?”丽莎钦点完今天送到城堡的猎物,正在向魏薇汇报。
六个女仆中,她是唯一一个原本就在厨房工作的,所以在担任贴身女仆后,魏薇就把和厨房沟通这一块的事情交给她了,每天厨房有些什么食材,准备了什么菜单,都会由她转述,如果魏薇兴致来了要换菜谱,也是她去和厨房沟通。
以前魏薇跑厨房跑的很勤快,兴致来了也会亲自下厨,但自从她怀孕的消息传出来,厨房好似就成了什么危险地方,所有人都不愿意她再接近,每次她一靠近那儿,巴顿管家就会突然冒出来,礼貌的请她去别的地方,并且表示有什么事他都可以为她代劳。
嗯,同样被列为禁地的还有炼金师们的塔楼、最近即将再次开启的熬糖间以及庄园里的工厂。
前者的危险在后者之上,是周围一百米的距离都不能接近的,可见上次的爆炸吓到了所有人。
看在大家都这么关心自己,不能去就不能去吧,所以作为传声筒的丽莎两边跑的更加勤快了。
喝着今天份的排骨汤,魏薇一边吩咐:“确定能活下来的都留着,笼舍那边怎么样了?”
春天里费利克斯打猎时给她带回来好几只野兔,那个时候魏薇就有想过养兔子了,毕竟兔子的繁育力强大,两个月就能生一窝,一窝平均3-5只,甚至更多,而且兔子长得快,肉味也好,普拉迪的人都很习惯吃兔肉,养起来不怕没人要,怎么看都是一种很适合养殖的经济动物。
不过野兔以前没有人养过,魏薇也只有些纸上经验,实际驯养还需要摸索一番,于是春天里抓回来的活兔子就成了她的实验品,一开始抓回来的野兔都不小心被养死了,好在还有费利克斯帮她补充野兔,折腾了大半年,这些兔子大半活了下来,还新添了几窝幼兔,魏薇这边负责照顾兔子的奴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可以尝试多养一些了。
这儿的野兔是欧洲野兔,这种兔子体型比一般的兔子大,成年后体重能超过五斤,最重甚至能长到十几斤,肉多,还不挑食,野草嫩枝树皮什么都吃,很好养活,而且它们和穴兔不一样,不会打洞,所以不需要专门关在笼子里养,直接圈一块山头,从地下一米五左右的地方盖好高墙不让它们有逃跑的机会,散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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